第一百二十四章 出事了(五)
和后世农村的集市一样,这里的小贩也有很多是女老板。虽然说大明的风气是妇女不能在外出出头露面,不过这些规矩是对那些士人们来说的,而象这个集市的人包括买卖双方的人都是京城附近的普通百姓,家里连吃的都快没了谁还会管这个规矩呢? 因此,在这样的集市上,妇女是很常见的,只不过就是穷人家也有些讲究,来赶集或者卖东西的妇女大都是三四十岁的女子,这样一个年纪正处在上有老下有小的阶段,家庭负担也是最重的,同时这个阶段的妇女也是最能放得开的。 这不,家住北京西城的李二和马三以及西城外王家村的王二虎家都在这个集市上卖东西。李二两口子卖凉皮,马三家夫妻则卖馒头,王二虎家则是卖包子。 由于三家都是经常在北京城附近的集市上做生意,因此互相都非常熟悉,再加上他们卖的都是吃的,于是三家人经常在赶集时就把摊子搭在一起,也好有个照应。 同时由于他们都是两口子一起出来,孩子在家也没人照看,因此他们习惯上把他们的孩子都带到集市上。至于安全问题,他们倒是不太担心,因为赶集的人都是四乡八邻的普通百姓,而且这个市场平时也是由锦衣卫来管理治安的。 有了锦衣卫的坐镇,一些不三不四的人也很少来这个集市捣乱。再说了,这个集市买卖双方都是穷人,小偷小摸的人也很少来这里,因为在他们看来这些穷哈哈根本就没有什么钱,值不得他们动手。 至于像碰瓷,耍无赖等手段的人更不会来这个集市,因为在他们看来想在穷哈哈身上捞这些钱那是找错了对象,因为这些穷人都没有钱,好不容易挣了一点钱,那会把这一点钱看得比什么都重。在他们身上耍这些手段可能钱拿不到,倒是惹了一身sao。所以,这个集市上平时是非常的安全的。 其实不但是他们,很多和他们一样夫妻档的小商贩也是在做生意是把孩子带到集市上来,他们做生意,而孩子们则在一起玩耍。 今天也一样,他们三家在忙着生意,而他们的孩子们则在凑在一起玩耍。李二家有两个姑娘,大的八岁,小的只有五岁。马三家则是有二个小子,大的有六岁,小的有四岁。王二虎家则最理想,有一男一女,大姑娘七岁,小的是男孩五岁。 本来一切都是好好的,孩子们在中午时回来吃过饭后就又跑出去玩了,而他们继续忙着他们的生意。要知道中午这个时间可是他们卖吃的在一天中生意最好的时候。 孩子们出去没多久,前面街道离他们大约有五百米的地方突然好像是出事了。那个地方很快就围满了人,不大一会儿,有人也把负责这个集市治安的锦衣卫也给叫了过来。 由于在这个时候,是他们三家生意最忙的时候,尽管心里也想去看个热闹,但三家人还是一个没能走开。不过,他们倒是很快就知道了发生的事。 由于李二家是卖凉皮的,因此也摆有几个破桌子,每个桌子旁都有几把凳子,有的顾客就会在买了马三家的馒头,或者在买了王二虎家的包子后,再到他家的摊子上要上一碗凉皮坐下来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