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大小姐丢人咯
宁箐诺正处于人生之中最自负中二的时期,认为以后凭借自己的笔,完全可以养活自己,哪怕她曾多次向各杂志投稿却毫无音信…… 很多年以后,她才发现,她真的不是才女,只是一个追梦人、爱好者,虽然无法真正成为如那个女孩一般的著名文豪级的作家,但至少可以用文字谋生了。 只不过,那个时候她的文字,已经找不到当初的韵味,成了取悦她现在所认为的大众俗人们的娱乐产品,这是一种无奈的妥协。 当她回首自己的高中时代,她发现自己当初的“绝不后悔”是那样幼稚可笑,然而如果重来一次的话,她依然会走这条路,这是她的梦想啊! 既然她有追梦的条件与决心,那她自然要去做,虽九死其犹未悔! “对了,小宁子你听说了吗?高一的那位‘天才大小姐’居然也投稿参加新概念作文大赛了诶,不过好像初赛没通过。反倒是另外一个普通班的叫做‘吴迪’的男生过了,比你当初还厉害,高一时就可以通过初赛……”曾瑜想到了最近在校园传得纷纷扬扬的消息。 宁箐诺此时听到这个消息,忍不住评论道:“以那位大小姐的天才程度,明明就应该去参加数理化竞赛,她那么聪明的脑子,{整天玩玩就能轻松考全校第一……居然去参加新概念作文大赛,完全就是扬短避长嘛,她或许可以高考作文拿高分,却不代表她能在新概念作文大赛上有所斩获,二者差异太大了。我当初高一时没通过初赛,最关键的就是因为思维被传统作文禁锢了。后来我有意识地去求新求变,才能在高二时拿奖。” 与很多对吴笛观感不佳、各种羡慕嫉妒恨的女生不同,宁箐诺对吴笛并没有什么偏见,反而觉得吴笛这家伙绝对是智商超高的天才,她甚至觉得像吴笛这样的天才,只可能出现在非现实世界之中。 再加上吴笛那众所周知的“大小姐”身份。她总觉得能和这样的传奇人物在一个学校念书,是一种荣幸,说不定她以后还会将吴笛这样的人物写进自己的书里。 不过,宁箐诺在上是绝对自负的,她认为大小姐天才归天才,却绝不是领域的天才,大小姐的投稿未通过初赛,显然证明了这一点。 曾瑜有些幸灾乐祸地说道:“小宁子你说得很有道理,之前倒是我忘了跟你说了。那位大小姐要投稿参加作文大赛的消息很早就传出来了,有不少读过她投稿文章的人,都信誓旦旦地说那文非常棒,绝对可以通过初赛,现在结果出来了,丢人现眼了吧?我怀疑那些人纯粹就是故意在拍大小姐的马屁,据说之前她还有个‘吴大才女’的称号,就是用来调侃的。果然是大才女呢,哈哈……” 宁箐诺对曾瑜这种毫不掩饰的幸灾乐祸有些不以为然。在她看来,每个人都有自己擅长的东西,那位大小姐能够有那么逆天的成绩,已经足够让人敬佩了,而投稿参加新概念没通过初赛那也太正常了,没多少高一学生能够做到这一点。至少吴笛敢主动投稿,已经比那些连投稿都没勇气的人强多了。 倒是那个叫做“吴迪”的男生,她在心里有一点不是滋味,她一直觉得她可以成为“90后”的扛旗作家,但陡然冒出一个似乎比她在上还要厉害的男生。这让她产生了很大的危机感与紧迫感,毕竟她当初高一时根本没能做到这一点。 “那个‘吴迪’到底是什么人,我以前怎么没听说过他?”宁箐诺询问道。 听到宁箐诺的问题,曾瑜不由精神一震,她知道,一向清冷孤高,在领域无比自负、高手寂寞的宁大才女,终于找到了一个值得重视的对手。 她本来对吴迪这个声名鹊起的男生有不少关注,便如数家珍地说道:“要说这个‘吴迪’啊,是个突然一鸣惊人的家伙,也能算得上传奇人物,高一上学期基本上就没人知道这人,再加上他名字的读音和那位大小姐相同,这让他完全被大小姐的名声盖过了。”
“但是这男生真的有才,甚至可以说是才华横溢,他会吹萨克斯风、会弹吉他、钢琴等等,这是他在音乐上的才华,然后他在球场上好像也很厉害,最近几次考试都稳在了全校前十,大家都没想到他也投稿参加了新概念作文,还通过初赛了……” “他长得也很帅哟,我们高三有些不要脸的女生,据说准备吃一吃这颗嫩草,可惜人家好像有主了,对象是广播室的那个张静知,就是读过小宁子你写的稿子的那个小美女,她也是学霸呢,不少人都觉得这两人很般配,当然也有女生认为张静知配不上人家,这估计是嫉妒了……” “他家里有没有钱倒是众说纷纭,大概是他穿的衣服都很普通低调,也没什么有钱人的架子,非常和气,但是出手却非常大方,经常给张静知送礼物,周末时还一起出去吃饭,有人说看到他开车来接人,反正都是他请客。我觉得他家里肯定有钱,而且是非常有钱,比那个浮夸的大小姐还要有钱,而他的低调,更能证明这一点……” 宁箐诺听到曾瑜越说似乎越有发花痴的趋势,她的心里也能理解,这吴迪分明就是一些少女向的小说或漫画中的完美男主嘛! 她愈发对这个吴迪好奇了,必须承认,如果吴迪真如曾瑜口中说得这么有才有钱再加上长得帅的话,那真的是一个对女孩子杀伤力相当大的男生,只不过这样的男生很难给人安全感,没办法,他能选择的女孩太多了。 哪怕是那位天才大小姐,也会对这样的男生感兴趣的吧?毕竟大小姐虽然成绩好,但似乎没什么特长,也许有钱也能算特长?呵呵……(未完待续……)r1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