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再建汉帝国5
汉帝国实行编户齐民授田制,按每户的人数授田,每人至少授田五亩,三年一编,并以户为单位征收赋税和安排徭役。 当一个人出生,就由政府分给他一块耕地,而作为交换,一旦他成年,就必须向政府缴纳土地税。当他死亡时,政府把耕地收回,以便发给其他的新生人口。 这种制度下,政府是汉帝国的最大地主,农民只是终生的租客,税收就是租金。 第八,义务兵役制与军功爵制、军衔制。 宪章规定,汉帝国实行普遍义务兵役制,无论贵贱吏民皆服兵役。 为了确保官僚制政体能有效运转,刘曜还在各县推行太学分院,以官办学院培养文士法吏和骑士剑士工匠等技术兵种。 在上述各项制度中,建立普遍兵役制、提升国家动员能力是刘曜的主要改革目标,普遍授田制和学吏制度是最为关键的支柱制度。 没有普遍授田制,国家的编户民就无法维持生计,必然依附于达官贵人或宗族豪强为生。那么按户征税兴兵的普遍征兵制就会土崩瓦解。 此外,刘曜执行的军功爵的“益田半倾,宅五亩”的基础上进行的。换言之,汉军士兵在入伍前就有田产,立战功后进爵一级也是在此基础上均匀递增。没有最基础的授田,朝廷无法有效开展征兵工作。 宪章规定,汉帝国实行军衔制,即军衔与职级、俸禄挂钩。 五星上将,军衔标示为金底银字五星,可担任从一品的军区司令长。 上将,军衔标示为金底银字四星,可担任正二品的军阀长、长史长。 中将,军衔标示为金底银字三星,可担任从二品的副军阀长、军阀参谋长、军团长、军团长史 少将,军衔标示为金底银字二星,可担任正三品的副军团长、军团参谋长,从三品的军长、军长史。 准将,军衔标示为金底银字一星,可担任正四品的军副、军参谋长、师长、师长史。 上校,军衔标示为银底金字三星,可担任从四品的师副、师参谋长,正五品的营长、营长史。 中校,军衔标示为银底金字二星,可担任从五品的营副、营参谋长、曲长、曲长史。 少校,军衔标示为银底金字一星,可担任正六品的曲副、曲参,从六品的屯长、屯长史。 上尉,军衔标示为蓝底黄字四星,可担任正七品的屯副、屯参,从七品的队长、队长史。 中尉,军衔标示为蓝底黄字三星,可担任正八品的队副、队参,从八品的排长、排长史。 少尉,军衔标示为蓝底黄字二星,可担任正九品的排副、排参,从九品的什长。 军士长,军衔标示为蓝底黄字一星,可担任伍长,月俸三十石。 上士,军衔标示为蓝底黄字六杠,为一等老兵,有锐士称号,月俸二十五石。 中士,军衔标示为蓝底黄字五杠,为二等老兵,有战士称号,月俸二十石。 少士,军衔标示为蓝底黄字四杠,为三等老兵,有勇士称号,月俸十五石。 上等兵,军衔标示为蓝底黄字三杠,为新兵,月俸十二石。 二等兵,军衔标示为蓝底黄字二杠,为新兵,月俸九石。 三等兵,军衔标示为蓝底黄字一杠,为新兵,月俸七石。 义务兵无军衔,无称号,月俸五石。 由于军衔制设定后,军队之中,军衔低的服从军衔高的,即便战时最高军衔的主将战死了,但仅次于主将军衔的人便可直接命令其他军衔低于他的人,这样整支军队就不会乱,打破了过去主将阵亡全军自败的规则,并改变了兵为将有的弊端。 从此以后,主将再也无法凭借个人魅力主宰整支军队,因为士兵服从的不是他这个人,而是他的军衔,那么只需一纸调令,就能用相同军衔的人接任和取代他。 宪章规定,汉帝国的军队分为天子亲军、国防军、武备军。 天子亲军又名禁卫军、禁军,专门护卫京畿及皇室,分羽林、神臂二师,分中垒、屯骑、龙骧、豹骑、长水、胡骑、射声、虎贲八旅。 天子亲军不包含绣衣卫。 国防军又名中央军、正规军、常备军,分为十二大殿区,护卫整个帝国。 陆军六大殿区为西恒殿、北漠殿、东鲜殿、南疆殿、金陵殿、云远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