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四三章 林夕
对于秦家,林烁倒也没有什么仇恨的心理,不过,由于之前秦正天的存在,让他的大好年华全部在黑暗中渡过,还是让他十分的不待见。【】所以现在易恒要上京城找秦家的麻烦,掠夺他们的东西,林烁自然一千个支持。 “你的银行账号是多少,说一下,我给你汇些钱过去,以后情报系统的事情你就多费些心思,不要在乎各方面的开支,钱不够了就找我给,资源没了,我自然会拨下。”易恒说道。他知道情报网的建立会花费很大的财力,不过这些多是世俗钱财,到没有太过在意,只要能够建立起完善的情报系统,就算是花上一百个亿也是值得的。 不过,林烁闻言,却推迟说道:“少爷,钱的事情您就别担心了,我们林家作为苏省的大集团,财力雄厚,我是家中的长子,调用一些也是不成问题的,您就……” “诶,那不行,你们林家是林家,你是你,你现在是属于我的势力的人,要建立属于我们自己的情报系统自然不能借用林家的财力,而且我现在也不缺那点钱,你把账号报来便是。”易恒打断林烁的话说道。 他现在身上的钱财有着将近六十个亿,自然不缺钱,而且他这人向来不会轻易欠别人的人情,所以林烁的一片好心,他虽然心中欣慰,但却不会接受。 见易恒丝毫不同意自己的提议,林烁无法,只得将自己的银行账号报了出来。同时,也是因此,让他对易恒更加高看了一眼,不贪便宜,不为小利而动心,这样的主人,才配让他林烁真心实意跟着他干。 一番交代之后,易恒便让林烁退下,趁着还没到中午,他想找卓晓月她们聊聊天,几日没见两女,也是怪想念的。 不过,林烁在易恒让他退下的时候,他却是一脸纠结,砸着嘴巴,似乎是有事儿要说。 见此,易恒问道:“你还有事吗?” 林烁闻言,欲言又止,数息之后,他才在易恒的瞪眼之下,讪笑道:“那个少爷,您不是答应小女说这几日和她一起吃饭的吗,她这几日天天催促我探探您的口风,我看今日比较合适,您觉得……” 听此,易恒眉毛一挑,自己似乎是答应了林夕要与她见面,林烁这不提起,他还完全将这事给忘记了。 “咳咳!”轻咳两声,易恒道:“的确是有着这么一回事,这样,你给林夕说中午的时候可以一起吃顿饭,你叫她出来吧,到时候你也一起来。” 林烁闻言,眼珠转了转,然后回道:“是少爷,我这就回去通知小夕,不过不知您觉得在什么地方吃饭合适?” 易恒倒并没有什么挑剔,随意道:“无所谓,你让她选吧。” “好的少爷,既然这样,那属下就告退了。” “嗯,你下去吧。” 林烁拱手拜了一拜,便迈着步子快速离开了包间。 在他离开两分钟之后,易恒的手机便响了,拿出一看,原来是林夕打来的。 “喂,易恒,我是林夕 (本章未完,请翻页),听我爸爸说你同意在今天中午的时候和我吃饭?”电话那头传来林夕柔美的声音。 “嗯,最近我时间不多,只能和在中午抽出一些时间。” “嗯嗯,我也知道你很忙,所以为了不耽搁你的时间,我已经在美聚居定下了包间,饭菜什么的随叫随到,很方便,你看如何?”林夕道。 易恒有些无语,既然你都已经定下了包间了,我还能怎么看,自然得顺应你的意思。 美聚居易恒还是多少知道一些,那是在离他的学校不远处的一个高档餐厅,里面的环境很好,很适合情侣在里面用餐谈情。 也不知道林夕打着什么主意,易恒说:“既然你定下了包间,那就在美聚居吧,正午之时我一定过来。” “嗯,那好,我就不打搅你了,我们中午见。”说着,林夕便欢快着挂了电话。 挂了电话之后,林夕整个人蹦跳起来,扭着蛮腰大声的哼唱着欢快的歌曲。 用心的打扮了一番,身上抹了一些淡淡的香水,林夕便拿着自己的小包包飞快的蹿出了屋子,来到客厅对着温思龙说道:“外公,我今天要回去了,以后再来陪您。” 温思龙原本正在客厅中专注的看着报纸,闻声之后,才抬头看着林夕问道:“怎么了小夕,这里住着不习惯吗,你刚来三天就要回去,干嘛不多玩个几天啊。” 林夕回道:“不是,外公,我这次有点事情要出去办,将就着就回家去了。反正以后的日子长着呢,等我有空了就来看您,如何?” 温思龙见林夕是真的要走,虽然有些不舍,但还是笑着道:“那好,小夕你以后可要常来看外公啊,不然我这一个人住着,怪清冷的。” “放心吧外公,都在一个城市呢,只要有空了,我一定常来陪您。” 作为林夕的外公,温思龙对自己这个孙女十分疼爱,看着她就像是看见了那已故的女儿。从小到大,林夕就没有完整的享受过一天的母爱和父爱,她母亲在她生下来不久之后,便撒手人寰,离开了人世,而父亲却又由于一些意外失踪了二十年,从她三岁的时候就不见了。虽然近日倒是回来了,不过那二十年的父爱,林夕却一点没享受过,对她来说终究是一场遗憾。 早在三天之前,周媚就借口着一些事情要办,从林家离开了,至今不知道是去了哪里,所以无聊之下,林夕由于心中不安宁,时刻挂念着与易恒约会的事情,也没有去林家的公司工作,而是跑到了温思龙这里来,陪陪他。 出了温思龙的别墅,林夕驾驶着自己的红色的玛莎拉蒂,向着美聚居飞速行驶而去。 不过两刻钟的时间,她便来到了美聚居,至于包间,她早在几日之前就订好了,如今来了,知会一声,到了时间便自会有人送上饭菜。 无聊的坐在包间之中,林夕心中还是蛮忐忑的,她清楚的知道自己喜欢易恒,但是由于之前与易恒交谈的时候,她也知道他对自己似乎没有多大的兴趣 (本章未完,请翻页)。 虽然对自己的容貌和身材,都有着极大的自信,但林夕还是有些担心易恒今日不会接受自己的表白。 没错,请易恒吃饭,那和感谢他是一回事,不过,林夕今天最大的目的便是对易恒表白,她是个大胆的女生,性格偏于直率,虽然与易恒见面的次数不过寥寥两次,但她却不可抑制的爱上了他。 在飞机上,与易恒的斗嘴,在机场之时他为了自己而奋不顾身的相救,想起这些,林夕的心间不禁变得甜蜜蜜的。 从在医院醒来的第一天开始,林夕的心中便是一直挂念着易恒,随着时间的推移,每晚的梦中都有着他的身影,早在半个月以前,林夕便知道自己是彻底喜欢上易恒了。 而且,在与周媚在一起的时候,她还不时的向后者倾诉着自己对易恒的爱慕之情,引得周媚常常骂她花痴。 不过,林夕如今可不知道易恒和周媚有着未婚夫妻的关系,要是她知道了,不知会有什么感想。 时间荏苒,林夕在美聚居包间的椅子上等了许久,终于在十二点的时候,包间的房门推开了。 见到房门传来动静,林夕心中一喜,连忙起身,准备出去迎接易恒。 不过,当房门大开之后,她却是失望的发现,来人并不是易恒,而是另一个她最不想见到的人。 来人是一个青年男子,年龄在二十六岁左右,剪着碎发,身着西装革履,身材匀称,身高约莫一米七五,脸上的棱角分明,放在这花花都市之中,还算个美男子。 此时他正捧着一束玫瑰花,待到进门之后,见到一身紧身装打扮的林夕,他的眼前不禁大亮,双眼透着幽幽的狼光,似乎想将林夕吃下去一般。 看到男子一脸色相的打量着自己,林夕秀眉微蹙,不悦道:“李阳,你怎么来了。” 那李阳闻言,脸上立马露笑,上前一步,将手中的玫瑰花递给林夕说道:“小夕,我这不是刚才恰巧在外边看见了你的车嘛,想着你肯定又是到了这里吃饭,所以我心血来潮便买了一束玫瑰花,来,特意送给你的。” 然而,林夕却没有接李阳的玫瑰花,她语气冷淡:“李阳,你还是赶紧走吧,我今天要请一位朋友吃饭,你别在这里晃悠了,你的东西我是不会接受的,早跟你说过我有喜欢的人,你还是别对我耍心思了。” 李阳听此,面色变了变,但随即便又继续笑着说:“小夕,我是真的喜欢你,以前的我或许有些让你看不惯,但是你放心,我会改的,而且我现在已经改了很多,我相信在未来,咱们两个一定能够成为一对的。” 这李阳的脸皮倒是颇厚,虽然林夕说得委婉,但表明了就是很讨厌你,你还在这里白费心思,真的是有些不知趣。 “哼,随便你。不过现在请你出去吧,我的朋友很快就要来了,我不希望你破坏我们的进餐。”林夕知道李阳这人涎皮赖脸的,以前早就领教过了,所以懒得和他扯。 (本章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