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没收杀人凶器
夜色正浓,窗外不远处众泰大厦的霓虹灯仍在闪耀,发出五颜六色的光芒,将一栋上百米高的大厦的轮廓勾勒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此时!宿舍里,李裕两人大眼对小眼! 李裕狠狠的盯着,眼睛充血,恨不得择人而噬。 曹老板目光飘忽,神色也是不太好! “吾……” 曹老板张了张嘴,想要再说些什么!说到一半,却停了下来! 饶是曹cao平日里心思灵活,思维敏捷也不知怎么打一个圆场,凝重,凝重无比! 李裕深吸一口气,斜靠在墙壁上,大口大口的吞吐着空气,额头冷汗直冒,脑袋里一片空白,手脚还不停的打哆嗦! 他实在是快崩溃了!太可怕了,从小到大,他还从来没有遇到这般危险的事情,即使是这样的十分之一也没有遇到过! 此刻,生死之间的考验倒是让他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经历了一回! 他忽然想点一根烟,冷静一下! 他平时不抽烟的! “把你的剑拿来给我看一看!”李裕有些哆嗦的说道。 他想看一看自己有没有受伤,可又不敢自己去摸,他有些害怕,手脚僵硬无比。 就连平时灵活无比的神经元此刻却迟钝无比,大脑下达的命令迟迟无法执行! 曹cao弯下腰。 一柄宝剑明晃晃的摆在了李裕的床上,发出幽冷而又凛冽的光芒! 上面并无血迹,只是一些有一些细霜在青色的剑身上凝结,发出考蓝色的光芒 李裕松了一口气!脑袋也零活一些! 他忽然想到《三国演义》中,曹老板似乎也有类似的状况,曹老板一次在睡梦中将前来报信的传令官杀了! 李裕当初只觉得这是曹老板在演戏,以威慑那些暗地里想要来行刺的宵小之徒,没想到却真有其事! 想想也是,曹cao是什么人?那可是见到贤才可以光着脚跑出去相迎的人物呀!如果真的军情紧急的话,又岂会因为传令兵闯帐而大加责怪,恐怕会大大的重赏这一名传令兵吧! 这然说来,曹cao就真的有梦游杀人这个毛病了! 或许连他在自己也不晓得,在迷迷糊糊的情况下就在睡梦中将人杀死了! 想到还要和这样危险的分子还要在一起两晚,李裕顿时吓尿了! 看向曹老板的目光也怪异了起来! 曹老板被这样的目光看得颇不自在,不自然的扭动了一下,他可是堂堂的枭雄耶,何曾遭受过这般待遇。想当初在刺杀董卓的逃亡途中,遇到吕伯奢一家,误杀了也就误杀了,甚至还斩草除根! 如非必要,向人卑躬屈膝低三下四的道歉,绝不是曹cao的风格! 错了,那就一错到底!这才是曹老板的风格! 可眼下他还多多对李裕怀有倚仗,而且他还想回到三国时候,那就万万不能得罪李裕的! 可道歉的话曹老板是万万说不出口的! 夜色一时凝重无比,连空中的水汽也似乎凝结了起来! 最重还是李裕先说话了! “曹老大,为了防止再有此类事件发生,还请你交出身上所有的匕首,以及可以致人死地的武器,还有那只玉簪,不然跟你睡在一起,老子是别想再睡一个安稳觉了!” 李裕过了一会,终于镇定了下来,伸出一只还有一些微微颤抖的手说道! “李家小子!汝不生气了!”曹老板惊讶的说道,他无法理解在一个人即将被杀了的情况下,还能够如此快速的淡定了下来! 此子!果然非常人呀! “生气!我为什么生气!你这是病!得治!”李裕惊讶的说道! 这倒是大实话!他刚刚哪有时间可以生气,所有时间都用来做恐惧和后怕了! 若非他刚才机灵,恐怕此刻已经遭受不幸了! 生气!那是以后的事情! 说实话,李裕真的不想再和曹老板住一间屋子,在刚刚的那一刻,李裕甚至有将曹老板送到宾馆里住的念头!但很快就有打消了这一个念头! 其原因有三: 第一,住酒店可是得有身份证,曹老板现在还可是妥妥的黑户一个!住酒店还需要钱,李裕现在哪里还有钱让曹老板住酒店! 第二,如果不知道曹老板有这种毛病便罢,如今既然知道曹老板有这般毛病自然不可能放心将其送到宾馆去,要不然曹老板一个不高兴了,提起宝剑了再来一次梦游怎么办! 第三个原因则是李裕出于对自身的保护,毕竟曹老板这一身装束实在是太扎眼了!又长得像鲍国安,到哪里都是牛逼闪闪的!要是出个意外状况将李裕的位面旅行社暴露了出来,那还叫不叫人活了!恐怕那时候李裕要考虑移民火星了! 地球他可还没有待够呢!火星上又没有妹子,他去那里干嘛! “李家小子!汝真的没有生气?” 曹老板从衣服里叮叮当当的取出了好几把匕首再一次问道! 好家伙,李裕都没有发现,曹cao居然在身上藏了这么多东西! 腰间的青霜宝剑就不说了,当真可以称作是一柄神兵利器,要知道,李裕他们宿舍的床架是以高强度钢材以及铝合金做成的,碰上了青霜宝剑也是如豆腐一般被轻松地削成了一堆废铁! 李裕刚刚细细的打量了一番,宝剑长约二尺六寸到八寸之间,约莫有九十多厘米,刃长约两尺尺,宽三指,厚半厘,剑身修长,通体以一种青色的金属制成,从剑柄处慢慢往剑尖处收拢,至剑尖处骤然内敛,在剑脊两侧,刻有金色云龙纹饰,以白玉为柄,以金丝为穗,寒光凛冽,杀气逼人! 上午时对床架的劈砍竟然没有造成一丝一毫的缺口! 销金断玉、吹毛断发、不外如是! 此外,除了青霜宝剑之外,曹老板还从腰间解下一柄短剑,长不过一尺一二,通体呈半透明的金黄色,金光闪闪,薄如蝉翼,竟然是一柄韧性极佳的软剑,藏在腰间玉带之中! 此外还在镔铁打造的短剑,黑色皮靴里藏了一柄,后腰也藏了一柄,当真是武装到了牙齿里! 对此,李裕目瞪口呆! 曹老板!你究竟是多么没有安全感呀! “土豪!妥妥的土豪,一定要打劫!”李裕心中呐喊道! “生气!怎么不生气!我生气极了!除非……” 李裕手脚麻利的把那柄他最喜欢的金色软剑还有,那支白玉簪子藏到了身后。 “这两件东西,就当是我的补偿了!”李裕得意的说道! “那柄金剑,唤作瑶光,取瑶池之金,持之有光之意。乃上古剑师,取西方所坠之星历时七年所铸,本欲铸成四柄,可惜精金用尽,只得铸成一柄匕首,因而不是十分出名,他的三名兄弟姐妹则十分有名,一曰含光,二曰承影,三曰宵练,为商天子所持。后为卫人孔周所藏!” 李裕听得目瞪口呆,含光,宵练他不知道,但承影他可是知道的,位列上古十大名剑之一,而瑶光居然有这么大的来头,那岂非也是相当厉害! “那就究竟有多厉害?”李裕舔着脸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