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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四章 修我戈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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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归德府衙之中,顾振华和徐方等人团团围坐。.

    徐方先叹了口气说道:“国公爷,自从归德开始屯田救民以来,涌入的百姓就超过了二十万,从山东又有十余万百姓过来。眼下归德在籍的百姓已经超过了八十万,而且这个数字还在不断的增加,这次水灾之后,大量的灾民涌入,小小的归德突破百万人口也不远了。按照一人三十亩的受地标准,归德的农田只能负担四十万人左右,多出来的人口,国公爷可要想办法才是。”

    “还能有什么办法。”顾振华笑道:“地不够了就去抢,我们有手有脚,有枪有人,再说了本爵受命督军中原,归德不过是一个跳板而已,不够用了,就去开封,就去南阳。河南不够了,就进军湖广,进军四川。”

    顾振华得意的笑道:“不要怕,东林党已经被干掉了,不管我们做出什么事情,马士英都会一力支持。”

    郭云龙一听这话顿时就高兴起来,笑着说道:“有了国公爷的话,我们可就放心了。说实话河南地方势力不少,但是都是一帮杂鱼。安**的老兵以一当十绝对没问题,只要一声令下,我现在就能横扫开封。”

    “没错,都闲出鸟了,该好好打一仗了。”周英杰也笑着说道。

    领兵的将领一个个摩拳擦掌,徐方长于民政,对战事也不怎么了解,不好多说什么,只是笑道:“国公爷,要真是想开战,还请多多考虑一下后勤,另外战争也会造成流民,国公爷仁人爱民,千万要照顾民众的安全。”

    顾振华微微点点头:“打是一定要打,大家只管去筹备,该如何行动,本爵自有主张。”

    长久以来,部下对于顾振华,早就有了盲目的崇拜,既然他有了想法,那只管去准备就是了。

    就在这时候,方剑鸣突然找到了书房。

    “国公爷,吴凯杰求见。”

    顾振华眉头挑了挑,问道:“这家伙把粮食如期送到了吗?”

    “送到了。”方剑鸣笑着说道:“这小子还算机灵,沿途动员了不少民夫,硬是靠着肩扛手推,总算是如期把粮食送到了。”

    顾振华点了点头:“让他进来吧。”

    不多时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吴凯杰步履匆匆的走了进来,几天不见,他变了大模样,脑门上面贴着狗皮膏药,两只眼睛熬得像是兔子,通红通红的。

    “学生见过国公爷。”

    “免礼吧,听说你把粮食如期送来了,表现的不错啊!”

    “全靠着国公爷提点,学生不敢居功。”吴凯杰躬身说道:“这一番学生受益匪浅,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书本上的东西看起来再好,终究还是有些偏颇的。”

    “哈哈哈,听这话你是大彻大悟了?”

    吴凯杰也笑道:“不敢说大彻大悟,至少学生明白了国公爷所说的办事情要往下看。就拿这次来说,沿途道路积水,最深处将近一丈,粮车根本没法通行。全靠着民夫百姓肩扛手提,帮着渡过了难关。尤其是两位车夫给我们带路,才找出了一条捷径。没有民夫的献言献策,光靠着学生,只怕就要延误军机了。”

    顾振华微微一笑:“没错,能看到这一点就很不错,一个百姓虽然卑微,但是他们都是有想法的人,顺了他们的心思,千万人的力量结合在一起,就能干成大事。否则天下就会大乱。我朝的读书人,最大的问题就是浮在水面上,不肯真正了解接触底层,总是唯我独尊,自以为他永远是对的一样。”

    “国公爷说的这不正是东林党的作风吗。”吴凯杰笑着说道:“学生到了归德这两天,都在苦心研究,刚刚思索出一条妙策,想要献给国公爷。”

    “你还挺积极,有什么主意就说吧。”

    “是关于进军河南的,学生以为大可以兵不血刃,就拿下河南。”

    顾振华顿时脸上露出了笑容,一摆手,让卫兵将地图捧了过来。放在了两人的面前,顾振华笑道:“本爵也在考虑此事,你就先说说自己的办法吧。”

    吴凯杰也来了精神,自从加入了安**之后,他没得到什么任务,反倒是挨了不少累。不过他倒是一点怨言都没有,凡事上位者压得越狠,机会就越大。

    “国公爷,眼下河南的势力犬牙交错,东部归德府是安**的天下。而黄河以北的卫辉,怀庆,彰德三府在满清手中。居于河南中心的开封府是巡抚陈潜夫控制,名义上是属于大明的土地。至于南阳府则有流寇白旺部,另外在山西的长治还有流寇平南伯刘忠一部。”

    河南不愧为兵家必争之地,掰着手指头算算,天下所有的势力都在河南有了自己的触角,也都想把这块肥rou吞到肚子里头。

    “国公爷,遍观所有势力,黄河以北的三府可以不考虑,眼下最重要的就是拿下开封府和汝宁府,进而夺取洛阳和南阳,将黄河以南的土地尽数掌握在手中。”

    吴凯杰也知道顾振华机敏过人,根本没有废话,只是简明扼要的说了说进军方略。顾振华点了点头:“大方向咱们想到一处了,只是具体**作你有办法没有?”

    “国公爷,开封是河南最大的一个府,又居于河南腹心位置。学生以为应该从陈潜夫入手,此人对大明还是忠心耿耿。李自成在山海关战败之后,就是陈潜夫带着河南的士绅武装,驱赶了流寇的官员,才把开封夺了回来。”

    “陈潜夫是一个人才,不过他依靠的都是地主豪强的武装,这些地主豪强对,对……”

    “对本爵有看法。”顾振华笑着说道:“安**建农庄,搞屯田,动了他们的命根子,这些人绝不会轻易让本爵进入开封的。”

    “国公爷圣明。”吴凯杰笑道:“国公爷,河南局势犬牙交错,要是完全靠着强力,容易鹬蚌相争渔翁得利。因此学生以为当务之急,是逼着陈潜夫归顺国公,如此一来,开封大部落到安**手里,其他的势力就好对付了。”

    顾振华听着吴凯杰的分析,也是眼前一亮,这小子的想法和自己基本上不谋而合,的确有点眼光。

    “该怎么逼降陈潜夫呢?”

    吴凯杰嘿嘿一笑:“国公爷,我看该双管齐下。这次开封灾情严重,国公爷就不妨送粮草过去,收拢民心。这是明的,暗中我们组织灾民,涌回开封,抢占土地,他们占到哪里,安**就跟到哪里,屯田田庄就建到哪里。陈潜夫要真是心怀百姓,他就会明白这些饥民需要什么,自然会归降国公爷。”

    “要是不想着百姓呢?”

    “那就杀了呗,您杀得贪官污吏也不在少数了。”

    顾振华哈哈大笑,“这个办法不错,用灾民开道,谁也说不出什么来。谁敢挡着,就是和河南的百姓作对。”

    “还要多亏了国公爷,您让学生低头看看,我这才明白了只要把老百姓组织起来,就能产生强大的力量。”

    顾振华在地上走了两圈,然后说道:“好,就按这个办法做,你就代表本爵去出使开封,渐渐陈潜夫,转达一下本爵的问候。”

    吴凯杰差点摔在了地上,笑脸也变成苦瓜脸,愤愤不平的说道:“国公爷,学生投靠您,就被派到了武昌,到了徐州,又被赶到了归德,现在又要让学生去开封,您到底有多恨我啊?”

    “不成器的东西!”顾振华忍不住骂道:“你以为光凭着读了几本书,就能出谋划策,指点江山吗。本爵身边缺一个军师不假,但是随便阿猫阿狗也没有这个资格。让你多跑几个地方,是了解地形,沿途多看多学。如果拿下了河南,安**会进行一次彻底的整编,本爵有意建立参谋部,专司行军打仗的计划……”

    顾振华还没有说完,吴凯杰就蹦了起来,浑身上下像是充了电一般。

    “爵爷,您放心吧,学生这就去办。”说完之后,撒腿就跑。

    看着他的背影,顾振华也是一阵好笑:“这家伙的确有点才华,只是这功利心也太重了!”

    有了大战略,下面就是要进一步落实了。

    不过进军开放,乃至占领整个河南,需要的军队就要直线上升,眼下的兵工生产能不能跟得上,成了最大问题,顾振华在归德逗留了一天,就急匆匆的前往雎州,也就是安**的军工大本营。

    到了雎州之外,离着老远,就能看到城北有一具十几丈高的水车,正在快速的转动。看到了这个大水车,顾振华脸上露出了欣慰的表情,看着他们干得不差!

    顾振华也没有休息,直接来到了城北的兵工厂区,踏着宽阔的青石路面,顾振华进入了厂区,离着老远就听到了叮叮当当的声音,十分的忙碌。

    葛匠师亲自出来迎接,老头也是满面春风,离着老远就笑道:“国公爷,您可算是来了,还以为您把我们都忘了呢!”

    “忘了谁也不能忘了你们,难道本爵准备赤手空拳的打仗不成?”

    说着葛匠师就把顾振华带进了厂区之中。一路上全都是青石路面,格外的平整干净,一丝不乱。

    “国公爷,您早就吩咐我们,要规范管理,您看眼下这情况怎么样?”葛匠师自豪的说道:“别的不知道,卑职敢说,绝对比起经常的将做监更齐整。”

    “的确不错,本爵还是更关心产品啊,你们现在弄得怎么样了?”

    “回禀国公爷,现在城区分成了三部分,第一是兵器厂,第二是火器厂,第三是甲胄厂。大家各司其职,其中兵器厂最近已经连续生产了大量的武器,要不您先看看?”

    “好。”

    顾振华点点头,葛匠师带着他来到了兵器厂区,数百位工匠正在这里忙忙碌碌,周围摆着大量的刀枪剑戟,各式兵器。

    葛匠师随手拿起了一条一丈五尺的长枪,送到了顾振华的手中。

    “葛匠师,这枪好像有些沉重吧?”

    “国公爷,您拿在手里就知道了。”

    顾振华将长枪接在了手里,的确不算沉重,用指甲划了划枪杆,居然留下了痕迹。顾振华就皱起了眉头,忍不住问道:“葛匠师,你这不会是以次充好吧?”

    “哈哈哈,国公爷,这兵器够用就行,也不是越坚固越好。”葛匠师笑道:“这条骑枪还是和西夷学来的,汤若望带的传教士之中,有一个说他们家乡的翼骑兵就用这个,所向睥睨啊。”

    “哦?这枪有什么玄机吗?”

    葛匠师笑道:“大明的骑兵不怎么使用长枪,因为战马奔腾起来,冲击力道太大,长枪刺出去,搞不好就会把胳膊折断,甚至把骑士推下马去。而且长枪只能用一次,非常不灵活。”

    小说常说白马银枪,标准的小白脸将军的配置,其实在战马上用枪,难度非常大,最主要的就是反弹力度容易伤人伤己。而且一丈多长,也不利于近距离搏斗,通常一击就要放弃。

    “这条枪解决这个麻烦了吗?”

    “解决了!”葛匠师笑道:“传教士说,他们的骑兵用枪就是一次姓的,你觉得这条枪轻,是因为中间已经掏空了,而且枪头只有三寸多,十分的轻小。这条枪身是分成两段的,中间是最脆弱的部分,一枪刺出,保证能扎进对方的身体,而且在刺中之后,长枪就会断裂,不会把士兵带下去。”

    顾振华顿时眼前一亮,笑着说道:“这个想法好,既然不能刺第二枪,那也就不用麻烦,只保证第一枪能刺出去就好了!”

    “没错,这样节约了不少成本,还省了铁料。一枪刺出,如果效果好的话,敌人的前排就会倒下去,这时候就该拔刀作战了。”

    葛匠师说着又拿起了一把腰刀,笑道:“这把刀是仿照当年戚家军的样式制作的,用了最好的钢口,不说削铁如泥,也是差不多了。”

    顾振华将长刀从鞘中抽了出来,只见这把刀寒光四射,刀身长度在90厘米上下,刀背厚,刀尖薄,刀身呈现出优美的弧度,两道深深的血槽,似乎准备吞食鲜血一般。

    轻轻用手一弹,发出了清脆的金属声音,顾振华忍不住赞叹道:“真是好刀啊!”(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