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二十七章:【你的速度挺快的嘛】
金阳城多了一批难民,但黑陵城却多了一批客人。^^ 这批客人有些奇怪。 与众不合。 前面是一个目光锐利骑着奔蜴的探路响马,步队中间由几十个佣兵,押着十几个饱受酷刑皮rou尽削牙齿尽落形体几成骷髅缚在囚车里的罪犯,缓缓进城。最后面,还有一只体型庞年夜的亚龙族,年夜脚走地龙,。沿着满地白骨的道路,那年夜脚走地龙缓慢地踏步而来,它的背上,驮着一个奢华无比的黄金座。 在那黄金宝座上,除坐着两个服装很像的银铠武士,还有一个女奴以及一个抱着婴儿的女孩。 与普通的商队不合,这支步队更像一支捕奴队。 但很少看见捕奴队能够如此奢华,会弄个平时只有是城主以上才有资格乘坐的准天阶“年夜脚走地龙”还弄个拉风无比的黄金宝座…… 最让人感到出奇的是,在黄金座上没有那种身份特别尊贵的贵人,只有两个武士,甚至还坐着身份下贱的女奴和一看就像个饥民的女孩。那怕她们坐在两位银铠武士的脚下,坐在那个奢华无比的黄金宝座上,高高俯视着周围,可是,她们眼中的胆寒和不安,还是可以清晰看见的。稍有眼光的人,就可以一眼看出,她们绝对不是什么贵族之后,相反,这些应该是贱民,贱民中的饥民! 贱民有什么资格坐到黄金宝座上去呢? 在城门口负责征收税金的卫兵队长,对此感到很不成思议。 “朱门酒rou臭,路有冻死骨……”他依稀听见黄金座上左边的银铠武士对右边的银铠武士如此。 “别失落书袋,现在可不是年夜发感慨的时候,赶紧办正事,我们的时间原本就不多,还要过止风沼泽”赶紧把外围的拿下。”城门口的卫兵队长又听见右边的银铠武士这样,虽然距离有点远,周围有点吵,听得其实不是太清楚,但听这口音”右边这个银铠武士,应该是个女子。 “们是干什么的?”卫兵上前拦住了走在最前的探路响马,年夜声喝问,来黑陵城这里,非论是什么身份都好,也必须交税,这可是领主年夜人定来的规矩。 黑陵城里的领主老爷,则是国主年夜人的亲弟弟。 别黑陵领”就是在整个止风国,也无人敢违逆领主老爷的意志。 在这里,领主老爷就是天,就是地,就是主宰黑陵领内所有人命运的唯一统治者! 那个眼睛闪亮的探路响马翻下长腿奔蜴的背,满脸笑意,就像老朋友好久不见一样上前打招呼,很是熟练地塞给卫兵一个钱囊”又凑到卫兵的耳边,咬着耳朵了一阵子。又回指年夜腿走地龙,声了几句什么。最后这个探路响马,自怀中掏出一个更年夜更加鼓涨的钱囊,笑嘻嘻地奉上来”作为税金…………这一切很正常,几乎所有的商队或者捕奴队都是这样做的。 贿赌卫兵是每个探路响马最常做的动作,而交纳税金”也合符各地区的法令。 原本这平淡无奇的手续,却让城门口的队长看得黑暗皱眉。 不知是什么感觉。 卫兵队长,总觉得这个探路响马的笑不是奉承,而是一种不出的嘲讽。 似乎收钱的卫戎马上就会不利似的……可是金币完全没有问题,卫兵队长在看卫兵打开钱囊挂号税金时,发现金币是真的,不存在欺骗”并且数量很多,远远超出普通的捕奴队”甚至超出一般规模的商队。 这,这些人难道钱多得没处所挥霍了? 看看他们抓的那些逃奴,一个个都折磨得快活不下去了,根本毫无价值可言,为了这些逃奴,真的值得交纳近千枚金币的税金吗?再,像这样的数伍,他人要交一百金就已经叫苦不迭了,但这个探路响马交了近千金,脸上还满是笑容。 太诡异了! 等这支步队进城,卫兵队长还想不明白,为什么自己的心里会不安? 明明收了重税,自己有更多分成,应该高兴才对,为什么还会感到不舒服呢?到底哪里出了问题? “灰狗,刚才他了什么?”卫兵队长召来手下询问。 “头,那是一支追捕逃奴的捕奴队,持久来往于止风国和狂飙国,这次只走路过,据,他们平时主要负责走私,捕奴只是兼职。我估计他们这次进了一年夜笔货,出手很是宽绰,足足交了八百多金的税金,头,我们这次要发财了,就是上交了最高的两百金限额,余下还可以分六百多金,这下兄弟们终于可以好好庆祝一下了!在这个又穷又烂的破处所,多久没这样的收入,半个月,不,半年也不见有这样的肥羊上门!”卫兵兴奋到手舞足蹈,眉开眼笑地向队长述说着好消息。 卫兵队长点颔首,暗示知道。 虽然有中饱私囊的机会,但他却感不到开心,甚至,隐隐还有种恐惧浮生。 不成能……这支捕奴队竟然会交八百金作为税金?就算走私再好挣,也不成能在进城时交那么税金,这简直就是傻子的行为,谁会无缘无故年夜洒金钱? 假如这支捕奴队故意是这样做的,那又是为了什么呢? 他们何故用重金贿赌入城? 那个探路响马何解会在眼眸深处露出嘲弄的笑意?那下贱的女奴和饥民一般的女孩,她们又怎么会有资格坐在黄金座上?最让人感到不解的是,那两个装扮完全一样的银铠武士,明明实力很是的弱,却怎么会给自己一种无比恐惧的感觉? 负责城口征税的卫兵队长怎么想,也想不明白。 也不知过了多久。 遥远的标的目的,飞来了一头狮鹫,上面驮着一个浑身是血的飞翔信使,来不及入城,信使一头栽倒下来。当卫兵队长抢上前救起那个飞翔信使,发现他早已经重创濒死,气息奄奄。在最后弥留时刻电脑}}访问手打~,飞翔信使回光返照地精神起来,紧紧地握住卫兵队长的手:“快,快,快述说领主年夜人”羊蹄城,砂岩城,戈壁城,荆棘城,胡桃城,已经全部被攻破,我刚刚在水牛城逃出…………我,我,我是唯一逃出来的…………快通知领主年夜人,仇敌……向国主求救,……” 那个信使似乎还有话想,但支撑不住了。 头一歪,气绝身亡。 “我马上………”卫兵队长听见这个消息,立即腾地跳起来,整个黑陵领都让人攻破了,那还了得?不知是什么人”非战区的领地也受到了侵略,难道战火已经蔓延到止风沼泽区域这种年夜后方了吗? 他正准备用最快的速度,冲向领主府,向黑陵领主述说这个凶讯。 但刚才缚在囚车被酷刑折腾得不成人形的逃奴,那种血淋淋的惨状”有卫兵队长的脑海深处一闪而过。 羊蹄城、砂岩城、戈壁城、荆棘城、胡桃城和水牛城全部被仇敌攻破了,那么几个城的城主,驻守将军是不是全部被俘虏了呢? 难起……,… 卫兵队长忽然恐惧地打了个寒战。 想起了刚才探路响马那交纳重税仍然满带笑容的脸”想起了那不成能坐到宝座上去的贱民,想起了那些缚在囚车里折磨得不成人形的逃奴,想起了那服装一样的男女武士的对话………卫兵队长吓得浑身颤抖起来,年夜汗就像雨淋般湿透全身。 “怎么啦?头?”几个卫兵莫明其妙地看着队长。 “我有很是重要的事情,要向国主报导,们好好守在这里。对了,那笔税金的分成我不要了”们几个分吧,记得晚上玩得高兴一点!”卫兵队长抹了一把汗,强忍着心底恐惧,叮咛下去。
“明白”头,要早去早回!”几个卫兵听见队长不分钱,要去国主那边出任务,高兴得甭提有多开心。 “狮鹫已经准备好了!”机灵的灰狗甚至迅速给队长牵住飞翔信使的座骑,伺候队长出行。 “兄弟们,再见。”卫兵队长翻上狮鹫背后,话中有意地了这一句。 接着,他疯狂地催动狮鹫。 让它用最快速度赶路。 两天后。 因为日夜高速飞翔过度劳累的狮鹫,不支倒地,已经让卫兵队长抛弃了。 卫兵队长用尽自身一切力量,拼命地赶路,他心中最想的不是把这个消息述说给国主,像这种消息,国主根本无须他的述说,相信早就已经收到。他要做的,是保住自己的生命,是要拼命逃到国主所在的国都,因为,那里才会是最平安的处所。 止风国的国都绿柳城,那个高高尖顶已经呈现在视线的极限处。 绿柳城,一个历来没有爆发过战争的和平之地。 因为止风国主的强年夜实力,又位于天华域交战区的年夜后方,在这里,千里沃土,繁华兴盛,历来没有任何军队或者暴民可以攻打到这里来…… 卫兵队长隐隐看见绿柳城在望,这,才稍稍松下一口气。 好了,能逃到这里,总算平安了。 他把身上的队长衣物脱下,全部扔失落,再穿上猎杀所得的鹿皮,伪装成一个持久生活在森林区的猎户。虽然不知道战事如何,但他已经抛弃了以前城门卫队长的身份,决定换一个身份,混进绿柳城,在这个和平都会里重新生活。自己有一定的实力,不消怕饿死,只要居住地足够平安,什么身份根本不重要。 上下检查一遍,感觉没有什么破绽。 原卫兵队长才自林区飞出来,降落到绿柳城的城门,给卫兵递上以前就早早伪装好的身份证明和税金,陪着笑脸,暗示自己需要进城,贩买一些皮毛。 “穷叮当的家伙!”卫兵带点厌恶地哼了声,又强行多勒索了两枚金币,然后挥手:“快滚蛋!” “哇哇,看,看那边,有支豪华的捕奴队过来了,我的天,这支捕奴队似乎捞了很多油水,年夜脚走地龙的背上竟然驮着黄金宝座,草,这究竟是哪家的捕奴队?”几个卫兵惊喜地议论起来。 原黑陵城的卫兵队长一听,浑身僵硬。 他带点不敢置信地回头。 绝望地发现,之前在黑陵城见过的那支捕奴队,正缓缓地向绿柳城走来。 他们的步队似乎更加壮年夜了一点,负责护卫的佣兵多了十几个,而囚车也多了几辆,唯一不变的,就是那个骑着奔蜴的探路响马,眼睛依然明亮,脸上依然笑嘻嘻的…………而那坐在黄金座上,也还是那个女奴和抱着婴儿的女孩,更上面,则是坐着那两个服装几乎一模一样的银铠武士。 原卫兵队长吓得脸色煞白,几乎没有瘫倒在地面上。 他知道黑陵城与绿柳城的距离。 别用年夜脚走地龙来走,就是用狮鹫来飞,也雾要十天。 之所以能够用三天赶到这里,是因为他发现了一个不为人知的空间裂冉,穿过空间裂隙,最少节省了七成的路程,才能赶到这里。 这支慢悠悠用脚步可以追上自己由黑陵城走到绿柳城的捕奴队,… 原卫兵队长再不敢想,也不敢看,因为,他发现其中一辆囚车里的一个血淋淋的影子很熟悉………眼神很锐利的探路响马翻身跃下奔蜴,满脸笑容地给卫兵塞上一个钱袋,又冷不防又冲着原黑陵城卫兵队长笑着了句:“的速度挺快的嘛,想不到还能赶在我们的前头!”…,一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