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游戏小说 - 最后御主与魔魂龙心在线阅读 - 第325章 大王叫我来巡街

第325章 大王叫我来巡街

    伍六七不止一次问修玛这事。修玛总用同一个理由拒绝。

    “都说了,等见到立香,让他告诉你。”

    要是一句话没说明白,引来伍六七对迦勒底的误会就糟糕了。修玛对自己的嘴皮子还是有自知之明的。

    “哎,不至于啦。”

    像是看透了修玛的心事,伍六七满不在乎地说。

    “你想啊,就算到了新野,要找到立香他们也得一阵子。不如你直接告诉我吧。”

    “我……”

    “就当是这些天我照顾你的还礼,怎么样?”

    “嘁。”

    被伍六七这么说,修玛算是没话可答。

    如果是别的从者,可能她还不是很在意。但伍六七是杰瑞找到的帮手。虽然不明白为什么找他,其中肯定有缘由。

    而且修玛对这个缘由越来越有兴趣。原因,可能是这样能多少接触到杰瑞的真实想法吧。

    她对这个尚未谋面的协助者依然保持着厌恶和好奇。

    也罢,伍六七不是难说话的人,说就说了。

    “那你听仔细。”

    “嗯嗯!”

    伍六七抱着胳膊,兴趣盎然,听修玛说了一堆。

    内容跟立香直接说真没多少区别,修玛还刻意用了许多立香的口吻。

    果不其然,伍六七的笑容逐渐凝固。

    “喂,走神了?”

    修玛的手在伍六七眼前一晃。他的眼睛睁大了一圈,有点不开心的样子。

    “这些杰瑞都没告诉我哎。”

    “也没告诉赵云。大概是担心说出实话,你们就不会同意了吧?真是个蠢货。到最后不还是要说?”

    “可能是想给你们隐瞒的机会。但立香居然跟赵云交底了啊,真有魄力。”

    “他只是单纯的烂好人而已。就因为这个性格,我们不知走了多少弯路。”

    看着修玛那抱怨的样子,伍六七仿佛明白了什么。但为了自己的生命安全,还是沉默为好。

    “总之我们要为了拯救地球而毁灭这个世界。”修玛说,“你想跟我们一起吗?还是要站在我们的对面?”

    伍六七歪着头。

    “哪个我都不想选。就没有什么折中的办法吗?”

    “折中的结果就是哪边都得不着好。选择一方就要舍弃另一方。”

    “哇噻,这么果断?”

    “我们这种事见得多了。立香虽然是烂好人,但保护地球,夺回人理是他绝不会退让的底线。就算被人戳烂脊梁骨,他也会坚持到最后。”

    “是啊,我相信他能干出来。那你呢?”

    唰的一下,修玛造出长剑,在手掌上掂了掂。

    “我负责把戳他脊梁骨的人全都戳死。你要试试吗?”

    “不用了,谢谢。”伍六七连连摆手。

    “那么你是加入,还是不加入呢?”

    “呃……”

    这问题,太难回答。

    虽然伍六七是个有求必应的热心肠,但要让他跟着迦勒底毁灭根源地,还是下不了决心。

    这背后并没有特别深刻的理由。只是想到那些总来买面人的人们会毫不知情地凭空消失,便会让伍六七心痛。

    就像他在曾经住过的“小鸡岛”当理发师那时一样。那是一段他不想再体验的回忆,美好的东西总是会被轻易摧毁殆尽。

    “我……哇!”

    忽然伍六七叫了一声,指着修玛后面。

    修玛回头一瞧,也吃了一惊。

    “尸体?”

    在活动。

    *****

    伍六七连忙跃上一座房子,四下一看。

    好么,不止他和修玛这个位置,整座村子,所有尸体,全都爬起来了。

    简直是丧尸大片。

    “唔嗷嗷嗷!!”

    它们一齐发出古怪的叫喊。这声音比野兽更凶残,又比寒风更凛冽。明明十分响亮,却听得让人心底失去温度。

    然后不约而同望向修玛,还有房顶的伍六七。

    “哇呀呀呀!!”

    冲上来了!

    “呵,有意思!”

    修玛当即造出双剑,点火。十多天恢复得差不多,是时候检验一下身体状况了。

    “咕呀!!”

    有具尸体一马当先扑向修玛。修玛轻松踏上一步,只用剑一迎,就捅穿了尸体的脖子。

    烈焰随即将它吞没,焚烧。尸体很快倒下去。

    “哇,真厉害!”

    房上的伍六七拍着手说,又一个空翻下去,让过两具跳上房的尸体。

    “集中精神,以气御剪!”

    施展出可能是他唯一的战斗技能,让剪刀高速旋转。

    “走你!”

    cao纵剪刀,在身边飞了一圈,将靠近的尸体挨个切开。

    呼——

    咔嚓——

    又是火又是剪刀。短短一分钟,村子再次安静下去。尸体在两人身边堆积成片。

    “真是恶心。”

    修玛收了双剑,把离她最近的尸体踢了一脚。伍六七也收起剪刀。

    “这是什么情况啊?”

    “我搞不懂其中的原理,但我总觉得这和修庵说的鬼灾有些像。”

    “啊……这么说确实。”

    “你见过鬼灾吗?”

    伍六七一摊手。

    “没,不过应该就是这种场面了吧?话说,刚才那伙曹军是不是来过这里?”

    对,很有可能,修玛也想到了这事。说不定鬼灾就是曹军引起的,原因可能是为了更简单地攻城陷地?

    修庵说过,益州山峦叠嶂,易守难攻。若无人引领,连路都很难找到。所以就引发鬼灾,从内部瓦解。

    说不定真是这么回事。

    “嗯?”

    就在修玛寻思的时候,忽然发现尸体里飘出了什么东西。

    淡红色的,比雾气更重,像是漂浮的血水。

    她不确定该不该称之为“魔力”。即使不懂魔术,凭从者自身的感觉,也知道这东西与魔力有区别。

    “这什么鬼啊?”

    连伍六七也不知道是什么,只是看着所有尸体都飘出这淡红的光,然后汇聚一处。

    越来越大。

    “好像不妙。”

    修玛感觉到了寒气,与汇聚的光有关。如同这个过程会抽走空气的温度一样,冰冷的感觉已经紧紧贴在皮肤上。

    当那些光将温度抽干后,它的变化也停止了。

    “嗷嗷嗷嗷!!!”

    化作形似人的上半身的巨型怪物!

    “见鬼!”

    修玛立刻造出新的长剑,随手一投。

    果然,剑穿过去了,和穿过空气没有区别。

    错不了,这东西是亡灵。如果用中国这边的说法,可以称之为“灵体”。

    它们几乎无法被物理手段攻击,光这一点就够修玛和伍六七喝一壶。

    此刻它正举起和房子一样大的手掌。

    一抡!

    呼——

    “呃!”

    修玛和伍六七及时向后一跳,至少是他们认为的及时。但事实上灵体在攻击的同时,那细长的手臂也跟着延长。

    结果手掌穿过了修玛和伍六七。

    “可恶!”

    两人顿时感到身体里有什么东西少了。不是rou体上的,而是灵基层面的东西。

    “这怪物竟然能直接伤害灵基?”

    修玛可没听说过一般的灵体能攻击灵基,哪怕它们接近于纯粹的魔力存在。而且从者的灵基很难遭到直接攻击,这种临时聚成的灵体哪里来的这种本事?

    不想那么多,修玛和伍六七跳出老远。

    看来那怪物的手臂不能无限延长,正两手杵着地,吃力地爬行。

    “真是莫名其妙。”修玛在身上摸了摸,“还好没有伤。咱们走吧。”

    “啊?”伍六七也摸了摸自己,“可是,这怪物怎么办?”

    “扔在这里咯。它又追不上咱们。”

    “别啊,它也不是动不了。万一到了别的村子,那百姓岂不遭殃?怎么说也是咱俩弄出来的东西,得负责到底啊。”

    让伍六七这么一说,修玛是想走也走不了了。这个平常贱兮兮的理发师,关键时刻却总能爆出超有道理的话。

    行吧,反正也不是一点办法都没有。

    修玛能想到的,只有一种武器。

    “魔斧圣工!”

    呼——

    破晓,太阳的象征。

    “哇!”

    一出现就晃了伍六七的眼睛。在他眼里修玛就跟变戏法似的,总能掏出让他意想不到的东西。

    而且这次亮出来的是魔斧圣工锻造的破晓,比过去锻造的仿品更接近于原版。起码足够毁灭眼前这个怪物。

    双手握剑,修玛盯住灵体的头部,发起冲锋。

    “嗷!”

    灵体的手臂长。但反过来说,它很难对付靠近的敌人。

    面对修玛的冲锋,那笨拙的手掌完全起不到防御的作用。

    修玛轻易近身,起跳就是一剑。

    呼——

    穿过去了,连人带剑。破晓的火焰留在灵体的头上。

    “呜嗷嗷嗷啊!!”

    它大叫着,像是几百人同时发出的立体声悲鸣。

    和预料的一样,这火焰对亡灵而言就是毒药。灵体跟亡灵是相似的存在,当然会有效。

    但是。

    “呜!嗷!啊!”

    火焰仅仅灼烧而已,并没有扩大。

    正常情况下,它会不断燃烧亡灵的躯体,直至烧成灰烬才是。但灵体的大手在头上拼命拍打,把自己拍得如同波光嶙峋的水面。

    居然就这样把火拍灭了。

    “不是吧?”

    愣神的修玛竟然忘了继续攻击。虽然她只用过几次破晓,但桑基恩说过这把剑对亡灵就是完杀。好比无论多么高大的树木,只要点上一把火便能烧光一样。

    自己的状态也没问题,难道这灵体有什么说道?

    “嗷!”

    灵体猛地转过身,从躯体里又伸出两只手臂,像风车似的旋转。

    无法近身,修玛只能躲得远远的。被她激怒的灵体也转向她,看样子是不按死她不罢休。

    但如果连破晓都行不通的话……

    “呜嗷!”

    砰砰砰砰——

    冷不防,四声枪响打断了灵体的吼叫。

    修玛看得真切,四发子弹拖着淡绿色的曳光,穿透的灵体的脑袋。

    这玩意明显比破晓有效。转动的灵体立刻停在原地,不住哀嚎。

    此时有一人凌空跃起,cao起一柄黑色大锤。

    “哦啦!”

    对着的灵体的脑袋砸下去。

    轰——

    随着此人落地,锤子也是从上到下,一气将灵体压扁。

    轰——

    爆炸四散,变回飘荡的魔力,逐渐从空气中消失。

    当眼前飞散的红色都不见了,修玛才看清,抡锤的是个女孩。

    十几岁模样,白色连衣短裙束着腰带,活力满满的样子里带着一点干练,茶色长发下是闪闪发光的双眼。

    正安心地望着修玛。

    “嗨,你没事吧?”

    “我……”

    “多谢美女搭救。”

    伍六七的声音突然出现在耳边。修玛不由得退后一步,心说这货什么时候跑过来的。

    而且还摆着意义不明的POSE。白衣女孩也被他惊了。

    “啊,哦,没事就好。”

    “这里居然有人?”

    又一个女孩现身,与白衣女孩看起来是同龄。装扮则是完全相反。

    黑色连衣裙与大腿上都绑了皮带,拴着手枪套和弹匣套。白色长发加上一张略显严肃的脸,两把手枪握在手里,似乎还不打算塞回枪套。

    “你们看起来不是一般人,像是从者啊。”

    黑衣女孩谨慎地打量着伍六七和修玛。特别是伍六七,反复打量了好几遍。

    “别那么紧张嘛,”白衣女孩笑着说,“凡事都要好好沟通再说。不如先自我介绍下?”

    她大方地向修玛伸出手。

    “我叫【凌琛】,这位是同事【战小癸】。”

    修玛想了想,还是握了上去。

    “修玛。这货叫伍六七。”

    “这货是啥意思啊……”伍六七沮丧地说,头上的三缕毛也耷拉下来。

    “我可不想听你那套长得要死的自报家门。”

    无视了伍六七的抱怨,修玛继续说道。

    “所以你们两个也是从者?落单吗?还是归属曹cao?”

    战小癸和凌琛对视一眼,便收起了枪。

    凌琛笑道。

    “我们算是落单吧。”

    “算是?”

    “情况有些复杂。如果愿意的话,我们可以带你们去据点看看。当然……”

    凌琛把大锤一杵。

    “……也得听听你们的来头,对吧?”

    “我知道了。”

    事到如今也没什么可隐瞒的,修玛想。如果对方是曹cao的从者,应该没必要与之前那伙军队分开出现。

    而且这两人为何能轻易消灭连破晓都无法摧毁的灵体,修玛也很想知道。考虑到与立香合流后的事,得尽量与对方拉近关系,说服她们成为同伴才行。

    这任务对修玛而言,简直就是给她一艘小船让她横渡太平洋。

    总之就坦诚相待,把跟伍六七说的话再说一遍吧。

    *****

    大约二十分钟后,这四个人已经坐在阴凉地方聊天了。

    修玛毫无保留,把迦勒底来这里的目的,来了以后发生的事情,怎么跑到这里,全说了。

    让她很意外的是。

    “真厉害!”

    凌琛听得眼睛直放光,不停地说着“厉害”,甚至还想听修玛多说说迦勒底在幻想地的经历。

    战小癸咳嗽了两声。

    “可以了凌琛,别在这里发癫。”

    “理发店?”伍六七眨眨眼睛,“什么理发店?”

    “好冷……”战小癸抖了抖肩膀,“你们说的我都听明白了。”

    “嗯嗯。”凌琛也点着头,“异世界的迦勒底,为了拯救地球需要毁灭这个根源地。但是因为曹cao的猛攻,修玛和迦勒底御主分开了。最有可能会合的地方就是新野,没错吧?”

    “哦,是。”

    这个白衣服好厉害啊,修玛心想。她还担心自己有没有讲清楚,但是对方已经总结清楚了。

    所以修玛很奇怪。

    “你们就没什么想法吗?”

    “想法?啊,你说毁灭根源地这事啊。”

    凌琛先是挠挠头,手指又在脸上点了几下,皱着眉。

    最后一弹响指。

    “OK,决定了,就带你们去我们的据点,见见我家大王吧。正好我们那个地方离新野也不是很远。”

    “大王?”伍六七问道,“不是村长什么的,是大王?难道你们也是山贼?”

    “如果与朝廷作对就叫山贼的话,那倒也不算错。怎么样?去不去?”

    “可以。”

    修玛当然答应。只是没想到居然这么顺利就沟通上了。不知道是对方容易说话,还是自己有所进步呢?可能两方面都有吧。

    这么想着,心底泛起一阵喜悦。修玛捏捏脸蛋,把笑憋回去。

    “那就走吧,车在那边。”

    战小癸指了指她和凌琛来的方向。于是伍六七和修玛跟着两人去找马车了。

    他们以为是马车。但是转过两栋房子一瞧。

    那里停着一辆军用的越野车。战小癸熟练地钻进驾驶席,凌琛正立在车边。

    对傻眼的伍六七和修玛招手。

    “别愣着啦,快上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