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我有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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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开庭之前,守望者协会的高层来找过桥书亚的,问他想给自己取什么守望者代号。 桥书亚知道守望者基本上都是用代号而不是真名的,用真名的要么是菜鸟,类似于源稚爱这种刚毕业还没来得及录入代号的,要么是桥书亚这种野路子。 他昨天犹豫了半天,当时有几个选择,什么“亿拳吊人”、“狗头圣拳”、“农夫三拳”、“绿洲活佛”、“乔乔”、“黑桃A”、“吸属霸王”等等之类的备选代号。 但是犹豫了半天,他还是决定给自己取个简单质朴一点的代号,不然后面中二期过了之后可能会很尴尬。 他给自己取代号叫叠魂人。 叠层人,叠层魂,发育的都是人上人,要悄悄地发育,然后惊艳所有人。 …… 接下来,陪审团也走进了法院。 所谓陪审团,就是从各行各业之中选择一些人一同参与案件判决。 陪审团虽然是律法上面的门外汉,但是也代表着整个社会上普通人对于案件的一般三观。 陪审团制度的好处,那就是绝对不可能出现类似于“不是你抢的为什么要去阻拦”这种的案例。 至于这个陪审团制度,有好处也有坏处。 因为全是外行,所以也偶尔会出现律师全凭一张嘴无中生有,因为陪审团的人并不是法律专业的,他们对于证据之类的反而并不看重,看中的是三观之类的。 这就是陪审团制度的坏处,而判决往往会并不是朝着“秩序”这方面行进的,而是更加偏向于三观影响下的良俗。 此时桥书亚大大的疑惑,陪审团里面还有个熟人,一個宛如身上顶着400瓦电灯泡的神父坐在那里,手掌翻着圣书。 神父在陪审团里面混到了一席之地?是作为守望者的代表吗? “咳咳,马上就要正式开庭……稍等一下,那位神父麻烦你关一下灯,审判庭上禁止在自己身上装满大灯泡。”法官本想直接开始走流程的,但是看到陪审团上那一个亮到了极点的灯光,顿时觉得严肃的法庭不该有这种东西。 神父:“???” 问题是他关不掉灯啊!这些天睡觉的时候自己身上的光刺眼让自己都没睡好觉,他当时到底是怎么才沾上这麻烦的圣光啊! 戴着面具的桥书亚反而有些虚心的偏过头,其他人吃圣光球好像都没有什么异样,就这位神父吃了圣光球之后如同变异了一般,浑身冒着光。 这一定是神父的问题,桥书亚选择相信了自己的判断。 他再次看向了陪审团,研究一下,但是似乎除了神父之外,其他陪审团都像是有问题。 法官测试了一会,发现神父真的没办法关灯,只能被迫开始。 “既然没有其他问题,此刻正式……” “我有异议!被告人还戴着面具,我们无法判断出他是否是真的被告本人到场!”刚刚开庭,立刻就听到了原告律师的控诉。 那是一位很精神年轻人,带着意气风发的模样,此时这位律师就仿佛来到了自己的主场,意气风发勃勃生机。 他姓亿达,律师界称呼自己为亿达律师,虽然自己的名声……可能有一点点烂,毕竟上一次官司自己把雇主送进去了,但是没有关系,这一次一定能够一雪前耻。 让我康康我的对手…… 亿达律师看到了对面的罗生门有贵沙律师。 “6”他单手扣了这样一个符号,自己排位排到对面是通天代了…… 而罗律师也是猛地敲击着桌子,收到:“我有异议!” 法庭之上,罗律师的声音清晰:“被告人为守望者协会A级以上干员,根据守望者规定第4章第547条,守望者在任何时候都拥有自主蒙面权!” 桥书亚:“……” 他刚想说一句自己其实还只是个客卿,还没有评级的,但是现在觉得自己还是摆了,交给自己的罗律师,他才是专业的。 一瞬间亿达律师没有再继续胡搅蛮缠下去,而是等待法官宣读上诉书。 “被告人代号叠魂人,现已被提起故意破坏建筑、故意杀人、故意毁坏财物等共24项指责。
所有的证据能够表情被告是故意破坏建筑以及故意杀人。 从以上来看,被告人实际已构成等24项罪状,且被告毫无悔改之意,现要求判被告极刑,并从其遗产中赔偿所有受害人每人100万损失费。” 这些话是起诉书上的,也就是原告要求的,人类联邦的记者们架起长枪短炮,此时全部指向了这里。 因为人联记者的介入,再加上其他各处电视台的转播,此时全世界也有不少的地方开始有了这次的报道。 此时的全球,大量抱着看乐子的人看向了这边,起诉书一出,全世界的直播间引起了轩然大波。 “24项罪名?这真的是法外狂徒啊,守望者里面还有这样的人吗?” “我的关注点是要求判极刑还让人赔钱,emmmmmm……” “每人100万?他们为什么不去抢?我记得守望者的薪资补贴大概也就是警员的几倍而已吧,B级以上的守望者才能月入几万?A级一个月撑死也就十来万。” “你还别说,这可比抢要快的多。” 全世界热议起来,毕竟这种能够引起全球关注的案例极其少见,也是其唯一起诉守望者的案子。 而在这个时代全球都是统一使用人联币,购买力都了解的,人联币的购买力接近成立联邦前的美刀了,大概是70%美刀的购买力左右。 法官宣读完起诉书之后,不紧不慢的问向被告席:“被告方有什么异议吗?” 罗律师嘴角翘起,那戴着的金丝眼镜和梳着的中分让这个五十多岁的人充斥着自信,他猛地拍着桌子,大声吼到:“异议!守望者确实存在过激行为,而是将危险份子优先排除,符合防卫原则,我方要求提交新的证据!” 全球吃瓜群众也乐了起来,11区法院中最乐的可就是律师们互相“异议”的斗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