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五章 伪文青对真文青
“啊,我就是那天上的流星,瞬间闪耀的光芒却代表着永恒。啊,我就是飞逝的火焰,微弱的光芒照亮了黑夜,又随黑夜一起沉默!” 天马小红高扬着头斜看着天空,火红鬓毛如火焰般跳跃飞扬,吟咏的姿态是潇洒又忧郁,感情极其充沛。 马王有些无奈偏过头,看了眼高正阳和敖贞,示意他们不要见怪。 虽然有马王的示意,敖贞还是有些合不拢嘴。这个小红是什么情况! 高正阳也有些发懵,文学青年他见的了,文学红马还是第一次。而且,对方还是个喜欢现代诗的文学马。 “我勒个去……”在高正阳心里,就是这四个打字在闪耀。 小红吟诵完了,还很不屑的看了眼高正阳和敖贞,“愚昧的生命,这是诗歌,这是文学,这是艺术,这是对生命和自由的最高表达……你们不会懂的。” 小红又黑又亮的大眼睛中,满是骄傲,还带着几分不为人理解的寂寞。 马王也有些受不住,它轻轻咳了一声,“小红,他们想和你结为伙伴。按照规矩,你可以给他们三个考验。” 不等马王说完,小红就傲娇的摇头,“我才不会和愚昧的生命浪费时间。我不同意,不同意。自由岂容亵渎。” “我勒个擦!”高正阳恨不能一拳打死这二货,有什么比文学青年更讨厌的,就是傲娇文学青年。不,是傲娇文学马。 马王也有点尴尬,对敖贞道:“小红的脾气就是有些怪。她既然不愿意,就换一个。” 天马崇尚自由,小红既然强烈反对,马王也不想强迫她。 敖贞可不想和这么古怪的小红打交道,连忙赔笑点头,“那就麻烦前辈了。” 马王想了一下,又喊来一匹白色天马,介绍道:“小白,也是我的女儿。” 小白不如小红神骏,可一身雪白皮毛,却更为圣洁、美丽。她站在那里,有种如梦幻般的不真实。 高正阳却有些不喜欢,他更爱张扬的小红,小白未免太美丽了,缺少霸气。 而且,小白透出那股子傲娇劲头,目光扫过高滚时,就像看一堆粪土。 这也让高正阳更不爽,觉得小白比小红更烦人。 还有,小白、小红,马王起的名字也让人崩溃。高正阳怀疑,这个马王认不认字! 果然,小白不屑的撇了眼高正阳,看到敖贞时眼睛一下就亮了。她死死盯着敖贞,那炽烈的眼光,简直要冒出火花来一般。 敖贞被看的有些发虚,目光探询的看了眼马王,询问这是什么意思。 马王更尴尬了,他这个女儿小白,也是性子古怪。还不好解释。 “父亲,我喜欢这个女人,我喜欢她,我一定要她。” 小白情绪激昂的说道:“不,我要和她结成永不背叛的伙伴。” 马王有些无奈,“是这位人族需要伙伴,你可以给他三个考验……” “呵呵,人族,愚昧又贪婪。”小白很不客气打断马王,傲然说道:“我的爱只奉献给纯洁的雌性。我只选她。绝不考虑别的愚蠢雄性。” 高正阳也是无语,你妹的,哥也没看中你好么! 小白这副样子,也让他很怀疑对方的性别。如果确定是母马,那肯定是取向不正常的拉拉马。 “这群都是什么马啊!文学马,拉拉马,你们还能搞出什么花样来吗……” 高正阳在心里吐槽,但这话可不敢和马王说。 马王轻轻叹口气,“只有小白和小红可选。既然小白执意选择你,我也没办法。你也可以拒绝。” 敖贞也是无奈苦笑,这都什么事啊!她也发现了,马王也不怎么靠谱。天马大概都这个样子,自由散漫。 她看了眼高正阳,想征询他的意见。 高正阳很果断的道:“你选小白吧,不要浪费机会。不用管我。” 不管马王是有意还是无意,眼前的情况没有别的选择。他当然要做出理智选择。 何况,敖贞的天马,也和他的没区别。都是他老高家的。 敖贞也不矫情,接受小白显然是最明智的选择。 看到敖贞同意,马王说道:“小白,你可以给她三个考验、” “不用考验,她是我的真爱。当我第一眼看到她,就知道,我一生都会是她的马……” 小白再次不客气的打断马王,直接跑到敖贞身旁,用长长大脸贴着敖贞明艳面容,一副幸福无比的样子依偎着,“我愿和敖贞结成契约,永不背叛,永为伙伴……” 敖贞也跟着低颂誓约。 一马一人念完誓约后,一道灵光凭空闪耀,把敖贞和小白联在一起。 等到灵光消散,敖贞和小白的神魂就多了种奇妙联系,都能在心里感应到对方。 这种联系,就像是多了一位最亲密的朋友,永远能值得信任彼此。这让敖贞和小白的心灵都感到了欢愉、充实、满足。 马王在一旁,眼中也是带着笑意。相比于高正阳,他当然更喜欢和龙族结成伙伴。 这就像给女儿选女婿,不止要看对方如何,还要考虑对方的家庭、背景等等。 高正阳很有趣,也很有潜力。但和龙族相比,还是差了许多。 “肤浅……” 天马小红在一旁扬着头,傲娇的说道。 马王不满的看了小红一眼。小红也是他的女儿,只是一身火红皮毛都随她的母亲。 但马王没说什么,毕竟是他最有天赋的女儿,以后也许能晋升到十一阶。他不会为了是这点小事去训斥她。 马王目光一转,落在敖贞身上。他不想和外族相处的太久。对方身份又低,也没什么可说的。 事情完结,对方就可以离开了。 敖贞也明白马王的意思,正要主动请辞,高正阳突然说道:“马王前辈,能否给我一个机会,我想和飞焰聊聊。” 马王眼中露出一丝笑意,他明白高正阳的心思,敢在他面前说出请求,这需要勇气,也需要智慧。 “可以。”马王很干脆的同意了。 小红还是一副长不大的性子,需要出去历练,需要出去体会众生,理解天地万物。
人族的寿命又短,小红可以在短时间内恢复自由,又能感悟生死无常。这是一个很合适的伙伴人选。 马王当初把小红叫过来,就是存的这个心思。只是被小红一口拒绝了。 高正阳既然愿意试试,他当然不吝于给个机会。 小红不屑的看着高正阳,“无知的人族,我和你可没什么好说的。” “那可不一定。”高正阳笑起来,“你不是喜欢诗歌么,不如我们聊聊这个。” “哼,你懂诗歌么……”小红的诗歌可是从上古某个纪元文明遗址中学来的,她不相信这世上还有别的生命懂得她的诗歌。 “呵呵,不巧,琴棋书画正是我最擅长的。” 高正阳傲然道:“若说武功法术,我可能算不上高手。但论文学艺术,我就是天下最强。” 小红本不想和高正阳多说,可他话说的太大了,小红忍不住反驳道:“天下最强,你做首诗我看看。” “这还不容易,我就来首你喜欢的自由诗歌。” 高正阳不会作诗,但架不住他会抄。作为诗词界的搬运工,在这个世界上他还真是谁都不惧。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 简单的词句,把生命、爱情、自由三者解析的明白通透。 对上普通人来说,这首也不过就是有点意思。但对文学青年或文学马来说,这诗就要了命了。 尤其是小红这样的文学马,一直是自己乱折腾。她虽自视甚高,天天那自由了作诗。但和高正阳的诗相比,水平就差的有点多了。 “好诗”小红抑制不住激动,大眼睛水汪汪晶晶亮,那样子似乎控制不住的要哭出来一般。 马王和小白、敖贞,都看颇为惊讶。就是这么平铺直叙的几句话,虽然听起来有些道理,可也不至于这样吧。 小红有些哽咽的道:“一首算什么最强,你还有别的诗歌么?” 高正阳正色的道:“你其实不懂得自由。自由并不是放纵,自由是自我的觉悟。自由并不是为所欲为,自由是拒绝的权力。只有经历束缚,才会懂得自由。带上羁绊,自由才真正的意义……” 这些听起来好像是废话一般的东西,让马王和小白、敖贞都听的直皱眉。 小红却更激动了,大滴眼泪噼里啪啦的滚落。她感受到了巨大震撼,原来,自由这么深奥。 “小红,你别被骗了,那家伙就是想骑你!” 眼看着小红似乎要被说服了,小白忍不住大叫着提醒道:“雄性都不是好东西!想想吧,被雄性人族骑在背上,太耻辱了。” “我的灵魂自由而高贵,一如飞焰一般。” 高正阳郑重的小红说道:“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马。我辈岂同凡俗,走自己的路,让庸俗的众生说去吧……” 这几句太对小红胃口了,她瞪大水汪汪的眼睛,满怀期盼的道:“三个考验,你一定要完成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