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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9章 难道沈炼能翻了天去?

    我在综武当神捕正文卷第259章难道沈炼能翻了天去?常茂没有穿盔甲,而是换了一套舒适的便服,看起来就像……就像是

    ——刚刚到达中土的孙猴子

    这话绝不是讥讽常茂沐猴而冠,而是因为他的容貌确实不怎么样,尤其是那对雌雄眼儿,越看越觉得别扭。

    生有异相,必有异能。

    朱元璋麾下诸多猛将,常茂的武力不敢说是第一,却也能稳居前三。

    常茂不仅继承了老爹的勇猛,还有八百个心眼子,征战沙场二十年,从来没有吃过半点亏,就像是把程咬金的脑子和福运,转移到了罗士信身上。

    如果说沐英是徐茂公的脑子,李元霸的身子,常茂就是程咬金的脑子,混世魔王的运气,以及罗士信的身子。

    巧的是,罗士信也是雌雄眼。

    白天大的眼睛好似鹰隼,飞爪擒敌无往不利,晚上小的眼睛堪比灵猫,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对他全无影响。

    这些年镇守边关,瓦剌蒙元都曾派出刺客,想以江湖手段刺杀常茂。

    常茂来者不拒,无论男刺客女刺客和尚刺客道士刺客,还是给刺客传递消息的卧底,全都抓起来,在他抓满二百五十九人时,再无人敢派出刺客。

    呃……

    刺客不多,探子极多。

    每次遭遇刺杀,常茂都会顺藤摸瓜抓异族的探子,并以此为借口清理本地盘根错节的老旧势力、古老家族。

    驻扎至今,常茂把肃州里里外外清理了六七遍,杀戮超过千人,蒙元瓦剌安排的探子,全部都被常茂拔除。

    现如今肃州城内的探子,都是最近几年布置的,老探子已经被杀绝。

    瓦剌武林高手不算多,蒙元却有红日法王、里赤媚等擅长刺杀的高手,但无论哪位高手,都不会刺杀常茂。

    里赤媚脑子很聪明。

    红日法王脑子很正常。

    他们俩还想要多活四五十年。

    刺杀常茂?

    谁特么愿意去谁就去吧!

    里赤媚愿意给他掏路费。

    红日法王愿意为他诵经超度。

    对于这位威名赫赫的大将,沈在宽做了十足的准备,沈炼从沐英那里打探到的情报,他认真研读过三十六次。

    如果世上有一个人,最了解常茂的脾气、爱好、逆鳞,那肯定是沐英。

    沈在宽现在也很了解。

    书本层面的了解。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

    现在就是用实践验证的时刻。

    “来来来,让我好好看看金科状元是何等风采,嗯,不错,很不错,不愧是状元郎,远非凡俗之辈可比。”

    常茂瞪着鸡蛋大的眼睛,仔仔细细的端详沈在宽,表现得非常亲热。

    常茂并非没有架子,也不是平易近人的性格,但他喜欢有本事的人。

    什么叫做“有本事的人”?

    任何一个行业做到顶尖,都算是有本事的人,沈在宽是状元郎,说明他在读书这方面,处于最顶尖的水平。

    沈在宽略有些尴尬,面上却没有表露出来,也没有拽文辞、说礼仪,更没有顺杆向上爬,而是不卑不亢,表现出状元郎应有的才学、仪态、修养。

    沈炼千叮咛万嘱咐,表示常茂看似粗豪,实际上心如明镜,明察秋毫。

    不要在常茂面前耍心眼。

    该怎么表现,就怎么表现。

    无需溜须拍马,无需乱攀关系,无需太过紧张,更不要耍一些小聪明。

    一切耍心机的手段,都会被常茂的雌雄眼窥破,印象分会被大扣特扣。

    沈在宽很认同沈炼的想法。

    倒不是觉得沈炼说得对,而是他才二十多岁,刚刚高中状元,正处于最热血沸腾的年岁,想要充分展露才华,想要建功立业,而不是去溜须拍马。

    李寻欢也是类似的情况。

    他们处于最雄姿英发的年华。

    既是最青春活力的年岁,同时也是最天真浪漫的年岁,他们风华正茂,书生意气,他们的理想是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绝不是溜须拍马、阿谀逢迎。

    热血激昂也好,年轻气盛也罢,这难道不应该吗?这有什么不对吗?

    不气盛还叫年轻人么?

    谁家年轻人比八十老翁更油滑?

    就算是二世为人的沈炼,经历过信息爆炸的年代,照样也是年轻气盛。

    人不中二枉少年!

    沈炼孕育的是狮虎般的热血。

    沈在宽孕育的则是浩然正气。

    凛然如神,浩荡绵长,诸邪退避。

    虽然不能用于拳脚争斗,但在很多时候,都能发挥出奇绝的作用。

    比如沈炼与人争斗,敌人对沈炼发动精神冲击,或者迷幻心法,沈在宽只需呵斥一声,诵念经史子集,就能让对方遭受反噬,为沈炼创造出机会。

    常茂身经百战,阅人无数,自然看得出沈在宽的性格,对他非常满意。

    若非沈在宽已经娶妻,常茂怕是要做次月老,为他介绍几个名门闺秀。

    “你打算从何处入手?”

    寒暄数句,常茂开门见山,询问沈在宽的计划,考察他办事的能力。

    沈在宽道:“龟兹国!”

    “你选择帮助谁?”

    “龟兹国王,他是正统,他有庞大的关系网,是优秀的跳板,但此事不能cao之过急,要以龟兹国王为主。”

    “为何要以龟兹国王为主?”

    “为了表现出咱们的姿态,如果咱们一味强硬,强行插手此事,不仅会让龟兹国王心中忧虑,还会让很多处于中立的势力,倒向蒙元或者瓦剌。”

    沈在宽侃侃而谈:“西域之地实在是太过混乱,势力太过于复杂,谁也不知沙漠最深处,藏着何等隐秘。

    即便实力处于绝对优势,也不能随意开启战争,四皇子攻伐西夏,亮出了拳头,龟兹国就是咱们的甜枣。

    只要把这颗甜枣送出去,再加上丝绸之路的利益,无论蒙元和瓦剌许下什么样的条件,都很难拉拢盟友。

    唯一有些忧虑的,便是某些贪心不足的家伙,可能会坐地起价,假如真的发生这种事,请将军提供帮助。”

    沈在宽简略的说了一遍计划,随后让吕四娘拿出一大摞书卷,这些书卷是他拟定的详细计划,每种计划都有备选方案和应急预案,谨慎到了极致。

    就连常茂这等人物,看到沈在宽的计划,也觉得沈在宽不愧是状元。

    “我在肃州天天吃沙子,嘴里都快淡出鸟来了,听了你的计划,我倒真的期盼有些人贪心不足,哎呀……”

    常茂伸了个懒腰。

    “这么多年没有冲锋陷阵,也不知道我的武功,有没有荒废掉。”

    沈在宽等了几日,接到了姬冰雁送来的信件,立刻开启下一步计划。

    ……

    龟兹营地。

    沈炼、唐竹权、拜雄,三人正在沙丘后面喝酒,对面是沥血残阳,好似天被砍了一刀,充满龙虎刀兵之气。

    拜雄是飞驼族新任族长,自幼在大沙漠中长大,面目粗豪,言行举止却颇为文雅,而且非常懂得节制之道。

    在拜雄管辖的绿洲内部,无论是酒水还是赌钱,亦或是青楼,全部都有严格的数量限制,酒每天能喝三斤,赌钱能输三万两,青楼每月能去三次。

    对于往来的商人而言,这自然是不能尽兴的,但他们对此非常推崇。

    无论是航海还是丝绸之路,全是脑袋别裤腰带上赚钱,赚到钱之后,需要极致的刺激,需要去销金窟放纵。

    销金窟之所以是销金窟,就是因为无论带着多少钱,都能输个精光。

    拜雄做出这些限制,就是让往来商人保住部分收益,让他们不会把做生意的本钱输光,让他们能长久消费。

    他的做法虽然有些奇葩,但得到了很多商人的推崇,因为拜雄至少会让他们留下几个铜板,回家能够交差。

    自制力是很奢侈的能力,尤其是面对酒色财气,真的很难维持理智。

    莫说面对酒色财气,让人坚持每天早睡早起,跑步一小时,按照正常的时间吃三餐,荤素搭配,不暴饮暴食,在无监管的情况下,有几人能做到?

    销金窟是怎么赚钱的?

    当然是把自制力彻底打碎,让人无法维持理智,掏出身上全部的钱。

    拜雄的做法,就是把自制力转变为他制力,强行让他们维持住理智。

    沈炼称赞道:“拜族长高明,这样做虽然会得罪想彻底放松的商人,却能得到有家室、有责任的商人推崇。

    在这种地方做生意,不让人去销金窟放松,是绝对不可能的,让他们有节制的花销,是一条长久的财路。”

    唐竹权嘟囔道:“三斤酒?那岂不是要淡出鸟来?我肯定受不了。”

    沈炼指了指拜雄腰间宝刀:“拜族长的狂沙刀,能让你戒掉酒瘾。”

    拜雄双眼微眯:“沈捕头当真是好见识,竟然一眼就认出狂沙刀。”

    “练刀的师兄弟比较多,对于江湖中流传的宝刀,多了几分关注。”

    江湖中最有名的宝刀,自然是百余年前大侠郭靖铸造的屠龙宝刀,威力最强的宝刀,则首推龙魂刀、井中月、九歌神刀、圆月弯刀、天魔双斩……

    拜雄的狂沙刀名气不算大,威力也不算超绝,但却最适合黄沙大漠。

    狂沙刀初代主人名叫可达志,是隋唐年间突厥高手,天赋异禀,曾压制得到宋缺指点,领悟井中八法的寇仲。

    寇仲、徐子陵这等人物,向来是奇遇连连,机缘无数,大街上闲逛都能得到前辈指点,同年龄几乎没有对手。

    可达志没有任何奇遇,只有黄沙大漠和狂沙刀,却能够稍胜寇仲,足见其天赋是何等惊人,心性是何等坚毅。

    武林史话中,对于可达志的记载并不算多,狂沙刀也已经散失数百年。

    就连沈炼也没想到,拜雄竟然有这等机缘,转念一想,飞驼族是在隋唐年间创立,或许某位创始长老是可达志的传人,甚至可能是可达志本人。

    这种事情,谁能说得准呢?

    “拜族长,我听说飞驼族流传的五绝追魂杀秘籍,可以用金钱购买?”

    “沈捕头想买?”

    “我只是有些好奇,这种最为顶尖的绝世秘籍,应该细心收藏,让族内高手钻研推衍,怎么能够售卖呢?”

    “这是族内流传的规矩,据说是为了防止后人不思进取。”

    拜雄没有做出太多解释,唐竹权略有些好奇的问道:“售卖秘籍能得到无数珍宝,相当于有一座金山,躺在金山上吃饭即可,哪里用得着努力?”

    “当然需要,人家买秘籍,是因为我们的秘籍厉害,如果不思进取,被购买秘籍的超过,我们还有脸么?”

    拜雄随口胡编了一个理由。

    这个理由不能说是错误的,却也绝对不是飞驼族长老的本意。

    或许当年定下这条规矩的长老,只不过是随口一说,甚至可能就是因为族内缺钱,不得不把秘籍分卷售卖。

    由于间隔的年代实在是太远,记载实在是太少,飞驼族族裔,下意识觉得创始长老是前辈高人,会为他们胡乱定下的规矩,找寻“合理”的借口。

    唐竹权喝了一大口酒,弹了弹战遍天下的食指,笑道:“拜雄,你们族内练指法的高手,能胜得过我么?”

    拜雄非常认真的说道:“他们肯定赢不过你,因为卖给你的那一卷,原本是擒拿手,令尊结合枪法精要,把擒拿手化为指法,与原版大不相同。”

    唐竹权闻言认真的说道:“你千万别把秘籍卖给沈炼,这家伙能研究出什么东西,天王老子也不知道!”

    沈炼:

    你说话能不能稍微客气点?

    我只是喜欢发散思维罢了。

    我研究出来的武功绝技,虽然和原版大不相同,但非常的实用啊!

    拜雄被唐竹权的话引出了兴趣。

    飞驼族传承数百年,五绝追魂杀被历代长老修改完善,不敢说无双无对,却也是绝顶秘籍,就算沈炼有通天彻地的超卓悟性,难道还能翻了天去?

    “沈捕头,五绝追魂杀秘籍,我们只售卖前四卷,每人限购一卷。”

    “你这限购没什么用,比如我买了一卷,然后让我大师兄买一卷,二师兄买一卷,三师姐买一卷,加起来就凑够了四卷,至于那卷不售卖的……”

    “那卷秘籍如何?”

    “你听说过盗帅楚留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