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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对视(求追读!)

    正值晌午,耀目的阳光晃得人睁不开眼睛。

    李自敬呼出口气,颤颤巍巍取下笠盔,发觉昨夜出征时锃亮的笠盔现在已经是创痕密布,如同平整土地上的道道沟壑。

    紧绷的神情一经放松,苦痛感便涌上心头。

    周身不知道何时竟又多了数道细小伤口,已经凝血成痂,最严重的还是日久松散,激烈搏杀后浑身的酸痛。

    李自敬望向被士卒押走,如同斗败公鸡的耿仲明,旋即转身,咬牙活动身体。

    激烈的厮杀声和隆隆的步鼓声依旧萦绕在耳边,李自敬抬起手掌遮挡阳光,环视着惨烈的战场。

    由金陡关下至远处冲沟,大顺军和清军的累累尸骨被丢弃在地,焦土和灰烬下,旌旗刀枪扔了一路,连盾车辎重也无人问津。

    几具还没有完全被沙石掩埋的尸体上空盘旋着几只秃鹫,尸体上好几个箭头还在稳稳地插着,那断了的长枪却依然握在尸体的手里。

    秃鹫尖锐的叫声响彻在空中,锐利的眼眸紧紧盯着平川上蚂蚁般的大顺士卒。

    看着路边不知名的累累尸骨,李自敬心头一阵悲凉。

    这些人大多数都只有二三十岁,花样的年华,火样的青春,就这样被乱世的浪潮拖曳到前线,踏上不归之路。

    李自敬将血迹斑驳的雁翎刀收回鞘内,无力再翻身上马,就这样牵着马缰跟在队伍最后。

    沿途路过的数辆盾车都被烧得焦黑,地上满是双方残缺不全的尸骨。

    一些脚步奔走而过留下的印记中,血水上漂浮着几块碎rou,其间倒映出李自敬愈发坚定的眼眸。

    李自成站在多铎曾处于的坡顶,远望西侧。

    眼下所处的确是绝佳的观测地点,向西可以远望清军大营,向东也可看清楚关城上正在行动的大顺士卒。

    只是李自成不知道,多铎手中还有一个叫做千里镜的神奇玩意。

    这一仗李自成也不知道为什么要打,要是按照以往的习惯,侧翼被袭击,他是一定会直接撤退的。

    只要老本不折损严重,失败再多次也是可以接受的。

    也许对是这个唯一的弟弟的疼爱,也许是对米脂家乡百姓的愧疚,让他鬼使神差的下令打了这一仗。

    回想起这一战惊心动魄的走向,李自成也是缓缓松了口气。

    所幸多铎的战意并不高,一见前阵被破便立即撤回大营,不然地上的尸体还要更多。

    李自成拒绝了刘宗敏的追击提议,下令尽快打扫战场,将受伤士卒先行撤回关内进行医治和休养。

    随后,他跳下小坡,翻身上马驰回潼关。

    历次大战,大顺军的伤亡有很大一部分都不是直接死于阵中。

    战场上伤员众多,又有轻重缓急之分,大顺军发展的太快,襄阳建政以后虽然创立了野战五营和城防军的军制,却并没有组建单独成建制的军医团队。

    相比同大明分庭抗礼数十年的建奴,大顺军的根基还很薄弱,医疗条件也远远不如,以至于总是不能及时救治全部伤员。

    虽然大顺军中并没有成建制的军医队伍,但也有许多入军前的郎中或药局学徒。

    现在这些人都被集中起来,由老本兵保护着在战场各处奔走,前去救治伤员。

    或许在不远的将来,这些弱势都会一一得到补正,但这些都需要时间。

    建奴两路来袭,一路从山海关追杀千里,大顺军被迫主力四散,根本没有时间去慢慢发展。

    潼关城头,大顺的旗帜依旧在风中飘扬,但却没有了往日的安详和宁静,取而代之的是满目疮痍。

    城外的尸体堆积到一起,被留下来的大顺士卒引燃,渐渐燃起冲天大火,黑烟滚滚。

    太阳在云层中慢慢下落,金色的余晖洒在大地上,还留在战场里的旌旗和刀枪依旧泛着点点血光。

    山野茫茫,关城两侧的峰巅凝集起了一片如血的晚霞。

    鲜血渗透了大顺士卒身上穿着的箭衣,颜色渐渐变得模糊。

    放眼望去,大顺军的兵卒们退入关内或坐或立,三两成群的聚在一起,都已是伤痕累累。

    但相比之前,多了些许生气,不再显得死气沉沉。

    这一场胜利或许要称之为惨胜,但确实是一场酣畅淋漓的胜利,这彻底驱散了大顺兵卒们心中对于建奴的畏惧。

    潼关总兵府。

    昔日驻守在潼关的明朝总兵府邸,现在已经被改造成了李自成和大顺众文武商讨军务的场地。

    总兵府外的院落中,两棵榕树拔地而起,苍劲挺拔。

    大堂中,左右各摆着许多收集来的座椅,一些已经看不清楚字迹的文书和塘报凌乱的散落在地。

    不时有兵卒从门外急促走过,传来阵阵脚步声。

    “坐吧。”

    李自成巡视完城关来不及休息,立即赶回大堂,一身的仆仆风尘。

    十余名身着棉甲的老本兵跟随走进大堂,随后排成两侧按刀而立,护卫着他的安全。

    李自敬站在右侧的一个椅子前,闻言也随众将坐下。

    不等李自成说话,刘宗敏便是站了出来。

    “为什么不让额追击?”

    “清狗被骑阵击退,正是乘胜追击的好时机!”

    此刻的刘宗敏,满脸的络腮胡须都已经沾染上些许的血色,青色箭衣几乎支离破碎,露出内中的黑色棉甲。

    虽然都是棉甲,但刘宗敏身上穿着的这套做工十分精细,内带有夹层,密密麻麻的小铁片镶嵌其中,韧性极强。

    比起一般的兵卒棉甲而言,他身上的这套,相当于多了一件锁子甲的防御。

    如果棉甲内再穿一套锁子甲,用长枪戳都很难直接戳烂。

    “你还好意思说?”

    李自成望向他,愠着气息。

    “清狗这次退兵井然有序,定是在途中设伏,贸然出击,万一遭伏,被清狗杀个回马枪,你来退敌?”

    刘宗敏瞪大了眼睛,叫喊道。

    “什么伏兵,哪来那么多伏兵!”

    “得胜也不乘胜追击,难道等明日再去强攻大营吗?”

    “真有伏兵,额把命赔给你便是!”

    李自成面色渐冷,双目凝视着刘宗敏,后者也毫不示弱的与之对视,最后还是李自成先移开目光。

    按下心底的火气,李自成瞥向左侧李自敬。

    “朕弟起初说清狗会设伏兵,你听了吗?”

    “同样的亏,你还要吃几次才能长记性?”

    刘宗敏一听这话,也是将目光望向眼前。

    李自敬坐在刘宗敏的对侧,刹那对视,感受到刘宗敏这一番怒火翻腾的目光,心底顿时一阵没由来的胆怯心虚,下意识要避其锋芒。

    却是忽然想到,伏兵自己说对了,火器自己带对了,仗也打赢了,还活捉了耿仲明。

    慌的不应该是他?

    于是,李自敬深呼口气,抬眼望去。

    双眸碰撞,在电光石火间交锋。

    一個气势浩荡,如暴怒而起的雄狮。

    一个坚定自信,目光锐利,稳若老树盘根。

    刘宗敏眯起眼睛,发觉李自敬气定神闲,眼神与昨日截然不同,一夜之间经历了某种质变。

    两人刹那间眼神的拼杀,犹如万箭齐发,几乎颠覆整个大堂。

    大堂内十分安静,气氛微妙。

    刘芳亮忽然出列,打破了这份奇怪的宁静。

    “陛下,此次劫营由我提出,昨夜作战,也是我未能听取小闯王劝告,以至弟兄们深陷重围。”

    “老本损伤惨重,如今追击之议,皆因我而起,请陛下责罚!”

    李自成站起身来,环视众人,最后将目光停留在刘芳亮身上。

    “我大顺老本损失不小,足有两千多的伤亡,可朕看他多铎也未必好受!”

    “这一仗,主要打的是我大顺的威风!”

    “你没有过错,朕还要给你记功!”

    刘芳亮抬起头,满脸震惊。

    “陛下...”

    李自成自然注意到了方才两人间的剑拔弩张,也很是惊奇,三弟居然没有败下阵来。

    大顺军中都很少有人能做到这一点,即面对刘宗敏的怒视而镇定自若、面不改色。

    看来以往太少关怀这个弟弟,亲兄弟间居然生分至此。

    “这一仗最大的功臣,还要看朕的三弟。”

    李自成含笑望向一侧,招手示意。

    “自敬,你上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