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坐稳屁股再出拳
; 杜龙王顾不上收拢残兵败将,只带着数百人仓皇逃走,考虑到宋江的大军就在后面,汪克凡放弃了追击的打算。 不是不想追,是不敢追,不能追。 恭义营都是短腿的步兵,只有依托长枪阵才能发挥战斗力,并不适合在运动中追击敌人。山谷中地形复杂,道路难行,身披铠甲的长枪兵很快就会耗尽体力,一旦被水匪打个埋伏,反而会吃个大亏。 善战者绝不会以短击长,汪克凡小心藏拙。 虽然放跑了杜龙王,漫山遍野的残匪也足够明军忙活了,失去指挥的水匪溃不成军,在青壮的追逐下东奔西逃,慌不择路,稀里糊涂就做了俘虏。 除了个别困兽犹斗的悍匪之外,有组织的抵抗全部被恭义营击溃,长枪阵所到之处如入无人之境,水匪们要么逃走,要么扔下兵器跪地请降,动作稍慢的,立刻就会被无情地刺杀。 战事很快结束,卫所兵和青壮们开始打扫战场,汪克凡却命恭义营原地休息。士兵的武器都放在手边,不许解甲,不许躺卧,不许随意走动,彼此间队形间距保持不变,只要一声令下就能起身迎敌。 战场上随时可能发生意外,必须养成时刻保持警惕的习惯。 士兵们喘息着就地坐下,表情有些木呆呆的,还不敢相信真的已经胜利了,过了一会才有人开始喝水聊天,低声谈笑,渐渐放松下来。他们还都是新兵,在刚才的战斗中过于紧张亢奋,精力体力都消耗很大,现在最需要的是休息,而不是争抢那些缴获物资。 况且这一仗如摧枯拉朽般彻底打出了威风,孟宝就算胆子再大,也不敢贪墨恭义营的缴获,最多在其中做点小手脚,水至清则无鱼,没必要和他计较,明面上还得给点甜头。 汪克凡更关心将士们的伤亡,这些天摸爬滚打在一起,几乎能叫出每个士兵的名字,对这支部队已经建立了感情。 吩咐汪晟等哨官保持警戒,汪克凡带着几名亲兵向后走去,那里是恭义营和水匪前队的战场,一群群青壮正忙着救助伤员,收敛阵亡士卒的尸体。 遍地都是水匪扔下的武器、器械和旗帜,上面沾满了脚印和泥土,失去主人的战马避开人群,孤零零地站在田野中,水匪的尸体没人收敛,横七竖八倒卧在血泊中。 汪克凡目光一扫,看到个意外的场景,史阿大斜蹲在一具水匪的尸体旁边,左手探在那水匪的裤裆中,仔细地摸索着什么…… 史阿大身子壮健,神经大条,把肩膀上的伤口简单包扎一下,随手捡了一柄单刀防身,就兴致勃勃地冲进死人堆,在尸体上搜寻金银财物。 当兵卖命,图的就是升官发财,史阿大是个直肠子的庄稼汉,对升官没什么感觉,只喜欢沉甸甸的铜钱,白花花的银子。伤兵没有任务在身,捞点外快不算违反军纪,他就像一头尽职的猎犬,仔细筛查着每一具尸体,绝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藏钱的部位。 耐心的付出换来了丰厚的回报,不一会的工夫,史阿大已经找到了好几串铜钱,两块碎银子,甚至还有一个小小的金戒指。 这可是个好东西,娶媳妇正好用得上,史阿大又惊又喜,捏起戒指狠狠咬了一口,随即咧开大嘴,“呵呵呵”发出一阵憨笑。 这戒指十足真金,肩膀上挨一刀也值了! 嗯?不对,***把戒指藏在裤裆里,害得老子咬他的吊毛! 史阿大突然醒悟过来,呸呸吐了两口,一脚向那尸体踢去。 “哦……”尸体竟然发出一声痛苦的呻吟。 史阿大吓了一跳,忙俯下身仔细查看,原来那水匪还没死,腰间却有一个血rou模糊的巨大伤口,看样子随时可能断气。 “你小子是个短命鬼,早死早投胎,下辈子别再做贼了!”史阿大嘟囔着提起单刀,顺手扎了下去。 那水匪满身血迹,躺在地上昏迷不醒,眼看就要死于刀下,背后突然有人伸出一只手,扯住了史阿大的手腕。 “你……”史阿大怒冲冲回头要骂,却发现来人竟是汪克凡,又把脏话咽了回去,指着那受伤的水匪解释道:“这,这家伙不行了,俺想给他个痛快,还少受点罪。” “没伤着要害,也许还能救回来。”汪克凡蹲下身子查看一番,从水匪的衣襟扯下两根布条,为他简单包扎了一下伤口,叫过几名青壮抬回城中医治。 “传令全军,不得攻击已经投降的俘虏,不得攻击失去抵抗能力的伤兵,除非……,除非他们进行反抗。”汪克凡擦净手上的血迹,看到史阿大在一旁疑惑不安,温言安抚道:“你做的没错,但是杀俘不祥,以后要禁止这种行为。” “是!”史阿大恍然大悟,忙行礼领命。 汪克凡点了点头,神态中若有所思。 所谓杀俘不祥,只是一句借口罢了。 在古代战争中,充斥着大量杀俘屠城的记录,大规模的屠杀往往会引发瘟疫流行,胜利一方的士卒也死得不明不白,古人以为这是杀俘屠城的报应,才有了杀俘不祥的说法。 在现代战争中,杀俘是公认的野蛮行为,汪克凡作为曾经的职业军人,非常排斥杀俘虐俘的行为。但他同时也很清楚,冷兵器战争和现代战争不同,不能照搬现代的战争规则,史阿大做的其实没有错。 冷兵器战争来得更加残酷,近身rou搏中必须心狠手辣,放下武器的敌人同样具有战斗力,稍不小心就会遭到对方的反噬,容不得半点心慈手软。 左右为难,汪克凡给出了第三个答案——以“杀俘不祥”为理由,禁止杀害俘虏和伤兵。 非此即彼,并非最佳选择,中庸之道,才是儒家智慧。 很多事无所谓对错,关键在于把握分寸。 …… 恭义营打跑了水匪,崇阳城中的惊慌恐惧也一扫而空,家家焚香,鞭炮不断,到处都是一片喜气洋洋。百姓们纷纷涌上街头,街市上热闹了很多,商家店铺也都开门营业,茶馆和酒家尤其生意火爆。 客人们两杯老酒一端,话题肯定会转到恭义营身上,谁要是不知道汪克凡的名字,立刻就会遭到大家的鄙视,灰头土脸地再三请教,才有热心人开口指点。 “汪将军乃我崇阳本地人氏,此前一向镇守武昌府,是宁南侯左帅麾下第一员大将,此人身高八尺,虎背熊腰,手使一口七十二斤的丈八蛇矛,有万夫不当之勇……” 众人发出一阵惊叹之声,有人又担心地问道:“关老爷的大刀才七十二斤,汪将军也用这么重的蛇矛,使得动么?” “笑话,汪将军力大无穷,那蛇矛虽重,在他手中也好比一根柴禾棍!”那人不屑多做解释,接着说道:“汪将军不但勇武过人,还是个十足的忠义孝子,为救老母性命赶回崇阳,单枪匹马在大军中杀了个七进七出,血流成河……” 说的人口沫飞溅,听的人目瞪口呆,店里的客人越来越多,七嘴八舌得问个不停,把酒家老板乐得眉开眼笑。 百姓们庆祝胜利的时候,恭义营悄悄回到了军营,将士们洗漱用餐,抓紧时间休整,随时准备迎接下一场战斗。 虽然打跑了杜龙王,但宋江的主力还在后面,不到喝庆功酒的时候。 审问俘虏得知,宋江手下还有将近一万人马,因为崇阳实行坚壁清野政策,水匪的补充给养不足,严重影响了行军速度。但是,他们距离崇阳终归只有三十里,哪怕是慢慢爬,两天之内也爬到了。 面对人数远远占优的敌人,崇阳文武官员产生了两种截然不同的意见。 “水匪新败,惶惶然而胆丧,我恭义营挟大胜之威,应一鼓作气灭此朝食!”周国栋今天第一次上战场,就亲手杀死了两名水匪,整个人的气质都凌厉了几分。
“恐怕有些不妥。”汪晟摇了摇头:“水匪兵力十倍于我,天气也不好,万一下雨道路泥泞湿滑,贸然出战没有必胜的把握,还是应该坚守城中,以不变应万变。” “哈,你胆子也太小!所谓机不可失,时不再来……” 周国栋心高气傲,言语间从来不肯让人,汪晟是个慢半拍的好脾气,但一旦认准的事情绝不轻易松口,这两人的性格虽然不同,骨子里却都有一股拗劲,三言两语就争了起来,谁都无法说服对方。 其他人也纷纷发言,许秉中、陆传应和汪晟意见一致,倾向于据城坚守,谭啸、孟宝和周国栋则主张乘胜出击,寻求与宋江决战,除了汪克凡没表态之外,其他六个人正好分成了两派。 “诸位,宋江手下大小十七家水匪,肯定各有各的心思,平日里还能号令一致,突然打了个大败仗后难免军心不稳,正好趁机消灭他们,这可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 孟宝从军多年,这番话正好说到了点子上。战场上最忌讳犹豫迟疑,好容易打个胜仗夺得主动权,就该再接再厉,把优势转化为胜势,彻底解决这股水匪的威胁。 “如果恭义营出战,万一水匪分兵来攻崇阳,该如何是好?” 许秉中仍觉得心有余悸,他今天见识了水匪的凶悍,数千名悍匪声势骇人,县城中的青壮们绝不是对手,今天要不是有恭义营顶着,县城只怕凶多吉少。 许秉中的身份较高,他既然开口,孟宝和周国栋都不好直接反驳,谭啸却是个大大咧咧的性子,哈哈一笑接过话头。 “大令放心,宋江不过是一伙水匪,绝对挡不住恭义营的雷霆一击,他敢分兵的话,只会死得更快!” “请堂尊明察,战机稍纵即逝,犹豫不得啊!”孟宝也跟着劝道。 “这个……”许秉中一时间有些犹豫,把目光投向了汪克凡。 许秉中虽然不通兵事,但也不是鼠目寸光的庸才,也知道把握战机的重要性,要是让宋江得到了喘息的机会,收拢败兵稳定军心,卷土重来再次发起进攻,崇阳只能被动应付,胜败又在两说。 到底该怎么办?他发现在这种关键时刻,还是需要汪克凡来一锤定音。 汪克凡笑着点点头,站起身来向许秉中一拱手。 “我等远来是客,当唯大令马首是瞻。”汪克凡的目光缓缓扫过众人:“恭义营战后急需休整,暂不出战……” 仿佛突然关上了开关,激烈的争论戛然而止。通过这场胜利,汪克凡已经确立了极高的威信,他表态之后,周国栋等主战派都躬身称诺,没有任何异议。 军议一直持续到掌灯时分,许秉中排下酒席款待大家,举行了一场简单的庆功宴,散席后回到军营,汪克凡又和周国栋等几名哨官开了个内部会议。 有些事情不便当着许秉中等人明说,但在恭义营内部一定要沟通清楚,几个人一直聊到深夜,仔细分析眼下的战局。 的确,现在正是消灭宋江的好机会。 但是,恭义营没那个能力。 恭义营缺乏机动能力,不宜长途行军作战,“长途跋涉”三十里挑战上万水匪,和找死没多大区别! 水匪的主力距离崇阳三十里,超过了恭义营的有效打击范围,干看着一块大肥rou却吃不到嘴里,只有留在县城里静观其变。 在现有条件下,拳头能打多远就打多远,屁股决不能离开崇阳。 汪克凡早就有所打算,必须提高恭义营的机动能力,补上这块短板,会议快结束的时候,他宣布了一个重要决定。 “诸位,我准备调整营制,在军中招募一批辅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