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戀愛之滋味
余少時見同窗之比翼,而從未有所知也。或觀其舉止,或察其言語,多為厭之。蓋彼少年之時,安有其愛乎?豈憑一時之愉快,而恣意所為之耳!雖少年少女之摯情,然此情其可久乎?而未察社會之多難,生計之由艱難,且感情之易變,時為常事也。而年小即知事之短,又自以為此為愛也。故以年少之人所持之愛戀,大多新鮮而已也。其若有所愛者,必遂時而漸知其此情之真諦也。余就讀高中時,曾意一女,自以為愛慕之情,暗藏七年之久,而實習之事盡數吐露,彼女子之所婉拒也。並以此絕消息,今不知她處何方?忽有悵然之情油然而發也。即今余相戀之人,乃知其非愛也。喜歡所人,不時而悅,時常而思之,又然處其外,忽得忽失之感,真可使人作怪。其男兒之態怎可如此,其情真可使人所怖也。余初次情愛之事,實為不理智,且不得規矩,我自認君子之風,然一見即不如此,萬般風度皆為塵落于下,冷靜判斷為之無,孤夜思之,余之言行真可使人可笑矣。 自三日以來及今,尚有七日,又常未見,平日里也就三五日之得見,而全網上通訊,故稍緩而遲疑也。余稍有其懼也。惟懼從此無能攜此手,共伴其一生也。然男子之萌情實為猛烈,余此幾日始有所覺,蓋愛之所物,以心之搖蕩,實心之所動也。故動情實是之易事,亦是件難事也。余為男子,不可如此動情,蓋愛須有理智,我非求一朝之歡悅,而在一生之陪伴也。故余數日與小姐陳其所言,而余必須以克情乃戒心矣。而男子之諾,非是言語之所論斷,乃以行為而決也。故我今時當以事業為重,而情愛之事為之次,才為今我之要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