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上大学(六)白马王子
突如其来的表白深深了刺激了陈丽书的那颗少女心。然而,恼火的是这位男生后来的热切追求。每天早中晚都有电话,一周以后,宿舍的座机一响,小陈同学就心惊,慌忙想要躲到什么地方去。每天下午男生都会送吃的玩的到宿舍楼下,连同班同学都知道了这个事,因为总是有人好意提醒:陈丽书,那个男生今天提着烤红薯;陈丽书,那个男生今天拿了一只玫瑰花;陈丽书,那个男生今天穿了格子衬衫…… 陈丽书感到很害怕,像是受惊的小兔子,总想找个洞子钻进去。总之在第十天的时候,她终于忍无可忍,残忍的拒绝了“那个男生”。“我并不喜欢你,也很反感你给我打电话或者送东西,请你以后不要打搅我”,这是陈丽书的原话。感觉很生硬、毫无人性,可怜的男生从此真的再没出现在陈丽书的眼前过。为什么一直说“那个男生”,是因为陈丽书同学想不起来那个男生的名字了……哦,可怜的人! 从这件事当中,陈丽书明白了一个道理,就是她不喜欢这样子的男生,她喜欢书生那样子的。文质彬彬很有涵养的样子。当然,还干净、帅气。西北人喜欢吃生蒜,她一点也不喜欢满嘴蒜气的男生。山东人喜欢生吃大葱,她也不喜欢。抽烟的,她也不喜欢。喝酒的,算不上讨厌,但是喝酒没谱的、现场直播的,也很恼火,不喜欢。像高中同桌陶俊那种自恋得以为全世界女生都喜欢他的,也有点搞笑。 不过陶俊还是很好的,温厚又宽容、打完篮球摔了一跤,回来在陈丽书跟前叫唤了一整节课说手摔破了你看看好痛好痛啊。陈丽书觉得陶俊真搞笑,这有什么好叫唤的,太幼稚了,我干农活的时候还不是经常弄破手或者腿,插秧的时候脚底板踩到秧田里隐藏的石头上,割猪草的时候镰刀割到手上,去水井边洗菜的时候打滑了摔在地上,还头都磕破了呢。也只有爸爸疼她,会给她呼呼,给她包扎。这我又不是你爸你妈,我还能给你呼呼?好吧,最多给你看看啦~陶俊干嚎了一节课,等到陈丽书不胜其烦抓过他的手认真看了伤口有没有碎渣之类的,然后极其敷衍的呼呼了两下。陶俊满意了,估计他觉得自己的爱慕者又多了一个陈丽书了。 不要误会,他太幼稚了,一点小事就哼哼唧唧,有点可爱,但是一点都不Man,所以陈丽书没有兴趣。 她高中倒是有点暗恋学神雷星宇,雷星宇可以说是小说男主人设,长得帅、成绩好、人缘好、家庭好,有他在的地方总是布满光环和追随者,她跟他坐过两个月同桌,后来被其他人抢了位置。她喜欢听他讲题,学神就是学神,什么题都会,还特热心,有同学来问题,基本上都能得到最精确的解答。跟他坐同桌的两个月,陈丽书经常被挤出座位。不过学神还是过于遥远了,他高考后去了哥伦比亚大学,非常人所能企及也。
陈丽书喜欢书生那样子,安安静静不吵不闹的,看起来温文尔雅。 想着想着,陈丽书决定悄悄的打听一下书生的个人情况。那个春风一样的书生。他在书法社团,那里有她想要的信息,她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