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五、洛养性
骆养性,嘉鱼人。明代锦衣卫都督,惯用刑具锤敲人犯牙齿。 锦衣卫指挥使骆思恭之子,世袭父位,锦衣卫在崇祯年间尚无太大劣迹。官至左都督。 当时周延儒与吴珄秉政,周想荐用他,吴不允,他怒而构陷吴珄。被判请戌。 崇祯十六年(1643年)揭发周延儒督师出京与清军交战,一矢未发,竟谎报大捷,乃尽削其职。 李自成陷北京,与中官负起守卫京城之责,城陷后投降,被追出赃银3万两,多尔衮入京后,降清,多尔衮派他巡抚天津。 骆养性任天津总督时请豁免明季加派钱粮,只征正额及火耗。多尔衮说:"著严行禁革,如违禁加耗,即以犯赃论!" 顺治元年(1644年)九月十五日因擅自迎接南明弘光帝使臣左懋第革职。仍加太子太傅、左都督。后授浙江掌印都司。不久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