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男人如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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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市东南角,有一个尚未被开发的穷城区。 这里,就如同电视上的贫民窟一般脏乱。 住在这里的,都是游走在城市和生活边缘的造梦人。 这里的人们,似乎像魏青辕一样,已经忘了怎么笑。走在街上,几乎所有人都是一个表情,那就是没有表情。 推开小院的大门,魏青辕径直走向了位于西南角的房间。 “回来了。”房门还没有推开,里边就响起了jiejie的声音。 魏青辕面无表情地走了进去,看到jiejie正坐在轮椅上缝着小布偶玩具的时候,他的眉头不由就皱了起来。 魏青红放下手中的针线,面带歉意地说道:“呵呵,你别瞎想,咱们还有钱,我就是闲不住,所以找点事来做做。一个三毛钱,缝起来也不累,我今天缝了一百五十多个呢。” 魏青辕默默点了点头,平静地说道:“你自己有点数,别累着就行。” “嗯,我知道。青辕,你那边怎么样?”魏青红轻声问道。 “不值。”魏青辕果断地回答道。 “不值?”魏青红好奇地看向了他。 魏青辕拿起凉水壶来灌了几口水后,才面带不屑地说道:“不值,不光我不值,陈阳也不值。” “为什么这么说?”魏青红不解地问道。 “叶初九那人,目标不清晰,思路不明朗,有那么点过一天是一天的劲儿,而且还有点色。最重要的是,他胆小。姐,我想不明白陈阳为什么这么做,凭我欠他的情,他完全可以让我帮他报仇的,干嘛要把这份情用在一个莫名其妙的人身上?” 魏青红微微一笑,淡淡地说道:“青辕,单凭你刚刚这番话,我觉得,这个叶初九,应该就值得陈阳去为他付出。” 魏青辕皱眉不语,静等着jiejie继续说下去。 “第一,一个目标不清晰、思路不明朗的人,不可能在出车祸的第一天就搬出医院。第二,一个胆小的人不可能在发生那么大的意外之后,还敢继续留在威市。至于第三嘛,男人色点很正常,只不过叶初九并不是你想的那种花花公子的色,如果真是那样,他就不会在这种时候把他的女人留在身边了。” 魏青辕一脸狐疑地看着jiejie,不解地问道:“姐,你都没有见过他,怎么就为他说话?” 魏青红严肃地说道:“青辕,你记住了,我说的话,永远不是帮别人说的,而是帮你说的。你生性耿直,不善于心计,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从小到大,爷爷让我学文,让你习武,我有的时候就在想,是不是爷爷当初的决定,才使你现在变成了这样。” “有你在,我还动什么脑子。”魏青辕不以为然地说道。 “青辕,你已经三十岁了,到了而立之年了,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混迹江湖了,如果找不到一个好的靠山,那咱姐俩这辈子恐怕都得浪迹天涯了。”魏青红一脸担心地说道。 魏青辕的脸沉了下去,他满脸自责地看着魏青红的双腿,道:“姐,都怪我,要不是我……” “过去的事,不要再提了,再说咱俩是姐弟,没什么怪不怪之说。我和你说这些,不是为了别的,只是不希望你下半生都靠‘躲’来生活。你的名气太大,仇家太多,一般人根本不敢收你,敢收你的就肯定不是一般人,这一点你一定要记住。是骡子是马,总得牵出来溜溜才能知道。看看叶初九是怎么处理这件事情的吧,如果处理的好,那咱们可以留下来帮他。如果不好,欠陈阳的情以后再还,不然的话,你的存在,会害人害己。” 恨,咬牙切齿的恨。 每次魏青红在魏青辕的面前,表现出那种智者才有的智慧时,魏青辕都恨不得咬断自己的舌头。 年少轻狂,这四个字,完美诠释了魏青辕的少年时期。 最终,因为他的狂妄,他惹了不该惹的人,如果不是陈阳救了他,恐怕他就不是被人打个半死那么简单了。 由于他竖敌太多,一得知魏青辕短时间内没有办法行动,他的仇家也纷纷蹬上了他们的家门。 被jiejie用绳子捆着、用抹布堵住嘴巴的他,眼睁睁地暗室里看着那群畜生用非人的手段折磨魏青红。最后,他们竟然还挑断了魏青红的脚筋。 那一年,魏青红才十七。 正是因为那一次的事故,才让魏青辕养成了现在的习惯,要么不出手,出手必杀人,他绝对不能再给jiejie发生意外的机会。那一年,魏青辕十六,过了没多久,他就有了那双拳擎西苍的名号, 阳光海岸,在这片威市房价最高的别墅区内,却住着一群内心无比肮脏的人。 陈阳趴在一栋别墅的房顶,静静地注视着对面房间里的一切。 不知道那马四方是故意不关窗还是忘了关窗,他正在屋子里边对那个年纪绝对超不过十五岁女孩所做的一切,全部被陈阳看在了眼里。 “畜生!” “咔嚓!” 这已经是第七块因为愤怒而被他捏碎的红瓦。 而就在三层的房间里,一个身材曼妙的少妇,也正在和马四方的儿子上演着激情澎湃的大戏。 这个少妇,不是别人,正是马四方的老婆,也就是他儿子的继母。 马四方共结过四次婚,第一和第二次均是以无子而告终,直到第三次,在他四十岁的时候,才生下了马强。 也就是说,马强今年也才十五周岁。 马四方正在二楼玩着别人的女儿,而在三楼他的儿子就在受着一个如狼似虎女人摧残,不知道,这是不是算报应。 陈阳将一块红瓦竖在脸前,用来挡住火苗和香烟燃烧时候的红点。 对面那令人血脉喷张的画面,虽然令他感到愤怒,但是也让他感到了一阵鸡动。 “***,这一家子,都他妈变态。”陈阳愤愤地骂道。 心中的冲动,让他不得不转过脸去,如果再继续看下去,他的小陈阳非得被那瓦片硌坏了不可。 看着璀璨的星空,陈阳的心里边感到了一阵莫名的空虚。 他已经三十三岁了,却依然像那浮萍一样,随波逐流。 在一觉醒来的时候,陈阳常常问自己一句:“我到底是在做什么?” 他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更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么做,他只是不想让自己闲下来,因为一旦闲着,他的脑子里边会出现更多令他感到寂寞的画面。 每每感到空虚的时候,陈阳的脑海中都会浮现出一副画面,一个邋遢的小孩,蹲在寺庙门口,看着那些进进出出的喇嘛。因为这里是个晒太阳的好地方,所以年幼的陈阳没事就爱在那里蹲着。 他忘了自己在那里蹲了多久,也许是一年,也许是两年,也许更久,直到有一天,那个不曾出过庙门一步的主持将他领进庙内,他才没有再在那块石头上蹲过。 在没有遇到叶初九之前的陈阳,就像小时候的他一样,漫无目的地蹲在那块石头上。他不知道为什么蹲在那里,只是习惯性地蹲下而已。因为,除了那样之外,他不知道自己还应该干什么。 叶初九的出现,救了陈阳。 让他不再觉着自己是那么空虚,那么寂寞。如果不是叶初九,陈阳恐怕还在看守所里呆着,就算不会永远呆在看守所里,他这辈子恐怕也会被自己的心牢所困。 抬头仰望着星空,一脸忐忑地说道:“初九,我这辈子的希望,就赌在你身上了,你可千万别让我失望啊!” 失望?不,司徒清风根本没有过希望哪来的失望。 从十六年前,被八千岁一句话定死在威市那一天起,司徒清风就知道,自己这辈子完了。 扑克脸,是他的标致。 可曾经的他,并不是这般无趣,只不过过了太多无趣的日子,他整个人才变的无趣起来。 写日记,是司徒清风这些年来唯一能够用来打发一下时间的事情。 别人写日记,写个百十来字就差不多了,撑死也就是几百字。而他,一写可以写一宿。 他甚至都能无聊到,花上三千多字去写一个被他亲手火化了的人。 可今天,已经提起笔来的他,却是不知道如何去下笔。 犹豫了半天,司徒清风才在笔记本上写了起来。 “魏青辕,这个曾经用双拳擎起了西苍的男人,像传说中的那么骄傲,只不过这个骄傲的男人,现在就像一只过街老鼠一样,只能在黑暗中苟活。就如同那低价的二锅头一样,除了生性极烈之外,再无其它。” “陈阳,我不知道他算不算喇嘛,虽然乍看上去他身上那副大威德金刚像还是吓人,但实际上,那只不过是陈阳用来掩饰自己内心的一个装饰而已。他就像那廉价的啤酒一样,除了能在视觉上给人点冲击之外,剩下的就是那么会事,胸无点墨、囊无分文,真不知道他是怎么厚着脸皮活到今天的。” “叶初九,这个小子是个有趣的人,懒散的外表下面掩饰着一颗所有人都无法看透的心,他给我的感觉我形容不出来,就像那市面上常见的大众白酒一样,虽种类繁多,但真是能够说得上来的却并没有几种。这个看似平淡的男人,未必没有那会当凌绝顶的抱负。我想,他这种瓶酒,只有他身边的女人才真正的懂吧。” “我,司徒清风,谦虚点说,我觉着自己像红酒,特别是高端进口红酒,在酒瓶里边的时候就透着一股子优雅,倒在酒杯里边之后散发着泌人的清香,喝在口中之后有着极佳的口感。我就像那瓶被掩藏在地下的百年红酒一样,不是所有人,都能够欣赏!” 一页纸,破了司徒清风日记最低数字的记录。 仔细的检查着自己刚刚写过的东西,他的眉头不由就是紧皱了起来,有些怅然若失地喃喃自语道:“让我这高贵、优雅的红酒和他们这些烈性白酒在一块,真是……暴殄天物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