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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四十二章 完胜

    
    第四百四十二章完胜

    精心计划好的陷阱一次又一次的在王越身上落空,居然没有一次能够伤害到这个男人分毫,这无疑是使得隐藏在暗中的这些百战老兵们个个心里都吃惊不小。

    但是他们毕竟都是这个国家一等一的特种战士,即便是在整个西方世界也是可以排的上号的。血鲨的人数虽然不多,只相当于同级别部队四分之一的人员编制,但精兵强将都是自真正的战火中磨砺而出,其核心的战斗力之强就算放到国际上也是第一流的队伍。要不然古德里安也不会只凭这一支部队,就能手握大权,领将军军衔。

    这个世界的和平距离战争其实并不遥远,百十年前的今天这里还是战火连天的战场。斯时,所谓的特种部队的前身,其实就是军中前线选拔出来的一支支“敢死队”,或深入敌后进行秘密行动,渗透破坏,刺杀营救,或是千林弹雨中的攻坚爆破,死战不退。总之,这样一群人最优秀的品质之一,首先就是不怕死。从这一点上讲,这种人的心理素质比起普通人的确是强悍到极点的。

    然而时至今日,各国的特种部队几经演变,早已经成了军中最强战力的代名词。能进入特种部队的士兵,无一例外几乎都是各部队选拔出来的佼佼者,而作为这些佼佼者中的核心,血鲨部队的这些老兵无疑都是真正的“兵中之王”,不论是实战能力,还是个人素质都是万中无一。

    甚至连王越都曾经听安妮说过,古德里安手下的这支部队在新创之初,拉练在西非战场的时候,有一个“枪炮中士”,深入丛林,以一己之力在七天的时间内,困杀了当地的一个武装部落。

    以一对二百七十九,完胜!

    注意是困杀,绝对的无一漏网。

    一个狙击手,转战四方,把一个部落的武装分子死死困在丛林中一个固定的区域,七天七夜,没有合眼。这种战绩,若不是尸体就摆在那里,无法冒充,只怕传出去也没人会相信。

    这样的一群人,全副武装,携带着比从前威力更加强大的枪械和装备,几个人一组,联合作战,相互配合所能发挥出来的战斗力,对于任何人来说,都是一种无法忽视的巨大威胁。这可不比和格斗界中的那些高手过招。

    这些人的格斗能力虽然未必有多厉害,但七八个人,十几个人联起手来,就能把数量多上一倍的所谓格斗高手,轻易摧毁。

    格斗看的是个人实力,战斗看重的却是彼此间的配合。没有经过训练的格斗高手,一个人是虎,可以横冲直撞,十个人就是猫,再凶狠也比不了猎人手里装上子弹的猎枪。

    功夫练不到上乘境界,十几二十年的苦练,也比不过人家手里的一颗子弹。这也是武者在现代社会最大的悲哀。热兵器取代冷兵器的最直接后果就是从根本上改变了个人武力的对比方式。

    就好比王越一出驻地,不管他的功夫多高,速度多快,也都很难在现代化的监视手段下彻底和对方拉开距离。人虽然已经进入了茂密的树林中,可逃走的方向却早已经被人发现,步话机一通报,前面立刻就有人汇聚埋伏。

    所以,王越人刚一靠近了这片林带的边缘,眼见着外面就是通往决赛场馆的大路了,猛地就是一停脚,片刻后前方树丛中紧跟着就是嗤!嗤!嗤!响起一连串的破风声,相隔五十米外,便叫他身体上下各处要害的肌rou一阵乱颤。

    这是一根根长不过一尺,金属陶瓷薄钢尾羽的三棱弩箭!

    折叠型军用十字弩!

    由军用特种轻型弹簧钢打造,装备滑轮组,瞄准镜,反曲折叠弓背,一弩七发,近距离作战,穿透力完胜手枪子弹,可以轻易破穿一公分厚的钢板,是特种部队实施暗杀的利器。尤其是这东西,发射时声音极小,速度快,威力大,在不能使用枪械谨防暴露的情况下,具有非常重要的实战意义。

    不过,军队的这种弩箭,因为普遍装备,需求量大,所以在做工和威力上比起白银之手的那暗杀臂弩还是差了一些。

    更何况,彼此间不过相聚五十米左右,王越人在两百米外就已经发现了前面的埋伏,对方虽然突起攒射,箭飞如雨,但对他造成的威胁却是微乎其微,如同没有一样。当下,只是脚下一顿,微微向后退了一步,漫天弩箭便纷纷落空插在了地上。

    弩箭自古以来就是军中利器,但现在的军人使用弩弓却又和冷兵器时代的军人使用弩箭,完全不可同日而语了。

    同样是攒射,古代的军队还有三波覆盖射击,不论是正面直杀,还是头顶抛射,三轮箭雨之下,就已经几乎覆盖了敌人任何可以闪避的方向。所以在古代的战争中,即便是正规的骑士军团在遇到弩箭攻击的时候,伤亡也都非常大。

    根本不会发生像现在的这种情况。王越只不过是未卜先知般向后轻轻退了一步,然后所有的攻击就全都落在了空处。说白了,现在的军人重视的都是手中的枪械,对于弩箭这种传统的冷兵器,只是拿来就用,并没有花费更多的心思去琢磨。

    相比之下,倒是白银之手的那些杀手们,花在这上面的功夫更多。

    片刻后,十来条人影一个个从前面的树丛中冒了出来,人人手持弩弓,腿上插着一尺多长的匕首。他们的脸上都画着浓重的油彩,只露出一双双冷酷的毫无感情的眼睛。

    这些人一站出来,身体本能的就是往下猫着,脊背弓起来,行动无声,也没人说话,就好像是十几条沉默的豹子,弩箭上弦,匕首出鞘,呈扇面从前方慢慢围拢。随着双方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近,王越甚至已经在空气中闻到了一股子浓烈的血腥味,炽烈的杀气弥漫四周,顿时使得整个空间一片肃杀。

    “难怪这些家伙到了这个年纪都还在军队里待着!身上的杀气这么重,估计也很难适应正常的人类生活了吧?古德里安这次把自己手下这些最精锐的力量都派出来对付我,显然就是决定要在这里和我彻底做个了断了……。不过,这样更好,也省的日后我再找上门去,多费手脚。”

    王越虽然不知道古德里安到底要怎么对付自己,但从这些围住自己的士兵身上却已经看得出来,这一次古德里安肯定是不打算放过自己了。哪怕有安妮在这里,他也有办法将自己两人暂时分开……。

    “不过,就是可惜了这些当兵的了!毕竟他们也都是听命行事,和自己无冤无仇。但命当如此,敢来杀我的人,就必须要有死的觉悟。”

    瞬息间,王越心中念头闪过,下一刻人已是从极静化作了极动,且他这一动之下,往前一扑,五十米的距离也不过是两三个纵越而已,身形所过之处,撞破面前一路空气,顿时发出有如雷鸣滚滚般的可怖爆炸声!

    轰隆隆,风云变色,被他身体排空四溢出来的气流,就好像是平底卷起了一股灰蒙蒙的妖风,只往前一涌,顿时吹得前方一片狼藉。首当其冲之下,几个站在最前面的大汉甚至来不及有任何防御,一下子就被吹得呼吸窒息,脚下不稳,开始向后连连倒退。

    尤其是站在最边缘的几个人,这时候更是惊讶的发现,王越这一冲之下,身体所经过的地方居然就那么拉出来了一条灰白色rou眼可见的气流通道。而且就在王越身前,空气在快速被排空的一刹那,也形成了一个人形的巨大风团,每往前一步,气流吞吐间,发出来的声音就好像是战斗机起飞的那一刻。

    仿佛整个空间都被撕裂了,平常人视若无物的空气,在这种时候变如同坚固的屏障。

    虽然,王越在冲刺时,还远不能打破面前的这个屏障,但空气凝结在一起,被他一路推着,那种感觉就好像是他在推着一面墙在奔跑。任何的抵御在他面前都形同无物!

    人类的身体又怎么可能强悍到这种程度?要知道那面空气墙一旦被他自己打破,那就等同于破开了音障啊!这个人,到底还是不是血rou之躯?一般人要像他这样跑起来早就被空气的反作用力给撞的骨rou成泥了。

    几个从来都没有在战场上变过颜色的百战老兵这时候终于是形容大变,一个个面面相觑的同时,王越面前的四个人在身不由己的后退中,终于扣动扳机,将刚上了弦的弩箭射了出来。但是无一例外的,这些强劲如同子弹一般的弩箭都在王越身前齐刷刷的落了一地,然后被劲风卷飞。

    王越的在这时候的奔跑冲刺,在六合拳里也有个称呼,就叫做“卷地风”,人如狂风,起脚硬进,本来只是实战打法中的一种身形步法,但这时被王越用出来却是一路横冲直闯,以他强大的身体为根本,只凭劲风就能伤人了。

    砰砰砰砰砰!

    没有任何的悬念,挡在他面前的所有人,都在这一瞬间里全部被撞飞了出去。王越的爆发力,就连温莎都抵挡不住,几度避让不敢硬接,这些血鲨的老兵虽然个顶个的凶悍无比,但个人的武力和温莎比起来却根本没有任何可比性。一旦联手之势被破,无法再第一时间内形成团队合力,那他们在王越面前就是一堆无害的绵羊。

    想怎么吃,就怎么吃!要不然之前温莎也不会在她的命令中让他们尽量进行远程攻击,切记不要近战了。

    只是她没想到,古德里安手下的这些老兵都是骄兵悍将,虽然暂时听了她的指挥,但真正行动的时候却没谁把她的话当真。尤其是看见王越这么年轻,又杀了他们血鲨那么多人,仇恨心一起,立刻便不管不顾,围杀上来。

    结果,这一系列的动作,从他们接到消息,提前赶到预定位置埋伏起来,到看到王越发射弩箭攒射开始,到现在王越人过如风,只凭身子带起来的劲风就把面前几个人撞飞,真正突破围堵的时间也不过就是那么几秒钟而已。

    而此时,王越刚一冲出去,也没有返身回来大开杀戒的意思,只是把头一低,片刻后就冲出了密林。在他身后,弓弦炸响,弩箭好似飞蝗,但到底晚了一步,箭飞如雨竟然都无法追的上他的身形,五十米一过,便杀伤力骤减,歪歪斜斜落在了林中各处。

    这时候,集训决赛刚刚开始,说到底古德里安和温莎还是心敢有所顾忌,不敢派出大批军队对他进行围捕。但小股的部队,再精锐,王越要想走,这些人却也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他瞬间就没了踪影。

    对付他这种人,要么大火力覆盖,制高点监控,要么就是大部队围剿,把他逼到一个狭小的区域,除此之外,就是功夫比他更高,能一战打死他,否则一般情况下,正常手段是拿他没有一点办法的。

    功夫到了大师级,就等于超越了正常人的体能极限。更何况他还身怀精神秘法呢!!!

    林子外面阳光明媚,路面被晒的guntang,正是一天中最热的时候,王越一纵身上了大路,立刻拔腿疾奔,速度快如闪电,让身后各处的狙击手时刻都抓不到他的人影,自然就再也难以锁定了。练过枪的人都知道,移动靶要比固定靶难打的多,尤其是远距离外的狙击,只要移动的速度足够快,那即便是瞄准了,结果往往也是差之毫厘,谬之千里。

    所以,距离一旦拉开了,王越也根本不怕身后不知从哪里飞出来的子弹,只不时的变换方向,高低起伏,沿着大路走弧形向前,不多一时,前面弯道一拐,一辆不知从哪里开过来的军用吉普突然一个转弯横在路中间。

    王越一看,顿时一笑,一纵身就从开着的窗户窜了进去!下一刻,吉普车发出剧烈的轰鸣声,一脚油门,绝尘而去,就消失在了所有人的瞄准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