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节
义之。”此亦当时附党之事,自是一时风尚。 〔一八〕“昔有”以下,范书作“臣宜坐之”。札移曰:“与处,应氏谨案述此语作于处,于义较长。此皇甫规自言身负大罪,忧难安处,冀朝廷亟决,心以为乐;故应氏断之云杀决可也,即承规自请之辞而言。卢氏谓规罪不至此仲远,言之太易,未喻其恉。又案淮南子泛论训云:楚人有乘船而遇大风者,波至而恐,自投于水。皇甫规盖本于彼。” 谨按:诗云:“淑人君子,其仪不忒;其仪不忒,正是四国。”〔一〕传曰:“一心可以事百君,百心不可事一君。〔二〕”论语:“夫子温良恭俭让以得之。〔三〕”立朝忘家,即戎忘身〔四〕。身且忘之,况于弟乎方殊俗越溢,大为边害,朝廷比辟公〔五〕旰食。规义在出身,折冲弭难;而诛伐已定,当见镇慰。何有挟功,苟念去位弟实隽德,不患无位〔六〕。而〔七〕徒阘茸,何所堪施彊推毂之〔八〕,乱仪干度。孝武皇帝为骠骑将军〔九〕霍去病治第舍〔一0〕,敕令视之,曰:“匈奴不灭,何以家为”去病外戚末属,一切〔一一〕武夫,尚能抗节洪毅;而规世家纯儒〔一二〕,何独负哉〔一三〕又以党事先自劳炫。如有白验,其于及己〔一四〕;而形兆求不可得,唯是从〔一五〕,何惮于病〔一六〕曰“畏舟之危,自投于水,忧难于处乐其亟决”,主幸必不坐。太〔一七〕誓有云:“民之所欲,天必从之。”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逭。〔一八〕人之所忌,炎〔一九〕自取之〔二0〕。盖〔二一〕、严、〔二二〕杨恽,勋着王室,言事过差,皆伏大辟,以隆主威,抑骄侵也〔二三〕。规顾弟,私也;离局〔二四〕,jian也;诱巧,诈也;畏舟,慢也:四罪是矣,杀决可也〔二五〕。 〔一〕曹风鸤鸠文。 〔二〕晏子春秋内篇问下:“晏子曰:一心可以事百君,百心不可以事一君。”器案“百心”原作“三心”,涉上“三君之心”而误,兹据孔丛子诘墨篇及意林、类聚二0引校改。说苑反质篇:“一心可以事百君,百心不可以事一君。”又见列女传母仪魏芒慈母传。又说苑谈丛篇亦有此文。 〔三〕学而篇文。 〔四〕文选西征赋注引六韬:“为将者受命忘家,当敌忘身。”尉缭子武议篇:“将受命之日忘其家,张军宿野忘其亲,援枹而鼓忘其身。”史记司马穣苴传:“将受命之日则忘其家,临军约束则忘其亲,援枹鼓之急则忘其身。”孔丛子问军礼篇:“古者,大将受命而出,则忘其家,即戎陈师,则忘其身。”说苑指武篇:“受命而出忘其国,即戎忘其家,闻枹鼓之声,唯恐不胜,忘其身,故必死。”后汉书高彪传:“古之君子,即戎忘身。”刘子新论兵术篇:“临军之日,则忘其亲,援枹之时,则忘其身。” 〔五〕拾补曰:“比辟公三字疑衍。” 〔六〕论语里仁篇:“不患无位,患所以立。” 〔七〕“而”,拾补曰:“如同。” 〔八〕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推毂赵绾为御史大夫。”索隐:“ 按推毂,谓自卑下之,如为之推车毂也。”又郑当时传:“其推毂士及官属丞史。”正义曰:“推毂,谓荐举人如车毂转运无穷也。”汉书窦婴田蚡传注:“推毂,谓升荐之,若转车毂之为。” 〔九〕御览二三八引应劭汉官仪:“汉兴,置骠骑将军,位次丞相。” 〔一0〕大德本、朱藏元本、仿元本、两京本、胡本“第”误“弟”,宋本及余本作“第”,与史记卫将军骠骑传、汉书霍去病传合。又汉书无“舍”字。 〔一一〕史记荆燕王世家:“皆高祖一切功臣。”索隐:“犹一例同时也。” 〔一二〕案范书规本传:“以诗、易教授门徒三百人。”蔡中郎集荐皇甫规表:“伏见护羌校尉皇甫规,少明经术,道为儒宗。”陶渊明集圣贤群辅录:“文帝令及甄表状:规少有岐嶷正直之节,对策指刺黄门,梁冀不能用,退隐山谷,敦乐诗、书。”仲远称规为纯儒,盖即谓此。 〔一三〕器案:负谓不如人也,此本当时课殿最之制为言,盖指斥皇甫之不如霍也。汉书儿宽传:“以负租课殿,当免。”春秋繁露考功名篇,言考试法分九等,三三列之,各有上中下三等,以一为最,五为中,九为殿。有余归之于中,中而上者有得,中而下者有负,得少者以一益之至于四,负多者以四减之至于一,此其大较也。续汉书百官志五注补引胡广曰:“秋冬岁尽,各计县户口垦田,钱谷出入,盗贼多少,上其集簿,丞尉以下,岁诣郡课校其功,功多尤为最者,于廷尉当作“慰”劳勉之,以劝其后,负多尤为殿者,于后曹别责,以纠怠慢也。诸对辞穷尤困收主者。掾史关白太守,使取法丞尉缚责以明下,转相督敕,为民除害也。明帝诏书不得僇辱黄绶,以别小人吏也。”后汉书光武纪下:“建武十六年冬十月,遣使者下郡国其牧守令长,坐界内盗贼而不收捕者,又以畏懦捐城委守者,皆不以为负,但取获贼多少为殿最,唯蔽匿者迺罪之。”又章纪:“ 元和元年二月甲戌诏:自牛疫以来,谷食连少,良繇吏教未至,刺史二千石不以为负。其令郡国募人无田欲徙它界就肥饶者,恣听之,到在所,赐给公田,为雇耕佣赁种,贳与田器,勿收租五岁,除算三年,其后欲还本乡者勿禁。”诸所言负,皆以胡广汉官解诂所列各条为准,建武十六年诏所课者,即以“盗贼多少”为功负也,元和元年诏所课者,即以“钱谷出入”为功负也,李贤乃释负为忧,误矣。 〔一四〕拾补曰:“此下有讹脱。” 〔一五〕案此句疑当作“唯是从”,“唯”下脱一字。 〔一六〕左传僖公七年:“心则不竞,何惮于病。” 〔一七〕“太”,拾补校作“大”,案今本尚书作“泰”。 〔一八〕此四句,尚书太甲中文。 〔一九〕“炎”,拾补曰:“焰同。”朱筠曰:“今本天字固误,炎字似由焰字之讹欤”案何本误作“天”。 〔二0〕左传庄公十四年:“人之所忌,其气焰以取之。”释文:“ 传作炎,音艳,注仍作焰。”案:石经、敦煌卷子本作“炎”,汉书五行志、艺文志并作“炎”,颜师古曰:“炎读与焰同。”潜夫论巫列篇亦作“炎”,续汉书五行志赞曰:“妖岂或妄,气炎以观。” 〔二一〕“盖”,拾补曰:“指宽饶。” 〔二二〕“严”,拾补曰:“当谓严助,然其死不因言事。” 〔二三〕盖宽饶、杨恽事,并详汉书本传。 〔二四〕左传成公十五年:“栾针曰:侵官,冒也;失官,慢也;离局,jian也。”即此文所本。杜注:“远其部曲为离局。”后汉书袁绍传:“讨曹cao檄曰:时冀州方有北向之警,未遑离局。”亦用左传文,义与此同。规擅远军营,劭通之曰:“离局jian也。”此亦春秋决事比之义也。又案:白帖十二引礼:“各司其局。”抱朴子外篇君道:“立朝牧民者,不得侵官越局。”局义与此同,即部分之谓也。 〔二五〕拾补曰:“规之罪不至此,何言之太易耶” 南阳五〔一〕世公〔二〕,为广汉太守,与司徒长史〔三〕段辽叔同岁〔四〕,辽叔太子〔五〕名旧,才cao卤〔六〕钝,小子髡既见齿乡党,到见股肱曰:“太守与辽叔同岁,恩结缔素,薄命早亡,幸来临郡〔七〕,今年且以此相饶〔八〕,举其子,如无罪,得至后岁贯鱼之次〔九〕,敬不有违。”有主簿〔一0〕柳对曰:“明府谨终追远〔一一〕,兴微继绝;然旧实不如髡,宜可授之。”世公于是厉声曰:“丈夫相临,儿女尚欲举之,何谓高下之间耶释兄用弟,此为故殃段氏之家,岂称相遭遇之意乎”竟举旧也。世公转换南阳,与东莱太守蔡伯起同岁,欲举其子,伯起自乞子瓒尚弱,而弟琰幸以成人,是岁举琰,明年复举瓒。瓒十四未可见众,常称病,遣诣生,交到十八〔一二〕,乃始出治剧〔一三〕平春长,上书:“臣甫弱冠,未任宰御,乞留宿卫。”尚书劾奏:“增年受选,减年避剧〔一四〕,请免瓒官。”诏书:“左迁武当左尉。〔一五〕”会车骑将军冯绲〔一六〕南征武陵蛮、夷,绲与伯起同时公府辟,瓒为军曲候〔一七〕。瓒归卧家,军功除新阳长〔一八〕,官至下邳相〔一九〕。 〔一〕拾补曰:“五姓,乃五子胥之后。”案广韵于五字注云五姓,而于伍字不言姓,故伍参,汉书古今人表作五参,伍员,吕氏春秋异宝篇、抱朴子嘉遁篇作五员,而古今人表作五子胥也。 〔二〕案华阳国志蜀郡士女王阜字世公,以世公为字,正与此同,事类赋二三、御览九0六引萧广济孝子传,伍袭字世公,疑即此人。 〔三〕御览二0九引汉官仪:“太尉、司徒、司空长史,秩比千石,号为毗佐三台,助和鼎味。” 〔四〕同岁,谓同年被选举之人。下文:“世公转换南阳,与东莱太守蔡伯起同岁。”穷通篇:“萧令吴斌,与司徒韩演同岁。”孔丛子连丛子下:“鲁人有同岁上计而死者。”汉敦煌长史武班碑:“金乡长,河间高阳史恢等追维昔日同岁,即署孝廉。”柳敏碑:“县长同岁犍为属国赵台公。”后汉书李固传:“有同岁生得罪于冀,亡奔邵。”御览四0九引三辅决录:“游殷为胡轸所害,同郡吉伯房、郭公休与殷同岁相善,为缌麻三月。”又二六八引汝南先贤传:“黄浮字隐公,阳安人,除为虑长、濮阳令,同岁子为都市掾,犯法当死,一郡尽为之请,浮曰:周公诛二弟,石碏讨其子,今维同岁子,浮所不能教也。三国志魏书武帝传:“公与韩遂父同岁孝廉。”又注引魏武故事:“武帝让县自明杰志令:孤始举孝廉,顾视同岁中年有五十,未名为老,内自图之,从此却去三十年,待天下清,始与同岁中始举者等耳。”案孔融、陈群皆有同岁论,后汉书董卓传注引同岁名,盖犹后世之所谓同年录。 〔五〕“太”,拾补校作“大”。 〔六〕“卤”,拾补云:“鲁同。” 〔七〕临谓临莅。本书山泽篇林条:“予前临郡。”文选蔡伯喈陈太丘碑文:“河南尹种府君临郡。”又潘安仁杨荆州诔,前言“临轵作令”,后言“君莅其任”。 〔八〕相饶,犹言相容。三国志魏书文帝传注:“吴质,济阴人也,自以少时,不为本郡所饶。”抱朴子自序篇:“洪者,君之第三子也,生晚,为二亲所娇饶,不见督以书史。”吴均去妾赠夫诗:“愿君忆畴昔,片言时见饶。”北齐书樊逊传:“逊少学,常为兄仲优饶。”隋书刘炫传:“自序云:性本愚蔽,家业贫窭,为父兄所饶,厕缙绅之末。”诸饶字义与此同,可以互证。 〔九〕易剥卦:“六五,贯鱼以宫人宠,无不利。”注:“贯鱼,谓此众阴也,骈头相次,似贯鱼也。”此用为铨次而进意。通典十四选举二:“至和帝时,梁武帝为丞相,上表曰:前代选官,皆立选簿,应在贯鱼,自有诠次,胄籍升降,行能臧否,或素定怀抱,或得之余论,故得简通宾客,无俟扫门。” 〔一0〕通鉴三三胡注:“汉三公府皆有主簿,录省众事。簿,文籍也,以版书之。” 〔一一〕论语学而篇:“慎终追远,民德归厚也。”孔安国曰:“慎终者,丧终其哀;追远者,祭尽其敬。君能行此二者,民化其德,皆归于厚也。” 〔一二〕汉人年十八始服官政。汉书儒林传:“太常**年十八以上,仪状端正者,补博士弟子。”又霍去病传:“以皇后姊子,年十八为侍中。”又终军传:“年十八选为博士弟子,至府受遣;太守闻其有异材,召见军,甚奇之,与交结。军揖太守而去,至长安上书言事,武帝异其文,拜为谒者,给事中。”与此可以互证。又“诣”疑“ 诸”讹。 〔一三〕案汉代县分剧平二种,后汉书安纪:“永初元年诏:自今长吏被考竟未报,自非父母丧,无故辄去职者,剧县十岁,平县五岁以上,乃得次用。”汉旧仪上:“刺史举民有茂材,移名丞相,丞相考召,取明经一科,明律令一科,能治剧一科,各一人。”潜夫论考绩篇:“明经、宽博、武猛、治剧,此皆名自命而号自定。”
〔一四〕三国志魏书司马朗传:“十二试经为童子郎,监试者以其身体壮大,疑朗匿年,劾问,朗曰:朗之内外,累世长大,朗虽稚弱,无仰高之风,损年以求早成,非志所为也。监试者异之。”宋书孝义何子平传:“母本侧庶,籍注失实,年未及养,而籍年已满,便去职归家。时镇军将军顾觊之为州上纲,谓曰:尊上年实未八十,亲故所知,州中差有微禄,当启相留。子平曰:公家正取信黄籍,籍年既至,便应扶侍私庭,何容以实年未满,苟冒荣利。”此则因其亲籍年不实,而自引退。盖古代服政官有限年之制,于是速成之辈,躁进之徒,往往有匿年以求入仕途者,据此所载,则自汉时已然矣。尔后则官年与实年之弊端,殆与封建制度相终始焉。 〔一五〕续汉书百官志五:“尉,大县二人,小县一人。”本注曰:“尉主盗贼,凡有贼发,主名不立,则推索行寻,案察jian宄,以起端绪。”注引应劭汉官曰:“大县,丞、左右尉,所谓命卿三人;小县,一尉一丞,命卿二人。” 〔一六〕详怪神篇。 〔一七〕续汉书百官志一:“大将军营五部,部下有曲,曲有军候一人,比六百石。”钟本“候”作“尉”,非是。 〔一八〕水经颍水注引应劭曰:“新阳县在新水之阳。” 〔一九〕汉书地理志上,东海郡下邳注引应劭曰:“邳在薛,其后徙此,故曰下邳。”水经泗水注引应劭曰:“奚仲自薛徙居之,故曰下邳也。”案后汉书孝明八王传,刘衍封下邳王,蔡瓒为下邳相,当在愍王刘意时。俞樾茶香室丛钞三曰:“案此一事,可见汉时弊政,不减后世。五世公所到之处,其举孝廉,但举其年家子耳,甚者,子弟蝉联,而及乳臭之儿,亦忝名器,斯今人所不至此也。至于增年减年,以意为之,当时文籍,漫无稽考,可以想见。及为尚书所劾,乃又夤缘戎幕,叨冒军功,高卧家中,策勋幕府。然则近代军功保举之滥,亦犹行者之道矣。” 谨按:古无孝廉,唯有贡士〔一〕,贡士恩义,经传无以〔二〕也。春秋诸侯朝觐会遇,大夫亦豫其好。礼记曰:“大夫三月葬,同位毕至〔三〕。”此言谨终悼亡,不说子弟当见宠拔也。鲁有后成叔〔四〕聘卫,右宰谷〔五〕留而觞之,陈乐而不乐,酒酣而不饮〔六〕,送〔七〕以璧〔八〕,其妻孥,宅〔九〕而居之,分禄而食之,其子长乃〔一0〕辟〔一一〕。孔子称:“可寄百里之命,讬六尺之孤,临大节而不可夺。〔一二〕”相于〔一三〕之义,具于此矣。语有曰:“白头如新,交盖如旧。〔一四〕”箪食壶浆〔一五〕,会于树阴,临别眷眷,念在报效;何有同岁相临,而可拱默者哉春秋因其可褒而褒之〔一六〕,若乃世公二郡之举,斯为过矣。然世人亦多浅薄,在者无慇勤之谊〔一七〕,亡者无顾覆之施,饥〔一八〕寒缓急〔一九〕,视之若遗;非徒如此而已,至有可否之际,受刑诛者。人各有心,两不得中〔二0〕。夫孝廉平除〔二一〕,则有社稷民人〔二二〕,伤及民人,实宜料度,以为后图〔二三〕。 〔一〕书钞设官部引汉官仪:“孝廉古之贡士,耆儒甲科之谓也。” 〔二〕“以”,拾补云:“疑文。”器案:疑当作“有”,“ 以”古作“”,与“有”形近而误。 〔三〕此左传隐公元年文,礼记王制、杂记俱言“大夫三月而葬”,无下句;语又见说苑修文篇。 〔四〕“后”元作“右”,今改。文选嵇康幽愤诗注引左传、礼记檀弓上,俱云“后成叔”,左传昭公二十五年、定公十年及鲁语上作“郈成叔”,吕氏春秋观表篇、孔丛子陈士义篇作“郈成子”,左传襄公十四年作“厚成叔”,释文云:“厚本或作郈。”案:左传昭公二十五年,“季、郈之鸡斗”,史记鲁世家集解:“徐广曰:郈一本作厚,世本亦然。”古今人表“厚昭伯”,注云:“即郈昭伯。”史记鲁世家索隐:“郈昭伯称厚氏。”潜夫论志氏姓篇:“鲁之公族有后氏。”礼记檀弓“后木”,疏引世本作“厚氏”。说文:“垕,古文厚。”集韵:“或作。”则作“后”、作“厚”,皆“郈”之变文也。 〔五〕拾补曰:“吕氏春秋观表篇有臣字。”器按:孔丛子陈士义篇、古今人表亦有“臣”字,左传襄公十四年无“臣”字。 〔六〕“不饮”,拾补云:“二字衍。” 〔七〕“送”下,拾补校补“之”字。 〔八〕“璧”下,拾补据吕氏春秋、孔丛子补“及宁喜之难作,右宰谷亦去“臣”字死之,后成叔使人迎”十七字。 〔九〕拾补曰:“两书皆作隔,疑字误。”拾补识语曰:“读为摄乎大国之间之摄。”器案:卢校是,即“隔”形近而误。 〔一0〕“乃”下,拾补校补“反其”二字。 〔一一〕“辟”,拾补校作“璧”。 〔一二〕论语泰伯篇曾子语。晋书阎缵传引“可以讬六尺之孤,临大节而不可夺”,以为孔子语,与此合。 〔一三〕潜夫论交际篇:“俗人之相于也,有利生亲,积亲生爱。”又释难篇:“夫尧、舜之相于人也,非戈与伐也。”汪继培笺云:“ 相于,两相交被之辞。文五年左传疏引郑康成箴膏肓云:礼,天子于二王后之丧,含为先,襚次之,赙次之;于诸侯,含之,赗之;小君亦如之;于诸侯臣,襚之;诸侯相于如天子于二王后。仪礼聘礼郑注:大问曰聘,诸侯相于,久无事,使卿相问之礼。易林蒙之巽:患解忧除,王母相于,与喜俱来,使我安居。艺文类聚五十三孔融与韦休甫书曰:疾动,不得复与足下岸帻广坐,举杯相于,以为邑邑。急就篇有尚自于,一人言自于,二人言相于。吕氏春秋不侵篇云: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