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同一首歌
面对眼前窘迫的局面,陈鸣延展现了一名专业主持人优秀的职业素养,面不改色的让节目流畅地继续录制:“没想到这首歌的创作背景这么出人意料。” “也许这就是有才华的人无拘无束的灵感吧。” “耽误了不少时间,接下来让我们有请没吃早饭战队的队长王铿出场!他将为我们带来《你干嘛》。” 报完幕,陈鸣延毫不拖泥带水的快速转身下台。 其实说实话,他并没有第一桀想得那么无法接受吃狗rou这件事。 刚刚的表现更多的是诧异和对这种反差的难以置信,以及一点点临场发挥的表演。 他讲故事的时候其实是想把这一段做成的节目看点。 虽然《音乐是用来听的》是一个音乐节目,但只有音乐的话,看点不足。 所以绝大多数的音乐节目都会加上比赛来增加看点,甚至会人为表演各种冲突和矛盾为节目制造看点。 陈鸣延虽然不至于在节目里安排各种剧本来制造看点,毕竟有第一桀在,冲突和矛盾不需要制造就有了。 但是在音乐表演的间歇增加一些对节目影响不大的看点,有助于节目的可看性。 所以他才会讲那个故事。 可让他意外甚至始料未及的是,第一桀居然给出了跟他想象中完全不同的答案。 他一开始确实很惊讶,表情管理也因此失控。 然而紧接着他就意识到自己设计的这一小段不痛不痒的看点有可能成为爆点。 身为一名优秀的综艺导演,他当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顺势就表演了一波。 效果拔群。 台下观众的笑声他都听到了。 下台这么快也是因为怕自己在台上没绷住漏了陷。 被扔在身后的第一桀当然不知道陈鸣延心里那些心理活动,晚一步走下舞台之后没见到人,想来应该是不打算找自己麻烦,长舒了口气。 除了陈鸣延,也没看到王铿,他似乎并没有像他的队友一样在台下等着上场,不知道去哪儿了。 想了想也没在意,自顾自到一边休息了。 王铿好一会儿之后才出现,步履匆忙地上台开始表演。 他也没想到自己的队友这么不给力,以至于让第一桀连下三城。 徐介吴础都是炮灰不提,他们输是可以预见的。 但蔡纪,派他出场就是看中他在现场有不少女粉丝,天然就有粉丝的偏向优势。 本以为他能凭借粉丝优势有所建树,但谁都没想到,他居然只拿到了粉丝的偏向票……输的那叫一个干脆利落,惨绝人寰。 而且他这一输,没吃早饭战队就尴尬了。 第一桀再赢一场就能拿到四个积分利于不败之地,这对没吃早饭战队来说,几乎已经到了悬崖边上。 所以接下来这一场,他们必须要赢。 为此,他们派出队内实力最强的王铿出战,并且做了充足的准备,确保胜利。 王铿上台唱了一首说唱 流行的混搭歌。 该说不说,这首歌很讨巧。 自从说唱音乐在国内火起来之后,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开始喜欢上这种音乐形式。 现场就有很多年轻人,这会为他带来一定的票数。 而流行乐的部分则照顾了那些对说唱这种音乐形式接受程度相对来说没那么高的观众。 可以说是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了。 对于王铿来说,前面三个队友身体力行的让他知道纯靠唱流行,很难赢过第一桀。 他虽然对自己很有自信,但前车之鉴摆在面前,他也不敢说有百分百的把握能够赢。 于是他临时把自己的演出曲目改成了现在这首。 原因很简单,他要跟第一桀之间形成差异化,突出自己,营造更多的优势。 而且,他还有一个削弱对手优势的计划。 王铿确实有为自己战队兜底的实力,这首歌唱完,拿到了四百二十九票好听。 创造了没吃早饭战队的新高。 然后,他并没有像自己的队友一样,走完流程就下台,而是突然开口:“其实我是第一桀选手的粉丝,他那首《登基宣言》我听了很多遍,非常震撼。” “他在这首歌里展现的说唱实力让我叹为观止,自愧不如。” “其实知道自己的战队和第一桀选手对上的时候,我是很期待能听到他的说唱现场,作为说唱歌手切磋一下的。” “不知道我有没有这个荣幸能现场见识一下你的说唱?”说这句的时候,他转过身,把后脑勺留给镜头,看向台下等着上台的第一桀,目光中充满了挑衅。
第一桀没理他,而是征求了一下现场工作人员的意见,确定自己现在可以上去之后,才一脸冷漠地上了台。 “快快,特写!给我上大特写!我要看到他们清晰的面部表情!”陈鸣延让手下放第一桀上台之后,欣喜若狂地指挥着手下的摄影师:“另一台上全景,把两个人的肢体动作都拍全!” “摇臂去拍观众的反应,机灵点!” 这场比赛看点爆炸,他已经能预想到播出后的效果了。 台上,第一桀淡定地走到王铿身前,瞟了他一眼,越过他面向观众,缓缓开口:“我没有准备说唱的歌。” 王铿闻言心中一喜。 但面上依旧保持着表情管理,滴水不漏。 “工作人员可以再放一遍他的伴奏吗?”第一桀说着指了指旁边的王铿。 此话一出,现场一下子沸腾了。 大家都很清楚他说这话的意思,一时间所有人都兴奋了起来。 有热闹看了。 王铿傻眼了,竭力咬着后槽牙才没让自己的表情管理失控,现场表演变脸。 “不,不会的,我不信他这样也能赢!”他暗自给自己鼓着劲,却没注意到自己握着麦克风的手正微微颤抖着。 伴奏响起。 陈鸣延根本没管王铿还站在台上,一门心思地指挥摄影录制素材。 第一桀也没管,专心唱歌。 然后,王铿就听到了和自己演唱的,截然不同的,作品。 曲子,歌词都是一样的,没有分毫变化。 但是第一桀唱出来,却像是完全不同的两首歌。 说唱部分,他选择了旋律说唱的技巧,让这首歌里的说唱段落和流行音乐的段落更融洽。 流行音乐的部分他也作了一定的改变,但是不大,总体上还是维持了原样,只是在咬字和气息结合上做了一些更适应自己唱法的变化。 这就够了。 他还没唱完,台下的观众们就已经在按投票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