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4.群龙的盛宴(一)
午夜,芝加哥国际机场,一架波音747-400大型客机正等待着它的越洋飞行,这个时候还在飞的都是红眼航班,乘客们登机之后只需要睡一觉,醒来的时候就可以揉着睡眼惺忪的眼睛抵达目的地了。 登机口前只有唯三的乘客,路明菲,楚子航,还有芬格尔,这样的空座率对一家航空公司来说简直是血本无归,他们本该尽可能的打折出售空置座位来弥补损失,但他们没有这样做。 因为这家航空公司的实际掌控人正是卡塞尔学院,对执行部的精英们来说,总不能在得到消息准备去屠龙的路上,由于买不到机票而耽误了时间。所以学院在多年前就买下了一家航空公司,平时的时候正常运营,如果卡塞尔学院有需求,就能合理合法的增设特殊班次以供使用。 芬格尔舒舒服服地把自己扔进头等舱的座位里,打了个响指要求来一瓶可乐,他的身边,楚子航把u盘插进笔记本电脑,路明菲凑过去一起看。 “这座位可真窄!”芬格尔小声地都哝。 这家伙总是穿这件宽松的大衬衫,弓着腰走路,让人觉得他虽然个字很高但实际上有点病弱。不过要是塞进飞机座位里就能看出来他委实是很大的一堆了,把座位挤得满满的,与之相比路明菲甚至可以在座位上抱着腿盘起来,小小的一只很叫人有保护欲。 御姐腰细腿长欧派大,那自然是好,超级名模的身材走到哪里都是万众瞩目的焦点,可对大多数不上不下的女生来说,其实还是萝莉赛高,因为至少你穿衣打扮根本就不用挑就很可爱,甚至还可以心血来潮的买件xl的童装装个嫩。 “这两天有6架大型客机包机直飞中国。”楚子航扫过屏幕上刷出来的全球航班名单,这是一份极其庞大的数据,但在诺玛的辅助下从中提炼出自己想要的讯息并不难。 “这有什么好稀奇的?”芬格尔喝着可乐嗤之以鼻,“光是每天飞往你们首都机场的架次都得上千!” “师兄的意思是,那6架飞机上都是去屠龙的混血种。”路明菲白了芬格尔一眼。 “两架来自北美,一架来自南美,三架来自欧洲。假设以都是满载的大型客机为例,那么这6架包机至少有2000名以上的混血种飞抵中国。”楚子航说。 “这意思是我们有2000多个竞争对手?”芬格尔忽然乐了,双手枕头满脸悠哉模样,“那我觉得这次任务其实还蛮简单的。” “怎么说?”路明菲立刻警觉起来,因为她知道凡事只要到了芬格尔那里就有另一套奇怪的逻辑。 “既然全世界的混血种精英都在去屠龙的路上,那么为什么一定要是我们干掉龙王呢?”芬格尔耸耸肩,“你们中国人不是老说,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我觉得我们可以当一下黄雀,等前面的螳螂找到龙王和龙王打个两败俱伤,我们再当那只黄雀蹦出来全都吃掉。” “你一个德国人居然还精通中国兵法!”路明菲此刻不禁有点佩服这条败狗师兄,看起来他在卡塞尔学院留级的那些年也不是什么都没干,至少作为一条着名狗仔成员,他还算学丰五车那类的。 “这些人未必都是去屠龙的,如果真的是面对一条龙王,那么光是血统上的精神压力就能让他们中大多数血统不及格的人当场内脏破裂,有资格直面龙王的人并不多。”楚子航说,“有些人只是去凑个热闹,或者代表背后的利益组织看看能不能在这次机会里分到一杯羹,他们大概对屠龙并没有兴趣,有兴趣的只是龙王的尸体。” 迄今为止人类并非得到过龙王的尸首,据说龙王即使死去,他的力量仍然会保存在嵴背上的一块骨头里,那叫做龙骨十字。除此之外,他身上的每一块骨头每一块肌rou都是宝藏,用来炼制贤者之石,或者把锋利的爪子打造成武器都是有可能的,就像你玩怪物猎人获得的珍贵素材能拿来打造最牛逼的装备,一条龙浑身上下都像黄金,更何况一条龙王。 “这话听起来好像是在夸你自己很牛逼,好吧我得承认会长你确实很牛逼,就连明菲也一样牛逼,但你们能不能考虑一下团队里还有我这种废柴?如果你们真的找到了龙王……那打起来的时候能不能允许我给你们擂鼓助威?有个人加buff肯定比那些直接撸袖子干的人厉害,铁打的辅助流水的输出嘛!”芬格尔满脸谄媚模样。 “不能这么说啊师兄,你看你是个九年级,师兄是三年级,我是二年级,我们两个加起来的战斗力才只有五,都没你资格老,真打起来应该是我们给师兄你加buff啊,我负责跳舞,师兄擂鼓,接下来你就可以上去送了。”路明菲笑的龇牙咧嘴。 “什么叫上去送?我的作用就是当炮灰么?” “不,这应该叫侦察兵,要知道侦察兵可都是特种高手,组织相信你的牺牲可以为我们带来龙王能力的情报!你玩过mm么?要挑战一个boss之前首先得摸清他出招的套路,总结打法给成员们背熟,这样才能挑战成功,摸清楚boss套路的人当然居功至伟,我觉得这项任务非常适合你这样伟大的先驱!” “可是游戏里你能复活,现实中龙王只用一巴掌就能把我拍死!”芬格尔抗议,“你要是这么个算法,那我一个人就能顶隔壁一整个团队了是吧?干脆整个学院的屠龙大任都交给我好了,希望若干年后你们还能在我的凋像下面用我最爱吃的猪肘子悼念!记得加瓶啤酒!” 他口中所谓隔壁一整个团队是说恺撒那组,成员有夏弥和诺诺,四年级加一年级加三年级也才等于八,全队加起来都不够格和芬格尔这个唯一指定九年级p个k。 疑似龙王苏醒的事件在猎人网站面向全球公开,这是史无前例的大事件,卡塞尔学院执行部现在手里没活儿的成员几乎全部出动分组飞往中国。学生当中也出动了两个组,一组是路明菲为专员,楚子航和芬格尔协助,另一组恺撒为专员,陈墨童和夏弥协助。 听着身边的两个人拌嘴,楚子航总觉得好像又回到了两个姑娘围着他逗弄的那几天,冷漠的人需要点温暖,不管那温暖来自于谁,欢快的烟火气就是会有种让人切实活着的充实感,甚至不由得嘴角想要发笑。 “这次是直飞,我们会走白令海峡的路线,贴着北极圈,大约十四个小时的航程。”楚子航递过来两个小包,里面各是一套眼罩和耳塞,“好好睡一觉,落地就要开始工作了。” “哇喔,真是像奶妈一样的关怀!”芬格尔很开心,“我觉得在女子力这方面,师妹你除了可爱就不如你楚师兄了。” 听起来还真像是个由衷的盛赞,楚子航不知道是不是该微笑着接受点头承认,一时间有点宕机,这还是他生平第一次被人夸女子力高。 如果有个人对楚子航迄今为止的人生做个总结,会发现其实他如果是个女孩子世界会更美好,面瘫高冷但是拥有一颗八婆的心,愿意对身边每个哪怕不怎么熟悉的人好,家务万能井井有条,有钱但不乱花,固执而且专一。 这些优点加起来约等于一朵高岭之花级别的女神,还是特清纯的那种,只可惜他是个男儿身,不然肯定会有一大帮人就算撞的头破血流,也会试着想要把楚姓姑娘拿下不负此生。 “你师妹我将来要做阔太太的,用得着学针线活么?”路明菲哼哼着偷看了楚子航一眼,发现他没注意自己,就大大咧咧地往他那边靠了一点,拽拽他的衣袖,“师兄晚上睡觉把你肩膀借我枕枕行么?就这样睡我容易脖子僵硬。” 自打夏弥老师谆谆教导之后,小路同学就仿佛打开了任督二脉,在楚子航面前也不扭扭捏捏装清纯了,该怎么挑逗就怎么挑逗,要把自己的影子都刻在楚子航的生活里。 好比说楚子航他从来不会拒绝别人的好意,甚至会珍重的保存起来。那么路明菲就找各种借口,今天送他个杯子,明天把一包买多了创可贴塞他手里,后天么再当着面说哎呀自己护手霜用多了,来师兄给你也抹一下。 她知道那些东西楚子航一定会打开来用,因为只有这么做楚子航才觉得对得起这些本就该是用具的东西,反正他也不怎么挑剔,能用的顺手就是好东西。这会儿要是有个人去楚子航的寝室里,就会惊讶的发现这个钢铁直男的房间里什么用品都带着澹澹的异性气息,就像这里住着一个不存在的女孩子,在向其他人宣誓这里是她的地盘,就连那个男人也是她的。
这点少女心机楚子航自然是看不出来,枕肩膀防止脖子僵硬这种cao作在他看来也只是举手之劳的小事,他睡觉的时候像一株屹立不拔的松树那么笔直,确实时候当个男友枕。 “好。”楚子航回答的很自然,就像厨房里女朋友大声问你今天晚上吃什么,你说随便,感觉就连路明菲要是问你当我男朋友吧他也会说好一样水到渠成。 “哇塞,待遇这么好?师弟你介意我枕你另一边肩膀么?”芬格尔闪着星星眼,他倒不是妄图和路明菲争宠,只是觉得这样睡也许真的会舒服不少。 “……不介意。” “怎么感觉你对我的态度和对师妹不一样?”芬格尔好像闻到了jian情的味道。 “没有这回事。” “那我就……”芬格尔本来想说不客气了,可背后忽然有股寒意悄然袭来,冻的他一哆嗦。 他注意到路明菲在看着他,她的眼神分明是那么平静,猫儿一样的灵动,却像是居高临下的女王坐在她的王座上低头审视你,如果觉得不满意就轻轻挥挥手,卫兵们会把你拖出去午门卡擦一刀。 吃醋了?是吃醋了吧?芬格尔想,甚至还有点护犊子的意味,什么都没说,但眼神已经写的很明白了,楚子航是我的东西,不许你这种人碰,炸毛的小猫一样,只要一碰她就会咬人。 “孤单的宅男只能在深夜聊以自慰啊!”芬格尔叹了口气,努力把自己蜷缩起来,双手抱胸把头歪向一边。 吹弹可破的小师妹虽好,奈何小师妹是属于大师兄的,至于老师兄么,就只有自个儿蹲角落里啃胡萝卜,阴暗地露出一双嫉妒到发红的眼神了。 这倒也没什么,因为让他想起了很多年以前,那时候的他也是大师兄,吹弹可破的小师妹也是属于他的,身边同样有满脸羡慕嫉妒恨的老师兄。他看到了,但他从不在意,因为小师妹只会缠着他的手臂说喂喂!今晚我们一起去买猪肘子吧,双份儿的,还要加冰啤,就着一起看世界杯! 她是个那么会玩的姑娘,好像大家印象里温软可爱的女孩子这种定义在她身上都不存在,她可以跟你一起打游戏,无论魂斗罗还是赤影战士都一命通关,从来不介意老是失误笨笨的你问她借命。她很爱吃甜食,可是为了和你一起大口畅享肥宅套餐,她把自己的爱好悄悄戒掉了,你买给她泡芙的时候她分明很开心,眼底里都是意外的惊喜,但就是会故意把头扭到一边,说什么啊说好了我要减肥,你这是要破坏我的大业么?双手不老实地伸出来接过去,美滋滋地放在冰箱里,一天才舍得吃一个。 在楚子航和路明菲都看不见的角落里,芬格尔的嘴边带着澹澹满足的笑容,世界上总有些人是只属于你一个人的,她那么耀眼,有那么多朋友,似乎每一个人都喜欢她,她也对每一个人都好。可只有你才知道,花前月下的电话粥只会为你而留。 路明菲从来没想过芬格尔为何那么懂中文,以为那只是卡塞尔学院推行中文教育的结果,实际上很多年前的芬格尔进入卡塞尔学院的时候,连英文都说不利索,那会儿他是靠着自己的德味儿英文和手脚比划来和人沟通的。 芬格尔·冯·弗林斯,如果路明菲再了解一点德国文化,就会知道冯这个字眼代表着德裔的旧贵族,本意表示为从属关系,他的祖上必然是拥有封地的大家庭,就像恺撒的加图索。 他会那么熟悉中文,只是因为那时候他遇到了一生中最珍重的女孩,她来自那个讲述古老语言的国度,是她带着芬格尔这个旧世界的贵族融入了新世界的生活。 败狗真的曾经牛逼过,现在又败狗了,只是回到了遇到她之前的生活,所以他从未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