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八章 决战.最终游戏
“最终规则:选择一名国王,并协助击杀另一名国王。” “注意!阵营更改并不会影响的你的积分!” “注意!率先杀死对方国王的一方将会取得游戏胜利!届时游戏结束,阵眼将会开启!” 现场的气氛随着金色史诗级道具的出现开始升温,直到最终规则出现后便降到了冰点。可能其余几人并不知道那贪婪拿出的黑色晶体为何物,但能与史诗级道具相提媲美的物品肯定不会差到哪儿去。眼下明摆着两方阵营自取其一,墨君、烈焰与纪凡天三人不用多说,肯定同进同退,而郑明与吕皓虽说有些摩擦,但在如此强烈的诱惑下或许会再次结成同盟。但在一个重量级的人物发言前,没有人敢轻举妄动。 死灵法师的面庞被兜帽所遮掩,让人看不出罗德的表情。沉寂片刻后,死灵法师一言不发的走到黑色人偶小孩——也就是暴怒身后,态度不言而喻。见此情景,郑明与吕皓二话不说便跟着死灵法师的步伐加入了暴怒的阵营。 零对三,几乎是一边倒的局面。贪婪也不着急,宠辱不惊的浮在半空,笑嘻嘻的看着身下众人的表现。而此时墨君几人稍微走远一些,为的是不让旁人听到他们的对话。 “刚才的战斗都辛苦了。”墨君环视自己的两名队友,纪凡天腼腆的摸了摸脑袋,而烈焰则不知回想起哪个场面,红霞顺着双颊一闪而过。或许是为了掩饰自己的羞意,女孩连忙道:“这样一来,我们只需要将那个贪婪击杀就能结束这场游戏,然后开启阵眼,从而完成这部分的战区任务。” “没错。”墨君同意的点点头,补充道:“但是修正一个地方,我们要击杀的,是暴怒。” “暴怒?等等...”纪凡天与烈焰均露出惊讶的神色,后者更是直接用玉手摸了摸墨君的额头:“你没生病吧,有那个死灵法师在,我们怎么可能杀死暴怒!更何况贪婪给出的奖励是什么还不知道,不如那个金色品质的道具来的实在。” “死灵法师的问题不用担心,他不会妨碍我们击杀暴怒。”墨君隐晦的向二人展示了某个东西,这才打消他们的疑虑,最后更是爆出个大新闻来:“你们不认识贪婪手中的东西,我可是有九分把握能够确定,那就是主线任务中所提及的【深渊结晶】!” 深渊结晶为何物?这次战役任务所需的任务物品,整个星球上不过才四枚罢了,而此时就有一枚摆在眼前。以主神空间的一贯风格来看,最后持有深渊结晶的试炼者必定会得到相当丰厚的任务回报,虽然这个空头支票比不上暴怒手中的史诗道具来得实在,但这是最有可能收获空间贡献度的途径! “而且罗德刚才跟我发来密讯,说是如果他到手的史诗道具属性不合适,便会与我们手中的深渊结晶交换。所以到最后我们是不会亏本的,前提则是...获得这场游戏的胜利。” “那么,棋子们,选择好你们的阵营了吗?”贪婪与暴怒悬空而立,颇有几分针锋相对之意。此时这两名国王身后各有三人,贪婪身后是墨君小队三人,暴怒身后则是死灵法师、郑明和吕皓。就在众人站好位置的瞬间,墨君三人持有的棋子便不受控制的漂浮在胸前,外表由洁白转为纯黑,预示着阵营的转变。与此同时,贪婪与暴怒似乎商量好一般同时仰天大吼,发出阵阵扰人心神的嗡鸣杂音,在所有人捂耳的情景下双双体型膨胀,经过短暂的时间后最终变身成为两个五层楼高的巨人。 【贪婪巨人(谋财),500/500】 【暴怒巨人(害命),500/500】 强悍如斯!高达500点的生命值注定这是一场持久战,而众人的补给品早已在与之前的怪异军团战斗时耗费的七七八八,可以说是无论是墨君还是郑明他们都已经到了油尽灯枯的地步,在场能与这两个巨人有一战之力的唯有状态良好的死灵法师! 果不其然,罗德率先指挥着缺了一臂的粘土石魔向贪婪巨人发起进攻,石魔迈着沉重坚定的步伐一步步朝比它高出半个身子的巨人走去,巨人身旁则是挥舞着骨质武器的骷髅战士,以及双手萦绕着火焰、冰霜等魔法灵光的骷髅法师,而接下来竟是有两只浑身长满狰狞骨刺的獠牙骨兽紧随其后,这骨兽虽然体型比不上石魔,可浑身散发着嗜血残暴的气息,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不是什么好惹的货色。此兽一出,在一旁的郑明与吕皓二人皆露出了不可置信的神色。 “这死灵法师听说只有骷髅战士与石魔两种召唤物,骷髅法师的出现也在意料之中,但是这骨兽又是从哪来的?!” “太强,这罗德恐怕真真正正的是黎火之下无敌手,比起我们这些还在冲击余烬巅峰的人物要强太多,所幸这次游戏的最后我们跟他是同一个阵营的。”说到这儿,吕皓不禁望了眼另一个巨人脚下,那里有着三个持有黑色棋子的试炼者:“那三人想必是贪图奖励,不甘心到最后只有死灵法师满载而归,哼。”冷哼一声,这位召唤师试炼者不屑道:“不识时务的家伙,连隐忍与放弃都做不到,日后必定不成大器。” 且不管这两人的闲言碎语,战斗随着罗德的突进正式展开。既然死灵法师对上了贪婪巨人,那么与此相对的,墨君三人中必须有人去牵制暴怒,不然若是让暴怒巨人加入到试炼者之间的战斗,场面恐怕是一面倒的情况。墨君刚想当仁不让的承担起牵制暴怒的任务,却是被一直默不作声的纪凡天所打断。这个有些腼腆的男孩此时神色严肃,正色道:“队长,我去拉住那个巨人,你们趁机解决那两个试炼者。” (嗯,待会儿还有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