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夏侯惇
常山地区不算太大,但利兹四人一直没有山间行走的代步工具,直至距离讨伐战后十来天才回到赵云生活的村子——假如不是带着赵云这个拖油瓶的话,他们能够使用‘快速旅行’早几天回来,当然,要是没有带着赵云,他们似乎也没有回这个村子的必要。 在这段时间里,他们将常山地区叫得上名号的四个山贼团伙的窝点全部捣毁……嗯,这个大汉朝真的没救了,就这么点地方居然有四个官府不管不顾的大山贼窝,这还不算那些居无定所的只有四五个成员的小盗贼团以及独狼式行动的匪徒。农民种出来的粮食叫了一大半给官府,自己还没来得及吃就被人轮番抢掠,活不下去自然得加入“黄巾贼”四处劫掠,佛家有言‘你不入地狱谁入地狱,我吗’。 不过由于利兹四人的作为,常山地区的匪患瞬间偃旗息鼓,尽管这‘偃旗息鼓’注定无法持久,然而在盗贼强盗的肚子饿得咕咕叫之前,他们也不太会冒着被传闻“四个可以打四百个的高手”找上门的风险“做生意”——由于利兹四人在山贼窝解救出来的人质、奴仆与压寨夫人回村子后一边为自己经历的灾难哭哭啼啼一边颂扬恩人的功绩,现在利兹等人“四处剪恶除jian的山神仙”的名号在村间流传着,渐渐地连镇上的居民也有听闻。 这个名号是出于善意而称呼的,可是想想黄巾贼老大张角头上的“大贤良师”,利兹表示实在高兴不起来……不过也罢,不在自己身边的人管他怎么称呼自己,利兹四人开始在村子里住下来。 并不是打算在生活条件如此恶劣的村里呆多久,仅仅是各人都需要一段时间做各自想做的事—— 利兹的话,是想发掘仙术的变化应用。 参照使用“武技”时,自己喊出来技能的名字之后,能够决定出剑的速度、出剑的角度、什么时候开始、什么时候结束,无法控制的只是让自己变快、发射出剑气的那份力量……那么仙术呢? 经过尝试,仙术也一样可以变招,例如火球术可以幻化成不同的形状的火球,虽然没什么实际意义,例如掌心雷可以不劈出去,直接一掌拍在敌人身上,例如御剑术可以不将剑射出去,控制它绕着自己身上不停转,如同大风车一般禁止敌人近身……但是“变招”有极限,火球术不能变成连珠小火球术,掌心雷不能变成给武器附加闪电属性的雷系附魔术,御剑术有控制剑的数量限制成不了万剑诀。 尽管如此,通过这些琢磨,仙术的应用性也大幅提高,比起单纯提升等级带来的法术输出提高,或许这些变招更能提高实战能力。 咲夜的话,是想向村民们学习这个世界的生活伎俩。 用什么洗澡、用什么洗衣服、在山里如何入手食材,这些问题是她这个女仆认为的重中之重的大问题。事实上,除了利兹身上那件差点让某九尾狐被围殴的疑似情侣装的道服自带自我修补与自我清洁属性外,利兹与自己的衣服咲夜都总感觉洗得不干净。 小镇里哪间饭店有美食、小镇里哪间酒庄有美酒、小镇里哪间ji院的女人最漂亮,作为一个女仆不能代替主人做决定,但是主人提问的时候一定要尽可能回答出来,尽可能成为主人最可靠的情报源。至于连这个时代被称为“章台”的ji院也打听?咲夜表示有备无患,毕竟现在她的主人顶着与‘那一位女性杀手’七成相似的性格模板,对这方面有需求很正常…… 克劳萨的话,则是在全身心地训练拳脚功夫。 升级到LV4的他自信感受到了力量上的长足提升,因为个人天赋侧重点不同,他的敏捷成长不怎么样,但他也自信跑得比LV1的里昂快,跳得比LV1的艾达高……考虑到他的蓝条已经增长到连续两套连续技都能放出来,克劳萨完全可以对着那对夫妇说“两个齐上也不是我的对手”。 然而,另一个人让他被打击到了……不是说利兹与咲夜,想到“这只是人家的一场角色扮演游戏”,克劳萨就觉得没啥好对比的。打击他的是一个12岁的小孩…… 咳,倒也不是说赵云现在已经比他厉害啦……只是,克劳萨很清楚,只要再给那小子几年,让他的身体发育起来,自己就不会是他的对手,这还是以他的技术停留在现在这个时刻为前提——要是再像之前那样,不小心就记起来“龙牙突”,不小心又记起来“梨花乱舞”,克劳萨表示什么时候打不过他都可能。 然而他不知道,在他之前,有另一位成年的猛士即将被年仅12岁的赵云教育…… —————————————————————————————— 跟着三人回来的赵云,比起早已经习惯砍砍杀杀的利兹等人,他这些天的变化很大……当然也不是变得满脸杀气、眼神凶虐,仅仅是原有的“刚毅”经由铁与血的洗礼后成长为“宁折不弯”,整个人变得如同他手中的铁枪一般。
在这方面感受最深的或许是村里的小孩子,明明能够从枪尖发出气劲什么的在他们眼中新奇有趣,然而并没有小孩会去围观赵云练枪,更加不会有小孩闹腾着要赵云教他们枪法。 这么说可能对赵云有点抱歉,可是跟着利兹出门绕着常山走一圈之后,他大约不会再有同龄朋友了……不过也罢,通过这趟为期不足半个月的旅途,赵家少年再也不会只将双眼放在村子里。假如能确保村里人的安全的话,他会选择走出去! 他知道自己的见识暂时还没办法评判官府与汉室的所作所为的对错,但是四处劫掠的黄巾贼绝对是错的!击杀一个黄巾贼就是拯救更多无辜平民! 只是,现在他的实力还不够,即便他已经能够一个人冲进山贼堆中所向披靡,但比起利兹、咲夜与克劳萨,他还知道自己差很远很远! 训练!训练!训练! 每一分汗水都会带来收获! 每一次刺出都会增加自己的力量! 每一次—— “!?”赵云下意识一抬头。 “看头上!”一个手持比寻常规格还要巨大不少的大刀的男人从山林间一跃而下,双手持刀,刀身置于背后,身体弯成弧形,这定必是势大力沉的一刀! “!”赵云并不惊惧,往后跳起同时长枪点出,连续三击点在对方下劈的刀刃上,借助巨大的冲击力再度向后抛飞出去,彻底躲开这一击。 “山……不!”赵云的第一反应是山贼,毕竟自己这些天干了些什么谁都清楚,被人寻仇也很正常,但是看见偷袭者的上下气度,他马上打消这个猜测。 “好枪法!”手持大刀,身披闪亮的蓝色轻甲的男人大笑道,“有意思,我叫夏侯惇,夏侯元让,算是汉军裨将,那边的是我的主公曹孟德与我的族弟妙才。” “汉军……?”并没有因为对方自报的身份就放轻戒备的赵云快速扫了眼远方的小路,确实有一个威严的男人带着一个蓝色重甲的男人而来。 “不要在意,单纯是看不过眼黄巾的所作所为而参战,不小心混出来个官职而已,”夏侯惇笑道,“小子,一个人训练很无聊吧?我也这么认为……一起怎么样?” “!!!” 赵云与夏侯惇的第一战,来得稍微有点早对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