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7章 熊的往事
第377章熊的往事 熊罴软骨散? 李文骏的脑海中有一串记忆被这个词勾了出来,他当初护送大辽国三皇子虞金炜前往兴庆城的时候,曾经和古风琴结伴而行了一段时间,一路上,古风琴跟他讲了不少修仙界的奇人异士,其中,熊罴软骨散更是他着重说的一段往事。 熊罴软骨散曾经在阳山等五大修仙圣地享有赫赫威名,说起熊罴软骨散,就不能不说它的发明者,也是第一个使用熊罴软骨散的人,这个人俗名熊志力,修仙者一般都尊称他为志力真人。 在修仙界能够被称为真人的,几乎百分之百都至少有元婴期的修为。这个熊志力也不例外,他在巅峰时期,也是元婴期的真人,虽然只是元婴初期,但是在阳山一带,那也是数得着的英雄人物了。 不过让熊志力名声大噪的不是因为他是元婴真人,更不是因为他发明了熊罴软骨散,而是因为他的出身。 修仙界五大势力以阳山为首,不仅仅因为阳山有着最好的修炼环境,同时也因为阳山一带的元婴真人基本上都集中在了阳山,在熊志力之前,凡是修炼到了金丹期大圆满境界的修仙者,都会主动前往阳山,希望借助阳山得天独厚的条件,破丹凝婴。 当然,也不是没有金丹期大圆满境界的修仙者不愿意前往阳山的,但是他们无一例外,都未能成功突破到元婴期。 不过这个规律,让熊志力给打破了。熊志力是千岛泊百草岛的岛主,他在无数人的注视下,在百草岛闭关数年后,出关时,就成了元婴真人。自此,名声大噪,声动整个阳山修仙界,万众瞩目,人人称颂。 但是后来不知道什么原因,熊志力突然消失不见了,他的消失当时还闹出了不小的一场风波,导致千岛湖和阳山陷入了极大的对峙之中,直到如今,千岛湖和阳山还有点貌合神离。 熊志力的消失一直是个谜,困扰了阳山修仙界三四十年,直到如今,都还没有人能够解开这个谜。 李文骏看了熊神医一眼,难道这个人就是消失了长达三十余年的熊志力吗? 熊神医注意到李文骏在瞅他,哼哼一笑,说道:“年轻人,是不是不服气?觉得老夫用熊罴软骨散放翻你,手段有点不够光明磊落?呵呵,你还是太年轻了,不知道斗智不斗力的道理,能够用如此简单的方法就把你放倒,我为什么还要用费力的方法呢?” 李文骏怒视着熊神医,不说话。他仅仅知道熊罴软骨散这种**,却不知道一个人如果服下了这种药,是不是会暂时失去说话的能力?万一是的话,他要是开口,岂不是告诉熊神医,他把熊罴软骨散给破解掉了吗? “你不要不服气,你不过是区区的筑基期一层的低级修仙者罢了,想老夫三十余年前,还是人人敬仰的元婴真人,如果我的状态还保持在那个时候,一根指头就能碾死你了。”说到这里,熊神医又咳嗽起来。 李文骏心中一亮,他如今又六七成的把握,确定这个所谓的熊神医就是消失多年的元婴真人熊志力了。 熊神医好不容易平复了下来,他说道:“老夫已经有很多年没有跟修仙者交流过了,有很多话都憋在心里,不吐不快。反正你也是快要死的人了,我就把你当我的垃圾桶,好好地给你倒倒吧。” 熊神医或许是真的憋得太久了,也或许是觉得李文骏不可能泄露他的秘密,还真开始向李文骏讲述起跟他有关的故事。 熊神医一开始就自报家门,说出了他的真实身份,果然如同李文骏猜测的那样,他正是消失长达数十年之久的千岛泊百草岛岛主熊志力。 熊志力从他童年学艺,开始修炼说起,小时候吃的那些苦,受的那些罪,心中积攒下来的怨恨等等,全都说了出来。 李文骏听的,暗中直翻白眼,熊志力小时候是吃了些苦,受了些罪,但是这些苦,这些罪,在他的眼里,根本就算不了什么,用李文骏的话讲,那可真是跟泡在蜜罐子中差不多。
可以想象一下,一个大富大贵人家的孩子,家长想让他吃些苦,受些罪,这些苦和罪又能严苛到什么程度?他们总不能让孩子吃糠咽菜吧?总不能让孩子穿补丁摞补丁的衣服吧?总不能大冬天的,兄弟姐妹几个挤一床破被子吧? 这些苦,这些罪,李文骏可是亲身经历过的,到了后来,他逃荒,修仙,更是九死一生,熊志力跟他一比,根本就是身在福中不知福。 熊志力说着说到了他破丹凝婴的那一刻,世人的崇拜、尊敬和敬畏,是如何的让他迷醉,留恋。但是不久之后,他就被打落云端。 熊志力当年能够破丹凝婴,十分的侥幸,他除了是百草岛的岛主之外,还有另外一个身份,他还是一名炼丹大师。 有一次,他外出游历的时候,采回来一株十分奇怪的药草,这株药草根茎很像是一个胖娃娃,不过它既不是人参,也不是何首乌,而是一种他从来没有见识过的药草。 熊志力犹豫了许久,最后决定学习一下古人中的贤者,亲口品尝一下这株奇怪的药草,他把药草的根茎切开了一个口子,顿时根茎便流出了乳白色,散发着沁人心扉清香的液体。他仅仅是舔了一下,就无法拒绝他的美味,一不留神,就把整个根茎给吸干了。 然后,他就觉得浑身如同炭烧,经脉鼓胀的厉害,隐隐有突破的迹象。那时候,他还不是金丹期大圆满境界,还停留在金丹后期,他闭了一次关,竟然没过多久,就顺利晋升到了练气期大圆满境界。 熊志力尝到了服用这种奇怪药草的好处,迫不及待地又一次外出游历,在当初寻找到那种药草的地方又仔细地搜寻了一边,竟然让他又找到了一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