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盗墓!
听了他的话,大家纷纷点头,我心中却有很多疑问。 他这一席话看似入情入理,严丝合缝,其实漏洞颇多。为何刘胜的东西不与自己陪葬,却出现在几百里外另一个西汉墓中,难不成是疑冢吗? 中国人一直讲究入土为安,因此对身后事看的格外重要,自唐朝开始开山建陵,修葺一座陵墓往往要花费十几甚至几十年的时间。 为了防止盗墓贼,墓主人也是挖空心思想出了各种办法。机关销器、滚木礌石就不用多说了,狡猾如曹cao,便布置了著名的七十二疑冢。 还有,一般耳室中陪葬的都应该是金银珠宝、陶瓷器皿,像虎符与盔甲属于将士的贴身物件儿,都应该贴身而葬,那中山靖王虽然贪杯好色,但毕竟也是一个手握兵权的高级指挥官,他的后事怎么会这么安排? 猴子将一块鸡腿塞到嘴中,含糊不清的说道:“既然知道东西在哪儿,那就好办多了,咱就是土生土长的鹞子山人,这样吧,你让这些叔叔伯伯们都散了吧,你告诉我那啥符藏在一线天哪里,明天我和老康回趟家,捎带手的就帮你把东西取来了。” 这话一出,便有数道恶狠狠的目光投了过来。行里规矩见者有份,在其他人看来,猴子明摆着是想独吞好处。 我连忙把话题岔开,说道:“这里有这么多叔叔伯伯在场,想必取那虎符定然如探囊取物一般容易,我们只是普通的乡下小子,对那摸金倒斗的事情实在是一窍不通,去了反而是累赘,小侄就在这里恭祝各位马到功成了。” 说着,我端起酒杯,正要一饮而尽,突然发现杯中多了一只虫子。 此时正是寒冬腊月,怎么会有虫子?而且这虫子长相奇特,看似千牛虫,但身形却要小上很多,倒与瓢虫相差仿佛。 这杯子是猴子的,显然是在座的有人恼他不会说话,想要出手教训一下。 我既已端起了杯子,如果不喝下去那就是对在场的人不敬。就在我踌躇之际,一名少妇款款走来,“一个人喝酒那可乏味的紧啊,让jiejie陪你共饮此杯。” 说着便走到我面前,跟我碰了一下杯子,而她整个人都贴到了我身上。 这女人不知道多大年纪,脸上的脂粉也不知道涂了多少层,但仍然打扮的花枝招展的,说话时眼角都带着媚意。 能够坐在这里的人,除了我和猴子外,没一个是简单的角色。我正想说几句场面话,偶一低头,才发现杯子中的虫子已经不见了。 从始至终杯子都握在我的手中,而她只是跟我碰了一下杯子,不知道用了什么手法,便将虫子弄走了,而我事先竟然没有一点察觉。 这招妙手空空算不上什么绝技,外八行中会这门手艺的人多不胜数。但真能像她这么轻松自在的人却着实少见。 那女人在我耳边轻轻吹了口气,一转身便又回到了自己的位子上。 我知道她有意替我解围,感激的冲她点了点头,便将杯中酒一饮而尽,随即准备带着猴子离开。 场面话我已经说够了,算得上是给足了在场所有人面子,可谁知万二爷仍不肯放我们走。 “贤侄,既然来了何必这么着急走呢,况且没有你的话,凭我们几把老骨头即使到了一线天,也无法进那拒马槽啊!” 听到拒马槽三个字,其他人还好,我和猴子却被吓出了一身冷汗。 保定府北控三关,南达九省,自古以来便有都南屏翰、雄冠中州的美誉,这种畿辅要塞,历来就是兵家必争之地。 自南北朝开始,便经常有官兵前来剿匪,但从来没有被人攻破过,全仗着九山十八寨、七巅十二峰这无数的天险做掩护。 虽然鹞子山最终还是在文化大革命期间被除名,但始终还是没有被斩草除根,爷爷带着几名残兵败将躲进深山老林中,即便是一个整编集团军也休想在那茫茫大山中找到他们,这也算是给革命留下了最后的火种吧。 万二爷口中的拒马槽便是鹞子山的七巅十二峰之一。 据说六百多年前,燕王朱棣以清君侧为名反攻南京,在保定、正定一代与朱允炆大战数月,致使尸横遍野,整个燕赵大地成为了一片坟场,而那些尸体便全都被堆积在了鹞子山的一处峡谷内。 从那以后,这里就再也没人来过,马儿到了三里外便不敢再向前一步,拒马槽也因此而得名。 我十岁那年,一场洪水席卷了鹞子山,无数的折戟断刀、人骸马骨被水头从拒马槽冲了出来。 从那以后,人们经常在半夜三更听到山上传来奇怪的声音,就好像有千军万马再奔腾厮杀一般。一些体弱多病的老人甚至看到过整只军队穿街过巷。 当万二爷说出拒马槽三个字的时候,我便知道事情不会像他说的那样只为寻找一枚虎符而已。 要知道,鹞子山上的绺子们前身乃是卫陵队,可他们究竟守卫的是哪座陵墓,数百年来却从没听人提起过。 屋子中静的有些骇人,酒桌上诸人也是皱眉不语,显然是在权衡利弊。 万二爷站起身来,一边踱步,一边缓缓的说道:“常言道乱世出英雄,只有在乱世才能成就功名,而那些国民党整天嚷嚷着要***,如今却还是龟缩在台湾一点儿动静也没有,像我们这种在死人堆中刨食的人没有了乱世,那活着还不如一头猪,所以我劝大家千万不要放弃这次机会,那句话怎么说的?富贵险中求,说不定干完这票,大家就可以金盆洗手了。”
万二爷的几句话全都说到了众人的心里,一个个都开始随声附和。 黑道谈判不是民主选举,纵使我心中有一百万个不愿意,此时也不能发表任何意见,否则,明天一早我的尸体就有可能会出现在荒郊野外的乱坟岗上。 毕竟挖人祖坟不是什么光彩事,他们决计不会允许一个知道秘密的局外人活在世上。 酒席散了之后,我跟猴子被安排在一间屋子里,只等着第二天随众人一起去往鹞子山的一线天寻找拒马槽。 虽然我们是被迫答应的,但不知道为什么,我们心中的激动竟多过于害怕。 激动归激动,我却不敢以身犯险,倒不是怕了拒马槽中的东西,而是万二爷这人实在是让人捉摸不透。 一来,他大费周折的将我们从鬼市上抓来,名义上是支锅子,实际上早已经坏了道上的规矩,说不定鬼市上的孔明灯都是他特意安排的。 二来,他嘴上虽然说不强迫我们,但话语中却一点余地都没有留下,更有甚者竟然在四合院中安排了这么多来历不明的大汉,看他们的样子显然个个都不是善茬。 换句话说,我们的小命都在他的掌控之中。 这一点连我都看的出来,更不用说关在其他屋子中的老江湖了。现在我要做的就是等他们先行动,然后我在跟猴子浑水摸鱼偷偷溜出去。 此时天色愈加昏沉,正是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刻,也是行动的最好时机。 果不其然,我心念甫动,隔壁便传来了一声惨叫,与此同时,所有屋子中的油灯都亮了起来,我和猴子对视一眼,双双抢出门外。 院中已经站满了人,所有人的目光都一瞬不瞬的盯着西跨院的一间屋子。屋中灯火通明,纱窗上一个黑影晃来晃去,似乎是在跳舞,只是动作一摇一摆的既夸张又难看。 “红尘女又再发什么病,难不成是害了羊癫疯吗?” “我看她八成是想男人想疯了。” 院中笑骂声响成一片,什么脏话都骂了出来,我看了看没有什么溜走的机会,便想回到屋里,就在这时,那间屋子中的烛光突然灭掉,紧接着便是一阵桌椅倒地的声音。 大家一拥而上,我也跟着挤了进去。有人点起了煤油灯,只见屋中一片狼藉,而原本住在屋子里的红尘女却早已消失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