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初次艳遇
这句老话的的确确是让我开始更加的想家了,梦萦魂牵的故乡及亲人。于是,决定了要回去看看的。在第三天感冒好了,不再咳嗽打喷嚏,就起身打道回府一趟,我向郝婶儿禀报了我的行踪,以免报纸上要登寻人启示的,呵呵——。在街市上顺便买回了一些好吃的,也有孝敬父母之意。 家,让我有着归来的温馨感。除了上初中和高中那段期间,从小到大我还真没在外面呆过这么长的时间呢,再说上学还有礼拜放假回来的时候。 我吃到了多日没吃到的mama亲自为我准备的可口饭菜,她还提前打电话把我的两个jiejie也叫了回来,当然姐夫和孩子也会像跟屁虫一样的跟来了。我就像是个久别归来的游子,受到了热烈欢迎,有着受宠若惊感。 我为自己是个小有名气的作家而感到自豪,如果我是个庄稼地里打滚儿的农夫,他们还会把我当成“宠物”一样来这么欢迎我吗?我可是他们眼里将来会大有出息的人呀! 在饭桌上,我就知道了mama叫两个jiejie回来其实是另有目的的了,一是劝说我不要再出去了,二是想给我介绍个对象来拴住我的一颗“野”心。 可我还是无动于衷,去意依然。尽管她们说的天花乱坠,把我的“对象”说的像是仙女下凡一样,我的意志也不会因此而动摇的。我的好色心理却在此时正在固执中打消着不良念头,因为心里只有一个寒菊子,世界上还有比她更好的姑娘吗?她是我的牵挂,我要回到离她最近的地方去,哪怕是远远地能看见她也好。 承受的痛苦越重,就会爱的更深。我愿选择承受,也不愿选择放弃。 在我的执着下,第二天又回到了城里,只能对mama第一眼看见我就眼泪盈盈地说我瘦了许多而感到内疚! 为伊消得人憔悴,衣带渐宽终不悔。 我想李清照也是个多情的人吧,不然不会写出这么伤感又执着的句子来的。看看,在我的神恍惚下竟然柳(张)冠李戴了,这是柳永的词嘛!纠正错误,为柳兄平反。 我又回到了离自己爱的人最近的地方,只能用目光去抚摸她的模样,失去权力的手是最可怜的!对我而言,所谓的“距离产生美”,只能是凄美,简单如此,难过如此,这种感觉好比是相思一样的愁,我的泪不知何日才能够流到头?! 你若安好,便是晴天。 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世事沧桑,变幻无常,抚今追昔,曾几何时。我十分欣赏辛弃疾老前辈给我的这种感慨意境,断人肠处,时光依旧。 这天我正伏案写作,正写在行云流水、酣畅淋漓的境界,窗外的喧嚣已被耳朵摒弃在尘世之外,思绪如潮,笔走龙蛇。我只有拿创作来发泄自己的郁闷情绪,来奉献给曾经鼓励过我如今却不属于我的爱人。唯有全身心地投入到写作中来,才会拒绝那排山倒海一样的痛苦对我的伤害。 正是在我的聚精会神之下,以至几次敲门声都置若罔闻,话是从门缝里钻进来的:“白先生,你不在吗?再不回答,可要破门而入了,到时你别告我私闯民宅就行!” 我这时也听到了一声娇笑,是属于陌生的。 而说话的人不用问,就知道一定是郝婶儿了。 我起身去开了门,随之而来的是一股浓烈的芳香扑鼻,接着是眼前一亮,那是我看见了似有意躲藏在郝婶儿背后有一个乍眼看去很漂亮的大姑娘。于是,我知道了那股香气是转了个弯儿来到鼻子里的,虽有艳福欣赏,但在陌生下还是显得拘谨了些。 没等我说话,郝婶儿就笑逐颜开地介绍道:“火羽,这是隔壁你陶大叔家的老姑娘,叫陶娜,她是从远处有工作的,刚回来看看。知道了你在这里,是个作家,就特意慕名前来看看你的。” 隔壁?我却从没有发现那家人的蛛丝马迹。 “噢,以前是隔壁,现在搬走了,住上了楼房,也离不算远的。”郝婶儿又被充道。 还没等我反应过来呢,陶娜已大方地把手伸了过来了。 “你好作家!” 我机械地也回敬了一句同样的话,但没加“作家”俩字,同时也在局促中伸出了手去。在两手匆匆相握之间,我感到她的手很细嫩很柔软,“柔若无骨”那种深刻是没感觉到,只是有种触电的酥酥麻痹,(当然不是高压电了,要不也没机会让你们有幸看到这本书的了),同时不否认有点儿心如鹿撞,我想我的心也不会装下一头鹿的,哈哈—— 这送上门来的算是艳遇吗? 不管怎么说,握着她的手时还会让我感觉到像是在握着寒菊子的手呢,慌乱下甚至是都没敢拿正眼去看人家一下“花容月貌”,由此可见我是纯粹属于那种“有色心没色胆”那一级别里的人了,在近乎是自卑的懦弱中又是有着肮脏的觊觎偷窥想法!
把二位让进了“寒舍”,见没什么可招待客人的,只有在被我搞得乌烟瘴气的空间里饱受烟熏火燎。一个用来沏茶的保温杯,怕别人忌惮有像“艾滋”之类的可怕传染疾病给别人也不敢用的,就想起身去买饮料,却被郝婶儿给拦住了,她说:“还是我去吧,你们聊着,年轻人在一起是有共同语言的,有我在这里反而真的变成‘代沟’了。” 在郝婶儿走出去的时候,我竟然疏忽了擅长的掏钱习惯。 陶娜就冲着我妩媚地一笑说:“我就是喜欢和她说话,像是吃了‘开心果’。” 因为我心里像在敲鼓,对她的话没太注意,更没细加领会。我是个井底之蛙,没见过大世面,在一个大姑娘面前我就成了一个大姑娘了。 她问我:“你喜欢写书?” 我回答:“这是我的理想。” 当时我有一种“天降大任于斯人也”的责任感和自豪感。 我觉得她看我时候多,我却没敢实着地去看她,我在手足无措中还想:以我这在世的潘安宋玉容貌和才华,一定是对姑娘有着征服魅力的,不可抗拒那是魔力——请别笑,一笑鼻涕泡儿要出来的,小心观之不雅。哈哈—— 我俩就天南地北的开始聊了起来,她说的多,我说的少,我这人是最不擅长“聊”的,总是觉得聊不太好。以至是总在羞愧中羡慕那些口若悬河的人,妙语连珠倒可以,花言巧语就排除在外了。在不是巧嘴八哥托生的这一点上我敢肯定,所以拒绝鸟类的可能性就理直气壮了些。 我问她是做什么工作的。 她说是在一家酒店里工作。 我等待下文不是“老板”就是“经理”级别里的,可惜却是一个“跑腿”分子内的。 一听这话,给我的感觉就像是碗里落进了苍蝇一样。我一向是很偏见的,都有偏见到了封建那种程度上去了。总会认为当今社会里,混在娱乐和服务场所的女性身上都不怎么干净,被人呼来唤去的能出淤泥而不染的能有几个?请别挑我这单纯又不干净的想法,要按我的思维方式,正常的基本自然法则都不能正常进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