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4章 老爷子的病情
“好吧,既然你没误会那就太好了,我们也回家吧梦香。”花宁嘿嘿一笑。 “嗯。”陈梦香点了点头。 两个人离开了电梯,姜峰和经理也互相点了点头,只留下骆青花一个人呆愣愣的站在电梯里。 “今天这顿饭吃饱了吗?”花宁问道。 “吃饱了。” 两个人走在大街上,花宁突然想起自己的车好像被柳茗雪开走了吧,要回家的话,兜里也没钱坐出租车了。 陈梦香说道:“你先回家吧,我要去一趟学校。” “呃?去学校干什么?”花宁问道。 这里距离绵阳大学也不远,几条街就能走到,不会超过20分钟,陈梦香说:“我去拿书,马上就要考试了,我得复习复习。” 花宁一怔:“那,要不要我帮你一起去拿?” “就一本书,没事儿,你先回家吧。”陈梦香知道刚才的事情并不是花宁的意愿,善解人意的她当然不会放在心上。 而且陈梦香不像别的女人那样,喜欢生气,任性而且喜欢吃醋,她本身就是个很恬静的女孩儿,你不理我,那我也不在意,你理我,那我笑脸相迎。 这样的女孩儿不会有什么仇人,并且自得其乐。 花宁知道,这样的女孩儿最容易在高质量的独处中找到自己,因此也是点了点头说:“好的,你去吧,万一有什么麻烦你就告诉我。” “嗯,知道啦。”陈梦香甜甜一笑,窝进了花宁的心里。 果然还是这个妮子我最喜欢了! 突然。 花宁的手机响了,接通一看,原来是俞罗。 “喂?” “报告长官,一切准备就绪。” “好,我知道了。” 简单的两句话,花宁挂断了电话,这是他先前就跟俞罗商量好了的,这几天估计战神军的人也都集合了,只不过不知道俞罗把他们安排在了什么地方。 自己必须要先去一趟韦宅,找一找马百川。 因为花宁想到了一个绝佳的计策,马百川当初在亚洲虽然被称为杀人王,可许多人依旧不知道他还有另外一个身份。 那就是——神偷! 这个小偷界,花宁倒是很少涉足,因为这里面鱼龙混杂的太多,一般都是写偷古董的,挖墓的,盗窃的,基本上所有小偷都遵循这一个原则,那就是潜行。 中心在绵阳发展也有一段时间了,通过蝙蝠,花宁能知道中心就在绵阳就有一块地,用来初期建造研究红尖枪的实验室。 那里面全是红尖枪的血清和标本,都是一些重要的材料。 要是不去一番作为,那就太对不起自己一帮饥渴的战神们好不容易聚集起来所花费的精力了。 再说了,战神军如今集结完毕,花宁需要一炮打响,中心的实验室就是一个很好的对象。 虽然自己现在还不知道那个实验室的具体位置,但他的目标已经锁定了绵阳区域内。 凭借战神军的力量,很快就能找到。 “嘿嘿,中心?”花宁拨打了一通电话,确认了马百川就在韦宅里,当即坐车回到了韦宅。 一路上花宁都想好了,马百川不仅仅是杀人王,而且还是当年的神偷之一,至于为什么是之一,花宁也不太清楚,反正小偷界那几个重量级的人物他都认识,只不过现在不知道对方在什么地方。 唯一知道的就是,马百川虽然早就已经退出江湖,但凭自己和他的关系,再劝他一次出手又有何妨? 自己都退休了,不也一样为了和中心斗,再出江湖,把战神军都召集过来了吗? “老马?你在什么地方?” 电话里,花宁问道:“我有急事找你,你在什么地方?” “花先生?”马百川在电话那头显然有些诧异:“我就在韦宅,老爷子的情况很不妙。” 花宁眉头一皱,韦庆也已经很久没有下床了,而且脑袋上的肿瘤也越来越大了,上次韦千璇就对花宁说过,这颗肿瘤是恶性的,已经没有救了。 花宁虽然对一条人命的生死不怎么在意,但毕竟这位老爷子是自己的老丈人。 更是师傅的老朋友,自己不能不去看看。 “好,你在宅子里等着我,我也要去。”花宁摸了摸兜里的钱,虽然坐不起出租车,但挤个公交车还是没问题的。
很快。 花宁从酒店回到了韦宅,挤公交挤了一个小时才到,普通人早就累得慌了,花宁一点事儿都没有,快步开了门回到了家。 仆人和管家们看见花宁回来,似乎都很开心。 花宁一一打过招呼,径直来到二楼韦庆的病房内。 韦宅的这间房子专门给韦庆打造了一间设备充足先进的病房,只不过就算是世界顶级的医生,也拿这颗恶性的肿瘤没有丝毫办法。 马百川就站在病房外面伺候,花宁一怔,还没进屋他就已经闻到韦千璇的味道了。 不过现在的事态有些不同与往常,韦千璇没去公司也是花宁安排的,因为血会早就已经顶上他了,所以韦千璇待在家里的安全程度,当然要高一些。 “花先生,你来了。”马百川朝花宁打了个招呼。 “老爷子怎么样?”花宁连忙问道。 “医生说,那颗肿瘤已经挤压到了老爷子的重要的部位,估计再这么下去,老爷子连呼吸都很困难了。”马百川叹了口气,说道。 花宁说:“老爷子当初跟我说过,让我好好照顾韦千璇,估计那个时候,他就知道自己已经活不了多久了。” 难不成人过了一定的年纪,真的能知天命吗? 知道自己或许大概会在多久以后死去,知道自己的病早已病入膏肓,知道自己活不过明晚…… 花宁也叹了口气,正在这时,韦千璇从病房里走了出来,神情显得很憔悴。 她这么一个女强人,却也有哭泣敏感的时候,花宁走上前安慰了两句,韦千璇说:“你怎么来了?” 语气中还有些幽怨和伤心,花宁这个男人一天到晚都不回家的,自己身为他的未婚妻,却从来不知道他在什么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