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 抓拍痴汉
方明做事情无疑是极为认真的,他扮演东州基地市来的转校生方日月,就真的当做他自己是一个血与火之中挣扎生存下来的凶狠的家伙了。 他走在路上,迎着周围人怪异的目光,却露出桀骜不驯的神色,看到青春靓丽的女孩就会吹口哨,看到怒目而视的目光就会挑寡挑衅,回以不屑,肆无忌惮,态度嚣张,有些炮仗脾气的路人差点揍他。 方明此时的心情是十分舒爽的,哇,原来做一个凶狠的家伙这么爽,心底里平素只能偷偷的想想的事情,可以淋漓尽致的表现出来而可以用诸如“那有什么,我现在本来就不是什么好人,只有好人才需要克制本身的想法而不去做”、“傻子才克制心中的想法,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反正没偷没抢没做恶”、“老爸都不让做一个好人了,我干嘛自找没趣”之类的心思当做借口,变本加厉的行使,姿态肆意,神情张狂。 况且,只是玩世不恭,一种处世态度而已,也没真的犯着谁,顶多是路人看他的样子不正经会很不舒服,对他怒目而视而已,又不会真的掉几根毛,怕个屁。 哎呀,连心中的话都这样肆意了呢,不想多管,反正不需要做一个好人,不做坏事不就可以了? 方明心理活动十分剧烈,脸上露出肆意的微笑,他想着一个从血与火的战斗中生存下来的人,一定很渴望和平吧,一定很珍惜这样的生活吧,那是怎么样的一种微妙的心态呵? 方明带着三分玩世不恭的笑容,六分洒脱,还有一分说不清道不明的神色,略有些怅然,又有点惆怅,更多的却是对和平的渴望和感怀。 这样洒脱不羁,玩世不恭,又显得落寞和光明的瞬间,把一些路过的女孩都看呆了。 原本方明不自觉的就会正气催逼,方明无论怎么掩饰,怎么扮演,都扮演不了一个真正的恶人,因为他的本质是好的,这就无法掩盖,无论他扮演的多么凶恶,眼神中透射的善不会改变,心不变,人就不会变,他的气质散发出去,就是正气。 方明无视这些女孩的异样神情,也无视好些的向他走来的脚步声,他嘴角带着淡淡的微笑,叼着一节草芽,双目半睁半闭,头颅微扬,一手插兜,一手耷在肩膀上倒抓着外套,阳光打在白色的校服里衬上,竟然让他的神情染上了一丝神圣。 “咔嚓!” 方明走过一个不经意的转角,带着若有若无的笑容转身,这很难以用言语去概括出来的神态,便被一位摄影师用手中的相机,忠实的抓拍了下来。 方明的笑容怔住了,他对相机这种东西是有着后天的恐惧的! 方母李剑梅在他年幼的时候,一段时期是有一个嗜好的。 嗜好之所以是嗜好,正是因为做的十分频繁,才称作“嗜”。 那就是给方明“自拍”! 有过一段时间,方明每天的生活,就是不断的把昨天的照片从墙上取下,再把这一天的记录全部换上去,然后在方母的陪同下,全部看完。 那段时间,方明十分邋遢。 方明想到母亲的苦心,想到那段时光,不自觉的又露出了笑容。 “咔嚓咔嚓!” 喂喂,够了喔!才不想要再听到这样的快门声! 方明的目光带着一点凶狠,闪烁着向声源看去,不由有些呆住。 这是一片深广的墓园。 这本是方明的目的地。 这当然没什么,让方明呆住的不是这墓园,而是墓园中的人。 一位年龄和他相仿的女孩,在十七八个幼童之间,蹲着,正用手擦拭一个幼童脸上的眼泪,她并不好看,有些面黄肌瘦,但那专注的神情,温柔的神色,真诚的笑容,透出的是纯粹的善,这给了方明一些极致的触动。至于一旁的摄影师,则被方明给无视了。 “咔嚓!咔嚓!咔嚓!” 你够了! 方明不满的瞥了一眼摄影师,随后一想,自己掉毛了吗?似乎没有吧?方明略歪着头,皱眉细细思索,忽然面对镜头,比了个V手势,笑的灿烂极了。 谁想那摄影师瞪了方明一眼,带着可惜的神情,走开了。 方明莫名其妙:不是要拍照吗,我摆了姿势你怎么走了? 自讨没趣,方明也没在意,略微靠墙,歪着头,用后脑勺轻轻搁在墙上,侧目,带着若有若无的微笑,看着那领着孩童扫墓的女孩。 啊,纯粹的善,好人真多啊! “咔嚓!咔嚓咔嚓咔嚓!” 喂喂喂!你这人怎么回事啊? 方明额头跳出了一条青筋,凶狠的转头,看向摄影师:你够了哦!你的拍摄目标不是应该是那群孩子吗? 他凶狠的比了个中指! 我掉毛了吗?方明比完中指,又用手指挠了挠鬓角。 “咔嚓!” 算了,反正没什么损失,您爱怎么拍就怎么拍吧!方明洒脱的一笑,走到旁边一处有着健身器材的健身公园,靠在了一根蓝漆的栏杆上。 此时,那女孩露出了工作服的背面,却是一处孤儿福利院的义师。 只是义师吗,方明有些失望,随即转念一想,那又怎么了,是先有善的念,才去做的义师吗! 他又开心起来。 “咔嚓!” 这太扫兴了! 方明捡起一块石子就飞了过去,你还没完了! 方明也知道这奇怪的摄影师难缠,就算被飞了石子,还在一旁虎视眈眈的盯着他,索性身形轻晃,向墓林中一步三晃的走了过去,心想:我这个样子,看你还怎么拍!? “咔嚓咔嚓咔嚓咔嚓!” 一阵密集而快速的快门声响起。 方明哭笑不得,这人到底是怎么回事?
方明不急不缓的行向了那个女孩,他已经在想如何开口了。 开口不难,难的是,如何用别样的心态,道出特有的心情呢? 设想很容易,但当方明开口的时候,却下意识的选择了最为剑走偏锋的。 他走到那女孩身前,站定,用一种十分不正经的,松松垮垮的姿势站着,伸手过去十分过分的托起女孩的下巴:“妹子,来,给大爷笑一个?” “打流氓了!” 见到方明惊扰女孩,十几个孩童大叫起来,飞起一片石子! “哈哈哈哈哈哈!”方明带着满头的包,被打跑,在一片建筑后面停了下来,整理了一下心情,取出一片口香糖,带着痞气的咀嚼。 传播善,未必要只是说的。 那个女孩能够带着一群幼童来英雄墓林扫墓,一定也是满怀着类似心情的吧。 孩童再懂事,又如何能够理解那样微妙的心情呢,孩童的阅历天生限制着呢,怎会懂得? 但要他们懂得,也是十分容易的。 方明不就是被飞了满头的石子,落荒而逃了吗? 啊,一个大坏蛋调戏他们的义师,被他们群起攻之,落荒而逃。 多少年后,他们长大成人,都记得这样的正义之举? “咔嚓!” “喂!!!”方明不敢置信,望向镜头:“你这不敢见人的家伙,怎么还跟着呢!” 这个摄影师,穿着一套功力机甲,看不清楚面容,手中拿着相机,对方明得意的晃了晃,像是在向方明示威,就是一言不发!态度明确极了:哥跟定你了! 方明顿时苦哈哈的,十分扫兴,耷着外套向墓园外行去,越走越快,最后飞奔。 “咔嚓咔嚓咔嚓!” 那摄影师不知道什么心态,什么仇什么怨,竟然也跟着飞奔按快门,方明苦哈哈的一个提纵,便没影了。 十分钟后,方明绕了个大圈,又出现在曙光附中附近。 走入餐厅,叫了一杯热饮。 “这样的家伙,分明没什么钱,居然有到高档餐厅喝奶茶的嗜好,扮演他真是不好对付,这奶茶该怎么喝?哦,忘了拿吸管。” 方明从座位上站起身,不经意的透过玻璃望了一眼窗外。 噗——! 那身熟悉的功力机甲! 那个身高不足一米七的身影! 那个黑色相机! 方明的脸瞬间就绿了! 碰到传说中的痴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