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秦岭硝烟 641章 血染长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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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忧叹息道:“正风呀,记得当初在哥伦比亚军校时,我们曾经有过一段不错的交情。我入校的第一天,还是你收留的我。之后又带我去找房子,这份情,我至今都不曾忘记呢。” 林正风的脸阵红阵白,压着声音道:“胡忧,你究竟想要怎么样。你难道不知道,只要我出去叫一声,你这条小命就算是交待在这里了。” 胡忧脸上的笑意,依旧不变,还是那么的阳光。 “你不会的,我们的老朋友。”胡忧摇头道。 林正风怒道:“我们不是朋友,你曾经差点要了我的命,我无时无刻,都想要杀死你” “你不会的。”胡忧还是摇头,像是跟本不相信林正风会做出那样的事。 林正风歇斯底里的叫道:“你怎么就能肯定我不会我今天就让你看看,我会不会。” 林正风怒火上头,就要转身出去。这里是魔神堡,是异族人的绝对地盘,只要他在街上大叫一声,胡忧这个他恨不得生吃的敌人,就再没有命出去的。” “正风呀,不要再执迷不悟了。”胡忧又是一次长长的叹息。内心之中,似乎有无限的失望。 “我知道,你在这里的日子,过得并不好。回去吧,回到你原来的世界去。在那里,你是安融三皇子,你有拥护你的手下,以你的才能,就算是坐上安融的帝位,都不是难事。何必在这里委屈自己呢。” 林正风全身一震,停住了脚步。胡忧的话,击中了他心中最软弱的地方。这几天他夜夜都在做梦,他是多么的希望,这一切都是一场梦,一觉醒来,他还是安融的皇宫里,还是那个受人尊敬的三王子,而不是魔神堡里的一条狗 可是时光可以倒流吗? 一切都已经注定,他还可以回去吗? “回不去了,大错以成,悔则晚矣。”林正风背对着胡忧,仿佛一夜之间,老去十岁,连背都微微的驼了。 “胡忧,我谢谢你今天来看我,你走吧,我就当没有见过你。往日的恩恩怨怨,我也不想再提了。” 一时之间,林正风有些意兴阑珊,什么名利、权势、地位,都变淡了。从小跟两个哥哥争,之后又是跟胡忧跟许许多多的人争,争来争去,自己究竟得到了什么? 身败名裂,生不如死,狗一样的生活,这样的下场,是自己应得的吧。 以前看不起胡忧,现在,却是很羡慕他。从一个小兵,一步步走到今天,成为一代霸主,他的话,连各大国的皇帝,都要在心里掂量。 他的传说,别人只是当故事听,林正风却是曾经参与胡忧的人生,他能看到胡忧的付出,他对胡忧,有着更深的感触。~以前,他的眼睛,是被恨给蒙住了,现在豁然开朗,他才知道,自己和胡忧的差距有多大。别说是与他为敌了,他甚至都不需要正眼看自己一眼吧。 “我今天可不是来看你的。”胡忧笑道。 林正风点点头道:“也是,你又怎么会是来看我的呢。好吧,我这条命,反正也不怎么有用了,你要是喜欢,只管拿去好了。” 林正风说这话的时候,心中不但没有害怕,反而有一丝解脱的感觉。自己都已经混成这样了,还能死在胡忧的手上,也不失为一种荣耀吧。 “我也不是来杀你的。”胡忧站了起来,继续道:“我是来帮你的。” “帮我?”林正风不敢相信的转过身来。 胡忧点点头道:“准确来说,是你自己帮自己。” “我不懂。”林正风摇头道。心里似乎隐隐的升起了一丝希望,脑海里不自觉的闪过胡忧的传说。出道至今,胡忧似乎从来没有做过一件错事。 他这次冒着这么大的险,来找自己,绝对不是来看风景的。真要杀自己,他早可以动手,也不用等到现在了。 难不成,他真是来帮自己的?可是他要怎么个帮法。救自己出去吗?以自己现在的身份,就算是离开了魔神堡,天下之大,又岂有自己容身之地? 瞬间,林正风想了很多,却是不知道,胡忧口中的‘帮”是什么意思。 “坐下来,喝口茶,你会懂的。”胡忧指指那杯林正风一口都没有喝过的茶,和善的微笑道。 一早起来,林正风倍感精神。多少天来,他第一次睡得那么的安稳,连带着心情也好了不少,就连马切利那张臭脸,都似乎好看了好多。 回想起昨天与胡忧的对话,林正风重重的一点头。不错,胡忧真的是来帮他的。胡忧给了他一次重生的机会,只要按胡忧的话,把马切利的部队,骗到落马坡,他林正风就可以再次堂堂正正的做人了。不但是可以回安融去,而且还是以英雄的形像回去。 落马坡那里,胡忧已经布下了天罗地网,马切利的部队一但去了那里,将再也回不来。异族人将受到毁灭性的打击,而他,胡忧已经说了,只要他能够把马切利的骗到落马坡,胡忧就将向天下宣布,他投靠异族人的举动,不是背叛人族,而是为了大义,忍辱负重,舍身喂虎。 以胡忧现在的地位,加上一场结结实实的大胜,他林正风将瞬间从叛徒败类,成为世人仰慕的英雄。到那个时候,他要一统安融,还会是难事吗? 越想,林正风就越是觉得人生的无常和美丽。本已经落魄到了极点,却依然可以来个大翻身。 好吧,这一次,就让世人看看自己的本事吧。 林正风,你行的。你一定行 “少爷,你总算是回来了。~”风吟看到胡忧安全的回来,高兴得眼泪都快下来的。胡忧去见林正风的事,是绝对的机密,除了她之外,不死鸟军团中,就连朱大能他们都不知道。 这几天,朱大能他们,已经不知道问了她多少次胡忧的去向。她每次都只能语焉不详的打发他们。 从胡忧离营的第一分钟起,风吟的心就提了起来。胡忧一天没有回来,她这颗心就一天悬着。如果可以,她宁愿跟胡忧一起去冒险,也不愿过这种提心吊胆的生活。 “风吟,你的脸色不太好,怎么了?”胡忧关心道。 “我没有事的。事情怎么样,都还顺利吗?”风吟甜甜的笑道。只要胡忧平安回来,她就什么事都不会有了。 胡忧笑道:“比想像中的更好,下面就看林正风的了。” “少爷,你怎么就那么肯定林正风可以成事呢?我到是想不出,他有什么地方,可以让你宁愿冒这么大的险,也要去见他。” “有些事,你不会懂的。我只能告诉你,哪怕是一只小小的老鼠,也会有大用的时候。” 落马坡是秦岭无数坡地中的一处,唯一与其他地方不同的事,这里终年水气弥漫,能见度不高,是一处藏兵的好地方, 不死鸟军团的将士,已经在这里爬了七天了。这七天不许升火,不许说话,甚至连动都不许乱动,掉了必要的活动筋骨,保持身体的灵动性外,他们大部份时间,只能这么趴着。 身上的身衣服被水气打得总是湿漉漉的,有些地方,甚至都已经发霉了。士兵们都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要趴在这里,他们只知道,这是胡忧的命令。 不死鸟胡忧的命令,就是不死鸟军团的最高指示,无须知道为什么,只要照做就可以了。 “少帅,马切利真的会来这里吗,这都已经七天了,再这样下去,士兵怕是撑不住了。”朱大能一脸担忧的问胡忧。 不死鸟军团的将士,都是经过非常严格训练的,身体素质都非常的高,可是在这样的环境之下,已经有二成的人,身体出现了问题。 二成的人,那可是十几万人呀。再这样下去,每多呆一天,整个部队的战力,就要直线下降一大块。最多再有五天,怕是整支部队,都要垮掉。 “这里的天气,确实很糟。”胡忧随意的扯着身上的湿衣服。老天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哪怕他是一军之主,他的衣服,也同样被水气给打得透湿。 “少帅”胡忧有些生气了。尽管他一向很信服胡忧的能力,可是这一次,他却觉得胡忧做得太过。他不知道胡忧哪来的那么强大的信心,就能确定马切利一定会自己跳进这个专门为他布置的死亡圈套。 胡忧摆摆手,道:“放心吧,一切自有主张。” 打发了朱大能,胡忧脸色平静的看着远处的一片白茫茫。他知道朱大能心里着急,他又何尝不招急呢。魔神堡那边,直到现在,还没有任何的动静。林正风这一次,究竟能不能成呀。 再等等吧,再等两天,不行就再想其他的办法。 胡忧在心里,给这个计划,定下了限期。 “少帅,有动静了。”候三一脸兴奋的跑到胡忧的身边,不等胡忧开口,他就报告道:“刚刚回传的消息,魔神堡马切利所部倾巢而出,正向我们这边开来。大约三个小时之后,会进入落马坡范围” 胡忧在心里暗松了一口气,心道:林正风果然有两下子,也不枉自己花那么大的力气。 “少帅,你真是神了。”候三报告的时候,朱大能就在胡忧的边上。他又是来跟胡忧磨叽的,他是真担心部队会出问题。 “还在这里站着?”胡忧笑眯眯的对朱大能说道。这几天朱大能虽然是烦了一些,却也从另一个角度证明,他爱这支部队。要不是这样,他又怎么会三番两次的,来自己的面子,为士兵说话呢。 “我马上去准备,马拉戈壁的,趴了这么多天,这一次,一定要连本带利的拿回来。马切利,这次我要让他来得去不得” 另一边,林桂帝国部队,此时也同时有了动静。他们这一次的任务,是直冲魔神堡。初听这个任务的时候,陈梦洁的眼皮直跳。直冲魔神堡,那不是和送死差不多吗? 当胡忧说会把马切利的部队,全部调开的时候,她还半信半疑。之所以会有半信,那是因为胡忧一直以前的战绩。可是就算胡忧的威名再怎么大,她都不敢完全相信,胡忧可以调开马切利的部队。
现在眼见为实,陈梦洁信了。她不知道胡忧是怎么做到的,她现在只知道,这一次林桂帝国要露脸了。在老冤家林玉帝国遭遇惨败的背景下,林桂帝国却占了魔神堡,这脸露得,可不是一般的大呀。而且相比起苍梧帝国,他们这一次的活,算是最轻松的,似乎什么好事,都让他们占了。要知道梁小意已经跟异族人打了好几场了呢。 林正风跟在马切利的背边,那卑微的样子,比以往还要无骨。要是他却能感觉到,自己的脊梁是直的。 为了骗到马切利,他真是费尽了心机。还好,付出皆有回报,他终于成功了。 看着马切利那张嘴脸,林正风在心中冷笑。得意吧,有时间你就多得意一会,用不了多久,你就得意不起来了。 再有一里地,马切利部就要进入落马坡的范围。林正风边应付着马切利,边观察着前面的动静。 水气弥漫,一眼看去,似乎什么都没有,死静死静的。 林正风不由有些担心,胡忧还在不在这里。毕竟他耽误了好几次,才把马切利给骗到了这里。 林正风在和胡忧定计的第二天,就想把马切利给骗出来。可是许久不见的易琦娜却突然回到了魔神堡。 易琦娜是一个非常厉害的角色,为人非常的聪明,林正风没有信心,能同时骗到她和马切利。于是只能暂时压住心里的冲动,小心的等待着机会。 还好,色百那边的局势,也是相当的紧张,易琦娜在魔神堡呆了几天,就赶回了色百帝国,林正风终于可以施展他的骗术了。 说起来,似乎只是动动嘴皮子的事,但是林正风心里却是很清楚,这回是把脑袋拴到了裤裆底,成与不成,就是一锤子买卖。成了,他可以重新做回他的三王子,甚至是天风大陆上的英雄。不成,这条大好的生命,就将带着永远无法洗去的污点死去。 天幸,他成功了。他成功的把马切利骗出了魔神堡,现在他担心的是胡忧的人马,究竟还在不在落马坡。如果胡忧已经把人给撤走了,那就前功尽弃了。 战鼓声突然响起,林正风听来,这简直就是天籁之音。一颗纠结的心,终于落了下来。接下来他要做的,就是找地方躲起来,保住这条小命。 胡忧可说了,他们之间的约定,就两个人知道而已,别没有被马切利弄死,却死在‘自己’人的手里,那就太冤枉了。 冲天的战鼓声,震得马切利的脸色大变,眼睛死死的盯着那面不死鸟战旗,好半天都没有回过神来。 空寂的落马坡,在那面战旗的挥动之下,如变魔术一般,钻出了无数的人头。那从山坡上冲下来的是什么? 居然是铁皮坦克 近千辆铁皮坦克,加上无数的士兵,而一道黑色的洪流,直扑而下,瞬间整个天地都变了颜色。 马切利在心里暗自叫苦,他就算是没有长着脑子,也看出来自己中了别人的圈套。 “林正风”马切利咬牙切齿的闷哼一声,想杀林正风泄恨,那前一刻还狗一样跟在他身边的林正风,却早已经没有了身影。 这怕是无数人一辈子都无法忘记的画面,惊慌第一次,在异族人的脸上,表现得那样的明显。一直以来,他们都很强大,对于孱弱的人族,他们是不屑一顾的。 可是现在,那些人族从一条条可怜虫,变成了一条条九天之龙,他们张牙舞爪的扑下来,他们是来收割生命的。 胡忧的脸上,此时看不出任何的表情。他站在山顶上,以不死鸟战旗,指挥着整个部队的进攻。 敌人已经踏入了圈套,这是千载难逢的机会,掉一场漂亮的,这将是记载史册的功绩 浪费机会,是要遭报应的,胡忧绝对不会让这样的机会溜走。 朱大能,候三,哈里森,各自统领着自己的部队,与其他部队通力合作。这样的大战,他们一辈子,怕也享受不了多少次,应该要好好珍惜呀。 箭矢,遮住了天上的光线,铮亮的马刀,让整个天地沐浴在寒光之下,一声声‘杀光异族人’的口号,响彻整个天地,每一个空气分子,此时都在颤抖。 “杀杀杀” 不死鸟军团的将士们,此时只有一个念头,把手中的马刀和利箭,更快更多的,扎进敌人的身体里,哪怕为此,他们将血染大地……。 煮酒点江山卷九秦岭硝烟641章血染长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