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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一章 夜猫子进宅

      “哪找滴不老草涅?”李大明白此刻手里正拿着那株不老草,一脸的激动。也难怪他表现如此不堪,眼前这株不老草的品相实在太好啦,花穗就一尺多长,而且异常粗壮,尤其是那膨大的基部,比他胳膊还粗呢,整个一小棒槌。

      不老草,一听这名字就是好东西——林meimei一把将不老草抢回来,嘴里还宣布主权:“我的我的!”

      就连吴青鸾也眼睛放亮,她以前没少见过不老草,但是刚开始看到林meimei篮子里这株植物的时候,有点没认出来,因为它实在太过粗壮。

      “够粗够壮,效果肯定杠杠滴——”李大明白一边点头一边念叨。然后雷布斯就凑上来,打量一番那株不老草,也跟着李大明白一起点头:“很好很好,这外形就很奇特嘛。”

      林meimei把不老草重新放回筐里,还美滋滋地说着:“不老草,是不是吃了就能不老啊,明白叔,你快点告诉我怎么服用?”

      女人嘛,谁不想青春永驻,永远不老。只是这个不老草的功效,并非是在容颜方面,所以李大明白也有点说不出口,嘴里这个那个的,说不出个子午卯酉。

      李小胖知道林meimei身上具有刨根问底的精神,也连忙打岔:“泡酒喝的,滋补身体,提高免疫力,对中老年有效果,你现在用还早点,还是赶紧领俺们过去瞧瞧,到底在哪找的。”

      于是,一行人在林meimei的带领下,一路向北走,走了五六里地之后,林meimei才停住脚步,用手向前方的水沟一指:“就是这儿啦——”

      这边比较僻静,就连李小胖也来的不多,除了种草撒尿素的时候来过两趟之外,平时也没怎么往这边转悠。结果这冷不丁一看,他还真有点傻眼:只见顺着水沟,蹿起来一丛丛茂密的小树,比周围的野草还高呢,随着微风,微微摇动树叶,看上去是那么欢快。

      “咱们在这种树了吗?”李小胖揉揉眼睛,虽然去年入冬的时候栽种过一批胡杨,但主要集中在几个水泡子边上,还没顾及到这边呢。

      李大明白也一个劲摇晃大脑袋,嘴里自言自语:“在十几年前,这边倒是有一片老林子滴,不过早都伐没了,这咋又长出来了涅?”

      这话对李小胖却有了很大的触动,他也忽然想起来,在他几岁的时候,还来这边的林子采过蘑菇和野果呢。看来,虽然十几年过去,但是当年的那些被砍伐的树木,却并未彻底死去,它们的根部,依然保留着生命的胚芽,它们的果实,依旧在土壤里静静等待着发芽。而泡子的重新蓄水,以及李小胖施加的尿素,终于唤醒了沉睡的生命,重新绽放出翠绿的色彩。

      生命力的顽强,竟至于斯!

      李小胖的心中,也满是敬畏,同时,更有无限的欣喜:这样一来,用不了多少年,这里肯定又变成郁郁葱葱的林子,省了黑瞎子屯多少植树造林的工夫啊!

      满怀着惊喜,一行人快步走到近前观瞧。溪边因为水分充足,所以树木的嫩芽也格外茁壮,通过李大明白的初步辨识,这些树苗的种类就有十多种,而且多是阔叶树种。

      最令人欣喜的是,树苗带连绵不绝,随着河流,一直延伸到远方,想来面积绝不会小。

      奇迹啊,这简直是奇迹——李小胖也只能在心中感叹。

      “哈哈,这边还有不老草呢!”林meimei不知道这片林子的重大意义,所以全心全意寻找不老草,结果呢,又在岸边不远的地方找到一丛,高高矮矮,大概十几株的样子。

      其他人这才想起来这儿的初衷,于是都平稳了一下激动的心情,向林meimei那边靠拢过去。

      李小胖眼尖,沿途就发现了好几丛不老草,个个都壮硕异常。扒开草丛,细看之下才发现,原来在这边的地下,还有不少陈年的老树根,有的已经枯死,而有一些,则老树发新芽,那些不老草,就是寄生在这样的树根上,才得以生长的。

      “俺早该来这边滴——”李大明白激动的直拍大腿,不过这话多少有点马后炮的意思,难怪他下象棋比较臭呢。

      雷布斯则是行动派,已经迫不及待地开始采摘不老草,李小胖还在旁边不时警告:“采一半留一半,这是俺们黑瞎子屯的规矩——”

      沿着河流一路走过去,不大一会之后,李小胖身上就背了一大捆不老草。没错,确实是论捆的,两岸的不老草郁郁葱葱,起码有几千株。

      这还刚搭头,要是再发展几年看看,绝对能成为一块生长不老草的“基地”。

      最激动的当然不是李大明白,而是吴青鸾,她独家收购黑瞎子屯所产的野生药材,这些不老草,在不远的将来,能给她带来源源不断的收益。

      “行了行了,这些够用啦,吴丫头带回去点化验化验,剩下的分给村里人用。”李小胖看到李大明白和雷布斯还弯腰撅腚地一个劲采收不老草,不禁有点rou疼。

      要知道,不老草除了滋阴补阳的功效,主要是因为它里面的有效成分能增强细胞活力,从而提高人体免疫力,达到减缓衰老的作用。正因为如此,可供应用的领域十分广泛,开发价值不可估量。

      一行人皆大欢喜,往回走的时候,林meimei还一惊一乍的,因为草丛中,不时蹦出一只野兔,或者飞出一只野鸡啥的。看得出来,它们在这一片儿地方过得比较滋润。

      “俺说草甸子和林子那边咋没多少野鸡野兔呢,敢情都跑这眯着来了。”李小胖也大喜过望,按理说,野鸡野兔繁殖起来都是很快的,可是到现在还没形成规模,他还以为都叫猛兽给祸祸了呢。

      而这片地方,属于尚未开发的处~女地,野生动物天生就对这方面比较敏感,所以才会出现在这边扎堆的现象。

      除了野鸡野兔之外,还有不少鸟类也栖息在这里,透过草木,李小胖就发现了在里边钻来钻去的秃尾巴鹌鹑,缩着脖子。不远处的草窝里,还有布满斑点的鹌鹑蛋,想来正在抱窝儿呢。

      这可是野生的鹌鹑蛋啊——李小胖小时候没少捡鹌鹑蛋吃,跟现在市面上出售的鹌鹑蛋一比,简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虽然那个也叫鹌鹑蛋,但是真心没法比。

      果然是有林子才能有鸟啊,即便这林子刚有个雏形!

      除了鹌鹑,还有许多大大小小的鸟类,比如高翔云间的蒙古百灵,还有体型比它稍小一些的云雀,那清亮的鸣叫声,传下来格外悦耳。

      “百灵鸟从蓝天飞过——我爱你中国——”李小胖一高兴,也受了傻叔的传染,只不过他那嗓子,跟傻叔差着好几层楼高呢。

      林meimei很夸张地捂住耳朵:“小胖哥,你还是饶了我吧,再唱我就真跳河啦——”

      话音刚落,就见李小胖纵身一跃,噗通一声跳进水里,激起老大一朵浪花,溅了大伙一身。

      “胖哥,你这气性也太大啦,我就是开开玩笑。”林meimei抹了一把脸,还以为是被她给刺激的呢。

      水里的李小胖施展出狗刨神功,使劲扑腾几下,就游到河心,双手一捧,捞出一样东西,然后又游回岸上。大伙凑上去一瞧,只见李小胖掌心捧着一只小鸟,浑身湿漉漉的,羽毛未丰,被水打湿之后,一绺一绺地贴在身上,露出表面的鸟皮,疙疙瘩瘩,看起来简直丑死啦。

      “这只小鸟看起来好像怪怪的——“林meimei伸出手指,在那只雏鸟的黄嘴丫子上轻轻戳了一下,结果呢,那只雏鸟的圆眼一瞪,稚嫩的尖嘴猛的啄过去。

      林meimei的手指出现一道红印,她委屈地缩回手指:“这么点儿就挺凶的,肯定不是什么好鸟。”

      李大明白慢声拉语地接过话茬:“丫头你说滴对呀,这还真不是什么好鸟,一瞧就是夜猫子的崽子。”

      夜猫子,也就是猫头鹰的俗称,因为长相怪异,叫声难听,所以从古至今都不招人待见。事实上,猫头鹰主要的食物是鼠类,算是一种益鸟。

      林meimei仔细打量一下这只雏鸟,终于瞧出点猫头鹰的模样,圆圆的脸盘,虽然两只耳羽还没长起来,但是那圆溜溜的眼睛和凶巴巴的眼神,瞧着就挺凶。

      虽然不知道这只猫头鹰的雏鸟为什么落水,但是既然被李小胖遇到,他肯定不能眼巴巴瞧着雏鸟被淹死,先养大再说吧。

      可是李大明白却一副忧心忡忡:“小天啊,老话说,夜猫子进宅,无事不来,不是死老婆就是破财,这玩意是千万不能养滴——”

      李小胖卡巴两下小眼睛:“明白叔,俺还没娶媳妇呢,而且家里也没钱,根本就不怕这事。”

      林meimei也在旁边帮腔:“是啊,小胖哥家里还养黄鼠狼呢,不也没事吗!”

      李大明白想想也是这个理,于是也就不再做声。李小胖把猫头鹰幼仔托在掌心:“小家伙,算你命大——哎呦,你个小没良心的,连俺也啄啊!”

      那只猫头鹰幼仔可不懂得什么叫感恩,扇呼着小翅膀,使劲在李小胖的手指头上啄了两下。虽然没破皮,但是也疼得李小胖哇哇怪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