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灵州之乱
李铮行事雷厉风行,既然有了决断,便不拖沓,当下让张山等人各自去集结兵马,转身又将赵五召来。【】 这次动作,他必定要亲自前往主持。他走之后,草场的一系列事务,都要落在赵五的头上。 但赵五才能有限,应变不足,若是冒出新的问题需要处理,李铮怕赵五搞不定。所以把他叫来,做一番详细嘱咐。 “我离开之后,相关建设依旧照常进行,勿需改动。等到通往山里的道路修建完毕之后,还要加大力度寻找更多的矿藏。新矿如果确定,就继续修路,将之联通,这是第一点。” “第二,开荒的事宜也不能停止,土地越多越好...开荒的方向,不要继续向南,而要向西,往大河(黄河)方向开发。相关的灌溉、施肥设施也要一起建设到位。等到参麦成熟收割之后,可以酌情招募流民,充实草场人口。如果入秋之际我还没有回来,你要记得组织人手播种参麦。” “第三,草场里的牲畜,也要加大规模蓄养。牛羊马匹、红玉鸟、棘皮诸,越多越好。因此,草场的占地规模也必须要扩大。不过我知道,这不太容易,你可以暗地里把草场的范围向北扩展,但要注意掩藏,不要引起北边的匈奴人和羯人的注意。” “第四,茅蓿的作用巨大,必须要加大种植规模。可以不限于草场范围,只要在就近的水源丰沛的区域,种下茅蓿,等到成熟后,可以遣人去收割储藏。” “另外,捕猎队还要继续加强捕猎范围,同时注意收集信息,以及记录地图。” 赵五一边听着,一边用毛笔快速记录。 “哦,对了。” 李铮顿了顿,又道:“这一批兵卒我要全部带走,我会吩咐王老虎招募兵卒继续训练,你帮忙看着点...你下去之后计算一下草场囤积的粮食,若是有富足的,就不必等到参麦成熟,从现在起就开始酌情招募流民吧...” 一口气说了这么多,李铮脑子里转了又转,觉得差不多了,于是道:“大概就这样,如果我不在的时候,真遇到了不好解决的问题,可以找王老虎等人商量,实在解决不了,再以蓝翔鸟传讯与我。” “仆记住了。” 赵五深施一礼,抬步往外走去。 “等等...” 李铮忽然拍了拍额头,道:“还有点事。” 赵五回身。 “我这次把所有的人马带走,会分出一百左右的人手在灵州。剩下两百人需要的补给,你去给我准备一个月的量。” “喏!” 因为李铮心里的长远计划,军粮这一类物资储备,在很早以前就开始在做了。 神州草场的军粮非同一般,却是以茅蓿为主,杂合了蔬菜杂粮做成的干饼。茅蓿极短的生长周期和繁殖能力,赋予了它巨大的产量。又有充足的营养以及丰富的能量,正好适用于大量制作那种类似高能压缩饼干的干粮。这种干饼虽然味道一般,但却能极好的补充身体所需,人能吃,坐骑也能吃,可谓人马皆宜。 而且茅蓿干饼还有体积小,容易携带的巨大优点,正好适合行军所用。 赵五走后,李铮缓缓跪坐下来,身心渐渐平静。 良久,才微微叹了口气:“人才太少啊...” 即便草场的管理构架已经算不错的了,但李铮仍然觉得,许多事都要亲力亲为,否则草场很难运转起来。 归根到底,还是手底下没有人才的缘故。 就像刚才一样,他不得不详细的给赵五做出各方面的嘱咐。若是手底下有一个能人,哪里用得着他cao心?完全能自行根据实际情况来解决事情,比需要他嘱咐要灵活的多,效果还会更好。 将这些杂念从脑子里掐掉,李铮又开始对凉州的局势进行详细的思考和分析。 现在凉州有多混乱,李铮不用想就知道。官方管理阶层死的死叛的叛,兵灾如脱缰的烈马,迅速蔓延开来。连傅氏这样的大家族,都不得不迁徙以避祸。 这一点,李铮完全无力去改变。 他要救汉阳太守,名望闻达于天下的傅南容,虽然很难,但在李铮看来,却并非不可能。 从周林口里得来的消息中,李铮分析出了一条极为最关键的存在。 那就是韩遂等人共推王国为首领! 这十分的蹊跷。 韩遂是什么人? 这混蛋早先是个名士,还做过官。黄巾乱起之时,还曾劝说大将军何进诛除宦官。总的来说,名声还不小。 在西凉反叛之后,韩遂先后有诸多的盟友,比如推举他为首领的北宫伯玉、边章等人,但到现在,这些人都死了,死在了韩遂的手里,韩遂于是自己做了首领。 从这一点就可以看出,韩遂是个什么样的人——不甘居于人下,手腕强大,手段狠辣! 这样一个人,手下有十万大军,竟然会推举一个名不见经传的王国做首领,这难道不蹊跷吗? 虽然李铮不明白其中的缘由,但李铮有理由相信,叛军内部,远非铁板一块! 既然如此,那么即便叛军再是势大,也有破绽,有破绽也就给了李铮机会。 ...... 赵五的能力也许不足,但做起事来,却十分实在。 不过几个时辰,该准备好的东西,都已经准备好了。 而此时,张山等人,也将各自的军队集结,并训话完毕。 李铮得了他们禀报,并没多言,只让诸人做好准备,次日一早便立刻出发。 时间一晃,就是第二天。 天刚蒙蒙亮,李铮此时已经行进在前往灵州的路上了。 在他身后,有七骑青甲战骑,六十骑战马轻骑,还有二百余轻重步卒。另外,还多准备了六十匹战马,专门为轻骑配备,做到一人两马,随时保持其机动能力。人马列成两队,个个昂首挺胸,步履整齐划一。 所有人沉默的走着,耳朵里除了马蹄声、脚步声,没有丝毫其他的杂音。 这是这一段时间以来,军纪训练的成果。若是以前,是万万看不到的。 每个步卒背上,都背着一个羊皮缝制的袋子,里面装着一个月的军粮。轻骑兵则挂了两个这样的袋子,青甲战骑则是三个。人要吃,坐骑也要吃。 李铮提着血龙枪,头顶红缨盔,身着鱼鳞甲,腰悬赤霄剑,骑跨在堡垒一样的青云背上,着实是威武非凡。 “白狼!” 李铮迎着刚刚冒头的红日,对紧随在旁侧的白狼道:“你带一队人马先行,去打探一下灵州的现状。” 白狼得令,立刻抱拳应诺,挥手带了十骑轻骑,迅速奔驰而去。 如果周林所言不虚的话,今日傅氏就要迁走。 傅氏对灵州的影响太大了,从军事政治到民生,任何一个方面,都脱不开傅氏的触角。 正因如此,傅氏的迁移,绝对对灵州造成巨大的打击。 人们会恐慌——这得多大灾难的逼迫,傅氏才会迁移?综合市井里的些微消息,很多人都会猜测到叛军之乱。因此,灵州一定会乱!至于到底会乱到什么程度,是这一点李铮还猜不出来。 所以他才会遣白狼领人先行,打探灵州状况,以便于随时调整计划。 从神州草场到灵州城,有五十里地。草场出口那一段山路早就修建成了平坦大道,所以行军速度并不慢。 不过一个多时辰,到上午辰时末,灵州城已经遥遥在望了。 艳阳高升,煜煜煌煌,照理说,六月的天气,在烈日的照耀下,应该十分炎热,使人汗流浃背才对。 但李铮所率领的这一队人马,竟然个个神清气爽。 这一点要归功于一阶甲装的特殊功能。 在第一次着甲训练的时候,李铮就体会到了它的特性——恒温。 这看起来对于战争,似乎没有太大的用处,它没有有效的杀伤力。但细细算起来,却是一个极为强大的功能。 在一定程度上,不论冬夏,穿着甲装的士兵,在体能和士气方面,始终要强于没穿甲装者。 比如炎炎夏日,温度太高,穿着普通盔甲的士兵会热的汗流浃背。这样会导致体能迅速流失,甚至使士兵产生厌战的情绪。 冬季也一样,温度太低的时候,身体僵硬,行动非常不方便。 而甲装却完美的避免了这一点! 连李铮自己都不得不感叹系统的神奇之处。 在烈日底下,灵州城的轮廓,已经逐渐显现出来。 老远,李铮就看见了十骑轻骑奔驰了过来。 “主上!” 是白狼。 “情况如何?” 李铮问道。 “十分混乱!” 白狼道:“灵州城差不多都快成为废墟了!” “什么?!” 李铮微微吃了一惊:“傅氏是什么时候走的?” “就在清晨,”白狼回答道:“属下带人到灵州的时候,傅氏的马队刚刚离开!” “那官府呢?灵州县衙有什么动作?”李铮又问。 “没有动作。”白狼露出一丝嘲笑:“县衙早就没人了。” 李铮闻言不由一怔。 县衙竟然没人了,这算什么?! 县令呢?难道弃官跑了?! 不过转念之间,李铮嘴角却翘了起来。 “这是好事。” 的确是好事。李铮一早就在考虑,从灵州分一杯羹,咬下一块利益。而现下,不正是最好时机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