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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密信

    半天崖,村长屋。

    陶华烨,陶红药,胡好任,何田,何三,五个人挤在屋里,面面相觑。三位外来客兴奋地盯着何田,天知道,他可是就是财神爷一样的人物哪,只要他一开尊口,甘茂下落立马明朗,他们拿了回信就可以去领钱,皆大欢喜。

    何田还是一如既往的阴着脸庞,也许,这本来就是他的招牌表情,习惯了,想改也改不了。

    何三,则是偷偷摸摸地盯着三位外来客中的唯一一位女性,陶红药……的某个重点部位扫描。

    “你们大老远的来到半天崖,就是为了给甘家那小子送一封信?”何田敲击着桌面,不解地问道。

    “是,村长,不知道甘茂家应该往哪个方向走?能否请这位小哥带我等去?”胡好任双手抱拳一施礼,客套道。

    陶华烨这才注意到了何三的目光所向,心里不由一阵震怒,正要发作,却看到红药轻轻摇头,只得忍下气别开脸,双手在袖中将掌心掐得生痛。那个色胚,事情办成后不找机会修理修理他,他就不是陶华烨。

    “你们来迟了。甘家小子几天前就病故了。”何田心头一转,不阴不阳地回了一句。

    胡好任的脸唰地变了色,还以为自己听错,便又问道:“您说,甘茂,死了?”

    何田这回连话也懒得回了,只是略微点了点头,便端起土碗,借着喝水的动作暗中察看几人的神色。

    不远千里来送封信,这其中肯定有什么可取之机,既然甘家的小怂瓜自己脱了籍,他说他死了,也算不得说谎,本来松都氏中就再无甘茂其人。

    反观那几人,神情颓然,似乎那封信极为重要,关系到什么令他们心心念念的事物。

    “不知道几位来送的信,是何人所书?”何田将见底的土碗往桌上一搁,不动声色地打探道。

    胡好任原本欢天喜地地等着去拉钱,突然晴天霹雳,钱没了,还白白忙活了一个月,整个人现在就像斗败的公鸡,蔫不溜丢。

    陶华烨更冤,违背老爹遗言,还在心上人面前丢了脸,白打了半天包票,还央求红药带路,一通受累,现在全是白忙活。

    红药,倒是场中最镇定自若的人,毕竟空欢喜的事情,她又不是第一遭经历。

    “其实,你们送信来,需要的不过就是一个回执,我看几位辛苦忙活,也不忍心让你们白忙活。甘家与何家世代交好,你们将信交给我,我代回一封书信就是了,你们不用如此苦恼。”何田引诱道。

    胡好任摇头,“这,使不得,如果被人得知,这回信是他人代笔,以后还有谁愿意托我办事哪。”

    原来是花人钱财,替人跑腿的江湖小卒啊。何田心中有了底,心中弯弯绕,立马有了主意。

    “左右不过一封书信,你又何必执着。你已经将信送到了地头,只是收信人亡故,这是谁也无法预料到的事情。事情你已经办了,如果没有回信,你大概也收不到钱吧?你甘心白干这一票?”何田不紧不慢地继续诱着。

    一万刀币哪……

    而且这深山老林中,若不是有熟人带路,料也没人能找到此处,回信的真伪也无法查证。这……

    胡好任可不是好人,只是一个刀头混饭吃的江湖游猎人,跟那种真正的赏金猎人,一诺千金之辈,还有着相当大的差距。虽然,那一直是他的理想,可是,理想,是抵不过一万刀币的诱惑滴。

    于是,胡好任从怀中摸出一封用火漆黑翎封口的羊皮袋来,犹豫再三,还是递给了何田。

    何田一见那印口,心头就是一阵狂喜,手指再从那羊皮袋上轻轻一摸,喜更胜三分。火漆黑翎印口,是上古松都氏高层专用的传信手法;羊皮袋装,更证明了那人身份高贵。

    借着日光,还隐约能看到羊皮袋缝制处,泛着点点银光。何田用匕首轻挑,发现铮铮的细响,居然,是纯度极高的银丝。

    这种信,他生平都没见过,所有的猜测都是从族中世代相传的那块砭玉简上得来。天官,赐福,麻黄,玄青,诸子,上签,应佑,是上古就流传下来的七种传信方式。

    天官,金丝缠口,鹿皮为囊,火漆黑翎封口。此信,五百年都没人见过真容了,除非灭族大事,此信是不会现世的。

    赐福,银丝缠口,狐皮为囊,火漆凤尾封口,这信,也一直是传闻中神秘的塔姓巫师一脉中请神才会用到的,也是好几百年没面过世。

    麻黄,银丝缠口,羊皮为囊,火漆朱砂封口,是族长更替时的专用信件,近百年来也不见有发出。

    玄青,金线缠口,牛皮为囊,火漆水银封口,是现任族长召开松都会时用到的信件,一百年一发,轮完六个轮次,才会重发。

    诸子,银线缠口,猪皮为囊,火漆蓝翎封口,是族中历代薄士,出世为将为相后互相传信用的专用信件。

    上签,丝线缠口,人面竹为囊,火漆黄泥封口,是松都氏中大宗族间传信专用。这个何田老爹何土收藏过一封。

    应佑,就是一张符纸,黄底朱砂,各村各寨首领议事用到。何田自己也有权发,这个较为常见。

    这银丝缠口,羊皮为囊,却是火漆黑翎封口,也没上例记载,级别却最低与麻黄等同,这信,非同寻常哪。

    那银丝也是极其精贵的玩意儿,还是不挑断的好,慢慢拆下来,以后说不定有大用。何田一念至此,手下便轻柔下来,费时半个时辰,终于将那袋中书简倒了出来。

    摊开书简,何田定睛一看,脸色突然大变,握简的双手止不住地轻颤,他极力将腹中气挤到一处,肘往桌上一搁,才没在几人面前露出怪异之处来。

    拆信用了半个时辰,看信,却足足用了一个时辰,看那篇幅,最多也不过千余字,何田却足足看了一个时辰之久,怕是字字都烂熟于心,倒背如流了才慎重地将书简卷起来,小心地装入羊皮袋中。

    “这信,我得好好思量思量才能下笔,我需要两日时间。这两日,你们三人就在这半天崖住下,我让村人送些野味山珍什么的上来。两日后,你们尽可带着回信去复命,老夫可以打包票,不会有任何纰漏出现。你们,就安心的去领钱就行了。

    只是,你等当真不知这信是何人所发?”他还是不死心地又问了一句。

    胡好任早就按捺不住,几次三番欲上前询问,好不容易村长看完信,还是一脸凝重之色,他还以为到手的钱财又出现了什么意想不到的变化,此刻听到人家小心翼翼地看信,是怕回信出纰漏,看起来,这何大叔,还真是个谨慎稳重的善人哪。

    不过,问到发信人,他哪里会知道,这信,是他从韩国接到的差事,而收信的人,却是秦国一个根本不在版图上的深山小村中的一个山野少年。如果不是提前收了两千刀币的定金,他还真以为是谁在拿他开涮呢。

    松都山,方圆村,当时他就傻眼了,这个地方,闻所未闻。

    委托给他信的人却提点了他一句,“你故里何处?可是西北边陲遗珠小镇?我们之所以选择你,就是因为松都山,就在遗珠镇附近。只是,山中路极是难行,你要将信送达,还是需要费不少心神。一万刀币,信送到后,拿回执到宜阳来,找到秋刀客栈,立等可取。当然,这两千定金不算在内。酬金够丰厚吧?你接还是不接?”

    胡好任当然接,只是他还是有点疑惑,既然他们知道地方,为什么自己不送去呢。

    “我们出钱让你跑腿,自然是有我们不方便出面的地方。你既然接下,就即刻起程,三个月内,我要见到回信,如若不然,你知道毁信的后果!”那人似乎极为擅长察颜观色,句句落到点子上。

    胡好任只觉得眼前一亮,来人已经不见,耳际一凉,髻发半散,铜镜中一照才发现黑发,竟然生生被削掉一截,桌上,有一只黑檀木雕异兽的刀把。刀刃,没入桌中不见。

    胡好任后背一片冰凉,贴身衣物全像被水泡过似的,几乎能拧出一碗水来。那人走后,好半天都没回过神来。最后,出店启程时,还因为损坏客栈桌椅赔了二个刀币。

    因为,那把刀,根本拔不出来。

    一切都是定数,一回到遗珠镇,就碰上陶华烨,好说歹说,拉了他入伙,一来是照顾旧日兄弟,二来嘛,也是为了替他分担点心理负担。

    还好,虽然波折不少,最终还是勉强算得圆满,前提是那何村长真能不出纰漏。

    ……

    “爹,你半夜三更的不睡觉,跑来我房中干什么?”何三坐在床沿上,心惊rou跳。

    何田冷哼一声,将门拴好,这才将火捻子点着,薄怒道:“我半夜三晚不睡,还不是为了你的前途,你这怂货,被窝里藏的是啥?”

    何三面上一僵,连忙赔笑道:“爹,没啥,我手冷,在被窝里暖暖。”

    何田阴着脸,一把将那被子掀了个底朝天,何三双手中的东西无所遁形,居然是一片黑巾。

    “你弄这黑布是要去干啥?还手冷?要暖暖?你是老子下的种,你屁股一抬,老子就知道你拉稀还是拉干。哼,给我老实呆着,我有重要的话要交待。”何田板着脸,神色凝重。

    “你先看看这信,看完再说。”何田从贴身的衣服里掏出那卷书简,扔给何三。

    何三苦着脸,将书简捧在面上,半天不敢移眼,腿脚直打闪。

    “拿倒了!反过来,看,能看懂几个字算几个,呆会老子会跟你详细解说。”何田见他那怂样,气不打一片来。

    “甘……甘茂……吾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