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七章:日了哈士奇的城主(一更)
身体上突如其来的异样感觉,陌生又熟悉的气息,让黛妮逐渐从失控中清醒过来。 “蒂娜丝,蒂娜丝,你醒醒……”林雷感觉到“蒂娜丝”逐渐平静了下来,才小心翼翼地放开拥抱,然后,更加小心翼翼地看着她,问:“你没事了,没事了对吗?” 黛妮小嘴微张,愣愣地看着林雷,眼神似迷茫,又似若有所思。 在刚才被林雷抱住的时候,黛妮突然醒悟了过来,明白为何林雷会给她一种熟悉又陌生的感觉。 从魔符森林中找到林雷之后,黛妮一直处于恍惚之中,林雷不断让她感到熟悉又陌生,但黛妮一直认为,这是因为在自己灵魂中,存在有蒂娜丝的印记与记忆,是这些入侵了自己灵魂的东西,不断对她造成这种影响。 以往,一旦对林雷产生这种熟悉的感觉,黛妮便会使用精神力,强行把这种感觉,从意识脑海中硬生生排斥出去。 但在刚才,就在刚才,黛妮亲手把一位受尽羞辱与磨难的族人,送回圣树的怀抱之后,林雷突如其来的拥抱,那是两人有史以来最为亲密的接触,让黛妮突然明白过来了,那一直存在的熟悉感,与自己抚摸族人额头“精灵之泪”的时候,是一样的感觉。 不,不是完全一样的感觉,那是更加的高贵,更加的圣洁,更加的依恋……那分明就是伊娃圣树的感觉,只有伊娃圣树,才能给这样她的感觉。 看到“蒂娜丝”一副呆滞的模样,却并没有排斥自己的意思,林雷心喜又心疼地重新把她拥进怀里。 是的,是圣树——再次被林雷抱在怀中,黛妮更加肯定,这种熟悉与依恋,并不是因为蒂娜丝灵魂印记的影响,确确实实就是,自己朝思暮想的,伊娃圣树的气息。 当然,黛妮明白,这种感觉并非来自林雷本身,能产生这种令她迷恋,让她心安的感觉,只能是降临在林雷身体中,那位还没觉醒的“圣侍”。 “圣侍”,在精灵的苍穹圣典中,是最伟大的精灵之神,达摩斯基拉的侍者,也是最初开启苍穹精灵生命体系的神使。 在圣典的记载中,千万年前,遗忘大地,有一棵生长了无数岁月的远古巨木,那是遗忘大地所有植物的始祖。 在最初的时候,苍穹精灵,只是巨木的种子,随风飘荡,落入土壤,长成各种花草树木,不断妆点着那时候还是一片荒芜的遗忘大地。 无数岁月之后,伟大的苍穹之神达摩斯基拉的目光,扫过遗忘大地,发现荒芜的遗忘大地,不知不觉已经变成令她欣喜的模样。 为了感谢远古巨木的无私奉献,达摩斯基拉便赐下一位神使,令她降临在巨木之上,把巨木化为苍穹古树。 从此之后,苍穹古树每隔千年,会长出一颗奇异的种子,落入大地。 等到合适的时机之后,种子会慢慢成长,千百年之后成熟,化为伊娃圣树,结出唯一的一批果实,这些果实化为精灵的躯体,再由伊娃圣树赐予灵魂,便成了苍穹精灵的先祖。 每一棵伊娃圣树,便是一个精灵部落,有伊娃圣树,才有苍穹精灵的存在。 从此之后,苍穹精灵,这种继承了达摩斯基拉的气息,这种遗忘大地最高级的生命体,便逐渐在遗忘大地繁衍开来,为伟大的达摩斯基拉女神,装扮,守护着遗忘大地。 苍穹之神达摩斯基拉,也被苍穹精灵奉为唯一的神,精灵之神,也是高于遗忘大地的存在,是整个空间最伟大的神灵,苍穹之神。 传说中,每当苍穹精灵一族,遇到重大危机的时候,伟大的达摩斯基拉,便会让“圣侍”降临,帮助苍穹精灵驱除邪恶,继续守护遗忘大地…… “哦哟,这个蒂娜丝,好像跟原来,不太一样了啊……”林雷脑海里传来尼纳略带惊奇的声音:“我感觉到了,她的灵魂,跟原来不太一样了呢。” “有什么不一样?”林雷怵然一惊道。 “说不上来,我还有很多事情没记起来,反正,在她的灵魂里,有一些不属于她的东西存在,不过,我感觉,好像并没有什么危险。就是这样,再多的事情,就得等我长大一点,才能知道了。” “等你长大……” 想到尼纳长大的标准,林雷忍住了想骂脏话的冲动。 “好了,没事了……”林雷感到怀中的“蒂娜丝”在颤抖,忙连声安慰,轻拍着她的肩膀:“有我在,有我在不会有什么事的,你,是不是,曾经被什么古怪的东西,侵入了你的灵魂?” 听到林雷的话,“蒂娜丝”慢慢停止了颤抖,犹豫了片刻,枕在林雷肩膀上的下巴,轻轻点了一下。 林雷身上“圣树”的气息,让她感到宁静与舒适,对于在人族世界漂泊了多年的黛妮来说,就好像回到了圣树家园的感觉,再加上蒂娜丝的灵魂印记与记忆,依旧无时不刻对她产生潜在影响,让她甚至开始有点迷恋林雷的怀抱。 感觉到“蒂娜丝”的回应,林雷脑中闪过魔符森林中,那个拥有恐怖精神力的家伙,不由得心中暗恨,自然而然把这笔糊涂账算在了它的头上。 这账确实糊涂得很,三个“人”说的根本就不是一个事。 尼纳是指黛妮的灵魂变得不纯粹了,他觉得没有什么危险,是因为那些不属于黛妮的感觉,也是让他感到熟悉的,只是以他的能力,还无法察觉那是蒂娜丝的灵魂印记,除非印记彻底成长起来。 而在黛妮的潜意识中,她回应的不是林雷,是“圣侍”大人,她所指的“侵入”,当然也是指蒂娜丝的灵魂印记。 但在林雷心中,却是把账都算到了根本没见过的法老身上。 跟着林雷这么多天,黛妮根本没有真正休息过,林雷身上的气息让她无比安心与放松,不知不觉,竟在林雷怀里进入了梦乡,梦里,她回到了部落,回到了族人之中,回到了圣树的怀抱。 察觉到“蒂娜丝”的突然身子软了下来,林雷心中一惊,幸好尼纳说只是睡着了,林雷才安下心来。 战后的林六城,虽然还没有受到太多的破坏,但林雷完全不熟悉这地方,找不到可以安置的所在,只好就这么抱着“蒂娜丝”,由得她睡一会儿。 这时候,被尼纳植入灵魂分身,已经熟悉了走路的林雄也过来了,自动自觉地放轻脚步,轻手轻脚在废墟里,把那套价值千万的六阶固化魔药摸走,悄悄交给林雷放到空间戒指中保存起来。 大战之后,已是深夜,幸存的战士,忙着救助同伴,清点人数,清理战场平台,还需要安排人手警戒,防止魔矮人再次偷袭。 城墙上忙得热火朝天,四面城墙上,被破坏的照明火炬,陆续被更换上新的,城外警戒的缓冲区,也有战士搬了许多巨木,抬出去高高竖起,放火点燃——这是每到夜幕降临,都必须做的警戒工作,城外警戒区,保持一定数量的巨型火炬,能有效防止魔矮人的偷袭。 在明亮的光线下,新六城似乎又恢复了生机。 按照惯例,即便击退魔矮人的进攻,但在天亮之前,也是不会解除战争状态的,与战斗无关的人员,一律不得离开居所。 内城依旧空荡荡一片,一时无人顾及,林雷在角落里,拥着熟睡过去的“蒂娜丝”,趁机摸出一块火元素魔晶,悄悄藏在掌心,抓紧时间恢复魔力。 林雄这个“人面兽心”的城主,也开始扮演他的本色工作,虽然不时在林雷脑海意识中啰啰嗦嗦地抱怨几句,但有着林雄全部记忆的支持,倒也还干得像模像样。 清点下来,十二个大小佣兵团体,共计一万出头的佣兵,此战之后,仅余六千多人,有三个数百人的三级佣兵团,干脆在激战中团灭了。 剩余的九个佣兵团里,其中规模最大,拥有四千多成员,十六个五阶固化战士的,二级佣兵团苍犀,也折损过半,核心的五阶成员还有九个,但作为最高战力的团长苍犀,却被林雄活生生给坑死了。 林雄的“死神化身”,被“rou球”拍飞再摔落二十米,也不过是昏迷,只有六阶战力的苍犀可没这本事,挨了“rou球”一拳击飞的时候,已经浑身骨头碎裂,再摔到落差二十米的城内,岂有不死之理。 另外八个佣兵团,也有两个团长战死,成员损失大半,包括了赶过来追索六阶魔药的倒霉蛋伊姆,在激战中也已一命呜呼,真是什么倒霉事都给他赶上了。
伊姆倾家荡产换来的魔药,确实是在林六城,不过,与逆火或者被黛妮干掉的西尼,都没有丝毫关系,林雄在给他魔药的时候,就已偷偷掉包了,而西尼这色鬼,魔药倒是没偷,却偷了不该偷的女人,还惹了接近精神分裂的黛妮,也算死得其所了。 失去团长的佣兵团,并不会有变成无头苍蝇的忧虑。 按照佣兵行业的惯例,在失去团长之后,如果成员中没有战力与威信,都足以担任新团长的高阶战士,便会选择解散,重新加入别的佣兵团体。 每个佣兵的酬金,都是在出战之前先拿一半的,哪怕团长挂了,对于普通佣兵来说,也不会有太大的损失,至于这种守城战,就更不用担心酬金的事情了,只要城主活着,自然不愁没人给钱。 临近天亮,林六城基本恢复了秩序,魔矮人也未曾有去而复返的迹象。 就在众人舒了一口气的时候,西方数十公里外的天空,云层突然被染成了紫色,一声闷雷远远传来,一朵紫色魔火依稀可辨。 那个方向,是东铁城。 “哦哟,东铁城会完蛋的,我有预感。”尼纳的声音从林雷意识脑海中响起,颇有点幸灾乐祸的感觉。 在融合了林雄的记忆之后,尼纳那种结结巴巴的说法方式,已经颇有改进。 望着半个被染成紫色的天空,林雷默然不语。 东铁城如果陷落,林雷并不觉得奇怪。魔矮人这次进攻,不但早有预谋,而且经过了精心算计。 在接到林六城的求援信号之后,以东铁城超出林六城五倍的实力,不管是出于同仇敌忾的原因,还是冲着三倍的酬劳,都没有不出兵相助理由。 开战之前,魔矮人就没把主力放在这里,那无穷无尽的魔矮人大潮,主要都是冲着东临城的方向而去。但最可怕的,并不是那些炮灰魔矮人,而是像“rou球”这样的存在。 按照惯例,东铁城这样的大型城市,是会有八阶固化战士,与大魔法师共同镇守的,但,只要像“rou球”这种一巴掌能拍飞七阶固化战士的怪物,多上那么几个,东铁城就绝对守不住。 别忘记,林雄的七阶固化,可不是“大路货”,死亡系也属于稀有体系,林雄“死神化身”,攻防能力其实比一般的八阶已经差不了多少,他都差点被一巴掌拍死,一般的八阶固化,恐怕也不能正面抗衡“rou球”的攻击。 这还没算上“rou球”同样恐怖的恢复能力,这种打不死的对手,除非能一击必杀,否则的话,是最让人蛋疼的。 如果说,林六城出现的“rou球”,是此次魔矮人行动中唯一的一个,打死林雷都不会相信,按照军力对比,林六城能出现一个,东铁城起码会有五六个,甚至更多。 林雷连东铁城长什么模样都不知道,就算陷落了,也不会给他带来半毛钱损失,但随之而来的问题可就大了——林六城将变成矗立在魔符森林深处的……孤城。 是的,方圆五十里内,东铁城是林六城唯一的依靠,也是各种补给的来源,包括食物,各种兵器,还有最重要的,佣兵战士。 在魔符森林中,开辟新的城市,最重要的事情,就是打通一条连接附近城市的道路,那是各种补给,贸易,佣兵兵源的流通渠道,是一个城市的生命线,必须是在建造新城的时候,就同期进行的,甚至应该优于建城。 但,林雄没有这么做,他不是不知道“生命线”的重要性,是,他,没钱。 不止没钱,还欠了一屁股内债外债,连最大的顶梁柱,苍犀佣兵团的酬金,还是以其中一个矿脉的部分股份代替的。 在尼诺的分身植入林雄身躯之前,林雷还以为自己捡到个大便宜,现在弄明白了才知道,他*妈*的,自己分明是捡到个烂得无药可救的烂摊子。 自己现在成了负债累累的穷光蛋城主,还要领着一帮残兵败将,守着一座要什么没什么的孤城,这真是……日了哈士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