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_第165章 :我要去浪迹天涯
马军是谁,宁哥还真不怎么在意。 无论马军是谁,哪怕他是林二的亲哥哥,敢对陆宁开枪,没有被当场摔死,就已经算是陆宁对他法外开恩了。 不过看到叶明媚后,陆宁才确定马军跟林家应该没啥关系。 理由很简单,林东海再怎么狂傲,他也不敢来到警局内,拿巴掌招呼李队。 能把警员不当回事,抬手就揍的人,用脚丫子也能猜出是做什么的。 只是叶明媚嚣张的有些过了。 这是个没被宠坏了的女人,自以为是。 陆宁满眼都是贪婪的目光,依旧不住地在叶明媚的身上看。 叶明媚相信,陆宁绝不傻瓜--傻瓜,是不可能把持枪的马军三人,从三楼上扔下来的。 可他却在做着唯有傻瓜才会做的事,说着傻瓜才会说的话,肆无忌惮的盯着她看,当着她的面骂马军是沙比。 叶明媚又笑了,红红的唇儿那么烦人:“我是马军的小姨。嗯,亲小姨。” “哦,幸亏你告诉我,我还以为你是马军的亲妈呢,这么大年纪了,还穿的这么不要脸,大半夜的跑出来搔首弄姿的,就不怕你家老头子吃醋?” 陆先生摇头,叹了口气:“唉,以前就听说明珠人特别自大,还不怎么相信,现在我信了--孩子他小姨,你知道吗,正因为你这样的人,才让真正的明珠人蒙羞。” “哦,是吗?那我以后得改了。” 叶明媚还在笑,不过眼神却无比的冷。 “知错就改善莫大焉。” 陆先生为自己能说出这么高深的话,而感到自豪。 叶明媚静静的听着。 等他闭嘴后,才问:“没有什么要说的了?” 陆宁问:“非得说吗?” 叶明媚淡淡的说:“死刑犯在临死前,都可以提个要求的。” “我要死了?” 陆宁脸上,这才露出吃惊的样子:“谁,谁要杀我?” 叶明媚把烟头掐灭在审讯桌上,没有理睬陆宁的装比,问道:“真没什么要说的了?” “有。” “说。” “你能满足我?” “我对死人,从来都很大方的。” “好,那么……” 陆宁又笑了,打量着叶明媚:“你脱光衣服,跪在我面前,求我上了你。这就是我最想说的话,发自内心的。” “干净点。” 叶明媚没有生气,只是转过身,淡淡的说了句。 在警局,把已经记录在案的人干掉,这对绝大部分人来说,都是无法想象的事。 叶明媚却是那极少一部分人中的一员,就算陆宁来头颇大,可在明珠,在她面前--该三更死,就不会拖过五更,尤其是在极度愤怒时。 那三个从进来后,就低眉顺眼好像不存在那样的黑衣人,立即抬头看着陆宁,面无表情的走了过来,中间那个更是从口袋里,拿出了一个钢球。 钢球上有个钢环,只要一拉环,就会扯出细细的钢丝。 细钢丝勒在人脖子上时,甚至比刀子还要块! 一下子,就能把喉管勒断! 依着叶明媚的本意,在手下残杀陆宁时,她是不会留在现场的,毕竟她是个林志玲般的娇俏美女,怎么可能喜欢看杀人呢? 那么血淋淋的。 不过,陆宁的傻瓜行为,让她觉得有必要现场观看,一条丑陋的生命,是怎么被终结的。 坐在审讯桌后面的椅子上,尤其是看到陆宁满脸惊恐的,被两个手下牢牢抓住胳膊、细细的钢丝套在脖子上后,叶明媚忽然兴奋了起来。 她发现,自己竟然异常渴望看到,鲜血喷溅的样子。 如果这时候再跟男人做着那种事--绝对是一个女人最兴奋、更是最幸福的时候。 拿着钢丝的手下,双手猛地用力! 眼看就要撕开林二的衣服了,好汉双手都在发抖。 没办法,不兴奋都不行啊,要不然对不起美女一番美意。 “卡姆!” 好汉大喊了一嗓子时,忽然听到耳边传来野兽的咆哮声。 完全是下意识的,好汉侧脸去看--街灯闪烁下,竟然有两排交错的犬牙,闪着森寒的光泽,向他极扑而来。 “啊!” 好汉本能的惊叫出声时,已经被毛驴咬住了肩膀,重重扑倒在了地上。 陆宁总是对林二说,要是论起狗胆,毛驴绝对能排进当世十大胆小狗之内。 开始时,林二也是这样认为的,因为她第一次死皮赖脸的去陆家时,毛驴冲她叫唤来着,她一蹲身,就把驴哥给吓的夹着尾巴鼠窜而去。 但现在,如果谁在说毛驴胆小,林二是绝不会跟他辩驳什么的,最多心中冷笑:不知道毛驴跟它大哥一样,是最爱装低调的么? 看看现在,骑在林二身上的那条好汉,膀大腰圆的足有一百七十斤,却被毛驴当稻草人那样,狠狠扑在地上,咬住他肩膀的脑袋,拼命的左右摇晃,就像要把他给撕成碎片那样,比恶狼还要狠。 总共有三个好汉,但毛驴只招呼一个。 老大说过了:打群架时,不用cao心去招呼所有人,只需按着一个人猛扁,照死里揍,就能吓坏所有人。 大哥说的话,从来都是真理。 君不见,其他两条好汉,看到忽然蹿出个野狗来,死命的撕咬同伴后,登时被吓毛了,就别说去欺负林二了,全都吼叫着跺脚、蹲身作势要找板砖…… 嚓,当驴哥傻么? 这是公路,每天有清洁工打扫,干净的几乎要照出人来,去哪儿找板砖? 二哥能够在绿化带中捡到个石头,就已经很幸运了。 驴哥绝对是世间第一聪明狗,很懂得过犹不及的道理,眼看把某条好汉给吓了个半死,完全失去了战斗力,这才松开嘴,翻出吓人的獠牙,背上毛发竖起,对另外俩人竭力狂吼起来。 “毛驴,咬,咬死这些王八蛋!” 在毛驴出现后,林二心中涌过一阵暖流,脑子也清醒了不少,自然不会再犯贱要求被好汉上了自己,翻身爬了起来,尖叫着给驴哥助威。 林二早就看出毛驴可能吃过人rou,因为它在发怒时,眼珠子会发红。 灯光下,一对红殷殷的眼珠子,透着疯狂的邪性。 林二这种大小姐都能看出邪门,更何况那几条好汉? 没谁敢跟一条可能会吃人的恶狗放对的,兄弟三人齐齐发一声喊,转身跨上摩托车,狼狈鼠窜而去,还撂下几句狠话:“有种的别跑,给老子等着!” 眨眼间,好汉消失在了夜色中。 毛驴也停止了狂吠,眼睛恢复了正常,锥锥的轻声叫着,拿脑袋蹭林二的腿子。 林二慢慢蹲了下来,右手抱住毛驴脖子,忽然间就放声痛哭:“不要我了,他们都不要我了!呜呜呜--” 驴哥伸出温暖的舌头,仔细舔着二哥脸上的泪痕,小心的安慰着她。 再次痛哭了足有三分钟后,林二才抽抽噎噎的停住,狠狠吸了下鼻子,泪眼婆娑的看着毛驴,问:“你怎么来了?” 毛驴晃了晃尾巴,朝市区方向轻叫了几声。
林二明白了,毛驴是在说:是大哥让它来的。 “他早就算到我会跑出来?” 林二嘴角抽了下,接着又怒了:“既然他早就算到我会跟爸爸闹翻,跑出来被人欺负,那他干嘛还要那样做?” “他也没打算把事情闹大的。” 忽然,一个不再年轻的男人声音,从绿化带中的花木间传来。 “谁?” 林二吓了一跳,赶紧回头看去,就看到一个黑影幽灵般的从花木后走了出来。 却不肯站在灯下,让林二看到他的样子。 “你是谁?” 林二腾地站起身,满脸的警惕。 不过,她紧绷着神经,很快就松懈了下来:毛驴没有任何动作。 这就证明毛驴早就知道这个人的存在,或者说是跟他一起来,专门来寻找她的。 “算是你的朋友吧。” 听那个人的声音,应该有五六十岁左右,但他的眼眸在灯影下,却很亮。 林二犹豫了下,才低声问道:“是陆宁托付你来照顾我的。” “确切的来说,是小驴找到我,把我带来的。” 从黑衣人称呼毛驴为小驴的亲切称呼中,林二可以肯定他们之间是认识的。 这个人在陆宁哥俩心中的地位,跟挺进罗布泊内救援陆宁的那些人相比,肯定很高。 林二擦了擦脸上的泪痕,又问:“你一直在明珠居住?” “是。” 黑衣人并没有隐瞒。 林二来好奇的问道:“除了你之外,还有谁认识陆宁?” 黑衣人笑了笑,没有说话。 “算了,我知道这是你们之间的秘密,不说拉倒。” 林二有些泄气,一屁股蹲坐在马路牙子上,抬头看着天:“那你能不能告诉我,陆宁会怎么对付林、我爸?” 就算她再怎么恼怒林东海的某些做法,但终究是她亲爸。 黑衣人回答说:“那要看你的意思了。” “不许伤害他!更不许在暗地里玩阴谋,对付林家!” 林二立即脱口说到,顿了顿又冷冷的说:“你们这样做也可以,但以后休想我原谅陆宁。” “我可以保证,没有谁会找林家的麻烦,不过马家……” 黑衣人说到这儿时,林二不耐烦的说:“我才不管马家怎么样!” “那就好办了。” 黑衣人松了口气,笑问:“天色不早了,你是不是该回家了?” 林二抬头看去,才发现路边还停着一辆普桑。 站起来,很爷们的拍了拍屁股上的土,林二淡淡的说:“如果我不回家呢?你是不是要强行带我回去?” “唉。” 那个人叹了口气,说:“我还有事要去做,不能总陪着你。” “不用你陪,有毛驴在就行了。” 林二低头看着毛驴,问道:“我准备去流浪了,你是跟着我,还是去找你大哥?” 毛驴眼里,登时露出为难的神色。 “算了,就知道你还是跟着你大哥近,你就找他去吧!” 林二赌气的一跺脚,快步走向那辆普桑:“这车子,我征用了--浪迹天涯,怎么可能没车?” 本书来自http:////.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