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未来的遐想
从聚会回来之后,楚茗闵这个名字就不断出现在我的脑海里,秦佳宓似乎知道些什么,不过聚会之后她就一直变着法儿的躲我。 楚茗闵这个名字我好像在哪听过,可就是想不起来这名字和我究竟有什么关联,上次在湖边凌峰又神神秘秘地说要告诉陆小朝我的秘密,我也实在毫无头绪,实在想不起来我有什么秘密需要隐瞒陆小朝的。 此时,陆小朝在我身边,已是黄昏了,书店里灯光有些暗,屋子里都是旧书的散发出来淡淡岁月的香气,陆小朝看书看得有些倦了,就趴在书上睡着了,她面容恬静慵懒,像只猫。 书店的老板坐在书架下面,仰着头也在打瞌睡,满屋子都是宁谧安静的气息,仿佛时光也在这了里打了个盹,停在了这里。 我看着陆小朝,不知怎么地,很想要抱抱她,叫叫她的名字,然后听到她一声一声地应我,给我看她嘴角好看的酒窝。 我最近好像变得有些患得患失的,总觉得未来太过于飘渺,只想停在现在,真实感受到陆小朝的现在。 “在想什么?”也不知什么时候,陆小朝醒了,还在桌子上趴着,她眼底透着nongnong的倦意,声音也有些沙哑,看着她这样在我身边醒来,不由又是一阵莫名感动。 “想凌峰那天跟你说什么了?”我也在桌子上趴下,脸对着她。 她思忖了一会儿,然后说:“他说,你不是真的喜欢我。” 我能感觉自己的血液直接窜到了头顶,我刚要发作,手就被陆小朝握住了,她又闭上了眼睛,表情很平静,手指轻轻摩挲着我的手背,她说:“我不在乎他说什么,确定你在我身边,确定我喜欢你,这些,足够我幸福很久很久了。” 她说喜欢,她在说喜欢我。 陆小朝没有睁开眼睛,嘴角却微微扬起,她说:“我感觉自己正晒着太阳,空气里还有阳光的香味。” 我忍不住凑上去亲了她微笑的嘴唇,“睁开眼睛看看我……”我说。 陆小朝顺从地睁开眼睛,她眼眶湿润,似乎闪着泪光。霎时间,我的心像是被一只手紧紧攥着,紧紧的,说不出的滋味。 陆小朝从一本书里拿出了夹在里面的信,正是上次被我偷拿的那封信,她把信递给我说:“其实我已经有一段时间没有写信了,这是我给他写的最后一封信,我觉得这是我给自己给林嫒和王一凡的一个交代,所以我写了。” 我接了信,咧嘴笑着说:“给我看?这封信你确定是真迹吗?不会是赝品吧?” 陆小朝作嗔怒状,然后伸手过来抢信,被我挡开了。 打开信,娟秀的字迹便呈现在了我眼前,我家陆小朝的字,真心好看。 “一凡,你记得,那些我曾经向你描绘过的画面吗?那些落日,晚霞;黄昏的雨,街角的风铃,还有学校后山上斑驳的残垣断壁,老街青石板上雨后的青苔,……那么多,我曾走过的每个角落,我看到过的这个世界,我都曾与你分享,并且,我很快乐。 可是一凡,自从遇见那个人之后,我好像再也看不到那些了,我的眼里,心里,时刻被他占满着。还没来得及跟你告别,我的心就走向他了,一凡,对不起…… 祝你幸福。” 信上没有落款,陆小朝的爱情,开始到结束,都这么草率呢! 我合上信,见陆小朝还在盯着我看,不由地又一阵嘚瑟:“你男朋友帅得这么惊人,你有什么看法?” “我男朋友脸皮厚得这么惊人,你怎么看?”陆小朝笑起来。 “我觉得你眼光不错。”我也笑起来,伸手揉乱她的刘海,末了,我把脸凑到陆小朝面前盯着她看了好一会儿,直到她面露羞色把我推开,我才得逞地大笑起来:“陆小朝,你到底有多喜欢我,竟然这么害羞!” 陆小朝瞪了我一眼,然后瞥见书店老板要被吵醒了,立刻做嘘状示意我放低声音,我拿开她碍事的食指,在她惊诧的目光注视下,吻了她的唇。 这是个美好的午后。 不过,美好的时光总是过得特别快,转眼间我和陆小朝已经升入高三了。 陆小朝很少再和王一凡见面,倒是林嫒,总是隔三差五地跑到班上来找小朝,占用我和她独处的时间。不过还好,我有秦佳宓这个靠谱的小青梅,她一门心思除了放在她擅长的学习上以外,剩下的时间就是为我和陆小朝的爱情点赞啦! 那天秦佳宓趁着她爸妈都去出差的空档,约我和陆小朝去她家玩,我们俩也同意了,因为快临近午饭时间,秦佳宓叮嘱陆小朝和我先去超市买些中午的食材。 这种情侣一起逛超市的感觉相较于肥皂剧里演的任何情节都来的浪漫幸福,我推着车,她往里面丢东西,有点遗憾的是,推车里几乎都是些买给秦佳宓的零食和我们中午要吃的菜。 “要是有一天我们一起来这里买生活用品或者婴儿用品就好了。”我推着车跟在她身后咧嘴傻笑。她回过头瞟了我一眼,又继续往前走。 一会儿她云淡风轻地说:“听上去像求婚。” 看吧,我的陆小朝永远这么冰雪聪明,我笑着追了上去:“如果是,你会答应吗?”
“如果我答应,你要怎么办?” 闻言,我在脑子里描绘了一下将来我们生活在一起的蓝图,站在原地笑得像个二愣子。 她转过头看到我站在原地傻笑,又倒了回来,“你在想什么?” “清晨你在我身边睡醒的样子。”我回答的很认真,她听了,眼神又变了,每次都是这样,好听的话在她身上能得到的回答,比起快乐,她更容易伤感。 因为陆小朝她,她会认真聆听她身边的每一个声音。 我俯身,在她脸上偷香成功。 她又红了脸,环顾一遍周遭,见到有人走过来了,她立刻强装镇定地往前走了。 我喜欢她,真的真的好喜欢她。 有一天,若能如愿娶她为妻,我一定每天都要把我的喜欢告诉她,一直到老。 秦佳宓最大的死xue就是下厨,我作为男子汉,在遇到陆小朝以前从来没有想过要进厨房,午餐厨师长的重担悄悄落到了陆小朝身上。 “你说要买这些菜,我以为你自己会做。”陆小朝睨着秦佳宓:“你只管报菜单,没考虑会不会弄吗?” 秦佳宓点点头。 “要不,把萧飒那小子叫过来,他也许会一点。”见陆小朝的眉头搅成一团,我开始忙着出馊主意。 “不要。”秦佳宓首先反对:“我受不了他的发型。” 这是哪门子的借口? 最后,我们撇下在超市里逛来的一对丰富无比的食材,由陆小朝亲自掌厨,做出了三碟,蛋炒饭。 这是陆小朝的强项,她说这是跟她乡下外婆学的手艺,鸡蛋渗入了每一颗饭粒里边,陆小朝做成的蛋炒饭色香味样样一级棒。 我不禁感慨道:“要是一辈子都能吃到你做的蛋炒饭就好了。” “瞧你那点出息,一碗蛋炒饭就把你招呼成白痴了,你的理想能不能远大点?”我发现自从秦佳宓和陆小朝变亲密以后,她就开始全面无视我了。 “有啊,我有更远大的人生目标。”我拿勺子敲了敲陆小朝的碟子,她抬眼看我:“什么?” “这辈子,只吃你做的蛋炒饭。”此处实在需要掌声鼓励。 秦佳宓无视我说,她要反串我们婚礼伴郎,让陆小朝再给她找个伴娘,陆小朝轻易就被她逗笑了,全然忘记了回应我的甜言蜜语。 除了吃味之外,我找不到更合适的词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