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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春来百种戏,天意在宜秋

    一般情况下,人总会被表面所看到的东西迷惑,比如说我们走在街上,看到一个妖娆的少女,其美丽令人迷醉,你以为她万中无一无可挑剔,直到看到她卸妆的时候才自觉自己的傻-逼。何成觉得自己就是一个SB,都怪那天没有查仔细,才让自己陷入如此尴尬的境地。

    事情是这样的,那天自己一时冲动砍死了小蝶之后,何成后悔不已,他第一反应就是溜之大吉,有多远就躲多远。何成匆匆忙忙掩埋了小蝶一家人的尸体后,赶回家时却发现绮儿姑娘不见了。何成心下疑惑,突然看到案几上放着一张纸条,纸条上歪歪扭扭写着一句话:“看在你能力很强的份上,实话告诉你,我有花柳病。”

    古时候是没有标点符号的,何成自己又不怎么认识字,他找了个教书的,那教书的一个字一个字给他分析了一番,然后淡定地对何成说:“何大人,你有喜了。”

    那一刻何成只觉得自己浑身发冷,仿佛坠入冰冻的深渊,那凝滞不动的潭水冷的令人发指。何成抱着最后一丝希望,找到一个大夫,那大夫简单地检查了一下何成的身体,把把脉,然后告诉他:“没错,那位姑娘没有欺骗你。”

    我宁肯她欺骗我!何成心里在滴血,他无声的惨叫真好像丛林中将死猛兽的内心独白。他失魂落魄的回到家,想着自己到底招惹了谁,谁又在暗算自己。

    就在他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柳风和苏子君悠悠转到了何成家门口。

    “咦,这里莫非是何大老爷的家?”柳风故意提高了声调,大声道。苏子君十分配合,立刻回应道:“没错,你怎么能不认识何成何大老爷的家门呢?他在我们金陵,那可是数一数二的大人物。”

    “是吗?”“是啊!”

    何成听着门外人的声音,觉得有些耳熟,他跑出来定睛一看,原来是柳风和苏子君这两个王八蛋。何成自然与两人不共戴天,所以他无论如何也不能让这两个家伙知道自己现在的惨样。

    何成看着两人,冷笑道:“柳风,苏子君,你们来我这里,不怕被我拿下吗?”

    “不不不……”柳风摆了摆手,一脸轻松,“我们倒是不怕被你拿下,我们是怕你被拿下啊!”

    “什么意思?”何成冷着脸问。柳风呵呵笑着,道:“不知何大人是否与一名叫绮儿的姑娘共度了春宵啊?”

    听到这话,何成脸色顿时大变:“你怎么知道?难道是你!”

    “哈哈,知道就好,知道就好,你真以为会有哪家好姑娘看上你这个又矮又短还他妈粗鲁的死胖子啊?”柳风瞬间变了颜色,冷声道,“当初你杀我全家,我碍于自身没有反抗能力而尽量躲着你,谁想到你欺人太甚,不禁派人到我家截我,还利用我对小蝶的怜悯把我骗到这里意图将我乱棍打死,如果这样我还不反击,那我柳风该怎么在世上立足?”

    柳风顿了顿,紧紧盯着何成的双眼,道:“不要以为你这些年横行霸道就没有人能制裁你,现在郑大人已然身亡,新任知府此时刚刚走进衙门大门,而在衙门里,放着你滥杀无辜残忍杀害小蝶一家三口的证据。呵,在家里等着官差拿你吧!”

    何成直到此时才惊觉柳风竟然如此阴险。他当然不知道原来那个善良耿直的柳风已经被他活活气死,而现在这个柳风,毕业于三流大学,写着三流网文,是一个三流网络写手,什么坏事他没干过?如此阴人手段已经算是轻的了……哦,差点忘了,若是没有苏子君这个大混蛋的帮助完善,也不会这么轻松找到一个年轻貌美还患上花柳病的女子。

    “何大人,咱们,后会无期……”柳风隔着篱笆冲里面的何成拱拱手,转身和苏子君有说有笑的离开了。何成看着两人潇洒的背影,脸上颜色好像开了染坊。他不觉中攥起了拳头,只感觉自己整个人都在颤抖。这真是福无双至祸不单行,若非郑远航这个大舅哥身故,我又怎么会落得如此下场!

    何成到了此时,还没想到自己平日里净做些伤天害理的霸道事,所谓因果循环善恶有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往日所种下的因必将在某一个将来化成自己的果,至于这果是苦是甜,那还得看你自己的造化了。

    钱从之刚刚到得衙门正堂,就有人来喊冤击鼓。钱从之想着反正自己闲来无事,不妨便审上一审,这一审,钱从之精神抖擞。原来堂下之人正是状告前任知府郑远航的妻弟何成横行霸道草菅人命,杀害小蝶一家三口埋尸野外的事。钱从之心想自己此行正是想先立威再办公,没想到才刚到就给了我一个立威的机会。

    新官上任三把火,钱从之立刻纠结所有衙役,风风火火浩浩荡荡赶往何成家中。

    柳风站在不远处,以为此次捉拿应该是瓮中捉鳖,因为他自始至终都没看到何成家中有什么人走出来。谁想到官差进入何成家后,翻遍所有屋子,也只是找到了若干何成的手下。根据何成手下的交代,何成家中有一条秘密通道,这通道谁也不知藏在哪里,而何成正是借了那通道逃出去的。

    虽然没有抓住何成,但钱从之还是不虚此行的,他一口气抓完了金陵郊外几乎所有的流-氓混混,回衙队伍浩浩荡荡,而两边的百姓则是对钱从之的这次行动赞不绝口。而这,对于钱从之来说,就足够了。有此佳绩,钱从之坐稳金陵指日可待。

    “今岁好拖钩,横街敞御楼。长绳系日住,贯索挽河流。

    斗力频催鼓,争都更上筹。春来百种戏,天意在宜秋。”

    此时,柳风和苏子君正站在龙凤楼的二楼,龙凤楼地势较高,自身又建在秦淮河边,自二楼向南望去,春水绿如蓝、嫩草吐芳辉,在秦淮对面,正有一群孩童肆意欢笑着拔河。两边看上去势均力敌,僵持了大概十几分钟,终于有一方力尽,被对面一股脑拔将了过去。

    柳风看着这个场面,便忽然想起了一首不知是哪里的诗来应景。这首诗真的不是作者自己编的,但是曾经背过的作者也真的忘了这首诗是谁写的名字又是什么,只恍惚记得似乎诗名很长。

    “柳兄大才,果然好诗啊!”苏子君虽然混账,不喜读书,但这辨赏能力还是有的,听完此诗,立刻拍手称赞。

    “今日,这拔河终于是胜了!”柳风迎着风一口干尽杯中酒。前世的他并不喜欢喝酒,尤其是如同马尿般的啤酒,但今世的米酒说来倒也香醇,柳风逐渐爱上了这清醇的感觉。

    “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柳兄,我忽然觉得你倒是可以来我苏家布行干一个掌柜的职务。你这阴人的手段用在生意场上,那估计是无往而不利。”

    柳风听闻此话,轻轻一笑,道:“我能扳倒这何成,那是占尽了天时地利人和,而且何成自身愚笨易怒,若非他一气之下杀害小蝶一家,恐怕这新任知府还要细细考虑一下是否拿得住他呢。我这种小计谋用在笨人身上,百试百灵,但是生意场上,哪个又是笨人啊。”

    “你这么说,也有道理。柠曦平日里多cao劳家中生意,她经常和子文说做生意要诚,也要精。如此想来,柠曦倒是绝顶聪明了。”

    柳风回过头,故作夸张地说道:“哇,你竟然偷听大小姐和子文谈话,我一定要告诉大小姐。”

    “喂喂,这些事还用偷听啊,一起吃顿饭不就什么都知道了?”

    “说起子文,我交代他的事,不知他办的怎么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