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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掌柜

    柳风和苏子文回到吉祥客栈的时候,天色已经有些晚了。原本一大早上就去拜访,不过几个时辰就能结束的,没想到柳风意外掉进了水里,才耽搁到了现在。

    “老师,我觉得那个叫沈飞烟的大小姐,和jiejie一点也不像。”回来的路上,苏子文如是说道。柳风问道:“子文觉得是柠曦大小姐更好一点呢,还是这个沈大小姐更好一点?”

    苏子文答道:“自然是jiejie更好一点。这位沈飞烟大小姐蛮横无礼,与jiejie可是不能比的。我若有一位这样的jiejie,那我这辈子可不好过了。”

    柳风大笑:“是啊,如果柠曦是这种性格,我才不会成为你的老师呢……这个沈飞烟,可不好对付啊。”

    苏子文道:“老师,您说她还会不会来找老师您的麻烦?”

    柳风想了想,道:“既然她已经知道了我的身份,那么接下来咱们可要谨慎点了,谁也不知道这个疯女人能干出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苏子文特别认真地点点头,那样子就是在说,沈飞烟是个非常非常危险的人物。

    回到吉祥客栈,苏子文和几个在客栈等了一天没有吃饭的家丁一起用了餐。本来苏子文是不愿意和这些下人坐在一起的,毕竟古往今来的富贵人家总有些优越感不是,但柳风硬是将苏子文塞到了下人堆里。想要成为人上人,就要理解人下人,这是柳风的歪理。至少此时看去,那几个下人还是很受宠若惊的。

    柳风则没有吃饭。一是自己本身不怎么饿,二是刚刚下了水,身体有些着凉,所以回到客栈,柳风就躺在床上休息了。

    时间眨眼,柳风睁眼,屋子内外静悄悄的。看这黑暗的程度,柳风猜测可能已至深夜。自从来到大康后,除开前几日的不习惯,使自己很晚才睡着外,多数时候柳风都是早睡早起的。这可能是柳风来到大康后改变最大的地方。以前自己是个写手,写手的毛病就是白天的时候总不愿意码字,所以柳风每天都要后半夜才会熄灯睡觉,有时候为了赶稿甚至熬上一宿。这一点可与本书的作者相差甚远,本书的作者从来不赶稿,而且什么时候都能码字,只要从大多数的娱乐时间中抽出一个多小时,就能码出一章不负责任的三千字。当然,最近作者在调整,真的在调整……

    以前总是熬夜,白天的时候柳风就没什么精神,弄得人不人鬼不鬼的。现在来到大康,睡眠出奇的规律,这样坚持下去,柳风有信心一口气活到一百岁。

    今夜,自己是被饿醒的。晚饭都没吃,柳风就躺床上睡觉了,现在被饿醒,是一件很平常的事,就是不知道半夜三更的,客栈还有没有什么东西能让柳风填饱肚子。

    李白曾说,秉烛夜游良有以也,当初他的话应该不是说拿着蜡烛出来找吃的,不过柳风现在真的是在秉烛夜游了。拿着根不怎么明亮的蜡烛,摸着墙走进厨房,柳风寻摸半天终于是在一个蒸锅里找到了两个半剩下的馒头,他又搜到了一些咸菜,便满足的坐到一张饭桌前吃了起来。

    柳风刚吃了没几口,忽然听到身后有脚步声传来。柳风吓了一跳,这一跳源自于小的时候他大哥给他讲过的无数鬼故事,那些鬼故事中只要有“踏、踏、踏……”的脚步声传来,那么就一定会出现披头散发的女鬼,或者骨瘦如柴笑容诡异的老太太。

    柳风咽了口唾沫,缓缓回过头去。身后站着的既不是女鬼也不是老太太,而是一个又挫又胖又矮的中年大叔,那两撇八字胡实在让人记忆深刻。

    柳风松了口气,店老板借着烛光也看清楚了吃饭人的模样,他笑了笑,坐到柳风旁边:“柳官人这是饿了?怎么,下午没有吃饭吗?”

    柳风摇头:“下午身体不舒服,在床上睡着了,这一觉醒来,就觉得肚子很饿,出来找了两个馒头,掌柜的,这应该不会收钱吧?”

    店老板笑道:“当然不会,两个馒头而已,最多两文钱,哪比得上柳官人你这一晚二十文钱呢?”

    “说的有道理。”柳风跟着笑了起来,“对了,掌柜的这么晚还不睡吗?”

    店老板目光向下动了动,柳风才发现店老板一直捂着自己的肚子:“今夜也不知怎么了,肚子奇痛无比,实在有些忍不住,我便寻思出来上个茅房,结果蹲了半天也……”

    柳风点头表示了解:“掌柜的,在这住了两天,还不知道您尊姓大名呢?”

    店老板道:“我吗?鄙人不过一个开客栈的,实在提不出名来。”

    “哪里,天下人皆平等,开客栈也是为了生计嘛,难道种田的就比开客栈高贵不成?”柳风话刚出口,就觉得有些不对,但是既然已经说了,也没什么办法可以挽回。

    店老板听了柳风的话,赶忙竖了竖手指,小声地说:“柳官人这话可不要对别人说了,种田的和做生意的那怎么能放在一起比呢?咱们做生意的连人家的一半都比不上。”

    这里毕竟还是重农抑商的社会大氛围,就算在杭州金陵这样的商业性城市,也没有商人敢说自己高人一等。即便是彭大海那样的杭州第一首富,不还是在天蚕丝外面套了一件上等麻料吗?

    “是柳某唐突了,不过说起做生意,在下可也是做生意的呢,若真的说起来,咱们可是平等地位了。”

    店老板奇道:“柳官人是生意人吗?”

    柳风点头。

    “实在不像。”店老板咋舌不已,“看官人这气派,应该是尊贵的读书人啊,没想到竟是……哈哈,鄙人忽然轻松了不少,柳官人,鄙人姓潘,单名一个仁字,幸会,实在是幸会。”

    潘仁啊……看来自己想多了,这又不是《水浒传》,哪里来的武大郎啊?柳风自嘲一笑。

    和潘仁掌柜聊了一会儿,柳风大致了解了他的一些情况。这潘仁也是个老实人,他原本是个平民老百姓,种田的,只是后来一个大地主侵夺了田地,无可奈何之下,潘仁借钱开了这间客栈。令他没想到的是,这个客栈还开对了,自己的日子竟是越来越红火了起来。

    正所谓饱暖思那啥,潘仁虽然长得难看,但自从有了点钱后,就想找个老婆过小日子。只是杭州可不缺有钱人,潘仁这点小钱,普通人家还真看不上,就算有看得上钱的,也看不上潘仁这个人。

    后来还是在潘仁的表弟(等等,我前面是不是让苏子君叫苏柠曦为堂妹了?弄错了……)潘义的介绍下,潘仁才娶到了现在的这个貌美如花的美娇娘。

    说起这个美娇娘,潘仁那是格外的自豪,因为他认为平生能够取到媚娇,就是这一辈子最幸福的事了。

    “媚娇是我这一生最疼爱的人,有了她,我才真正体会到了做男人的自豪。”这是潘仁特别认真特别幸福地对柳风说的话。

    按道理来说,潘仁这样的矮穷矬,想要娶到媚娇那样的白富美,实在有些痴人说梦,但此事就那么稀里糊涂的成了。潘仁都有些搞不懂。

    说是有一天,潘义忽然神神秘秘地对潘仁说,有一个清倌坊逃出来的姑娘,无处可去,如果潘仁收留的话,那姑娘答应可以嫁给他。

    潘仁一开始还不信,而且也有些害怕。清倌坊那是什么地方?那是朝廷罪臣的女性家属们待着的地方,万一潘仁真的收留了那个姑娘,被官府发现可是要杀头的。

    但是见到那位姑娘——也就是媚娘——之后,潘仁心想,妈的就算是掉脑袋的勾当,老子也干了!

    就这样,潘仁糊里糊涂迎娶了这样一个貌美如花的媳妇。媚娇原来叫什么,潘仁不知道,媚娇也不肯说,她只是一直用愧对先祖来搪塞,时间久了,潘仁也忘了这件事。

    直到现在,潘仁和媚娇生活了快到一年时间,相安无事,而且非常幸福。潘仁反正很满足。

    和潘仁聊了大半柱香的时间,柳风吃完了饭,潘仁的肚子也不那么痛了,两个人互相拱了拱手,就各回各的房间了。

    直到第二天一早……

    “啊——!死人了!”

    你很难想象,一大清早被惨叫和嚎哭吵醒的凄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