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书前
从小,我就喜欢看书。这估计是和我妈在我幼儿时期买来的故事书有关。这种子一埋下,简直就是我日后胡思乱想、整天白日梦的开端。 从初中流行的言情到高中时的玄幻,再到推理、悬疑、恐怖,我几乎什么都看。后来发现,最讨厌的还是言情。估计是没人追的缘故吧。 只是,鬼怪、异界大陆、都市激战这样的故事实在是太吸引我。那时候看了烟雨江南大大的《亵渎》,我才知道故事还可以这么写,跟那些速食的快餐小说不一样。十年前,还没有智能机,我拿着小手机辛苦地一页一页翻完了所有的故事,甚至看了两遍。 但是在我记忆中,让我印象最深刻却是拂晓晨星的《暗夜君王》。而且,我最先看的是实体书。大概是女生心中的浪漫吧,觉得吸血鬼题材的小说有一种特殊的魅力。翻了两页,就毅然决然地买下了。这一买、一追就是五本。书的封面有是17K的名字,影响了我最终到这里来发表我的小说。只是,买到第五本了之后,那空白的、长长的一段时光让我难熬。当家里买了电脑、装了宽带的时候,我才从网上得知这本书是永远也写不完了。为此,我难过了好久好久。你留下那么多谜团,又让后人如何去续写红楼呢?也许是断臂维纳斯的美丽,我从未真正忘怀。 写东西,我一直有。但是,实实在在、完完全全地写完一个故事却是从未有过的。没有长心、没有耐心,碰到瓶颈、爱玩游戏是我最大的问题。2011年的时候,《重生之恶魔的馈赠》就已经被发表上来,却因为要高考被搁置下来。后来,LOL盛行,年少时期的爱好竟然被遗忘了。每天与人开黑得不亦乐乎。一直到今年大四了,我才回归本心,重新又开始码字,这个我最看重的故事是需要一段传奇、一段终结的。因为,女主真心是我以自己为模本写的。只是,加上了许多我更看重却在我身上不多的品质。例如,坚强。例如,忍耐。 林祖祖这个名字确实有点奇怪,只不过,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含义,我也不愿意硬扯,只是我觉得很可爱罢了。 朋友提过,你的书确实与速食小说有所不同,只是角度上有所吃亏。其实这道理我也是懂的,故事的第一主角是女生,即使打怪升级、畅快淋漓、肆意恩仇的也是女生,而读者大多是男性,根本没有带入感。作为女性读物,爱恨情仇不够深刻,打打杀杀又占了太多,除了我这朵奇葩,哪有姑娘愿意走这样的路呢? 道理我都懂,但是我实在是喜欢这样的模式。写的都是我的生活、我的感受,从我自己的角度出发,把这些硬带入一个男性角色中,臣妾真的做不到。 也因为将近四年没有更新的缘故,这本书根本就是成了鬼书了。没有推荐,没有收藏,没有人看。说实话,我是挺失落的。我有想过重新开一本新的,也许这样就能上首页有推荐了。转念一想,点击率并不是没有,没能把路过的读者留住那就是我自己的问题。开篇不吸引人,剧情节奏太快,细节不够确实让人难以继续。 那么,就算是把这个故事、这本书献给我自己,读者只有我自己,痴迷于其中的只有我自己,我也想写完。我没有恒心,也难得如此专心去做一件事,所以至今一事无成,而这仿佛是为了自我证明、自我救赎一般。 其实,我码字的速度不快,有时候更像是在挤牙膏。现在毫无阻碍洋洋洒洒地写下这篇文,实在是有感而发,更是为了告诉自己、强调一下我的目标。确实,最初我写东西也只是为了自己开心,让自己脑袋里奇奇怪怪的想法、不按常理的故事不被遗忘。那个时候,写东西全靠纸笔,拿给同学看,有他们的肯定与催更就已经让我心满意足。 有首歌的歌词让我深有感触,汪苏泷的《得奖的是》。 结局就要来临 我脑袋却在跑题 会不会错失今晚所有的提名 接着我骂自己 想这些太多余 明明对我所有的作品那么有自信 可既然有自信又何必还需要 被人肯定 现在有好多新人耐不住冷清的人气弃书、断更。我只想说总会有人喜欢,哪怕只有一个人,哪怕那个人是自己也应该坚持,也该相信自己。如果,不想后悔的话。 最后,是这么一句话。 莫失本心,莫忘初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