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祸生肘腋(2)
暴风城的法律标明杀人罪会被判监禁或是流放。只有罪大恶极的囚犯才会被判斩首极刑。只可惜,我现在身处格罗姆高,对我的判处当然要按照部落的规则来,部落的法律似乎更崇尚荣誉,如果你杀人,不需要看你作案多么凶残,杀人到底几个。只需看一点,你杀的是谁,也就是说,你杀的人品阶高低,直接影响你受刑的轻重。杀个兽人苦工,交点罚款就能免罪,但是如果杀的是功高绩厚的部落军官或是氏族首领,那么真是死一百次都不够偿命的。 现在的情况,对我们来说,倒霉透顶。因为,死在这里的是格罗姆高总指挥官,他可是督军军阶,相当于联盟的元帅!是统领万人军队的元首。 面对死在地上的老阿格罗戈什,我们三个哑口无言,官二代看着亲生父亲惨死,几近崩溃。尽管他撕心裂肺的怒吼着,并指示将领们将我们三个拿下,但那些家伙,却看起来个个手足无措,不知道应该怎么办。也对,毕竟,我是格罗姆高的英雄,现在人气很高,而德拉诺什是萨鲁法尔大王的儿子,加尔鲁什则是战歌部族的未来酋长,在事情没有弄清楚之前,他们不敢妄自行动也属正常。 “你们在看什么,难道忘了我父亲平日怎么对你们的吗?现在都怂啦?他们是杀人凶手,杀害了格罗姆高的督军!就算大酋长亲出面也赦免不了他们的死罪!“ 官二代肆意咆哮,终于说动了那些将领,将领们缓缓向我们围了过来。 “德拉诺什,我们该怎么办?”加尔鲁什慌神了。 “别害怕,事情不是我们做的,不会有危险!”尽管德拉诺什这么说,但我看到他脸上似乎并不像他说出的话那么坦然。 “这是个阴谋,我们被算计了,我刚才看到有只丛林巨魔从屋顶逃走了!”我压低声音。 “丛林巨魔?”德拉诺什非常吃惊,我对他点点头,确定我刚才所说之言。 他立刻作出回应:“加尔鲁什,为了洗脱嫌疑,恐怕你和我得帮霹雳一次了。” “怎么帮”加尔鲁什问道。 德拉诺什眼睛眯成一条缝:“霹雳是个福将,运气很好,这次,我们要给他制造一个逃脱的机会.......。”德拉诺什转头看向我,继续说道:“霹雳,我相信你,一定会回来,就像我们相信你可以从暴风城带来捷报一样.........找到真相!” 说罢,他站在我身前,将我挡住,加尔鲁什瞬间会意,他举起巨斧血吼,向前两步,一时间,屋内剑拔弩张,战斗一触即发。 “走!”德拉诺什用低沉的声音催促我。 这两个家伙.......我不知应该说些什么,只能按照他的意思来,就是刚才金度逃走的屋顶,我纵身一跃,搭住房梁,翻身而出。 “把他射下来!”官二代在屋内呼喝。 “都别动!” “谁先动手,我就用血吼劈开他的脑袋!” 我听到德拉诺什与加尔鲁什的声音,心里焦急万分,低头看去,满屋的兽人将领被他俩的气势所震慑,一时间还真的不敢做出其它动作。 德拉诺什看向屋顶,我与他四目对视,他的眼神中流露出一丝希望,嘴角轻扬,随后,他回过头,伸出手,搭在加尔鲁什手中的血吼之上,将血吼缓缓压下........... 之后的事,我就不知道了,我想,他俩一定会束手就擒,他们的字典里,绝对容不下对部落的一丝的叛逆。现在,我只能没命的跑,跑出格罗姆高的势力辐射范围,跑到部落军力不能涉及的地方。等着我,你们这两个充英雄的混蛋,我一定会抓住金度,洗脱杀人嫌疑,为指挥官报仇! 一定是金度,他这是想报复我,一定是这样,我没有接受他的好意,反而将他唾骂一顿后轰走,他一定因此记恨在心,趁我们去官二代营房时,将指挥官杀害,意图陷害我。 金度!金度!我的压根咬的嘎嘣作响,我要让你这个两面三刀,阴险狡诈的家伙付出代价! 哈卡之父,这个名头可不是盖的,我只要靠近巨魔盘踞的废墟,就会有无数巨魔对我顶礼膜拜,我只需呼号几声,就会有巨魔跟随我左右,充当我的马前卒。我不管他们是古拉巴什,血顶!还是劈颅,现在统统都要随我去赞达拉巨魔的小岛,我要让所有赞达拉巨魔都知道,是你们的族人金度给你们带来的灾难,更要让所有赞达拉巨魔知道,对我忘恩负义,是会流血的! 血顶巨魔推出上百艘木筏,劈颅巨魔在木筏上竖起长帆,古拉巴士巨魔吹响出海的号角。 霎时间,鼓号擂动,巨魔们唱着号子,滑动船桨,百余艘木筏向着荆棘谷北面海域那个赞达拉巨魔隐居的小岛驶去。 海浪翻涌,经常出没在荆棘谷海上的热带风暴也似乎被巨魔战士的勇猛吓退,很快,一座长满棕榈树的陆地出现在我面前,我展开地图,没错,就是这里,悬挂在荆棘谷喉舌处的孤岛。 岛上丛林密布,树荫遮天,猴鸣鸟语,清风徐环。如果不是我现在一腔怒火,这里倒不妨是个养生休闲,旅游度假的好地方,我指挥着那些巨魔,在岛上展开地毯式推进,搜捕金度一人,说实话,还真有点大海捞针的感觉。 丛林扫荡结束,我们来到一座祥和的村落前,想必这就是赞达拉巨魔的栖息地,我比划个手势,手下的巨魔们将村落围个水泄不通,我将钻石战锤握在手中,冲进村寨。 情况和我想象的太过不同,我看着眼前这些赞达拉“智者”们,真是大失所望,金度口中所说的赞达拉智者们,不是年过古稀的老者,就是还没有成年的幼儿,壮年屈指可数,一个村落不超过五人。
我试着先用人类语言与他们交流:“喂,你们谁见到金度了,把他交出来。” 村民们大眼瞪小眼,没有理我,也许他们听不懂,算了,我自己去找,我迈步走在那些村民中间,一个个细细观察,深怕看走眼。那些村名似乎把我当成了侵略者,看我的眼神个个饱含愤怒,哎呀,你们就忍忍吧,我现在的火气可比你们大多了,两个兄弟命都在我手里攥着呢,马虎不得。 金度这只狐狸,不知躲哪去了,我把赞达拉村翻个底朝天,也没找打他。我只能让村民散了,自己悄悄的对着那些高大的树撒气。 “笨蛋,这树可比你硬多了!” 嗯?说话的是个小孩,一个还没有成年的小巨魔,驼着背,眨巴着两个大眼睛扑棱棱的看着我,嘿,感情这巨魔驼背是天生的啊! “笨蛋,金度是村里的叛徒,你怎么可能在这里找到他!” 巨魔小孩又说话了。 “叛徒?金度是赞达拉的叛徒?这是怎么回事,怎么刚才没人告诉我!”我不由的有些气愤。 “如果有人砸开你家门,问你问题,你会轻易告诉他吗?笨蛋!” 这小鬼,一口一个笨蛋,不过他说的也对,我这带着兵来的,任谁看都是侵略者,又怎么会说实话呢?我放低声音,和颜悦色的问那小孩:“那你说,我要怎么才能找到金度,怎样做才不是笨蛋呢?” “金度为了唤醒血神哈卡,遭到了村子的流放,现在,你只能在古拉巴什帝国废墟,那个叫祖尔格拉布的才能找到他吧,那里是哈卡的圣地。小心,他是村里为数不多的几个信仰灵魂巫术的妖术师,村子的人很讨厌他。” “哦,妖术师?小朋友,妖术师都会什么本领,我又凭什么要怕他们?”我打趣的问道。 “天呐,妖术师你都不知道吗?他们是戏弄灵魂,擅长控制死灵的家伙,他们可以和灵魂对话,并驾驭他们,最重要的是,他们杀人,从来不用武器。” “如果我有这么大本领,我也不会去武器杀人.........” “笨蛋,他们是灵魂妖术师,他们并不是不想拿武器,而是不能拿,他们只要拿了法杖或者祭司锤之外的,带有锋利兵刃的武器,他们就会被万灵抛弃,因为那是对万灵的大不敬,如果他这么做了,轻者受到诅咒变成青蛙,重者则会死在自己的武器之下。” 什么?我听到这个消息,不禁起疑,不能拿有刃的武器?那么,金度,利斧,还有那个杀人现场,又要怎么解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