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脱险
兰倾旖怔在当场。 这一刻的沉默变得如此漫长难熬,两人周身的气氛凝固,空气中宛若有不知名的压力压下來,让两人都觉得有种窒息般的痛。 远处池塘里的鱼跃出水面换气,带开圈圈涟漪,枝头露水滑落树叶滴答一声清脆的响,叶子被风吹落,哗啦啦掉落在兰倾旖膝头,半点新鲜的绿,在夜风中不胜寒凉地瑟瑟颤抖。 你还有心吗?这是世间最简单的问題,也是最难的问題。惊才绝艳如兰倾旖,这一刻也无语以对,不知道该怎么答,或者说,是不知道如何看清自己的心。 半晌,兰倾旖沉静如渊的声音,缓缓响起,惊破了这夜的静谧。 “我的心,永远在它该在的位置,不错半分痕迹。” 闻人岚峥对她而言,是个美丽的错误。她不打算纠正或者遗忘,但也绝不会更进一步。最好的办法,莫过于永远收藏。 韦淮越嗤的轻笑出声,看她的目光柔和,神色满是爱怜,无奈道:“兰兰,你永远都这么倔强。” 兰倾旖当沒听见。 “我会等着。”韦淮越也不在意她淡漠的态度,语气里满是笃定和自信。“总有一天,我会翻覆它!” 兰倾旖哑然失笑,觉得这话真是自负,他哪來的自信?她连闻人岚峥都舍了,何况他?他凭什么翻覆她的心? 懒得再废话。她饮尽壶中酒,晃了晃空酒壶,摇头道:“反正我说了你也不信,我也就不费功夫了。咱们走着瞧。” “别这么不屑一顾。”韦淮越受不了她轻慢的不以为意的态度,觉得自尊心受到了打击,他正色道:“总要努力过才知道后果,不是说一切都有可能吗?” “都有可能?”兰倾旖冷笑,“说这话的人一定是个专门骗人的!这世上不可能的事多了,比如死人复生日出西边。他凭什么这么说?誓言这个东西,当不得真,这世上努力了但得不到的东西多了。”她跳下树,摇摇摆摆地往后院走,淡淡道:“阿越,别在我身上费心思了。我给不了你想要的。” 亲疏有别,她一直分得很清楚。 十天后,三人寻來了三具尸体扔到池塘里泡了一夜,泡成了面目浮肿身体胀大两倍亲生父母來了也认不出真假的浮尸,打扫干净一切痕迹,施施然离开了红粉窝。 兰倾旖的伤已经痊愈,韦淮越度过了最困难的一旬,也沒了大问題,自保绰绰有余。 按照护卫留下的记号,一群人在城北一间不起眼的民居集合,那是侯府当年建立的地下势力一家分店的二老板的外宅,目前这座城里,外來人口及势力已经很难立足,会日日遭受盘查sao扰,然而该二老板却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在当地已经生活了数十年,最是老实巴交广结善缘的一个人,平日里上下都打点得好,就算如此,他现在也是一日三惊,,衙役整天满城乱窜,全城气氛外松内紧,城门的守城权被看得紧紧的,通往本城的各处交通要道都被封锁拦截。同时官府也加强了对城内的治安掌控,加强盘查,临街商户都是一日三惊,各家官员府邸遭受监视,很有种草木皆兵风声鹤唳的感觉。 兰倾旖躲在宅子里,对自己的未來表示深深的担忧。 韦淮越深深觉得她这个钦差前途堪忧,再三劝告她多选几个可靠护卫再杀去湖州首府凤阳,被兰倾旖毫不客气一巴掌挥开,,说的都是废话。 兰倾旖看着外面跑來跑去趁机占些小便宜的衙役,放弃了整治他们的念头。水至清则无鱼,这种不入流的角色压根不值得她浪费时间,湖州这块地盘的腐烂,是从上到下的,这不是她摆平几个衙役就能解决的,还不如早点去凤阳,宰掉湖州最高行政长官來的有效果。 恢复武功的三人组自然不会再把这小县城里的几个衙役看在眼里,半夜三更直接飞檐走壁离开了。 目标,梓城。 她的钦差仪仗队还在后头,反正也沒什么危险,如今身边这批护卫用來保证她的安全已经足够,她得赶紧抢时间,在对方向梓城县令赵思峰下手前保下他! 翻墙越院不走寻常路,为了方便,两个女孩子都扮作男装,对外称兄弟三人,抄小路日夜兼程。 长途跋涉赶了好几天路,风尘仆仆的三人站在山脚下看着青翠大山发呆沉思。 兰倾旖抬头,松了半口气般,缓缓道:“翻过这座五望山,就离梓城不远了。” 韦淮越沒答话,从袖囊里掏出一块干净的深蓝色帕子,走过去给她擦汗。 淡淡的草木清香笼罩了整张脸,有种若有若无的松针的清冷涩味,却并不难闻,反而添了几分硬朗。从额头温柔地往下一抹,吸走了脸上的尘沙汗珠,在鼻尖微微拧了拧,收拾得干干净净,收回去又是一张欺霜赛雪的秀雅容颜。 兰倾旖怔怔地抚着脸颊,神色微微恍惚,看他的眼神复杂,张了张嘴似乎想说什么,最后却只淡淡地道了句“谢谢”。 韦淮越看着她平静的面容,苦笑了下,神情依旧是平静的,“不用客气。” 月光洒落,照亮他眼底光辉,一刹神色,微微怅然和遥远怀念。 玉珑抱着手臂冷眼旁观着两人之间的互动,忽然觉得小姐离自己好远。 “喏。”一张干净的雪白帕子递到面前,玉珑傻了傻,呆呆地转头,正对上兰倾旖含着微微笑意的眼眸,她的目光深远而明亮,如容纳了八荒月色,“擦擦吧!” 玉珑立即眉开眼笑,忙不迭地接过帕子擦了。 有人关心的感觉真好啊。 “走吧,半山有个小村,我们去投宿,休息一下,也正好备些干粮好赶路。”韦淮越抬头,凝视着半山云雾之间若隐若现的简陋小屋,语气无波无澜,淡淡道。 “嗯,也行。”兰倾旖点头,对这个方案并不反对。她顺手在旁边的树上刻了个记号,率先走了。 俗话说望山跑死马,那山村看起來就在前面,三人却走了好长时间,在黎明之前天最黑的时刻,敲开了一家猎户的门。 “老丈,我兄弟三人出行游玩迷了路,如今不知道该往哪边走,还请老丈行个方便,让我们三人借宿一夜。”韦淮越的措辞很是客气,神色诚恳,态度谦和,把一个落难的富家公子形象做到了十足十。 山民淳朴,老头立即笑呵呵地将他们迎了进去,“出门在外的,谁还沒个难处?快些进來,进來。” 小屋简陋却温暖,三个赶了好几天路,快成森林野人的家伙,都觉得自己疲惫的身体似乎得到了一丝轻松的释放,警戒也放下了两分。 老头送來黄黑色的茶水,玉珑渴得厉害,接过來一饮而尽,兰倾旖却从袖子里掏出一颗金豆子,递给那老头,笑道:“多谢老人家了,这是宿资。” “不用,不用。”老头笑歪了缺门牙的嘴,连连推却,“山里人靠山吃山,用不着这些,出门在外的,有个不方便的都是家常便饭,就这么点小事就收钱,那咱成啥人了?” 兰倾旖笑了笑,也不坚持,收回金豆子。 能省则省,谁知道接下來的旅途中有多少地方要用钱。 韦淮越端过水碗,递给兰倾旖。兰倾旖瞅了瞅碗中的红色粉末状物体,摇头,“不喝。” “客人是觉得这水色不干净吗?”老头依旧笑眯眯的,也不生气,和颜悦色地解释道:“这是山中特产的红蔓根,喝了补气宁神,是好东西,就是看起來不大好。” 兰倾旖似乎松了口气的样子,揉着眉心满脸倦意,问老头借了借宿的后房,三人相互搀扶着进去了。 玉珑早就睡着了,呼吸均匀,似乎正做着香甜的好梦。 兰倾旖沒好气地使劲推了她一把,压低了嗓音,笑骂道:“你这是演戏上瘾了吗?还装什么装?这里又沒人看着。” 玉珑睁开眼睛,颇有些委屈的样子,摸了摸自己的头,嘟起了嘴巴。 兰倾旖看着好笑,忍不住揉了揉她的头发,将那一头本來已经有些乱的头发彻底揉成了鸡窝状。 “他们应该还在山下搜寻,还沒汇聚过來。趁现在,我们赶紧走。”她正色道。 “知道那茶水有问題你还让玉珑喝?”韦淮越觉得她真是沒事找事的典型。 “总要有人喝的。”兰倾淡淡道:“不然露了行迹引來那老头的警觉更麻烦。况且玉珑跟了我这么多年,别的不提,用毒下毒解毒绝对是一流。这么垃圾的**,我七岁时就扔进垃圾桶了。” “从后崖爬下去。”韦淮越站起身,拉了她一把,“从前面走我们会被堵个正着。” 三人迅速出门。 兰倾旖在夜色山风中穿行,脚步飞快,嘴上言简意赅地解释,“这老头一开口我就知道有问題,五望山猎户大多是早年北地战乱移民,口音偏向北方,他一口当地话反而不正常,况且态度太大方了。可我们都进來了,想退出去只怕打草惊蛇,只好麻痹他,再伺机离开。” 韦淮越怔了怔,有些难以想象她对各地的掌控竟然精准至此,她平时是怎么记住这么庞大的资料的?“你竟然连口音都知道?” 兰倾旖朱红唇角微挑,一抹戏谑的笑,“怎么?很惊讶?” 韦淮越摇头也不是点头也不是,只默默苦笑着叹了口气。 这人思维缜密心肠如冰雪,七窍玲珑心实在让人又敬又怕难以靠近,不怪她这么多年孑然一身。 只是太过绝慧,终究折福,折自己或别人之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