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回 出发
“能走下擂台的那个人一定是我。”摩云子深深看了赵正一眼,眼神从包含怒火与仇恨,然后踏出步子,向赵正迎面走去。 赵正不闪不避,直面着气势凛凛的摩云子,在两人擦身而过的刹那,淡淡道:“洗干净你的脖子等着我的剑。” “这句话应该我跟你说才对。”摩云子哼了一声,与赵正擦身而过,渐行渐远。 立下了这番约定之后,倒是让两个人安下了心,反正很快就会再次碰面,到不急于在这段时间里互相使绊子了。而且,对于赵正来讲,有子嬅在旁边护卫,就算摩云子要对他不利,也丝毫不用畏惧,到时候吃大亏的人只会是摩云子。 赵正整顿心情,压下了激动情绪,没有再继续观望,径直回到了住处。 此后两天,再无波澜,赵正实在是不能再呆下去了,便再次向百里父子告辞,表达了离开的想法。这一次,百里连城不方便再挽留赵正了,答应让赵正离去,两人各道珍重。 百里连山自称叔叔,称呼赵正为贤侄,现在贤侄要出行了,当然得有点表示,否则有失长辈风度。他找了张白纸,提笔在上面写下了洛书山庄四字,将其交予赵正,作为临别礼。并叮嘱赵正,妥善收好这副字,若是遇到了什么麻烦,可以用这副字自保,江湖上很多人都会给洛书山庄薄面。 这副字的作用就跟万花爆竹筒的作用近似,不过并不是万能的,还是有很多人不买洛书山庄的账。 除了这副字之外,百里连山还送给赵正一些茶叶,只有一小包,可以泡二十次左右,这包茶叶的价值已经相当高了。 赵正本着无功不受禄的念头,推辞了几下,不想收这两份重礼。可是百里父子盛情难却,硬是塞给了赵正,想不要都不行。赵正转念一想,收礼也是表达友好的一种方式,收了贵重的礼物,将来双倍还之也就是了,便没有再继续推辞。 百里连山事务繁忙。又是长辈,不能为赵正送行,便由百里连城一个人骑马将赵正跟子嬅一路送出了洛书山庄。 赵正的仓库里有很多马车,可是不方便拿出来,这次出行,用的是洛书山庄的马车。由子嬅来驾马,而他坐在了一旁。百里连城骑着一匹没有杂色的白色骏马,脸上带着不舍之意。 走了好一段路之后,赵正冲着百里连城抱拳道:“人生相遇,自是有时。送君千里,终须一别。百里兄请回吧。等到铸剑山庄的擂台正式召开之后,我们再会。” “唉。你走了之后,我肯定会少很多乐趣。”百里连城叹气道。 “你也不能总是以玩乐为主,叔叔其实说的句句都是良言,你该收收心,把更多的心思放在家里的产业上,这才是正事。” “那些麻烦的事情,我想想就头大,你可别跟我提这个。”百里连城摇头道。 “良药苦口。忠言逆耳,往往那些你听起来最难听的话才是好话。我跟你是平辈朋友,没法跟你深说,只跟你提这一次,听与不听全由你。” “好吧。我答应你,会好好跟父亲学习那些琐事的。”百里连城应付道。 “其实学习那些生意经也不是太枯燥,你该多找找里面的乐趣。没准以后你会喜欢那些东西的。”赵正爽朗一笑,冲着对面的朋友一挥手,“好了,别苦着一张脸了。调转马头回去吧。” “恩,我这就回去了,你保重。”百里连城冲着赵正一抱拳,接着望向了一侧的子嬅,点头示意,“子嬅jiejie也要保重,要是哪天你缺钱花了不妨再来到洛书山庄,我再雇用你。” “呵呵,你这句话我可记下了,以后肯定再来打你钱袋的主意。”子嬅嫣然笑道。 三人互道珍重,依依惜别,百里连城勒住缰绳,停在半道上,目送马车绝尘而去,驰骋在春意盎然的道路上。赵正回身探到马车一侧,最后挥了挥手,然后坐回原位,再也不再回头看一眼。 马车就这样离开了洛书山庄。 走到半路,子嬅捡起了一个话头,问道:“赵老板,我们接下来要去哪里,总不能直奔铸剑山庄吧。现在令牌才送出去一半不到,距离擂台正式召开的日子恐怕还有一段时间。” “我这里有画好的地图,你看一眼就一目了然了。”赵正在怀里翻找了一阵子,从中掏出了一副地图,上面栩栩如生地画着南华府、长春府以及锦香府三个府的地貌,标注着多个地名。 在这张地名上,打了许多个红叉,并用一条线串联起来,形成了一个明确的路线图,最终的终点是铸剑山庄。 其实铸剑山庄居此地并不远,也就是几天的马程,可是这条路线图绕了一个大弯,恐怕要走好多天才能绕到铸剑山庄。 路线图中第一个打着红叉的地方叫做百窟谷,位于南华府边界,是个小有名气的地方,不过这股名气仅限于南华府内,一旦远离这里,就很少有人知道这个百窟谷了。 百窟谷是个很小的山谷,谷内有个空洞派的小门派,跟这个山谷一样,只是个名不见经传的小门派而已。 “我们第一个要去的地方就是这里。”赵正指着地图上的百窟谷说道。 “你干嘛要去那里,该不会是要去找百洞派寻仇吧?我可告诉你,我是保镖,可不是打手,不会帮你四处报仇雪恨的。这个规矩我可写在那个单子里了,别告诉我你没看到。”子嬅提醒道。 “你多心了,我跟百洞派毫无瓜葛,不认识里面任何一个人,更别提什么寻仇了。我到那里另有目的。”赵正否定道。 “什么目的?你这臭小子赶快说,别再吊本姑娘的胃口了。” “你见多识广,一定知道百窟谷是个什么地方。那个山谷里面有很多的天然洞窟,洞窟之间彼此连接,就像一座迷宫似的,许多人进去都会迷路。百洞派就建在这处山谷里,依山傍水。有的门人甚至直接住在洞窟中。外人都以为百洞派只是一个普通的小门派而已,其实百洞派没那么简单,在这个门派紧守的复杂洞窟中,藏着一个神奇宝地。” “什么神奇宝地?”子嬅一听秘密一词,立即来了兴趣。 “在百窟谷的洞窟深处有一处滴水的钟乳石,滴水的速度非常之慢,一年只能滴下几十滴而已。这种由钟乳石上滴下来的液体有一种特殊功效。并非普通的水滴,用这种液体擦拭身体,可以让肌肤变得更加坚韧,提升效果非常显著。百洞派为这种液体取名为‘钟乳玉液’,是这个门派中的谜中之谜,从不向外透露。而这个液体也只有门内的重要人物享用。”赵正侃侃交代道。 “这些事情你是从哪听来的?”子嬅半信半疑道。 “是从一位喝醉的百洞派门人口中无意听来的,自从听到了这个消息之后,我就一直惦记着想要去百洞派走一趟,偷偷弄点这种‘钟乳玉液’给自己涂上一点。”赵正搪塞了一个理由,实际上这都是他以前玩游戏之时得来的经验。 “也许只是那个人的醉话而已,并不可信。” “是真是假,去一趟就知道了。反正也不远,正好顺路。要是真的有那种‘钟乳玉液’,我们可以坐地分赃,一人一半。你要是舍不得自己用,还可以拿去卖钱。不过,你可千万别把这个消息流传出去,免得百洞派遭受灭顶之灾,被其他大势力从百窟谷赶走。” “呵呵。你这人的想法也太别扭了,又想偷人家的宝贝,又害怕连累人家,你说你到底是好人还是坏人?” “我是想当好人的,奈何世间纷纷扰扰,吸引太多,**太多。我不想害人,但有时却禁受不住种种诱惑。”赵正也不纠结这种善恶观念,扭头望着子嬅美丽的侧脸,“怎么样。你答不答应去百窟谷走一趟?要是你不肯去我也不为难你,我自己去就行了。只不过我自己去的话,多少有点危险,万一被百洞派的人发现了,恐怕无法全身而退。要是有你帮忙,就万无一失了。就算百洞派所有人加在一起,也不是你一鞭子的对手。” “哼,马屁拍得倒是响亮。” “我这可不是拍马屁,而是拍子嬅屁。” “你小子是不是欠揍了,没大没小的。”子嬅扬鞭,作势欲打。 “呵呵,这不是混熟了么,我这人一旦跟别人混熟之后,就会变得很口无遮拦。”赵正躲开鞭子,嬉笑道。 “谁跟你混熟了,我跟你可一点都不熟。” “你跟我不熟,跟它可就熟了。”赵正从怀里取出一张仅有十两银子面额的银票,在子嬅面前晃了晃,就像是在用小鱼逗弄馋猫。 子嬅见钱眼开,当即一挥鞭子,用巧劲卷住了银票,将其带到了自己的手里,笑道:“竟敢在本姑娘面前漏财,这钱到了我的手里之后,可就认了我的姓,你别再指望拿回去了。”说完看了眼银票面额,变色恼道,“怎么才十两银子!” “哈哈,就像你刚才说的,我怎敢在你面前漏财。”赵正笑得前仰后合,笑声回荡在路上,回荡在天地间。 子嬅瞪起美眸,似嗔似怪,狠狠剐了赵正一眼,显得娇媚动人。 “好了,回到刚才的话题,你到底答不答应跟我一起去?”赵正笑完之后,又把话题绕了回来。 “那种‘钟乳玉液’的效果到底有多强?如果效果不大的话,就没必要涉嫌了,百洞派再不济也是个门派,得罪了终归麻烦。”子嬅反问道。 “百洞派将‘钟乳玉液’视作珍宝,从不对外声张,甚至对内也保密甚严,可见这种液体的效果还是不错的。” “就算这种‘钟乳玉液’效果神奇,可你能保证找得到吗?别忘了,就像你刚才说的那样,百窟谷简直就是座天然迷宫。” “那名百洞派门人酒后吐真言,不仅说出了这种‘钟乳玉液’的秘密,还说出了前往那里的方法,我全都记在了心里,到时候一定能找得到。”
“听你这么一说,倒真是值得走一趟。你让我考虑考虑。”子嬅陷入沉默,美眸转来转去,心里百转千回,掂量了许久之后才答应道,“好吧。我就冒险陪你走一趟,要是能得到那种‘钟乳玉液’我们就五五分账。” “那就这样说定了。”赵正松了口气,他还真怕子嬅不答应。 两人敲定了计划。明确了接下来该去哪里,子嬅一催马鞭,加快了马车的前进速度。赵正在旁坐着,忽然来了兴致,回身进入马车,从自己的行李中取出了一根翠绿笛子。 “路上无聊。我给你吹一段笛子解解闷。以前我经常给一位义姐吹笛子,你也算得上我一位jiejie,今天给你也吹一段。”赵正晃了晃竹笛,将其横在嘴唇之前,对准了吹气孔。 “原来你还会吹笛子,还真是多才多艺啊。”子嬅笑道。 赵正笑了一下,没有接话。酝酿了一下情绪,嘴里吐出绵长的气流,气流通过竹笛化作美妙的音乐,悠悠而出。 曲子是,韵律简单优美,不乏闯荡江湖的豪迈之意,但凡是江湖中人听到这首曲子,都会产生或多或少的共鸣。 听了没多久。子嬅脸上的笑意渐渐消失,换成了一副深思神色,细细倾听这首曲子。 笛音悠扬,蹄声阵阵,这辆马车沿着道路渐渐远去,在这广阔天地中形成小小的一点,不起眼。却又最为引人瞩目。 这两人轻松地赶着路,哪能想到已经被敌人给盯住了,被人一路暗中跟踪。 在马车后面五里地外,一道矫健的身影藏身于道路两侧的树林中飞速前进。速度比快马还快上一截。他身影在半空中化作残影,脚步在树枝上起起落落,明明力道迅猛,却从未有树枝被他的脚步震断,足见此人修为之高。 他不是旁人,正是韦一阳的表弟韦大力,凭他八重天的本事,想要跟踪一辆马车实在是太容易了。他能凭借灵敏的听力捕捉马车的动向,靠着绵长雄浑的内力,就算跑上一天也不会觉得有多累。 韦大力是个莽撞而又心急的人,本想直接冲上去,将子嬅这小妮子三下五除二地拿下,然后绑回去给表哥交差。既能享受一番**之乐,七重天女人的滋味,又能为日后换来莫大的利益,实在是美事一桩。可是韦一阳叮嘱过他,叫他不要轻举妄动,先悄然跟在后面,等待最佳的动手时机。 韦大力是此行的先锋,走在最前面,紧跟在子嬅所驾马车的后面,而韦一阳以及一些随行护卫乘着马车在更后面压阵。 自从子嬅与赵正离开洛书山庄之后,韦大力就一直跟在后面,由白天一直跟踪到了夜晚,直到子嬅停下来休息才停下了脚步。 韦大力站在树冠上,隔着老远望向前面,运极两目,将子嬅与赵正的情况看得清清楚楚。这两人倒也悠闲,将马车停在了路边,点燃了火堆,正在生火造饭。 看样子,这两人晚上不会赶路了,会在路上休息。 这世上最痛苦的事情之一就是看别人吃饭,而自己饿着肚子。韦大力观望了一阵子,见没什么异常,从树上跳了下来,折返回头,回去给表哥报信。 韦大力速度很快,几里地放在脚下也就是一炷香的路程,很快就找到了正在向前奔行的车队。他站在了道路中间,将马车队拦了下来。 马车队依次停下,马匹仰脖嘶鸣,夹在当中的一辆马车上,走下来一个身穿锦服的中年人,此人尖嘴猴腮,生着一对小眼睛,正是韦一阳。 “事情探听的怎么样了?”韦一阳关切问道。 “他们在前面停下了,正在生火造饭,估计今晚不会再赶路了。我看这里前不着村后不着店,挺适合动手的,不如我这就过去把他们二人擒住好了。”韦大力粗声道。 “不行,这里距离洛书山庄太近了,这些天又出了子初剑问世这种大事,吸引了许多人云集此地,要是在这里动手,很可能被外人见到。这事要是传了出去,于我们相当不利,为了稳妥起见,还是再等一等比较好。等他们远离了洛书山庄,到了偏僻的道路上,我们再动手不迟。”韦一阳反驳道。 “你做事就是啰嗦。” “啰嗦就是小心,小心使得万年船,小心点总是没错的。不过你也不用太心急,我看了下地图,再往前走两天会路过一座小镇,镇名叫做烟云镇,过了这座烟云镇之后,道路就会变得荒凉很多。等到那时候,就可以安心动手了。” “唉,还得当两天跟屁虫。”韦一阳闷闷地说,然后招了招蒲扇大的手,“我一天没吃饭了,肚子饿得直敲鼓,有什么干粮给我弄点,吃完后我继续过去盯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