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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前行,出海

    第三十七章前行,出海

    此地一为别,孤蓬万里征。

    浮云游子意,落日故人情。

    挥手自兹去,萧萧班马鸣。

    “望君珍重。”

    多少离别情,男儿少话语,一字惜千金。

    此一别,不知何时能相见,砂场无情,问君何时归,前路漫漫,英雄一去不复还。

    兴槊骑上战马,依依不舍的往前行,水妙靠在门边,遥望着兴槊远走的背影。

    远处传来老农的歌声,映着夕阳的谢晖,朴实,平凡,却充满了对生命的敬仰。

    三千年前,禅宣战败后,其后裔和部族前往东方的小岛上,与世隔绝。

    禅宣旧势力复苏,怕也和那群人脱不了干系。

    水妙来到岸边,寻找船只出海。

    码头的水手们忙碌的将货物搬上传,海浪拍打着码头,带着腥味的海水令水妙多少有些不适应。

    一位约莫五十上下的船老大在码头上悠闲的抽着旱烟,时不时的叫唤两声:“快点,还赶着出海呢。”

    水妙上前打招呼:“船老大,你这船是要去哪里?”

    船老大斜着眼睛望了眼水妙,水妙穿的很朴素,灰色的麻衣。船老大不怎么想搭理他:“东海,怎么着?”

    船老大一只眼睛像雾一样弥漫,令人看了很不舒服。

    水妙道:“东海中央有座小岛,你可曾听说过?”

    “小岛?”船老大想了想,日有所思的皱起眉头,“没听说过。”

    水妙有些失望,继续问道:“琉璃岛呢?”

    船老大眼眸深邃,意味深长的看了眼水妙:“你要去那里?”

    水妙一听,这船老大是知道啊,立刻打起了精神:“是的,我要最快的船只。”

    船老大警觉道:“那你除了一些浪人海盗,根本就不会有人想去那种地方。”船老大问道,“你是去做生意?”

    水妙眼睛转了转,笑道:“是的我想去做生意,听人说那里的人特别笨,很好做生意。”

    船老大冷冷道:“那里的人确实不是很聪明,但也绝对不会太笨。”

    水妙懒得和他解释,干脆道:“我要包下你的船,这点钱够不够?”

    水妙扔给他一颗红宝石,这颗宝石别说包下他的船,就算再重新买十张崭新的船也够了。

    “够了够了,客官出手真大方。”船老大的脸马上浮现出殷勤的笑容,水妙苦笑,这哪里是有钱能使鬼推磨,简直都能让磨推鬼了。

    水妙道:“什么时候能出海?”

    船老大道:“现在,马上。”他站了起来,招呼着水手们,道:“你们快着点,不能搬上船的货物就不要搬了,这点赔款老子还付的起。”

    水妙往前走去,船老大忽然道:“客观不带货物一起去。”

    水妙豁然大悟,自己是个商人,哪里有空手出门的道理。水妙道:“我是去看看那里有什么生意可以做。”

    “啊!”船老大也懒得多问,只要出得起钱,什么都好说。

    八杰正在满世界找水妙,世界之大,找一个人谈何容易?更何况这个人,有意不让别人找到,那找到这个人的概率就难如登天了。

    杜云倒是想得开,悠闲自在的在街上瞎逛,他兜里干净得比他的脸还干净。陪着两个女孩子逛街,只要为她们出出力,提点东西,碰到什么合适的东西还可以给给意见,还可以混吃混喝,何乐而不为呢!

    媚娇是一个中型部落的公主,依附于神族,每年上点贡品就江水不犯河水,生活还算富足。

    对于媚娇来说,别说逛街,把整条街买下来也只是看她高不高兴而已。

    媚娇整天像只小鸟一样叽叽喳喳的叫个不停,见着盒漂亮的胭脂,叫唤道:“卡雁,快点过来看呢,看这盒水粉多漂亮啊!”

    本本分分的卡雁被强拉着过去,媚娇拿着胭脂仔细端详,女人买东西用不用得着还是其次,像这样的千金大小姐,买东西本身就是一种乐趣。

    媚娇家里的胭脂专门用一间房子堆起来,买回去基本都不用,家里的丫鬟偷偷拿去用她见了也不说。

    媚娇道:“你看这些多漂亮,干脆全买了吧。”

    小贩一听是大主顾,忙着推荐自己的东西:“小姐你可真识货,算来看我这边的东西,你看——”

    然后就是各种吹嘘,媚娇听得还挺认真的,杜云在想,有钱人家的小姐是不是都不带脑子出门只带钱了。

    媚娇兴奋的点着头,手一扫,道:“这些东西我都全部要了。”然后看了看杜云,杜云手上都是衣服首饰,再也拿不下了,好在杜云力气还算大。

    媚娇道:“杜云哥哥,再帮我拿着这些东西好不好?求求你了。”

    杜云哈哈大笑道:“帮你拿多少东西哥都愿意。”其实心里想着,这些东西买回去还不是都放着,女人有钱起来真可怕。

    卡雁不好意思的对杜云说:“真是不好意思,叫你出来还麻烦你。”

    “没事儿,你们玩的高兴就好。”杜云想摆一个潇洒的动作,却不料手上东西太多,差点摔倒。

    杜云道:“你们先选着,我去前面叫辆马车。”

    这么多东西,再不叫辆马车过来装,那自己非得被压死不可。

    杜云刚走出一截,就听见两个路上嘀咕道:

    “听说了吗?一百里外的辉州城两百多个衙役,一夜之间都死了。”

    “可不是嘛,多恐怖,还都变成了白骨呢!”

    “听说是城主想叛乱,被兴家军灭了个底朝天。”

    “哎呀,这不是找死吗?在神族,谁不知道兴家军的厉害。”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

    杜云心想:“再大的战争也不可能把人变成白骨,这事情肯定有蹊跷,指不定是什么妖邪作祟。刚好这几天闲来无事,我可是天生的侦探。”

    杜云扭了扭脖子,又折了回去。

    媚娇见杜云又回来了,奇怪道:“你不是去过马车去了吗,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

    杜云神秘一笑,道:“走,哥哥带你们去闯一闯。”

    辉州城离他们并不远,雇了辆四匹马的马车,浩浩荡荡就去了。杜云擦了把冷汗,两匹马的就足够了,要不是极力阻止,媚娇还想雇八匹马的马车。

    那些死掉的衙役们的白骨还躺在城外,村民们都不敢去收尸,怕着了什么邪魔。再加上之前衙役对村民赶尽杀绝,就算是自己的儿子死在那里都不想认。

    杜云三人赶到那里的时候,也是吃了一惊,方圆三百米内,寸草不生,仿佛被烧焦一般,所有的动物都变成了白骨,蚂蚁正啃咬着。

    他们看见有两个人早就到了那里了,一看还是熟人。

    杜云下得马车,打招呼道:“浩劫,杨志,好久不见啊。”说着嬉笑起来。

    浩劫还是老样子,冷冰冰的,点了点头,算是打招呼。

    杨志羞涩的扭过头,怕见人一般。

    媚娇捂着眼睛,极为害怕的样子:“哇,怎么会这样啊!”

    浩劫皱眉道:“前几日地狱传来鬼哭狼嚎的声音,百鬼们极不安分,冥王让我过来人间看看,具体位置就在这里。可惜还是来晚了什么都勘察不出来。”

    杜云道:“是很厉害的妖物?”

    浩劫摇了摇头,道:“说不好,但如果是妖物的话应该不会有那么高调。”

    杜云道:“那群驱邪师也没有什么消息?”

    浩劫耸了耸肩,冷笑道:“驱邪师又不是万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