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1.能吃也是一种优点
701.能吃也是一种优点 回来了。同益停车场那个跛足的看门老头一边开门一边和李曼打招呼,这也是对老板娘的一种尊重:今天的天气真好,太阳也很好。 可不是的,出去逛了一圈,汗都出来了,儿童公园的菊展都开始了,谁想到国庆节还和夏天一样热?眉毛画的弯弯的李曼从她的那个大大的提包里面拿出一包东西递给那个老头:正宗的精武鸭脖,黄老板要我带给你的。 那是江城的一个招牌菜,蘸了红红的辣油、而且还有辣酱的卤鸭脖,rou不多,可全是活rou;骨头很多,可啃起来很有味,是那些酒友最喜欢的下酒菜。当然还会有一瓶酒,不是当阳的关公坊,就是枝江的大曲,或者是巴东的那种用苞谷酿造的三峡酒。停车场别的客人偶尔也会给他一些下酒菜,那是他们吃不了剩下的,绝不像黄大军这样在外面吃饭还专门为他买一份;别的客人在喝酒的时候偶尔也会给他倒一杯,不过就是顺便,不过就是一杯而已,绝不会像那个为人低调、和蔼可亲的黄老板这样专门为他买一瓶,这就更显得难能可贵的了。跛足老头就认为自己没看错人,就知道老板娘也没看错人,黄大军真的是一个有情有义的男人。 一个男人如果不能养家糊口就会叫人瞧不起,如果加上既没有什么手艺,又没有什么技术,还不能挣什么钱就会受到家里人的鄙视,如果不会挣钱、再加上是个跛足,也没有什么体力就是全社会的累赘,这是最严峻的现实,所谓对残疾人的高度关爱和无微不至的照顾不过就是一种姿态,千万不能当真。 跛足老头就住在同益停车场墙边,出出进进都能看见那栋陈旧的小楼,久而久之停车场的人就都认识了这个老头,不过也就是认识而已,只有李曼到他家里请他到同益停车场守大门,而且还很有诚意,包吃包住还有工资的时候,这个老头才感到了做人的尊严。做人需要一种尊严,活着就是一种证明。张艺谋早期拍的那部《活着》就是说明了这个很深远而又很肤浅的道理:好死不如赖活,活着才能凸显做人的价值,才能领略人间的悲欢情仇。就和那首歌唱的一样:路还是要走,不管是**还是越走越坎坷,路还是要走,不管是多久…… 这个跛足老头从来不喜欢卷毛,那个家伙又高又胖,由于眼珠有些过于太大,好像患有甲状腺甲亢的样子,这座停车场是他出资兴办的,自然就是老板,老板在停车场进进出出是常有的事,可卷毛很傲气,从来不和除了李曼的任何人说话,戴一副大大的墨镜,开着一辆脏兮兮的车横冲直撞的就进来了。 卷毛不喜欢在大庭广众之中露面,停下车、提着那种装的鼓鼓囊囊的大提包或者是扁平的密码箱就径直上楼,然后几乎是千篇一律的步骤,一进去就关上门,关上门就拉着李曼直奔主题。这是可以从卷毛在那个房间里所呆的时间和举动猜测出来的:进去的时候西服革履,迫不及待,出来的时候衣衫不整、脸红得像狗熊,香烟叼在他的厚嘴唇中间就像一根细细的牙签,满头大汗,连鼻尖上都还是汗珠,可他进去不过才二十分钟,想一想就知道做了什么体力活,只是卷毛看似魁梧,却没什么**性,也会显得一脸的疲乏,这可是出乎跛足老头的意料的。 很久以前,在最早一批到刚刚崛起的中国大陆来掘金的港台明星中间有一个叫黄安的,也就是唱过那首《新鸳鸯蝴蝶梦》的艺人会唱歌、会演戏,会主持节目,还会赶时髦的写几本书出来混钱。他对演艺圈的一些事情似乎了如指掌,就在那些书中报了一些不冷不热、不新不旧的料。 他很尖锐地指出,那些初出茅庐的年轻艺人总是很谦逊的会给所有认识不认识的、熟悉不熟悉的人打招呼、套近乎,还会装孙子。可是一旦时来运转,成了主角、名角,就会像换了一个人似的,立马变得趾高气扬、目中无人,就是碰见了故友也没有时间进行寒暄,装作没看见、扬着头、*着*就过去了。黄安指出,要是那个家伙某一日突然又重新和其他人打招呼、追着赶着和其他人套近乎,频频在一些地方露脸,那就是他已经失*了,一切都只得重头再来。 卷毛现在出入停车场目中无人、横冲直撞,和任何人都不打招呼,一方面说明这个家伙傲慢无理,另一方面也说明他的生意做得很顺利,事业蒸蒸日上,没有必要、也没有理由和他所不需要关心的人打招呼,这就是那些事业有成、口袋有钱、女人有的是、朋友遍天下的那种趾高气扬的男人的通病,也是如今钱多得不知道该怎么用的现代中国人的一种心理状态。 总是关起门来作揖,自己恭维自己,总是闭着眼声称我们的朋友遍天下。可就是不知道为什么每每到了关键时刻就变成了过街老鼠,人人喊打?自己都想不明白,也感到委屈,不知什么人出的馊主意,拍了一部国家形象片在美国时代广场播放几千次,岂不是脑子进了水? 现在这样的自我感觉良好真的有些无药可医,就是有人当头棒喝,也唤不醒他们的黄粱美梦,正在兴头上和得意中的人只有结结实实的摔倒在地才知道切勿高兴得太早。温兆伦就唱过这样一首电视剧的插曲:红尘俗世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没有什么事我做不到,人嘛但求开心好过整天来计较,你想谁能爬得比天高,世事难料总让人来想不到,凡事别高兴得太早…… 五六十岁的男人什么没经过,什么不知道?说一句不客气的话,一个人如果活了大半辈子还不能将这个纷繁杂乱、光怪陆离的社会现象看得比较透彻,这个人的人生无疑就是一个悲剧,相反来说,看得太过于透彻和明白,也是一种聪明人的苦恼,杨神仙就是这样的代表。而那种既是雾里看花又是静观其变的人才是最幸福的,跛足老头就是这样一个人。 看着老板娘李曼明亮的眼光会时不时的温柔地打量着那个为人低调、十分勤奋的收荒货的外乡人,跛足老头就知道女人的心里在盼望着什么;黄大军经常昼伏夜出,有时候出去很久,深夜才会开着装得满满的、有些严重超载的那辆江铃轻卡回到停车场来,那就是一种工作。短促的一声喇叭,跛足老头就会起*披着衣服给他开门,如果卷毛不在,楼上有一盏灯就会为他亮起,没有人出来,也没有什么动静,那亮起的灯就是一种期盼,也是一种召唤,或者说就是一个暗示。 跛足老头自然会知道李曼和黄大军之间发生的那些事情,自己是过来人,对于男人与女人的那点感情和那点事情知道得够多了,也知道这个昼伏夜出的男人值得女人喜欢,如果不是发展到那种**的程度,老板娘也不会那样为了一个普通司机半夜起*,因为她还得准备为这个男人暖*,可她是自觉自愿,兴高采烈的,而且是迫不及待的,跛足老头记得很清楚,有时候,那个收荒货的男人十天半月才来一趟。 老头从来没有对那个傲慢的卷毛提到过李曼与黄大军之间发生的这件事,虽然卷毛不给他这个机会,可如果他想说还是会有机会的。他知道如果一旦泄密,即使被老板娘辞退,他也会得到一大笔钱,可这个世界上还有比钱更值得珍惜的东西,他知道这一点。他从来也不会对黄大军开玩笑,提起他与李曼的那个不为人知的秘密,因为黄大军和别的司机不一样,除了给他买酒,还有下酒菜,这就是那个沉默寡言的男人的可贵之处;他当然从来不会想着去暗示老板娘自己知道她与黄大军的那个个人**,因为他是过来人,知道女人有时候所想要的比男人更厉害。 国庆节的中午,李曼是和黄大军在那座很有气势的宜昌火车东站的一家餐馆吃过午饭才回来的。其实她并不饿,也不想吃,不过就是端着一杯雪碧、拿着一双筷子陪着那个一向很谨慎、很低调的男人吃了一些菜,还要了一碗很有川渝风格的*抄手,这个地方人来人往很热闹,却都是那些旅客来的地方,峡州的居民如果不是出门,谁会跑到这里来玩?更况且大多数始发列车还是从位于市中心的峡州火车站开出的。
黄大军吃得很专心,也很香,狼吞虎咽的,女人选了一个被餐厅立柱挡住的一个僻静的座位,不会有人看见他们,她却能给男人夹菜、递上擦嘴的纸巾,还能和这个很勤奋、很聪明的男人相对而坐,如果有机会,她很愿意和这个男人举案齐眉的,那也是一种意境。孙楠唱过一首很激昂的歌,歌中唱到:想看见那双眼,想要分担他的疲倦,让我和他对峙一万年,转眼所有空间,想看见那双眼,想要**那双手,想要**那份永久,让生命这一刻停留,永不回头…… 看见了没有?捡荒货的就是能吃,成天在街上转,也是一种体力活。黄大军从碗沿上抬起眼睛,冲着她一笑:知不知道?早上到停车场以前还吃过三两红油小面的,一觉醒来又饿了。 能吃也是一种优点,男人本来就应该吃得多嘛。李曼的脸上满是喜悦,给了他一个笑盈盈的媚眼:现在一家人的生活都指望上你的勤奋和努力,你可别忘了,jiejie也说过,我现在也是家里的一份子。再说你又用的是体力,当然要多吃一点,不然我可就不答应的。 这是说的实话。收荒货的每天起早睡晚,风里来雨里去,在这座城市的大街小巷转来转去,不过也就是混个肚儿圆,有些菲薄的收入,能够养活妻儿老小,过得比那些城市的低保户稍微宽裕一些的生活,这无可厚非。而黄大军的成功和富裕,除了机遇,还有勤奋和聪明,加上和为贵和江湖义气,还有不可缺少的人际关系和那些不为人知的供销渠道,不过李曼说的体力活却是一句隐喻,指的是他们在国庆节的上午刚刚结束的那次恩爱,那本来就是人类在学会创造性劳动以前就已经与生俱有的一种原始劳动,也是**所在。 这是说的实话。李曼已经慢慢的通过自己的努力,和黄大军的那个智障老婆建立起很**的关系,那个弱智女人本能的信任这个长得很文静、有文化,有涵养、而且还很能干的年轻女子,就和李曼彼此姐妹相称,反正闲着无聊,三天两头就要儿子给李曼打电话要她到家里来玩,一起做饭洗衣服,还会说一些女人之间的闲话,还会留她在那栋小楼一起睡觉。 黄大军的儿子和黄大军一样聪明、腼腆,也和**妈长得一样漂亮,就是有着外来人员的孩子的共性,喜欢玩电脑游戏,黄大军经常不在家,那个智障的mama又只会*着儿子,就有些不务正业的行为。有了李曼的辅导,有时候甚至是严厉的管教,黄大军的那个儿子就成了东山小学的学习尖子,李曼也就自然赢得了那个小男孩的喜爱和尊敬。黄大军倒有些奇怪:看你像虎妈似的,我儿子凭什么会喜欢你? 天哪,这才是不说不知道,一说吓一跳,不是自称不读书不看报不上网吗?怎么会知道上了美国《时代周刊》封面的虎妈?看着黄大军有些女人般的腼腆和无可奈何,李曼更加得意起来:怪不得说大智若愚呢,原来你才是深藏不露的。 你等着。黄大军经常这样威胁她:等到了停车场,我就要你知道我的厉害,就要你尝到苦头! 人家早就知道了,哪一次不是把人家折磨的死去活来还不肯松手的?一到那个时候,你就是一头吃人不眨眼的老虎,人家不是早就百依百顺了吗?女人的声音低低的,只有他一个人能听见:不过我喜欢,那不是苦头而是一种幸福,你知不知道?我梦寐以求的男人就应该是这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