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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竟然这样令人迷醉(2)

    第十二章竟然这样令人迷醉(2)

    可突然之间,舒畅又闻到了一股血腥味,他睁天眼睛,却发现世界全变成了血红色,血色海洋一直向目光所及的地方蔓延。这种血色令感觉很渴。

    这种渴似乎包涵着一种极度凶残的yu望在里面,他不清楚这yu望源自何种需求,它越来越强烈,并迅速超越口渴的极限,舒畅开始觉得难受,暴躁,不安、疯狂,他想暴走。

    眼前一个手腕,上面伤口宛然,几滴血珠透出阵阵甜香,这香气诱惑着舒畅,他终于找到饥渴的源头,于是,他一把攫起那只手腕,不管不顾,拼命吸吮起来。

    伯爵只感到体内的血液像长河奔流般向外涌去,流失之快让他来不及阻止,就一阵阵头晕目眩,他浑身的力气仿佛都随着血液的流淌而消失。

    “够了,够了”,伯爵哑声喝斥,他拼命甩动胳膊,却甩不下紧咬不放的舒畅。旁边的血族见情况不对,立刻扑上来拉开二人。

    拉开后的伯爵面色白里透青,他虚弱的浑身冒汗。而舒畅还被几个人按着,他额头青筋暴涨,眼睛渐渐变成了紫色,两颗长长的红色牙齿飞速长了出来。手上的血管不断地暴涨,身上的肌rou一点点地膨胀,衣服因为肌rou的迅速膨胀一点点被撕裂……

    “还要……”舒畅狰狞地喊。

    “给他”,伯爵嘶声喊,在众人的掺扶下,他踉踉跄跄向大厅深处走去。

    一名血族为畏缩缩地走上前来,不等说话,舒畅奋力一挣,挣脱了束缚。原先按压他的血族聪明地远远逃开,唯独那位正走上前来的血族被舒畅抓个正着。

    “食物,新鲜的食物”,舒畅扑了上去,饥渴地吸吮着。

    不知过了多久,舒畅的甚至渐渐清醒,耳边传来伯爵虚弱的声音:“我的孩子,你是否决定吸食你第一口新鲜血液,现在?”

    舒畅脑子嗡嗡作响,他突然想起悟空那句话——“我要这天,再遮不住我眼;我要这地,再埋不了我心;要这众生,都明白我意;要那诸佛,都烟消云散!”

    真的能这样吗?

    他眼中的红色渐渐消退,慢慢看清周围的景象——地上躺着五个人,其中一个还在痉挛,那种痉挛似乎正是临终前的神经痉挛。

    “怎么?……这些?”舒畅指点着地上躺着的人体。

    “弱rou强食,这个世界本来如此”,伯爵淡淡地说:“做为我的后裔,你本来该获得我的十分之一力量,这可是相当于一个子爵的实力啊。

    但事情出了点岔子,你竟获得了我百分之八十的力量,为了让你平安度过初始的吞噬期,我不得不牺牲了三个男爵,两个男爵后代——他们都是被你吸干的。

    如果你打算现在就吸食第一口人血,我马上让他们送来新鲜的人体?”

    舒畅感觉到阵阵恶心,这恶心是纯源自于心理作用,而不是源自于生理,他勉强压下了这种恶心感,连吞了几口吐沫,着急地问:“您发现了什么?”

    “你应该称呼我父亲”,伯爵不满地说,旋即,他感慨地说:“有意思,四倍螺旋体的鲜血……鹰的基因掺杂在人体细胞中,真像一顿大师烹饪的盛宴,让我充满力量,也充满好奇。现在,我迫不及待想见那位小姑娘了。”

    一位金发血族躲躲闪闪地凑了上来,此前,舒畅从没注意到,在伯爵的印度巢xue里还有这种西方血族人。他目光闪烁,说:“大人,现在正是月圆时分,你要动身,何不现在就走?”他边说这话,便用眼睛躲躲闪闪地偷瞥着舒畅。

    “有道理……我对好建议从不拒绝”,伯爵站起身来,吩咐:“立刻准备行装——漫漫旅途,正好让我恢复精力。”

    那人扭捏地看了一眼舒畅,提心吊胆地问:“那么,您的孩子……”

    “他留在这里,你是他的了”,伯爵的这个命令让对方脸色发白。

    “作为刚获得力量的血裔,你必须沉睡至少七天,我的部下将把你埋入土中,让你安息——这是个仪式,古老而传统。

    七天后,你必须用自己的力量从坟墓中爬出来,你必须吸干你所遇到的第一个人的鲜血——这也是仪式。不过,我认为你有必要知道,一旦血族尝过人类的鲜血,将再也离不开吸血生涯,而且,终生只能食用新鲜人血。”

    伯爵说话的时候,舒畅已感觉到阵阵头晕目眩,他忍住睡意,问那名金发男子:“我该怎么称呼你,先生?”

    那名金发男子瑟瑟发抖,颤巍巍地回答:“图拉姆·德法特,大人,您不需要对我用敬称,我只是一个男爵血裔而已,您直接叫我图拉姆吧。”

    舒畅沉睡之前,听到哈根清晰的声音:“我受命监护你,舒先生,我将留在你身边,直到你醒来。”

    七天后,经过半天(半夜)的努力,舒畅终于爬出了他的坟墓,独自走出坟场所在的幽林,爬上了守候在林边的一辆老爷车。

    踏出幽林的那瞬间,舒畅不自觉地感慨:“啊,世界是多么的美好,空气是多么的新鲜,我爱这个感觉。”

    “欢迎你加入,子爵先生”,图拉姆在司机座上殷勤地问候着,语气中透着讨好的意味。

    哈根也伸出双手紧握舒畅,问候道:“欢迎你加入异端,小子,我们从此都是一类人了。”

    舒畅低头打量着这辆老爷车,这是一辆上个世纪生产的老式别克轿车,车内布置偏于皮质与木材,车前脸晃着两个硕大的大灯,看得出,这车当年做工多么考究,虽然一百多年过去了,它依然崭新如初。

    “太奢侈,这简直是糟蹋钱”,舒畅酸溜溜地嘟囔:“这种车保养一次要花三万欧元,足够买一辆新奔驰了,天哪,有这么烧钱得吗?无论如何,新车在舒适性、安全性,以及速度上都有莫大的优势……”

    哈根对舒畅的醋意但微笑而已,他打断舒畅的唠叨,说:“说到钱,对了,我正想跟你说,有几个账户出了问题,它们都带有指纹锁与瞳孔校对,这让我们的追查与转账无法进行下去。”

    “指纹……那张纸来,我把那个指纹画出来”,一说到正事,舒畅脸上的痞态顿时消失得无影无踪。

    图拉姆在前座边开车边侧耳倾听着两人的对话,此时他忍不住插嘴:“这不可行!人的指纹有数万个数据,每道弯曲与折线都有特定的意义,密码锁只是选取七八个点,也许十来个点的图案,作为开锁数据。我们不可能知道密码锁在何处取点,除非……”

    才说到这儿,也许图拉姆觉得自己语气冒犯,他嘎然而止。

    “除非是密码程序编辑员本人,他可能知道选点位置;或者是,我们找到一付完全一致的指纹图”,舒畅补充说:“我们恰好可以达到后一个要求。

    你可能不知道,我出身于一个赝品世家,仿制古董是我的家传技艺。我从小受的训练就是摄影记忆法,要求将一眼看到的东西,完全细致的描述下来。而我做得还不错,有了鹰眼后,我观察事物更加精确,如果再加上血族的记忆……”

    舒畅顿了顿,马上反问:“图拉姆,我沉睡的太快,还没来得及了解事情缘由,请问,阁下到底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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