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9章:通天之城
“那为何他们会称千机师叔为修真界第一人?”夜摇光觉得不合常理,既然这个世间还有散仙的存在,那千机师叔未曾渡劫,不应该被这样尊称,还有千机师叔之前的老头子。 “其实这世间渡劫失败的人大部分会保留住元婴,只不过有些人能够将元婴修炼成散仙之体,有些人不能,就会在真元耗尽之后魂飞魄散。”金子详细的给夜摇光解释着,“这个俗世是不可能拥有足够的五行之力助他们由元婴凝聚成为散仙,必须去通天城。” “通天城?”又是一个夜摇光没有听过的名词。 “通天城是介于俗世与天域之间,因此而得名。一个拥有五行之气与五行之力交汇的地方,哪里是散仙密集之处,渡劫期一下皆为蝼蚁。”金子的目光金光闪烁,“有些渡劫期因为知晓自己手上有杀孽,亦或是有心魔渡劫很难成功,因而会选择直接去通天城,化为散修。魔道和妖道尤为喜欢通过通天城成神。真正的群魔乱舞,且不受天道所制裁。但通天城在何处我并不知晓,是只进不出的地方。那些散仙也是因此被阻隔在里面。” “为何是只进不出?”夜摇光不解,“既然不受天地规则所束缚,那就不应该有结界吧。” “传通天城原本是远古时期,上神用来镇压无法消灭的妖魔之地,后来有些翻了打错的仙神也会被废去修为惩罚发配到此,慢慢才形成了这样一个地方,最后才是渡劫失败的人遵循元婴修炼散仙所需求的本能寻过去,于是通天城就越来越杂乱。”金子所知道的都是来自于它身为神猴的传承,更多的它也不知道,“但通天城与俗世之间隔着一道天脉,乃是远古天神合力封闭,散修除非是魂体,就如同他们渡劫失败元婴能够越过去,拥有了真身就不能。” “所以散仙是不可能进入俗世对么?他们只是在通天城与俗世之间生存。”如果是这样,夜摇光又疑惑了,“既然散仙不能留在俗世,那么这块魔骨的主人为何又在呢?” “散仙并不是不能进入俗世,只不过要付出极大的代价,到了渡劫期就能够元神出窍许久,散修也可以元神出窍,只不过越过天脉之后,修为会大减,而且他们的身体必须在通天城万无一失,一旦真身被毁,他们就由散仙变成了孤魂野鬼。”金子手舞足蹈的着,“这个风险太大,散修都不会冒这个险,至于这块魔骨的主人,因为她是魔修,她的修为应该已经超越了渡劫期,但到底未渡劫,所以还没有成为散魔。” 夜摇光了然的点头,摩挲着宁璎的魔骨若有所思:“她死前修为已经超越了渡劫期,甚至杀了天羽宗的宗主,那么是多么恐怖的伏击才能够将她逼得自爆身体?” “师傅,你在什么?”金子有些听不明白。 “我在想到底是怎样的实力才能够将超越渡劫期的人逼得魂逸而逃。”夜摇光将宁璎的事情简略的给金子讲了讲。 “她是魔后啊。”金子这才知道魔骨的主人,“不过她是魔修,魔修比正统修炼更为逆天,但也有弊端,只要寻到她功法相克之物,就可以让其修为大减,不能爆发出全部的力量。” “就好比水克火?”夜摇光目光一亮。 “不,比水克火更可怕。”金子摇头道,“小水扑不灭大火,可魔修功法一旦相克,那就是蚂蚁都可以撼动大象。” 夜摇光心神一震,有些激动的抓住金子:“你可知三身心法的克星?” 夜摇光对魔族的至上功法很是忌惮,应该整个修炼界到现在无人不忌惮这套功法。 “在我的传承里没有这套功法,除非师傅能够寻到完整的功法给我阅览,我才知晓如何寻到它相克之物。”金子伸手挠着脑门道。 “等我们把这里的事情解决之后,我们去寻老和尚。”夜摇光决定去问一问老和尚对三身心法到底有多少了解,魔君肯定不知道,三身心法被创造出来之时,魔君已经被困在了阴阳谷,“我明日可能够要去一趟伏摩峰,你在这里守着梦寻等我回来。”
“为什么被丢下的总是我!”金子顿时皱着一张猴子脸。 “你该不会不知伏摩峰是什么地方吧?”夜摇光觉得金子一定知晓,她温柔的伸出手,摸着金子的脑袋,“我想一定有不少魔修想尝一尝神猴的脑花是何等美味。” 金子顿时觉得头皮一麻,缩了缩脖子就倒在了夜摇光的被褥上装死。 夜摇光瞅了它一眼,指尖一弹熄灭了烛火,就躺了下去。 夜间小乖乖并没有回来,温亭湛定然是有意让它歇息一夜,但是不知道帝都情况的夜摇光明白在第二日早间出发,待到午后小乖乖果然又飞回来,温亭湛的信又变得很厚。 信上毒王拿到赤云灵芝他有九成九的把握炼制出解药,让夜摇光不用担心,还要桃子他和宣开阳对半分,没有仗着是父亲就克扣儿子的,言辞间还颇有求夜摇光表扬的意味,夜摇光看得哭笑不得。 余下来便他已经大概知晓太子妃毒发是谁做的手脚,这些事情就交给他来做,让她尽快将梦寻的事情解决之后回家和他团聚,独守空房的滋味表示一刻如年,另外就是如往常一般他的琐事,末了还有一封来自于宣开阳的信。 信上写的分外露骨的对娘亲的思念,看得夜摇光觉得画风貌似不对。直到看得末尾,宣开阳才委委屈屈的,这些话都是爹爹逼迫他这般写,爹爹如果不这样写,娘亲就无法体味他到底多么思母心切。 最后,宣开阳表示,爹爹待他特别好,休沐日特意带着他去京郊骑马,还有王爷他们去山上打猎,爹爹亲自给他做了一把小巧的弓,他特别喜欢,现在已经可以射杀兔子,听闻娘最喜欢吃烤野兔。 希望娘趁着兔子正是肥美之际,早些归来,尝一尝儿子亲手射的猎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