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历史小说 - 清国倾城之摄政王福晋在线阅读 - 多铎自述当年情,此刻仍否新鲜?

多铎自述当年情,此刻仍否新鲜?

    轻轻笑声再为我送温暖,伴着我绵绵密密思念。

    情挥不尽英雄身世飘无凭,归去依旧默默独行。

    声声问轻轻唤烟水柔情唤不醒,多少年多少心事坎坷。

    路飘零路茫茫烟雨遮不住,轻叹漫漫岁月无尽处。文字文字

    拥着你,匆匆往事说不尽;散不去,好梦难成愁酒易醒。

    忆往昔,几分心情暗低吟;当年情,在风中追忆已无影。

    拥着你,依稀彷佛在梦中;重相逢,不堪往事竟已无语。

    猛回首,几回浮尘我独饮;当年情,化作泪眼烟云。

    “我最讨厌,看身边的人死。所以,告诉你个秘密吧,其实我,很怕死。再告诉你个秘密如何?我还希望,能比我身边的人,死得都早,这样就不需要自己伤心了。”

    人说,如果一辈子能够经历一场轰轰烈烈、刻骨铭心的爱恋,那么这辈子活得也就值了,没有什么好不满足的了。然而,当这一切我曾经拥有的东西都悄无声息地从我的指缝中溜走的时候,我才发现,我是多么的贪婪,多么的欲壑难平。往事如风,逝者如斯夫,爱我的人,我没有去珍惜;我爱的人,我也不曾留住。如果,慷慨的天神再给我一次重新选择的机会,我究竟会选择谁?

    青梅竹马。

    我是淑勒昆都仑汗[努尔哈赤]最疼爱的儿子,我是大金国的十五阿哥,我是个无法无天的混世魔王。

    四岁那年,我调皮地骑在父汗的脖子上撒尿,父汗不但不怒,反而呵呵大笑,问我长大之后会不会在明朝皇帝的宝座上撒尿;六岁那年,我令手下的阿哈偷了八哥皇太极最喜欢的猎狗,宰杀之后堂剥了皮做成帽子戴着,堂而皇之地在他面前炫耀,他的眼睛里分明掠过了阴冷的光芒,却不得不一脸微笑地欣赏我的帽子;八岁那年,手无寸功的我与其他七个和硕贝勒一起参加了新年朝贺,获得了独自向父汗行礼的机会,台下一片嫉妒的目光,我却高傲地扬起了下巴,这就是,所谓的“睥睨群雄”?

    踩着吱嘎作响的积雪,我得意洋洋地回到住所,只见我的十四哥披了件皮袄,正坐在冰凉的台阶上,呆呆地仰望着天上圆圆的月亮,不知道在想些什么。他苍白而嬴弱,虽然只比我大两岁,然而外貌上看起来却似比我还小。据说当年母妃在妊娠之时恰好遇到了娘家被灭,郁郁之下不慎早产,所以我这个哥哥自幼体弱多病,被众人背地里嘲笑是没有长开的孱弱羔羊。

    “祝贺你,我的十五弟,大金未来的巴图鲁。”看到我回来,他微笑着祝贺道。

    我感觉到了他隐藏得很好的失落和怅然,于是安慰道:“哥,这一次父汗没叫你去朝贺,想必是你不巧生病的缘故,明年这个时候,想必不会落下你的。”

    “但愿如此吧。”他被我说中了心事,稍微一愣之后,低垂下眼帘,淡淡地说道。

    他和我一样,完美地继承了母妃那双眼睛。汉人说,这种像古代画中凤凰一样,长长的,眼梢往上微微挑起的眼睛,叫做丹凤眼,长这样一双眼睛的女人,必然是个贵人。然而,我们都是男人,却同样有这样的眼睛,这究竟意味着什么呢?

    他又复叹息:“我注定是个没有人喜欢,没有人在意的人,你不必同情于我,我也不喜欢被人同情。”

    “胡说,别人怎样我不管,起码我是喜欢你,在意你的人!”我急忙纠正着。

    “你喜欢我?”他的眼神中先是闪过一丝诧异,然后渐渐幻化成了苦涩的欣慰,“谢谢你这么说。”

    我仰头指着月亮,郑重其事地,“我多铎对天神立下誓言,永远喜欢我的十四哥,除非有月亮不再升起的那一天!”

    ……

    天命九年,我十岁,他十二岁,这是一个暖意融融的暮春,溪流淙淙,柳叶青青。

    学堂里,我漫不经心地随手翻阅着书本,说实话,我很讨厌枯燥的汉文课业,我要做大金的巴图鲁,而不是迂腐无用的书生,如果不是十四哥每天大部分时间都孜孜不倦地泡在这里,打死我也不会来忍受这种折磨的。

    无意间,我在书页上发现了一首诗,初看有些迷糊,再看一遍,忽然醍醐灌顶,明白了。兴奋之下,我抄录了其中四个字,传给旁边的十四哥看。

    他疑惑地接过纸张,看着我好不容易才依样画葫芦抄出来的字,个个有如虫爬鸡刨,歪歪扭扭——倾国倾城。

    “你这是什么意思?”

    我得意洋洋地指着书本,念道:“北国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宁不知,倾国与倾城,佳人难在得!哥,你不觉得用这个词来形容你最为贴切吗?”

    他目瞪口呆,接着忍不住笑了,“小十五,我可是个男人呢。”

    我不服气,狡辩道:“谁说这个词必须用在女人身上?在我眼中,你比任何女人都好看,谁说男人就不能‘倾国倾城’了?”

    他白皙的脸上开始微微泛红,好似傍晚时分美丽的落霞,“……笑话,怎么能拿我和女人相提并论?你将来是要娶媳妇的,你要和女人过一辈子,不是和我过一辈子……”

    我截断了他的话,反驳道:“不是说喜欢谁,才会和谁过一辈子吗?除了哥哥,再没有我喜欢的第二个人!”

    “你可知道‘喜欢’究竟是怎么回事?”他听完我的话,神情凝重了,然后一本正经地问道。

    “这还不简单?‘喜欢’就是和一个人在一起很开心,见到他就很快乐,见不到他就很难过,”说到这里我又补充道:“所以说,你就是我唯一喜欢的人。”

    他愣愣地听着,手里已经蘸满墨汁的笔已经不知不觉地滑落下来,把案上已经写了一半的字帖染污,然而他却毫无知觉。半晌,他似乎硬着头皮,颇为勉强地说道:“有件事,早晚也要让你知道,不如现在就告诉你吧……”

    “什么事?”我忽然有种不妙的预感。

    “下个月,科尔沁部的桑赛贝勒要送女儿过来,做我的福晋,父汗已经派人送去聘礼了,日子定在二十八日,你也要来喝喜酒。”说着这话时,他的视线似乎在刻意回避着我,之后,将面前的纸张团成一团,随手丢弃,合上书本,起身离去了。

    我呆愣片刻,而后火冒三丈,猛地抬手将桌子掀翻。即使如此,我仍然觉得不够解气,一顿打砸,弄得周围一片狼藉。可惜,他虽然听到了这些声响,感受到了我的愤怒,却仍然没有止步,头也不回地走远了。

    ……

    尽管我去找父汗和母妃闹了好几次,但是有些事情是不能改变的,即使我不愿意看到,但它毕竟还是如期而至了。

    在热热闹闹的婚宴上,十四哥第一次穿起了红色的衣衫,春日的暖阳透过贴了喜字的窗纸低低地透射进来,淡淡的阳光在他的的脸侧投下淡淡的朦胧。他的嘴角勾起浅浅的弧线,仿佛弯弯新月,似笑非笑的感觉,轻柔而宁静。相形之下,旁边本来容貌俏丽的新嫁娘,却黯然失色。

    妒嫉的火在我心中熊熊燃烧着,嘴巴里似乎弥漫着nongnong的醋味。恨意欲发浓烈,我捏着手里的酒杯,只要再加一分力气,它就要粉身碎骨。我现在也记不起我当时是用怎样节奏的脚步走过去的,我只记得我来到他们桌前,狠狠地将杯中烈酒泼在了新娘的脸上,看着她妆容毁坏,一脸惶恐和狼狈。

    我狰狞而狂妄地大笑着:“哈哈哈,你这个丑八怪,休想夺走我哥!我哥永远也不会喜欢你的,他喜欢的是……”

    我也记不清十四哥当时是什么反应了,总之话还没有说完,刚到关键处,我就被周围的兄长侄子们七手八脚地捂住嘴巴给拖走了,耳畔杂乱地响着众人的劝解:“……别动怒,十五阿哥年纪小不懂事,酒喝多了免不了胡言乱语……”

    我知道我清醒得很,我根本没有喝酒,怎么会醉?夜半,我找了个无人的荒郊,仰躺在柔软的草地上,仰望着天上的残月,一面恨恨地拔着草茎,将它们一根根地撕碎扯断。“不是说‘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服’吗?你太绝情了,居然为了女人连我这个弟弟都不要了,我恨你!”

    不知不觉地,我睡着了。天色快要亮的时候,有人将我拦腰抱起,放上了马背,用手臂揽着我,将我送回了卧房。期间,我悄悄地睁开眼睛,发现他是十四哥。不过我实在不想和他说话,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于是继续假寐。

    他将我安置在炕上,拉过被子仔细盖好。听声音,他并没有立即离去,而是静静地坐在炕沿上。我虽然没有睁眼,却仍能感觉到他在注视着我。

    良久,他轻轻地叹息了一声,像是问我,又像是自语,“唉……小十五,你什么时候才能长大?”

    我的心头微微一颤,却没有吭声,也没有任何回应,依然发出均匀而绵长的呼吸,装作睡得踏实。直到他无奈离去,我这才睁开眼睛翻身坐起,却意外地发现了炕桌上多了一小包油纸包裹的东西,打开来一看,是几块已经被压碎了的桂花糕,这是我最喜欢吃的点心。在诱人的香气中,我大口大口地吞咽着,直到眼泪流了满脸,和嘴角的碎屑混合在一起,被我揉了个一塌糊涂。

    ……

    天命十一年,我十二岁,他十四岁。这一年的秋风格外萧瑟,是我们这辈子最为凄惨无助,不愿意回首的秋天。

    溺爱我的父汗过世了,没几天,额娘也被皇太极他们逼着殉葬了。当时,我们亲眼看着母妃盛装打扮,捧着白绫,含着眼泪,带着留恋和不舍,一步一回头地进了灵堂后殿。我哭得昏天黑地,嗓子都哑得说不出半句话来,非要冲上去救额娘出来。十四哥在后面紧紧地抱住我,语气中微微有些颤抖,“小十五,你不要违背父汗的遗诏,不要违背兄长们的决定,你要听话。”

    我想骂他没长心肝,骂他冷酷无情,然而我现在声音嘶哑什么都骂不出来,只能拼命地挣扎。他用手捂住了我的嘴巴,“不要吵,不要惊扰了父汗的亡灵,不要耽搁额娘去追随父汗……”

    我狠狠地噬咬着他的手指,使尽了最大的力气,一股带着浓重血腥味的液体快速地涌进嘴里。他似乎不知道疼,任凭我疯狂地发泄着,也没有半点反应和呼痛,反而将我抱得更紧。

    皇太极缓缓地踱步过来,顿住,然后温言宽慰着我们,“十四弟,十五弟,你们不要怕,八哥是个说话算话的人,既然答应了你们的额娘要好好地照顾你们,就一定会做到,肯定不会让你们吃亏委屈的。”

    我毫不领情,用仇恨的目光狠狠地瞪视着假惺惺的皇太极,如果我现在手里有刀,我早已将他杀上一千次,一万次了。

    身后的十四哥却用冷静的声音回答道:“多谢八哥关照,臣弟感激不尽,日后定然矢忠以报。”

    听着这话,我气得浑身发抖,却无论如何也挣脱不开,只有发疯似地继续咬着他的手指。事后,清醒下来的我才发现他的手指内侧已经被我咬得皮开rou绽,隐隐见了骨头。

    黄昏,冰冷的室内。我颤抖着手替他包扎着伤口,满怀愧疚地问:“疼吗?”

    他摇了摇头,“不疼。”他的脸色越发苍白,却衬得一双眼眸漆黑如墨。有时候,他的眼睛里似乎盛满着忧伤,一种不为人知的忧伤。然而此时,却再也不能从这里面找寻捕捉到任何情绪。

    “知不知道,有一种疼痛,要比身体上的伤痛来得更加厉害?”他忽然这样问。

    我的眼泪快要流干了,眼眶里干涩到酸痛,哽咽着回答道:“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现在心里头很难受。”

    他轻轻地揽住了我,让我依赖地伏在他的膝盖上抽泣,他那空洞而呆滞的目光眺望着窗外远处的红叶,“你一定在恨我,在责怪我,为什么在灵堂上那般表现?”

    “我……你……你怎么能眼睁睁地看着额娘被他们逼死,还无动于衷?你的心是不是铁铸的?”我道出了我的疑惑。奇怪,我先前明明很恨他的,现在却连语气上的强硬都做不到。

    “为什么?”他苦笑着,感慨着,又复问道,“你想活吗?想留着性命,将来给额娘报仇吗?你忘记了,你当年口口声声地说着,你将来要做大金国最勇敢的巴图鲁?

    我愣了,停止了哭泣,陷入了沉思。

    他的声音冷酷而又坚定,“你要记住,想要把失去的东西拿回来,首先就要保证自己的性命安全。如果一个人连命都没有了,那么他就失去了一切,永远都找不回来。你已经是一个旗的主子了,不再是一个人人纵容娇宠的孩子,你如果不立即迫使自己长大,那么就只有死路一条。”

    我忽而说道:“我明白了,记住了,如果我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再也见不到十四哥,再也不能和十四哥一起骑马打猎了……所以,我一定要好好地活着。”

    他沉默了一阵,方才点头,“嗯,就算是这样吧,你一定要忍耐,只要我们兄弟长大了,早晚会把这一切都夺回来的。”

    夜晚,电闪雷鸣,暴雨倾盆。我没有回自己的住所,而是和十四哥挤进了一个被窝。在无边无际的黑暗中,在众敌环伺的恐慌中,只剩下我们兄弟二人,颤抖着,拥抱在一起,互相取暖,无可奈何,相依为命。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