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府兵制度,有兴趣可以了解一下
唐朝的府兵军制 唐前期,军队以府兵为主体,同时还有北衙禁军、兵募、边防军,以及不脱离生产的团结兵等。府兵。泛指军府统领的兵士,是唐前期军队的主体。高祖武德二年(619),开始恢复府兵组织,设膘骑、车骑军府若干、贞观十年(636),太宗整顿府兵制,军府更名为折冲府。全国折冲府最多时有633(或634)个,其中关内道261个,占全国总府数40%以上,其次是河东、河南两道,其他各道府数很少,形成了军事上届重驭轻的局面。中央统领府兵的十二卫和东宫六率。十二卫即左右卫、左右骁卫、左右武卫、左有威卫、左右领军卫、左右金吾卫。谙卫置大将军各一人、将军各二人。左、右卫皆领60府,其他诸卫领40~50府。东宫六率即太子左右卫率、左右司御率、左右清道率,各领3~5府。折冲府分上、中、下三等,上等1200人,中等10000人,下等800入。每府置折冲都尉为长,左右果毅都尉各二人为副。每军府辖4~6团,团200人(有时以300人为团),团设校尉。每团辖2旅,旅100人,旅设旅帅。每旅辖2队,队50人,队设队正。每队分为5火,火10人,火置火长。府兵总称为卫士,善弓马者为越骑,余为步兵、排矛手、步射。府兵平时讲武习射,上番前进行试阅,每年冬季由军府组织教战。 府兵的主要任务是轮流到京师长安宿卫,其次是出征作战或戍守边防府兵上番,按距长安远近确定番期,如500里内五番,1000里七番,1500里八番,即将全府兵士分成5组,7组或8组,轮流到京师宿卫,每番一个月,期满后返回军府。府兵服役和从事农业生产密切结合,体现了兵农台一的历史特点,既减轻了国家经费开支、又保证了农业生产的进行。府兵制是建立在均田制基础之上的。高宗以后,土地兼并日重,均田制遭到破坏,加之士兵逃散,府兵制急剧衰落,府兵土崩瓦解。兵莫。是唐前期临时征募民丁组建的军队.又叫募人、征人、募兵。一般选取富户多丁、人材骁勇者充当,举荐前资官(非现任文武官)、勋官或有才能的人任各级将领。兵募的装备由当地政府供给,不足则由本人自备或由亲邻互相资助。由于府兵主要分番赴京师宿卫,从事征成的兵员有限,所以多次征战主要征发兵募进行,如高宗征伐辽东,一次出兵50余万人,大多是兵募。玄宗时沿边镇兵60余万人,其中兵募的比重很大。兵募戍边年限不固定,有时长达五六年。 禁军。除十二卫所领上番府兵(南衙禁军)保卫京城外,还有单独组建守卫宫禁的北衙禁军。北衙禁军原为元从禁军,后来改从卫士简补或召募。太宗于玄武门置左右屯营,号称“飞骑”,挑选其中骁健善射者百人名为“百骑,武后再扩大为“干骑”,中宗又改名为“万骑”。高宗、玄宗又分别建立左右羽林军、左右龙武军,官员、名秧与诸卫相同。此后,肃宗置左右神武军。史籍统称左右羽林、龙武、神武为六军。 边防军。各边防军事机构军、守捉、镇、戍所辖的屯戍部队。镇、戍各分上中下三等.500人为上镇,300人为中镇.不足300人为下镇;50人为上戍.30人为中戍,不足30人为下戍。每镇、戍分别置镇将、镇副,戍主、戍副各一人。军、守捉自高宗起逐渐增多。各置使和副使,所领兵数比镇、戍多。随着边防线的延长和战争的频繁,遂设节度使为边境区域性的最高长官。景云二年(711),首以贺拔延嗣为河西节度使,即军区的固定长官,至大宝九年,沿边地区已有安西、北庭、河西、朔方、河东、范阳、平卢、陇右、剑南、岭南九节度使、一经略使,节度使所辖军、守捉、镇、戊的边防体制更加完备。 团结兵。又称团练兵,土团,是由各州刺史统掌的不长期脱离生产的地方武装。武后万岁通天元年(696),为防御契丹的需要,始于山东近边诸州置武骑团兵。圣历元年(698),河南、河北置武骑团防备突傲:每150户征兵15人,马一匹。代宗大历十二年(777)规定,团结兵春夏归农,秋冬追集,服役期间发给身粮酱菜。各地征召的数量也越来越多。团结兵不入军籍,一般在本境内防守,或应调配合作战,军事任务结束,即囚乡耕种。 唐朝从建国初期始,开始恢复府兵制,较隋朝更为完备。府兵为基本的常备军,平时隶属於皇帝的12卫和皇太子的东宫6率。每卫设大将军1人﹑将军2人,每率设率1人﹑副率2人。平时负责管理府兵轮番宿卫诸事,战时经皇帝任命,率领从各府调集的府兵出征。即“若四方有事,则命将以出,事解辄罢,兵散於府,将归於朝。”(《新唐书□兵志》)重要军机大事由政事堂举行的宰相会议辅佐皇帝商决。 尚书省的兵部,主要负责武官的考核﹑任免,军队的编制﹑简点和轮番,以及图籍﹑厩牧﹑甲仗的管理等。 太宗时整顿府兵制度,12卫各领40~60府。鹰扬府恢复骠骑府﹑车骑府的旧名,不久又改为折冲府,“因地立称”,分别冠以所在地名。府分上﹑中﹑下﹕上府为1200人,中府为1000人,下府为800人。全国最多时共设634府,府兵约60万人,主要分布於政治中心地区的关内﹑河东﹑河南及邻近诸道,旨在“居重驭轻”(《陆宣公奏议》卷八),“举关中之众以临四方”(《玉海□兵制》)。 折冲府为府兵的基本组织单位。每府置折冲都尉1人,左右果毅都尉各1人,长史﹑兵曹﹑别将各1人,下辖4~6团。每团200人(另有三~四团,每团三百人之说),设校尉,辖2旅。每旅设旅帅,辖2队。每队设队正,分为5火。每火10人,有火长。每队﹑每火的装备,如马﹑马具和锸﹑斧﹑钳﹑锯等,均有定数。府兵自用的武器﹑装具和征途所需粮食皆自备。马匹不足,由官府供给。平时训练在冬季进行,由折冲都尉率领本府兵马习战。 府兵的调遣﹑指挥权属於朝廷。凡发兵10人以上,除紧急情况外,都要有尚书省﹑门下省颁发的皇帝“敕书”和铜鱼符,州刺史与折冲都尉勘契乃发。府兵每年需轮流到京师宿卫,称上番。由兵部依各府离京师远近,确定上番的次数,每次1月,平均每年在役可达3月左右。部分府兵被派遣到冲要地区戍守,一般为1年一次。 府兵的来源,主要是从自耕农和地主中挑选,后来则渐以贫苦农民充役。按照规定,“三年一简”,即3年徵一次兵。凡20岁以上的健壮丁男,都是简点对象。简点标准,以资财﹑材力﹑丁口三者为据,“财均者取强,力均者取富,财力又均先取多丁”(《唐律疏议□擅兴》)。一般21岁入役,61岁出军,实为终身服役。后来,征战益多,勋赏不兑现,社会地位下降,地主也渐渐厌恶当兵,特别是“番役更代多不以时”,土地兼并严重,均田制逐步废坏,军资无所依靠,府兵乃纷纷“亡匿”﹑“耗散”。玄宗时,下令将服役期减少至15年,自25岁起服役,40岁乃止;又将“三年一简”改为“六年一简”(《新唐书□兵志》),但都未实现,以致折冲府无兵上番。天宝八年(749),被迫停止上番,折冲府从此名存实亡。 由於府兵制日趋败坏,唐初即存在的募兵制便逐渐兴盛。从开元十年(722)起,大规模召募壮士充宿卫。开元十二年,更名为骑。次年,骑达12万人,分隶於12卫,每卫1万人,又分为6番,轮流上番服役。平时近营为堋,教阅弓弩,免除赋役,资粮由官府供给。 骑多是被强迫入募和已逃亡再来应募的折冲府卫士,实际上是摊派兵役,其重要变化是由尽义务变为受雇佣。 骑自始就很衰弱,其召募亦无定制,前后只维持20余年。 唐初,驻防京城和宫廷的部队统称禁兵或“天子禁军”。从12卫府轮番调来宿卫京城的府兵,称南衙禁兵。单独组建﹑驻防宫城北门的禁兵,称北衙禁兵。他们最初是从跟随李渊起事的军人中简选3万人组成,称为“元从禁军”(《新唐书□兵志》),系父子相代,专事宫城宿卫。以后,太宗又从中选善骑者百人,供戍卫﹑田猎之用,号“百骑”。另置北衙7营,选骁壮者,於玄武门左右屯营,号“飞骑”。高宗时,置左﹑右羽林军。武则天时,改“百骑”为“千骑”;中宗时,改“千骑”为“万骑”,分左﹑右营;玄宗时,增左﹑右龙武军;肃宗后,也多有更易。禁兵一般是召募来的,历来骄惰怯弱,后受宦官控制,更加腐败。但是,唐朝后期主要靠禁兵维持残局。 唐初,驻防边境的军事机构称镇﹑戍。镇与戍均有上﹑中﹑下之分。上镇500人﹑中镇300人﹑下镇300人以下,每镇设镇将﹑镇副各1人。上戍50人﹑中戍30人﹑下戍30人以下,每戍设戍主﹑戍副各1人。此外,在少数地方,大者设军,小者设守捉,各设使和副使统领,有的由州刺史兼任使职。地方兵中多为各地轮番到边境戍守的戍卒,称“防人”,3年一代,自备资粮;另有少数召募来的兵,称“防丁”或“丁防”。玄宗时,在戍卒中召募能更住3年者,官给赐物;后又召募长期从军的健儿,称“长征健儿”,资粮等均由官给,称为“官健”,是由国家供养的职业军人。后期,地方藩镇的军人主要是这类“官健”。从武则天时期起,北边部分州还建立一些民众武装,称团结兵,其他地区也有土镇﹑土团﹑团练等。团结兵一般是“选丁户殷赡,身材强壮者充之”(《唐六典□尚书兵部》)。官府给予身粮﹑酱菜,免其徵赋。主要任务是配合军队防卫边疆。他们由州刺史或节度使统辖。 唐朝还制定了比较完备的军事法律,如《卫禁律》﹑《擅兴律》﹑《捕亡律》﹑《宫卫令》﹑《军防令》﹑《兵部式》﹑《兵部格》,对军人的职守﹑赏罚等有较详细的规定,凡违犯了“令”﹑“式”中的有关规定,就要依“律”﹑“格”给予惩处。 唐末,各节度使控制地方政权,凭藉其拥有的土地﹑人丁﹑财赋,豢养大批军队,与朝廷抗衡,改变了“内重外轻”的态势。安史之乱以后,割据日甚,以致“方镇相望於内地,大者连州十余,小者犹兼三四”,“自国门以外,皆分裂於方镇矣”(《新唐书□兵志》)。 一、初唐的府兵制度: 1、高祖武德二年(公元619年),将关中分为12道,即12个行政区域;每道置一军,共12军;又设若干骠骑府、车骑府,分别隶属于12军。武德三年分别授予此12军军号:万年道参旗军、长安道鼓旗军、富平道玄戈军、酒泉道井钺军、同州道羽林军、华州道骑官军、宁州道折威军、岐州道平道军、邠州道招摇军、西麟州道苑游军、泾州道天纪军、宜州道天节军,每军设将、副将各一人,督率府兵且耕且战。 2、贞观时依隋制,设府兵之最高统帅部门十六卫——其中左右卫、左右武卫、左右候卫、左右领军卫、左右屯卫、左右骁卫这十二卫各领军府40至60不等,军号分别为骁骑、熊渠、豹骑、羽林、射声、次飞,左右监门卫、左右千牛卫不统府兵;以及太子东宫六卫率——太子左右卫率、太子左右司御率、太子左右清道率,诸卫率各领军府3至5不等,东宫十帅府中的太子左右监门率府、太子左右内率府不统府兵。 太宗又分全国为十道:关内、河南、河北、河东、山南、陇右、淮南、江南、剑南、岭南,全国军府虽然由12卫和六卫率分领,但同时又按地域隶属于道,所以府兵有双重节制。12卫和六卫率领有军府,但不得自行征调,调兵须有皇命,地方上不见命令不发兵;十道及下属各州不直接领兵,其对下属军府的职责是进行检查督促;各军府长官发兵时须以鱼符为凭,州、道长官参与合对;各卫、率所属军府不集中在一道、州,一道、州的数个军府也分属不同的卫、率,这样可以有效地防止结党和割据,虽然缺点是不利于应急,但也没有什么其他的好办法了。威服四夷,屹然天下,全仗于此!!! 贞观十年(公元636年),军府长官改称折冲都尉,副手为左、右果毅都尉各一人,军府改称折冲府(即折冲于樽俎之间之意,备兵而不用兵,吾神往之~~~),其数目时有增减,大约保持在600府左右,府兵约60万人,骑兵约占十分之一。编制如下: 十道: 上府(1200人):6团=12旅=4队=120火 十二卫: 中府(1000人):5团=10旅=20队=100火 六卫率 下府(800人):4团=8旅=16队=80火 特府(1500人):5团=15旅=30队=150火 每火10人,设火长;每队5火共50人,设队正;每旅2队共100人,设旅帅;每团2旅共200人,设校尉;并分上、中、下府;另有特府,乃武周为拱卫东都洛阳特设。 3、唐代府兵制度概况: (1)兵员概况: 唐代府兵有内府和外府之分,内府即“三卫五府”——亲卫、勋卫、翊卫,而勋卫、翊卫又分为一、二两府,内府卫士负责宫廷宿卫,外府即各折冲府。府兵的选拔其时有三项标准:资财、材力(体力)、丁口,而以资财为首,等级观念很严;三卫五府士兵由五品及上柱国以上官员子孙组成,外府士兵由六品以下官及良家子弟组成;家中人口多、体力好的人21岁入役,61岁出军,三年一检点,相当于终身义务兵,本人享受免租庸调,同时自备粮秣、短兵器,战马和盔甲、长兵器由国家负担,每年冬季以府为单位由折冲都尉指挥进行cao练。 (2)勤务: 府兵平时分散在各地折冲府,每年轮番到京城担任宿卫任务,称为“番上”。兵部将距京城500里的折冲府兵分为5组,每5个月轮流番上一次;距京城500里至1000里的折冲府兵分为7组,每7个月轮流番上一次;距京城1500里的折冲府兵分为8组,每8个月轮流番上一次;距京城2000里的折冲府兵分为10组,每10个月轮流番上一次;这个规定应该说是比较合理的,府兵的驻扎地距京城无论远近,其实际服役天数(包含路途往返及实际宿卫时间)基本相差不大,都是平均每月10天左右;如果路途确实极远而影响到了府兵服役质量,可以上缴一定数目的钱物来以资代番,还可以连续执行两个月的宿卫任务来并番;如遇临时征发远征作战,战后可按作战时间免去其番上任务。如此即可保证府兵的训练时间不受干扰。
(3)衰亡: 唐初实行均田制时,对于有军府的州很重视,保证了兵源需要和军费控制,但随着均田制的弛坏和农民逃亡,兵源已近枯竭,折冲府已无兵可交、不能维持番上;且府兵分布比较分散,军官升迁缓慢、军士被卫将视为厮役,也以无人愿入伍了。故天宝八年,朝廷即实际上废除了这种制度。 二、彍骑: 府兵为初唐时期的主要的中央军,但并不是唯一的,募兵制一直与其并行(贞观至开元年间曾有过数次较大规模的募兵),比如说沿边戍兵既是大多为募来。开元十年,因久无边事,亦因限制边将日骄,将60万边兵裁撤了20余万,恰好此时府兵制度已经浸坏到了极点,很多军府已经不能派出番上的士兵,朝廷因此转而用募兵来解决中央宿卫部队的兵员问题,从裁撤的边兵中拣选12万人直接隶于12卫,不再派往其下属军府,直接由本卫番上,而12卫从此亦不再依靠各折冲府输送士兵了。这一由当时社会条件的变化而导致的募兵制的盛行,使得彍(音‘锅‘)骑就此组建并直接代替了府兵!但是天下承平日久,军备松弛、重文轻武,原来募集的彍骑士兵待遇、素质、士气、训练均较地下,既不象府兵自备资粮,也 没有明确规定由国家供给,因此它属于过渡性的军队,仅存在了20余年就只剩下了官员和空额,历史极短。也有说法云彍骑是属于府兵的一种,但从上述分析觉得还是应该区别开来。 三、禁军: 唐代南衙是中央官署的统称,地处宫城之南,称为南衙或南司,16卫府属南衙,由宰相负责,文臣主兵事,南衙卫士一般由各折冲府番上;宦官居北,称为北衙或北司,羽林亲军等禁兵属北衙,由皇帝亲信宦官负责,武臣主兵事,北衙禁兵一般为皇帝、太子亲兵。有时南北衙兵将也会对调、互兼官职。 唐建国后,高祖以太原从龙之兵3万作为宫城宿卫,称元从禁军,又称父子军,他们终身为皇帝亲兵、子弟相补、待遇优厚。总体来看,禁军可以人为地分为5个系统,第一是太宗选善射者百人组成的百骑,以后陆续更名为千骑、万骑、左右龙武军;第二是太宗精选勇士组成的北衙七营,以后陆续更名为左右屯营、左右羽林军,左右龙武军和左右羽林军统称羽林亲军,设羽林大将军,为皇帝之最亲信,地位远高于诸卫大将军;羽林亲军在玄宗时因朝廷开边、许多悍将劲卒转投边兵追求军功而削弱了许多;第三是肃宗至德二年用追随其回到长安的禁兵子弟组成的左右神武军,故左右龙武军、左右羽林军、左右神武军总称北衙六军;第四是肃宗为加强殿前警卫增置的殿前射生左右厢,当时约千人,后扩编、改名为左右英武军、宝应军、殿前射生左右军、左右神威军、天威军。 第五既是中晚唐时期最主要的禁军——神策军。公元754年(天宝13年),朝廷为防御吐蕃新设一只边兵首称神策军(兵员应为募集),为平安史之乱勤王后由宦官鱼朝恩掌管,驻扎陕州,收编了很多精锐的西北边兵,兵额已上万;永泰元年吐蕃入寇,鱼朝恩掌之驻扎苑中正式成为中央禁军,又收编了许多精锐的藩镇部队,分为神策左右厢,德宗时又改为左右神策军,两军主将为护军中尉、副将为中护军,均为宦官,并由此而确立了宦官统领神策军的制度,同时边兵往往归神策军指挥,称为神策营,神策军也于此时达到了极盛。神策军除负责宫廷宿卫外,同时还兼负防御外敌、平灭内患之职,公元783年剿灭泾原叛兵一役殊死作战、克建奇功,最后发展到拥兵15万。但这是皇帝通过家奴之手掌握的部队,除亲信宦官外其他官吏不能插手,阉人气焰日盛、难以节制、逐渐大权独揽,他们运用手中的权力不断为神策军增加粮饷、提拔军官,致使神策军耽于享乐、兵无斗志,予藩镇以“清君侧”之口实屡屡举兵向阙,皇帝不得已只好靠杀宦官以求藩镇退兵,朝廷威严尽失。至晚唐时,五部禁军均已兵微将寡、名存实亡了。 四、藩镇: 1、唐初时道相当于现在的军区,长官为大都督(战时出征称大总管),又以守捉、军、城、镇作为不同等级的边防军分区,其长官称为‘使‘,有时一部分都督以钦差身份持节上任,至睿宗景云二年(公元711年)以节度使为固定官职取代‘使‘时仍只有统兵权;玄宗时沿边以数州为一镇设九节度使、一经略使,藩镇既指节度使及所部军队,首长由重臣出任,赐双旌双节、揽军政大权,十镇共拥兵486900人: 藩镇名所在地职责军力 安西节度使今新疆库车管理西域24000 北庭节度使今吐鲁番防御突骑施、坚昆20000 河西节度使今甘肃武威隔离吐蕃、突厥73000 朔方节度使今宁夏灵武防御突厥64700 陇右节度使今青海乐都防御吐蕃75000 剑南节度使今成都防御吐蕃、绥靖南夷39000 岭南五府经略使今广州绥靖南夷15400 河东节度使今山西太原防御突厥55000 范阳节度使今北京防御契丹、奚91400 平卢节度使今辽宁锦州招抚室韦、靺鞨37500 2、藩镇军中按兵源分有以前分番服役的健儿、罢诸州团练使后新组建的团结兵和地方乡兵;按构成划分有只领的外镇兵、属下州的郡兵、屯于藩镇帅府内宅的内院兵;最重要的是牙兵,又称衙兵,藩镇之最亲兵,极为精锐,负责保卫衙城和藩帅,是藩镇军的核心力量 3、节度使权限过大,亦有身兼数镇者,终至酿成安史之乱。乱平后,以前为平叛新设的和归附的藩镇林立,兵将久镇一处导致节度使出现世袭现象、尾大不掉,朝廷无力节制;而一些忠于王事的藩镇因宦官监军掣肘、国家粮秣供应不及时也倍受钳制。藩镇!军制之毒瘤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