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历史小说 - 绝世店小二在线阅读 - 第十章 初到扬州

第十章 初到扬州

    两日后,扬州城。

    林乐天坐在一个小摊的长凳上,面前放着一碗豆花。他拿着筷子,筷子上夹着一根油条,正大嚼特嚼。这扬州城比着那万花谷,自然是热闹了千百倍。林乐天吃了数日的山果,此刻居然觉得这油条便是人间美味。他吃地一嘴油,却仍扯着嗓子喊道:“店家,再来四根油条——”

    那小贩显然也留意到他了。这小子,片刻功夫已经吃了八根油条了,还要四根,难不成上辈子是饿死鬼托生的么!但他有钱赚,便是阎王爷来了也是笑脸伺候,当下答应着:“来喽,刚出锅的油条来喽~”

    林乐天嚼着油条,心里盘算着自己要干嘛。他昨日醒来之时,已经躺在了客栈里,哪里还有月姬的影子?这月姬待他倒也不薄,居然给他包了间天字房,还付了一年的定金。那客栈老板哪见过这般的财神,自然是服务周到。林乐天一走下楼,那老板坐一个“林大爷”又一个“林大爷”,叫得热情无比。林乐天搔搔头,心里嘿嘿笑,他娘的,自己才一来到扬州,便做了大爷,这可是好兆头啊!

    不过冷静下来才发现,那月姬虽是把他住的问题解决了,却只给他留了十两银子。这十两银子要说也不少,但却不够他花一年的。这扬州城哪比乡下,物价早已和金陵有一拼。这贼婆娘,估计是诚心让他林乐天在这扬州住着豪宅去要饭。

    想到这里,林乐天把四根油条狼吞虎咽地吃完,又把那碗豆花喝完,然后道:“付账!”

    “谢谢爷,总共十五文钱。”小贩笑着伸手接过钱。

    林乐天付了钱,然后打了个饱嗝,摸摸肚皮,站起身沿着街道走去。

    他现在所在的街道名为福华街,也算是扬州比较繁华的街道了。林乐天边走边看,这福华街两旁,各种店面百花齐放,挤挤挨挨,什么“齐家酒家”“丁记面馆”“老张卤味店”等等,看得他林乐天一愣一愣。如果不是这街上的行人来来往往穿着明朝的衣服,他还真以为自己来到了电视剧的片场。

    街上的小贩们吆吆喝喝的,卖瓷器的,卖小吃的,耍杂耍的,还真不少。林乐天走走停停,便如同乡巴佬进城一般,明朝的繁华盛世,他算是开眼了。

    路上的行人倒也不时有人停下,对着林乐天指指点点。这也难怪,他身上现在还穿着那二十一世纪的衣服。一身休闲小西装,下身是双黑色的靴子,衬衫早变成了月姬脚上的小白兔,露着结实的胸膛。他这不伦不类的打扮,便是回到哪个朝代,人都会觉得奇怪。不过明朝这个时候已经与外通商,所以倒也不至于引起什么轰动。看见的人也只以为他是外来的鬼佬,瞧了几眼便散开了。

    林乐天大萝卜脸却挂不住了,看看旁边的一家“妮妮裁衣”,身形一闪,躲了进去。

    这店不大,墙四周都挂着衣服。有男人的短衣,也有女人的袍子。

    “老板呢,在吗?”见店里没人,林乐天喊了一声。

    “咚咚咚”一阵闷响从里屋传来,林乐天感觉地板都在震,忙扶住一旁的矮几。那声音由远及近,然后蓝色门帘被掀开,一个硕大无比的身躯小跑着过来。

    “公子你做衣服?”那堆rou的主人问他。

    林乐天打量了她一眼。乖乖,这肥女至少二百公斤,居然还跑得动。她脸上淡淡施着脂粉,穿着个翠花小衫,套着个特号的裙子,一双小巧的绣花鞋被那胖脚都快撑烂了,因为胖,已经不辨美丑。

    “你……你就是妞妞?”林乐天有些难以置信。

    “嗯,正是奴家。公子可是要做衣服?”那肥女听完直点头。

    林乐天看她虽胖,身上的衣服倒是合身。手艺想来不差,便点点头,道:“这扬州城如今时兴什么男服,你给我做一套。”

    妞妞点点头,道:“没问题。不过价格可先说好了,我这里可是一两银子一套衣衫。不论大小胖瘦,都是一两银子,方巾是送的。公子愿意的话咱们现在就可以开工了。”

    一两银子?这可就是五百文钱哪!林乐天想了想,反正自己还要找工作,总不能指着那九两多银子过吧,就点头应允。

    “公子你先坐这里,喝杯茶,我们很快就做好。”妞妞进里屋泡了杯茶,放在一旁的小桌上,然后招呼林乐天坐过去。

    林乐天端起茶,轻轻呷了一口,嗯,这妞妞泡茶的功夫还不错。

    “姐妹们,出来,开工喽!”妞妞冲着里屋喊道。

    里屋顿时又传出来一阵“咚咚咚”的闷响,这次便如同有千军万马一般,把个林乐天手中的茶杯都差点震下去。

    蓝门帘再次揭开,居然又出现了两个肥女。林乐天一口茶喷了出去。

    这搞什么!

    却见那两个肥女挽起袖子,三人各自坐在一个小凳上,屁股把个凳子遮的严严实实,哪还看得见?却见一人手中拿着一块布料,另一人拿着一把银剪刀,妞妞则是拿着绣花针,穿好线。

    “开动!”妞妞一声令下。

    那拿剪刀的肥女手中顿时忙起来,剪得飞快,另一人早已把布折好,就等着剪刀裁过去。妞妞这边,接过裁好的布,手腕忙活着,手中银光穿梭,运针如飞。

    丫是演杂技的吧?林乐天一口茶含在嘴里都忘了咽了。

    看了一会儿,茶已经喝完了。林乐天站起来伸了个懒腰,冲那三人道:“你们且忙着,我出去转转,下午来取衣服。”

    那三人兀自忙着,也没理他。

    他出去后,思索着该去哪里。如今出去这两天吃饭的花销和做衣服的钱,身上仅剩八两银子。还是找份工作比较好。

    去哪里找工作呢?

    他想了想,自己没什么力气,肯定是干不了重活。诗词歌赋虽是背了不少,可真让他写,却又不会。学别人在街上摆个摊卖字画?算了吧,他林乐天那毛笔字,鬼画符一般,谁看得懂?至于画画,能让他林乐天画画的毛笔还没生出来呢。

    正想着,忽然发现周围的人都往前赶去。他好奇地拉住旁边一个中年人问道:“大叔,你们急着干嘛去啊?”

    那中年男子被他一拉,也急了,道:“你这小子,别乱拉人。前面有人卖身葬父了,大家都是去看热闹的。”

    靠,卖身葬父也能看热闹,这群人够冷血的。林乐天心里骂道,脚下却加了把劲儿,跟着人流往前走去。

    果然,没走多远就看到前面有个宽敞点的地方,围了许多人。林乐天身材高大,但那人围得水泄不通,他拼了好大的劲儿才挤进去。卖身葬父这一说他除了在电视上看过,还真没在现实中见到过。

    眼前可不就是电视剧里面演的那样嘛!一个俏生生的小姑娘,哭的梨花带雨,身后是一张破草席,里面露出了一双脚,想来就是她死去的父亲了。那小姑娘约莫十六七岁年纪,披麻戴孝,抹着眼泪,声音哽咽。

    有道是女子要想俏,披麻又戴孝。这女子本就生得水灵灵的,丹唇皓齿,明眸雪肌,如今被那素衣一衬,真个是俏滴滴的。

    林乐天看得咽了口唾沫,却听到周围咽口水的声音此起彼伏。

    妈的,这群禽兽!林乐天环顾四周,见凡是大老爷们没有一个不两眼放光的。只是,这小妞一开口就要五两银子,谁能拿出这么多?所以一时间看得人多,却没一个人敢上前。

    林乐天摸摸身上的八两银子,犹豫着要不要把这小妞买过来。在他那个世界,买卖人口可是犯法的,但这个世界,应该不一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