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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登徒子

    第九章登徒子

    吴骥话一落音,抬脚就要走。杨秀秀忙拦住:“吴郎,饭好了,先吃了饭再做也不迟。”

    “饭好了?”吴骥此时恨不得立时就把武器做好,哪有心情吃饭。

    “不用油炒,就好了。”杨秀秀一边说,一边忙着盛饭。一碗白饭装在碗里,端到桌上,再把吴骥扶过去坐好。

    “你呢?”吴骥看着白饭,没有动筷。

    “我有!我有!”杨秀秀怕吴骥起疑,装得一本正经。

    “我还不了解你么?去拿碗。”吴骥脸一沉,很是霸道:“你哪次不是把干的给我吃,你吃稀的?你正是长身子的时候,那不行!”

    “吴郎,我真的……”杨秀秀还要再说。

    “别说了!”吴骥脸一沉,语气有些严厉了。

    杨秀秀愣了愣,这才进屋去拿了一只碗出来。吴骥把碗放到面前,把干饭倒了大半碗在她碗里,推到杨秀秀面前。

    杨秀秀看着碗里的干饭,泪水滚来滚去,几欲哭出来。在她的心目中,吴骥是秀才,至高无上的存在,吴骥分饭给她,虽说是关心,让她感动。可是,她很是诚惶诚恐,消受不起。

    “快吃,吃了帮我做武器,我一个人做不成,还要你帮我。”吴骥转移话题,柔声催促。

    “嗯!”杨秀秀微微点头,端着碗,一边默默流泪,一边扒白饭。

    吴骥暗叹一声,开始扒饭。几下扒拉完,把碗一放,去到杂物间,把硝石、硫磺拿出来,准备配火药了。

    “终于派上用处了!”吴骥看着手里的硝石、硫磺,大是舒心。

    当初见到这两样物事儿时,吴骥就想到配火药。可是,却不知用于何处。后来听说了熊的事情,那又找不到一个巧妙的引爆方式。如今,这问题解决了,是该好好利用利用了。

    “这要怎生做?”杨秀秀把碗筷收拾了,赶到吴骥身边,好奇的问道。

    “首先要熬硝,把这硝石中的杂质除去。这硝石已经熬过了,就是不得其法,还有不少杂物。这很好办,一盆热水,一块麻布就成。”吴骥把硝石打量着,只见里有些杂质。

    自从火药发明以来,我们的先辈就在想办法提高其威力,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办法,就是熬硝。在火药出现的最初时间里,诸如孙思邈、清虚子之流,是用火来烧,其实这也是一种除去杂质的办法。

    到了宋朝,是火药的一个黄金时期,人类历史上的火器出现了。尽管宋朝无能,没有建立起强大的武功,在武器的研发上,却是有着惊人的成就,火炮、火箭都在这一时期出现。

    熬硝的技术,在这一时期还不是很成熟。宋朝的熬硝之地,有不少,四川江油就是其重中之重的硝产地。在这里,仍然有宋代熬硝遗址保存下来。

    吴骥扮演的是跛子端公,坐地使法,动嘴不动手,他一说,杨秀秀忙去拿来一个瓦罐,装上清水,放在火边热水。

    刚把水热上,杨秀秀又去拿了一件破衣衫,是粗麻布制成的,补丁一个摞一个,略一估算,不下三二十个之多。在吴骥指点下,折叠几次,做成一张滤布。

    最后,再找来一个盛器,过滤之后,需要一个东西来装。这些东西,都很破旧,勉强能用,吴骥看得有些心酸,这家里也太穷了,也只有杨秀秀这种心肠极好的女孩儿才愿意嫁过来。要是放在现代社会,哪怕就是博士,如此之穷,也没有女孩儿甘愿守在一个废物身边。

    熬硝这事,只要学过初中化学就能搞定,根本没难度。水热了,吴骥把硝石倒在里面,用一根小木棍搅拌。

    看看差不多了,吴骥刚说声好了,杨秀秀就把瓦罐端起来,按照吴骥的指点,缓缓倒在滤布上,哗哗的水声中,液体流进盛器,而杂质就在滤布里,还不少。看上去杂质不多,一过滤就现形了,竟然如此之多。

    过滤,很快就完成。接下来,就是熬,也就是提浓的过程,只需要放到火边加热就行了。唯一不爽的是,这味道有些难闻,好在,还能忍受。

    趁这功夫,吴骥准备把木炭磨细,做好准备。硫磺不用处理,只需要把木炭准备好,硝石一好就可以配火药了。

    杨秀秀又是抢着干活,在吴骥的指点下,研磨木炭。这事,是个体力活,尽管杨秀秀的身子骨比吴骥强得多,也是累出了几身细汗,方才完成。

    看看罐里的硝差不多了,不能再熬下去,得让其自行干燥,要不然,再在火边煨着,会给点燃,那就白费力气了。

    杨秀秀把硝石倒出来,按照吴骥的指点,把硝石铺开,薄薄一层,占了老大一块地儿。这样做,增大了接触面积,便于水份蒸发,干得快。

    杨秀秀脸上沾了不少木炭,一张俏脸黑漆漆的,快赶得上锅底了,洗黑了两大盆水,才把脸洗得白嫩嫩的。

    吴骥特别兴奋,没有丝毫睡意,杨秀秀只得陪着他。杨秀秀是个闲不住的人,拿来针钱,开始做针线活儿。她心灵手巧,一手针线活在村子里倍受欢迎,吴家庄的人有针线活儿就请她来做。

    她也乐得帮这种忙,可以换些食物,也可以得到人情,需要帮忙的时候,吴家庄的人都乐意相助。

    月黑风高,秋风冷冽,吴家庄的人缩在屋里取暖。

    一个黑影悄没声的出现,蹑手蹑脚,来到吴骥屋子外面,一双眼睛凑在壁洞上,朝屋里偷窥起来,眼里时不时发出异样光芒。

    吴骥百般无聊,唯有欣赏灯下青涩少女打发时光。杨秀秀刚刚洗过脸,一张俏脸白白净净的,跟嫩藕一般粉嫩,一双眼睛水灵灵的,很是有神,加上身材娇小,别具诱人的魅力。

    佛要金身,人要衣装,若是给杨秀秀弄套漂亮的衣衫,一定会是一个魅力四射的美人儿。更别说,她如此善良,如此勤劳,更是世间难寻。

    “这次穿越,似乎是赚了!不仅白捡一个漂亮老婆,还是如此勤劳、善良之人。”在这一刻,吴骥特别满足。

    唯一的遗憾,就是杨秀秀年纪太小,属青涩少女,只可欣赏,不能亲近。

    杨秀秀发现吴骥正打量着她,不由得大是羞涩,红霞扑面,一颗螓首低垂着,手里的针线活儿不由得慢下来了。

    吴骥发现,她的脖根儿都红了,别具一番风情。若是再成长几年,成熟的妇人味儿一成,如此一番小儿女态,足以迷死人。

    “砰!”

    屋外传来一声轻微的声响,要不是吴骥的耳音极好,还真听不见。

    杨秀秀也听见了,俏脸上满是诧异,就要出声喝问,吴骥手指竖在嘴唇上,示意她不要出声。杨秀秀机灵人一个,立时明白吴骥的用意,到嘴边的喝斥咽回去了。

    吴骥一脸的阴冷,捡起一根柴禾,背在背后,假装伸个懒腰,呵欠连天的道:“乏了,乏了,我要睡了!天儿不早了,赶紧歇着。”

    慢慢走到适才声音发出处,那里的墙壁上有一条缝隙,冷风正从缝隙里灌进来。

    吴骥把手中的木柴对着缝隙,狠狠一用力,捅进去大半。

    “啊!我的眼睛!”一声惨叫从屋外传来。

    “吴良!”杨秀秀惊叫一声。

    “哼!”吴骥冷哼一声,早就猜到是吴良,除了他,庄子里不会有第二人做这种事。

    吴骥还在棺材里的时候,吴良就在打杨秀秀的主意,他此番前来,肯定没怀好意,吴骥决定狠狠教训一下他,这才故意装作没有听见,暴起发难。

    “追!”吴骥抓着柴禾,冲出屋里,四下里一瞧,只见远处一道黑影正惊惶而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