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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书大纲备份 怕丢

    别跟我说私生子的悲催!因为哥就是私生子!

    别跟我说有钱人的蛮横!因为哥就是有钱人!

    别跟我这碍眼,老子嫌你烦,你不滚走,哥让你爬着走!

    别跟我这撒泼,老子脾气暴,你不要脸,哥就打你的脸!

    哥恨的人即便是顶级杀手,哥也绝不退缩!

    哥爱的人即便是倾国之女,哥也奋勇向前!

    哥没有性格缺陷,这只不过哥做人的原则!

    头可断,血可流,触我逆鳞我绝不留!

    东风吹,战鼓擂,打砸抢烧我怕过谁!

    林国安,男,江浙人士,农民出身,一手创建的强联集团,为世界五百强第十五位。现身居强联集团董事长兼执行长之职。

    林国安早年投资亏损,身陷囹圄,唯有做钱家的上门女婿,如此,不仅可以免除牢狱之灾,还可以让已付出不少心血的企业起死回生。

    但是,林国安早已在农村有了妻子,妻子名为赵伉丽,不日前,已经怀有身孕。

    林国安选择了做钱家女婿,抛弃了农村的妻子,和其肚子里的孩子。

    其身份地位立即扶摇直上,并且,经钱家庞大的人脉疏通,强联集团起死回生,慢慢的在燕京站稳阵脚。

    身份及社会地位的陡然提升,让而立之年的林国安变得飘飘然;高贵奢华的生活蒙蔽了他的双眼,大权在握的成就感,更让其迷失了自我。

    乡村的妻儿,早已被他抛在脑后,并且这‘一抛’就足足将那母子二人抛弃了足足二十年!

    其间,妻子赵伉丽,产下一名男婴,起名林立,她给孩子取这个名字,也是为了时刻提醒自己,不要忘记林国安双膝跪地,一脸郑重的,对自己立下的誓言!

    林国安曾经发誓,不出三年,必将功成而归,将其接往大城市入住,享尽世间荣华富贵!

    三年,又三年,又再过了三年,整整九年,林国安音信全无,小林立亦足足八岁了!

    这期间,因赵伉丽长得标致,虽然育有一子,却也有无数江南农民子弟慕名而来,

    可是,家中老房的门槛都被踩平了,她只是拒绝,拒绝,再拒绝,心里不断告诫或是安慰自己,我的国安,他会遵守诺言!总有一天,他会回来的!到那时,他只需给我一个拥抱,多少年的等待,就值得!

    在第六年,赵伉丽就变得满头白发,尽显苍老,

    不是她不想去城中寻找,而是她连路费都付不起,若只是孑然一身还好,走、爬也要找到林志国,只是她的生命已经不再只属于自己,还属于她可爱的儿子,林立。

    在林立八岁半,在漫长的等待了第九年又三个月之后,赵伉丽与世长辞。

    林立成了孤儿,老家再无亲人,

    林立九岁了,这半年里都是靠着乡亲们的支援,才让林立得以逃脱活活被饿死的下场。九岁生日之际,林立下定决心,拿出母亲仅存的二十块钱,离开了小村庄。

    他不幸的遇上了人贩子,在人贩子的手里,当了小叫花子,要不到足够数额的金钱,就会遭来一顿毒打。

    三个月后,白衣老人惩罚了金融金凤,也就是拐走林立的两兄妹,并且解救了包括林立在内的二十余名,年龄参差不齐的乞丐们。

    机缘巧合之下,林立被老人领养。

    老人无儿无女,亦与林立一样的举目无亲,将林立当成亲孙一般看待,身上所有本领,彻夜倾囊相授。

    林立十五岁开始,当起了雇佣兵,过着刀口上舔血的日子,每次任务动辄两三个月,他与老人的相处时间越来越少,自然也就愈来愈珍惜任务间隙之时与老人的相处时间。

    几年下来,林立在国际雇佣兵的名声大噪,熟悉他的人,称他为大脚,因为林立有着一双完全不符合比例的大脚,尽管林立身高一米九五,即便是长个大脚也无妨,但这脚似乎也有点太大了,鞋子从来都只能到手工坊里面定做!如果非要按几号论的话,林立至少要穿五十九号的鞋……

    而不熟悉林立的人,谈到他几乎都以‘坦克’代替,并且,尽管心里再怎么不服也好,也要挑个大拇指……

    在生活上,林立憨憨傻傻的,可能是因为他前十八年的生活中只有老人而已,所以在老人的严厉苛刻与呵护慈爱并重的‘关爱’之下,显得林立有些‘小儿麻痹’。

    事实上,当年的乞丐生活,让年少的林立的性情大变,在那三个月里,他尝尽人情冷暖,世态炎凉。冷嘲热讽之人,比比皆是。冷嘲热讽尚算不错了,竟有衣着光鲜之同龄人,对其拳脚相向!怒骂不止!

    林立不傻,他大智若愚,他憨厚外表之内的一颗观察入微的大心脏,早已将与他交谈之人的心灵看了个通透!何人重信重义,何人趋炎附势,一切尽在掌握中。

    林立十八岁整,老人连踢带踹的让他滚走,将他踢出了生活了十七年之久的东北原始森林。并且,老人让林立发下重誓,未练到内家登峰造极之时,不准回来,并且给予了林立一张据说需要林立自己的指纹方可存取款的银行卡。

    那卡里有着老人的一生积蓄,还有林立这几年做雇佣兵所攒下的薪金,共计一亿六千七百五十万整。老人分文未动,全部给了林立。

    事实上,老人已经一百七十岁了,他深知时日无多,未免因自己的死亡,让林立意志消沉,这才挥着鞭子将林立从自己身边赶了出去。

    在林立走出森林后不久,任忠刀,这个活了一百七十多年,参加过义和团,经历可大清灭亡的老人与世长辞……

    十七岁的林大脚,来到了江浙省苏杭市,繁华的都市生活,让与社会脱节整整十多年的林立非常之不适应。

    人与人相处是要看行头的!甚至连搞个对象都要看兜里有多少票子的!虽然他不能算是史上最年轻的亿万富翁,却也是屈指可数了。但林立不想也不会乱花一分钱,更不想凭借师傅留给他的亿万家财来结交好友,甚至是盘符权贵。

    三年的雇佣兵生活,让他明白一个道理,用钱财换来的友谊,远没有用命换来的铁血情谊来的坚固、可靠、持久。

    百无聊赖,阴差阳错之际,林立上了高中,从此,他过上了校园生活。这是一所富豪与潜在富豪的超级贵族学校。

    战场外的林立,是憨厚的,不愿意与人勾心斗角的,只想过些安稳小日子的。奈何世事本就如此,即便是不出门,麻烦也总会出现。若不想被他人打到,就只有达到那个令无数人仰望的地步!

    林立十九岁之际,林志国找上门来,林立冷眼相对,只字不言。可以说,母亲的死亡,这个可恶的男人,就是最大的帮凶!

    如若有选择,我宁愿未曾来到这个世界上!也不要你这个衣冠禽兽、狗屁不如的老子!

    林志国悔之晚矣,他已然寻找了林立九年,也深深的痛恨了自己九年。

    林家无男丁,只在结婚后不久,钱家芬育有一女。千亿家财谁来抗?还是要找自己的儿子!

    林志国事务繁忙,临走之际,留下一张烫金卡片,据说,内有五千万元,还只是零花钱?!

    老子不认你这个老子,但老子花你这个负心汉的票子,可是毫无愧疚感,收就收,不就是败家吗?谁不会啊?!

    花钱买彩票,赔了。花钱买跑车,车刮花了。花钱开公司,没挣。得!小爷没有天分!干脆花钱上大学吧!

    都说大学小社会,事实正是如此,抱团现象极其严重,英雄主义、崇拜主义仍然盛行。

    若不想被人征服,就只有去征服别人!

    征服的过程是暴力的,能和其成为兄弟,是幸运的。

    校园再无挑战,不如出去闯天下吧!

    混迹黑道,以其暴力血腥,半年夺得暴王之称!

    我呸!暴亡?咒我死呢?!改叫暴君!

    燕京四大黑道家族?燕京四大巨头?哥拒绝与你们齐名,要做,哥就做第一,纵横天下,唯我独尊!

    他爱上了宅男女神,人气爆棚的歌星,自降身份,做起了她身边的一个保镖,呃,勉强算是一个帅的保镖。

    多次老套的英雄救美,终于博得美女芳心。

    他又爱上了一个人,这女子叫钱梦馨,一见倾心,再见难忘,三见连做梦都满是她的倩影。

    他们爱到昏天地暗之时,却发现,林立与钱梦欣,居然是同父异母的兄妹!

    这个答案,不禁让二人抓狂,难以置信,久久不能平静。

    伦理道德底线甚至是法律,都在要求着他们,不要继续下去,但美好回忆岂是说望就能望的!

    原来,钱梦馨并非钱家芬与林国安所生,钱家之所以如此急着给闺女办婚礼,

    一个算不上豪华的餐馆里,却人声鼎沸、高朋满座,这个餐馆只是一个普通的拉面馆,但因为量足,调料随意添加。最主要的是,这个小小的拉面馆足有五十余种面,加上老板为人随和,于是,这三十余平米,区区七八张长条桌,二十几只板凳,却总是满满的。

    ‘拼桌’这种现象,在这个拉面馆里纯属稀松平常。甭管是饭点儿,还是非饭点儿,几乎从未有空余的桌子